第9章 合同變更(4)
在韓一等說完之後,整個書房一片寂靜。
不知過了多久,才聽到莫寒欽口中傳來聲音:「好,我同意接手韓氏!」
韓一等嘴上沒說但心裡想著:早知道剛開始就不跟他打什麼父子情深牌了,說了半天,還不如幾句關於那女人的事效果來的快!哎,兒大不由弟啊!
之後,韓一等便回去了。
十年前,莫寒欽的母親莫琳帶著18歲的莫寒欽去了美國。
當時莫寒欽剛剛高中畢業,並且還有一個還在上小學的弟弟,當然,就是現在的韓一等。
當時的莫寒欽因為忙於高中的學業,又是住校生,所以並不知道爸媽之間發生了什麼。但在他的記憶里,父親韓景名和母親莫琳兩人之間非常相愛。
韓一等原來根本不叫韓一等,叫做韓墨思。
之所以改名一等,是因為一等的寓意是一直等你回來,等你原諒我......
莫寒欽原來也不叫做莫寒欽。
莫寒欽原來的名字是叫做韓墨君!
韓墨君、韓墨思...
墨是因為與『莫』的諧音相同。
而君和思是因為『只願君心似我心,定不負相思意。』
當時莫琳想獨自離開去美國,韓墨君身為長子,雖然不知道當時發生了什麼事,但是當時的他毅然決然的選擇與母親一起離開...
當時的莫寒欽還讓12歲的弟弟韓墨思先在國內等著,自己會儘快了解情況,把母親勸回來。
只是,這一等...
便是八年。
且無歸期。
因為後來,莫寒欽知道了母親離開的原因,無聲的贊同了母親的決定。
此後的韓一等每年都會找各種借口去美國看望莫琳和莫寒欽,並且訴說著韓景華的改變。
莫寒欽原本打算在改了名字后,永遠的和母親生活在美國,不再回到中國!
可是一切的計劃都趕不上變化......
因為她......他回來了......
也因為她......他選擇接手韓氏......
...
八月的天氣,秋高氣爽!
第二天早上,凌津津準備回凌家。
因為昨天新簽的那份合同書,所以凌津津現在是半自由之身。就是白天七點之後可以自由活動,但晚上十點之前必須回金苑世家。
只是因為有時莫寒欽工作上的需要會佔據一點時間,比如合同上寫的當莫寒欽參加各種宴會時需要一起出席時的女伴,或者是需要用來擋女人的女伴,又或者給莫寒欽充當各種女伴......
不過,莫寒欽不管是口頭上還是合同上都保證了她個人的人身安全。
其實,她是很相信莫寒欽這個人的,不知是莫寒欽給人的感覺,還是來自心底的感覺。
說起合同書,凌津津最開心的就是莫寒欽給她找了各種功夫高強的陪打。
所謂陪打,就是陪她打架!
凌津津以前工作的武術館是s市最好的武術館,她兩年前偷偷跑出醫院后發現的,先是進去看別人打,後來看著看著就自己打了起來。
她剛出醫院的時候,身體的各項機能還不健全,所以她那時經常被別人按著打,每次打完后又偷偷溜回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