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地主家也沒有餘糧
自己做飯?他做倒是會做,可十四歲的那個李斌不會做。
都多少年沒餓過了,這個身體的吃貨屬性似乎在重生后還有了加成效應!
就這麼一會兒,餓的就難受極了!
所以,只能……
「娘!俺餓了!」張嘴要吧!
這麼大歲數了,還要吃小灶,真不太好意思。
「好,給你呼地瓜,先吃點地瓜干對付下吧!」老娘張氏都習慣了。
「這麼能吃,媳婦都被你吃跑了!」
聽著老娘的嘀咕,看著她惦著三寸金蓮的小腳,去了廚房灶間。
李斌吃著地瓜干思考人生。
「媽勒個巴子的,這他娘的真回到小時候了!」
記憶中20歲前就沒吃飽過,天天餓肚子,明明是個小富的地主家庭,愣是因為太能吃,把家裡吃成了緊緊巴巴的。
別人一天兩頓也能挺住,他這一天四頓,一頓吃別人三頓的量還總是餓肚子。
俗話說,半大小子,吃窮老子。
用李斌老爹李會的話說,老二一個人一天吃的東西,夠他們一家四口吃三天的。不養老二,夠再養八口人!
生在後世的話那叫能吃是福,還記得小孫子不愛吃飯,兒媳婦追著哄著喂,哎!
生在這個時代,這麼能吃可真要養不起了,地主家也沒有餘糧啊!
李斌強壯能幹,雖然長得大眼如牛,滿臉橫肉的,性情粗焊不愛說話,可人人提起李家二兒子,都要說句養的好。
可問題就是太能吃了,又是老二,不能繼承祖業,怕是將來一個人吃飽都困難,以至於誰都不願意嫁女兒給他。
李斌的親事確實是個老大難。
鄉下地方,十三四歲定親正合適,十七歲成親也好早點生個胖小子,可十里八村的就沒有樂意的。
李斌就一個要求,必須是長得俊的。
可願意嫁的都是家裡赤貧,一群拖累,自己看上的又嫌棄李斌太能吃,張氏為此是愁白了頭髮。
李斌知道娶媳婦還不到時候,他不著急。
他現在最想搞清楚的是年月時間,記憶中的小時候除了飢餓,還有親人的離散,這時候並不太平。
先有土匪鬍子時不時的要下山搶人搶糧。
後有幾路兵匪軍閥徵兵納糧。
再有日本人佔了東三省。
白鬼子比土匪還喪盡天良。
一直到解放戰爭結束,家裡卻被打成了土豪地主,被分了田地,過得赤貧如洗。
小地主的李家尚且提心弔膽度日,貧苦人家更是艱難萬分。
李斌知道自己只是普通人,他沒辦法改變這世界。
先搞清楚現在是哪一年,想辦法保全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