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突如其來的解釋
「十年前,我怎麼不記得你這麼有眼色呢,死纏爛打的時候怎麼不長眼色呢?」史青把我抵在了門上,不小心撞到昨天幫宋歌抵桌角的部位。糟糕,估計這塊淤青要過段時間好了。
「十年前不是小嗎,那時候不懂事沒眼色你就理解吧。」我覺得我們現在這個姿勢確實太曖昧,我用手掌努力隔開一些我們之間的距離,卻推不動。
「史先生,您看我也安全到家了,總監交給你的任務也完成了,天也很晚了,您也趕緊回家。」我營造出大家客客氣氣的局面,也想告訴史青他不要再招惹我了。一個有女朋友的人和我在這裡拉拉扯扯是幾個意思。
「這都到你家了,不邀請我進去?辛小姐不是說春宵一刻值千金嗎?」說著他低下頭,慢慢移動到他的唇和我的唇只有一厘米,我緊緊貼住門,真怕一個不小心就碰上去。
我輕輕側過頭,生怕觸到他的臉,「如果你不回家,我今天一晚上也不開門。」
史青一把搶過我的包包,從裡邊翻出了一串鑰匙,他看了一會兒鑰匙的咬合形狀,挑了一支就打開了門。我的威脅沒有任何作用。什麼時候史青變得這麼流氓了,我印象他一直都是老爺爺的性子啊。
「沒想到進你家是這種方式,老朋友連杯水都不給喝嗎?」
「給喝給喝,但你下次白天來,我一定隆重款待,今天確實太晚了。」我還站在門口,看著坐在沙發上的史青說。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已經是最壞的現象了,我刻意和他保持數米距離,希望雙方都冷靜下來。
「你站那麼遠,我會以為你怕我強姦你。「
雖然我知道他可能對我的肉體不感興趣,但現在的氣氛實在曖昧燥熱,我也不得不給大家一個安全範圍。
「怎麼會,大家都是成年人,做事會考慮後果不衝動。」
我話還沒說完,他就快步過來把我打橫抱起,又重重地扔在了沙發上。我還來不及做起來就被他欺身壓上來,我連踢他第三條腿的機會都沒有。後背的淤青今天數次重創,恐怕要留疤了。客廳里只剩下我粗粗的呼吸聲。
「史青,別這樣。」
「不是史先生了。」他玩味又戲謔地慢慢靠近我的唇,這次我沒扭頭,我正視他的目光,「不要吻我。」
他沒聽我的勸告,蜻蜓點水般地輕啄一下,「就要。」他的聲音低沉沙啞,眼睛很亮。
「大家都是成年人,我理解,明天睡起來也就忘了。你再不回家,明天上班會沒有精神的。」既然已經發生了,我就趕緊往回找補。身體也不敢扭動的太厲害,怕勾起他的某種*。
接著第二個吻就來了,撕扯拉咬的那種吻,一個角落都不放過的吻,牙齒、舌頭、上齶、下顎,甚至喉嚨。自己的呼吸越來越粗重。而後他又變得很溫柔,從嘴唇移到額頭眉毛眼睛鼻子臉頰耳朵下巴,用密密匝匝的吻把我的臉勾勒了一遍,他又吻我的脖子、肩膀、鎖骨。我推不開他,又很怕他上我。我知道提宋歌沒用,我就只好說,「別這樣,史青。你這樣是性騷擾。再繼續下去你就是犯罪了。」
史青很快從我身上退下來,「是啊,我都忘了你相好是個大律師了。」
我知道史青說的是榮耀,因為他念的是法律專業,所以大三大四有在律師事務所工作,因為年輕又贏了幾個大案子,算是咋律師界小有名氣。但他一畢業就去了部隊,直到現在,所以說他現在是律師也不合適。但我也不反駁史青,我現在什麼話都不敢說,害怕那一句話說錯又陷入到剛才那種易燃易爆炸的場面。
「這個吻算是你欠我的,十年前你不是強吻了我嗎?」
「可是你吻了我兩次,我也就吻了你一次。而且你當年也回吻了。早就一筆勾銷了。」史青這個理論真的太不要臉了。
「都過去十年了,通貨膨脹的多厲害,現在的吻當然不比當年。更不可能一比一換算。」
「這是什麼鬼話,別忘了你還有女朋友。別今天勾一個明天搭一個的。成年人,負責點。」
「我今天和宋歌出來就是談分手的,宋歌拉著你去覺得有其他人在跟前我就不好分。可我無所謂,天王老子來了,我也照分!你呢,你是什麼態度,裝不認識,瞎湊對兒,你他媽以為你是誰啊?一晚上凈他媽生氣了,毛事沒幹。」
「你沒分成手也不該和我撒氣吧,我哪知道你們倆徹底沒戲了。」我也氣得不行,沒分成手找我發什麼瘋,我怎麼可能知道他心裡怎麼想的。
他伸手箍著我的下巴又吻了我,這次使勁推了他,又跳在沙發上狠狠的給了他一個大嘴巴。
「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四,以後你願意找誰找誰去,你00后三里屯也好,宋歌也好,其他新歡也好,別招惹我,算我求你。」
「求我?」他拽著我手腕越來越緊,兩眼猩紅,我是第一次看到這麼憤怒的史青。
「我不知道你剛才都是什麼意思。你喜歡我才這樣?自己的關係還沒整明白,你有什麼立場說你喜歡我?你為了洩慾才這樣?那我更不行了,我不是充氣娃娃,這活我幹不了。」
「喜歡你?你可真搞笑。十年前不知道誰一天到晚纏著我,沒皮沒臉的,真是噁心。」
「所以您解決生理需求自己打飛機情趣玩具都可以,我不奉陪。」
史青和我就都怒氣沖沖地看著對方,半天誰也沒講一句話。我站的累了就從沙發上坐下來,史青也跟著坐在沙發上。
「三里屯那個是我的患者,小姑娘是白血病等骨髓中,她說她生日願望就是讓我陪她去三里屯。我是真的沒想到他和你住在一棟。不過要不是這麼巧,我也不知道你和榮耀這麼如膠似漆。」
「你別這麼洋腔洋調的行不行。」
「我和宋歌是在美國認識的。在她之前我有過一些女朋友。每一段兒都是幾個月後就分手了的。宋歌算是最長的,兩年。但我們認識很久,我剛去美國就認識宋歌,只不過兩年前才開始和她談戀愛。因為感情穩定,我也覺得人生差不多這樣就得了,就讓把婚禮提前了。因為宋歌父母希望我們倆能在中國結婚,我們倆就回來了。十年久到我都以為你消失了,結果讓我在大街上遇到你。那麼多人中,我還是一眼就看到了你。所以我跟宋歌取消了婚約。今天晚上,你又沒讓我和宋歌分成手,你說我氣不氣。我喜歡的人一直撮合我和別人你說我氣不氣?」
「你等等,我腦子有點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