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謎底快要解開
高亮對我說:「八十年代,是一個特殊的時期,因為那個年代的軍人,經歷過實戰的磨礪。」
是的,八十年代西南地區因為有邊境紛爭,我國與南亞某國打了一場十年之久的戰爭。
高亮繼續說到:「剛才我聽你講到襲擊你的人身手不凡,甚至有一定的軍事格鬥技術,你細想一下,這種人,難道不是在部隊經歷過實戰磨練出來的人嗎?」
在他分析之下,大體紋理也差不多了。
昨晚襲擊我的人,肯定是一位從部隊里出來的高手,再怎麼說也是一個退伍軍人。
這個人在被我用電棒擊打之後,慌亂之中弄丟了自己身上的皮帶。
因為這條皮帶是他在部隊的紀念,所以他比較珍惜,三十多年了都捨不得丟。
看來這還是一個念舊的人,但或許他的念舊也成為了他的缺點,正因為有這麼個缺點,才會把證據落在我的身邊。
我問高亮:「人海茫茫,光憑一條皮帶,又如何能找尋到這個曾經的軍人?」
「在其他地方或許有點難度,但在照西村,還真能找到。」
高亮胸有成竹地說。
他是一個老警察,在南鄉派出所也幹了三年多的片警,南鄉的每一個人幾乎他都認識。
照西村,八十年代當兵的人,只有一位,陳忠。
陳忠是參加過那場邊境戰爭的人,也是戰鬥英雄,他的英雄故事在南鄉地界可是人盡皆知的。
特別是他跟他戰友辛雷的傳奇經歷,讓人津津樂道,高亮也跟我講了這個故事,所以我現在才能用這個故事來跟陳忠對質。
陳忠望著我手裡的皮帶,嘆了一口氣,對我說:「小夥子,你是不是很想知道我為什麼會這麼執意找到這條皮帶嗎?」
我心裡一驚:「執意找到皮帶,難道說,這條皮帶不在你身上?」
我一直以為皮帶一直在他身上,昨晚跟我打鬥時才弄丟的。
結果他說:「其實這條皮帶不是我的,是我戰友辛雷的。」
大概是發生在二十多年前的事情吧。
就在他們轉業后沒多久,陳忠的戰友辛雷因為跟陳忠有個約定,轉業后要來照西村,戰友之間好好聚一聚。
陳忠對辛雷熱情的招待。
那次辛雷來照西村一共待了半個月,他把自己珍藏的皮帶送給了陳忠,以作戰友之間的紀念。
但是辛雷在回家的途中,卻莫名其妙的發生了意外。
一個精神病在狂病發作之下,對毫無防備的辛雷進行了瘋狂的追砍。
辛雷被砍了三十多刀,還沒送到醫院就斷氣了。
但是這個砍人的人,當時竟然被鑒定為精神病人,逃脫了法律的制裁,只在勞教所關了不足五年就放了出來。
聽到這裡,我有些驚訝了:「砍人者真的是一個精神病人嗎?」
陳忠點了點頭,說道:「公安部門做的權威鑒定,確認此人為精神病人,因為法律規定精神病人在其犯案之時,可以根據情況減免其罪責,所以這人殺了人後,因為他是精神病人,他被減免了許多刑責。」
「一個人怎麼突然之間就會變成精神病人?難道當時沒有對他身體進行體檢嗎?這有點不合邏輯啊。」
我對這個情況越來越產生了疑問,陳忠卻說:「可能是因為他對這個社會產生了惡意,才對受害人產生了暴力傾向吧。」
「那你能告訴我,這個人到底是誰?」
我突然對這麼一個人很感興趣,我倒想見見,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他竟然是一個精神病人,為什麼還可以參軍?
看到我對他所說的人產生了濃厚的興趣,陳忠突然支支吾吾起來。
他搖了搖頭對我說:「我勸你還是不要去見他,因為這個人自從出事之後,從來沒跟其他人打過交道,也沒有什麼人跟他打交道,他很仇視外面的人,就像對這個世界充滿了敵意,我怕他對你有傷害。」
「你只需要把他的名字告訴我,至於我要不要見他,那是我自己的事情,我會自有分寸的。」
看來皮帶的線索只能查到這裡了。
因為牽扯出這麼一個怪人,我感覺到另有蹊蹺,所以我覺得我要從這怪人身上下手,說不定能查出一點什麼。
但是陳忠卻沒有把怪人的名字告訴我。
他看我的表情很執著,他就勸我:「年輕人,該放手的時候就放手吧,曾經有好多比你經驗老道的人都在找我談過話,他們也想從我嘴裡查查這個怪人,但是我都沒有說。」
「你為什麼不說,如果他真的犯了事,他是一個壞人,那你要想想,你今天對他的包庇,以後有可能會害到你自己。」
我直言不諱。
面前這個老人下定決心守口如瓶,我不知道那個怪人到底給了他多大的壓力,讓他如此堅持。
既然怪人殺了他的戰友,按理由說他應該勇敢站出來指證怪人,為他的戰友討回一個公道,一個人在回家的途中莫名其妙的被人殺害,到最後卻因為一紙鑒定,含冤而死。
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個相當不公平的結果。
但是就是這麼淺顯易懂的道理,卻沒有幾個人能夠弄的明白。
陳忠緩緩搖了搖頭,邊搖頭邊對我說道:「犯不犯法對我來說已經無所謂了,像我這麼一把年紀的人,雖然也是從戰場上下來的,但是我還想多活幾年,我也想讓你多活幾年。」
「讓我多活幾年,什麼意思?」
我也是聽不明白他的話了,難道為了替怪人保密,他就要這種用這種嚇人的口吻,來恐嚇我嗎?
陳忠對我說道:「或許你以為我是在嚇你,但是我真的要跟你說明白,如果你想繼續追查這個人,那你就是提著腦袋在做事,真不知道什麼時候一不小心,腦袋就沒了。」
「有這麼恐怖嗎?這可是法制社會,我不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有這麼無法無天的人。」
我真的不信這個邪。
像我知道這個村有很多流氓地痞,甚至連他們的村主任都有可能是個村霸,但是,這並不影響我對案件的調查。
難道他們敢膽大包天到包庇殺人犯嗎?
陳忠嘆了一口氣,對我說:「小夥子啊,你還是離開吧,最好走的越遠越好,這個村子真的不適合你待下去,這個案子,我也不希望你繼續再調查下去,相信大叔我的一句話,現在回頭還來得及。」
「大叔,我已經沒有回頭路了。」
半個小時之後,趁著夜色,我再一次敲開了陳忠的門。
打開門后,他驚訝的看著我:「你不是走掉了嗎?為什麼又回來了?」
我舉起手中的酒菜,對他說道:「陳叔,應該還沒吃飯吧,要不咱爺兒倆喝一個,剛才我出去看到村口有人在賣鴕鳥肉,而且聽說還是煮熟的鹵好的,我就稱了兩斤回來,今晚就用它來下下酒。」
看著我手裡的酒菜,陳忠思索了一會兒,還是把我放進了屋。
在他家的葡萄架下,他擺上了一個小桌子,然後把我買回來的酒菜擺在桌子上,拖了兩個凳子,我們相對而坐。
陳忠邊倒酒邊對我說到:「陪你吃菜喝酒可以,但你要我跟你聊案子,那對不起,我恕不奉陪。」
他已經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反正是很強硬,看得出來,想要撬開她的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我說:「放心吧陳叔,吃飯的時候,我也不會談工作的。」
「就算吃完飯,我也不會跟你談。」
陳忠夾起一塊鴕鳥肉,塞進自己的嘴裡,咔嚓咔嚓的嚼著。
看得出來,那鴕鳥肉很有韌勁,盯著盤子里紋理相間的鴕鳥肉,我總是感覺,有股奇怪的腥味,在鼻孔之間縈繞。
我看著陳忠大快朵頤的樣子,覺得這鴕鳥肉應該很美味吧,所以我問他:「陳叔,你們本地人都愛吃鴕鳥肉嗎?」
「這個當然,我們已經吃了四五年了。」
陳忠一下子吃了好幾塊,就像吃大白菜一樣,我說:「為什麼只是四五年?難道四五年前,這個地方沒有鴕鳥肉賣?」
「當然啦,五年之前賣鴕鳥肉的人還在坐牢,他不可能在牢房裡把鴕鳥就賣給我們吧?」
陳忠邊吃菜邊不經意的說了這麼一句。
我的心裡咯噔了一下,在賣鴕鳥肉的人我也知道,他不就是我的鄰居嗎?難道我那奇怪的鄰居五年之前還坐過牢?
陳忠抬頭看到我沉默不語。
指著裝鴕鳥肉的盤子對我說:「你快吃啊,如果再不吃等下沒了。」
我嘿嘿一笑,對他說道:「你喜歡吃就先吃吧,如果不夠我再出去買。」
「那趕快再去買點來,我喜歡吃鴕鳥排骨,鴕鳥排骨上的肉很精,但也很爽滑,從來不卡牙齒,你不知道我就喜歡這一口,可惜太貴了,一般人吃不起多少啊。」
陳忠臉還真大。
他聽說我還要去買,眼睛里閃出了亮光,一看就看得出來,這是一個貪吃的傢伙。
想要撬開吃貨的嘴,那得先滿足他們的條件,所以我毫不猶豫站了起來,摸著我包里的幾張百元大鈔,那是早上高亮來的時候塞給我的,他說讓我做醫藥費的。
這幾百塊的醫藥費,看來今天要花在鴕鳥肉上了。
但是只要對破案有幫助,花了就花了吧,反正我一個大男人身板硬朗,身上這點小傷,咬咬牙挺挺就能過去。
但是破案的機會一旦錯過了,就再也難抓住了。
我在賣滷菜的攤位前買了兩斤鴕鳥排骨,付完錢正準備離開的時候,肩膀被一個人死死按住,身後傳來了一個聲音:「哎呦,這不是那個什麼什麼記者嗎?怎麼也會跑到我們村子裡面來買菜了?今天哥們兒與你再次見面,真是天大的緣分啊。」
我回頭,看到一張肥胖的臉。
這不是那村主任家的兒子,那天在路上攔截我們的那位狗哥嗎?
狗哥嘴裡叼著一根牙籤,一臉壞笑的盯著我,他的身後跟著幾位小青年,每個人手上都提著半瓶啤酒,看起來醉醺醺的樣子,應該是剛喝過酒吧。
我一臉冷漠的把他的手從肩膀上拿開:「請問你找我有什麼事情嗎?」
「我找你沒事,但我的兄弟找你有事啊,你一聲不吭的把他的車給砸壞了,屁都不放一聲就走了,做人做到這個樣子,也太不地道了吧,警官。」
狗哥攤開雙手,擺出了一副流氓的架勢。
我點了點頭,對他們說道:「我是南山派出所的民警,如果你的朋友一定要找我賠償他的車,改天來南山派出所找我,我們走法律程序,如果法律上認定是我的錯誤,該賠償多少?我一分不會少。」
「不要用派出所來壓我,不是有那麼一句話嗎?虎到平陽被犬欺,你今天落到我們手裡,難道你還想拍拍屁股就走人嗎?」
我操,土鱉就是土鱉,自己罵自己是狗,果然上不了檯面。
我懶得跟他們扯,提著鴕鳥肉,轉身就往陳忠家走去,一大群人圍了上來,帶頭的一位中年光頭漢子攔在我的面前:「年輕人,你鬧夠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