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簽合同(上)

第四十七章:簽合同(上)

站在蕭漢的辦公室門口,林暢的心控制不住地怦怦跳了起來,他是真的有些緊張,因為他馬上就要跟蕭漢簽訂正式的藝人合約了。

其實早在發行《有何不可》的時候,林暢就已經和蕭漢的工作室換籤了合同,畢竟在那之前,他還是一個實習生的身份。

當時林暢也沒有在意,因為蕭漢給他漲了不少工資,各種福利待遇也不錯,但偏偏對林暢的職位身份和《有何不可》這首歌的版權歸屬隻字未提。

林暢一直夢想著出道當歌星,渴望著成名得到承認,所以對這些都不是很在乎,那蕭漢是不是就利用了自己的這種心理呢?

其實早在蕭漢承諾為自己發專輯的時候,自己就該和他的工作室簽訂藝人約了,可他卻遲遲沒有提及這件事情。

現在專輯即將發行了,蕭漢才把這件事情擺到檯面上,這就說明他並沒有把注完全押到自己身上,因為他始終沒有下定決心把自己完全當成藝人來培養。

蕭漢確實是自己的引路人,可他最本質的身份還是商人,想明白了這一點,林暢才推門走進了辦公室,「蕭總,我回來了。」

「喲,拍完了?」蕭漢從電腦屏幕前抬起頭來,爾後把筆記本一合,笑著指了指面前的椅子道,「先坐下歇會兒吧,這一天肯定挺累的。」

「啊……沒事兒,謝謝蕭總了。」林暢一拉椅子,坐到了蕭漢面前,笑容一時間顯得有些尷尬,「蕭總,那個合同的事兒……」

「哦,對,先看合同……」蕭漢微微一笑,便從筆記本旁邊拿起一份紙質合同,放到了林暢面前,「你先好好看看吧,有問題的地方直接跟我說就成……放心,和我不用有那麼多講究,有意見就提。」

「嗯,好。」林暢點了點頭,便拿起合同仔細地看了起來,事實上,他不可能不認真對待,因為這薄薄的十幾頁紙,關乎著自己今後很長一段時間的前途和利益。

合同中大多數還是格式條款,需要林暢提起注意的也只有幾項內容,而這恰恰是他最不能忽視的東西。

首先是簽約年限,在蕭漢給出的這份合同中,他直接擬定的是八年,幾乎涵蓋了林暢整個的青年時光……

林暢雖然打定了主意要跟著蕭漢干,但一綁定就是八年,換誰心裡頭都得發虛,萬一出現什麼意外情況呢?

且不說自己日後的前途發展如何,萬一在這期間要是發生了什麼變故,蕭漢決定將自己雪藏,自己就沒法翻身了啊!

藝人合約說白了就是賣身契,但林暢可沒法接受把自己一賣就是八年,畢竟信誰也沒有信自己來得實在,即使對方是對自己有提拔之恩的蕭漢。

「蕭總,這個合約年限……是不是有點太長了?八年我有點接受不了,能不能改短點兒?」

林暢一上來就對合約年限提出了意見,蕭漢倒也沒顯得不高興,只是看了他一眼問道,「那你覺得幾年合適?」

得,皮球又給自己踢回來了,我覺得幾年合適?我當然覺得一年一簽比較合適!

不過林暢也不可能傻不里幾地真這麼說,畢竟站在蕭漢的角度,人家還希望直接簽個二三十年把你綁死呢!

說到底,這就是個相互博弈的事兒:甲方希望從你的身上儘可能多地榨取利益,而乙方則期待著在自己功成名就之後,儘快地逃離甲方的束縛和控制。

但實事求是地講,林暢作為一個新人,如果想要成名賺錢,蕭漢工作室前期肯定要在他身上花費不少資源,因此本著收回成本的原則,他們也不會願意讓簽約的年限少於五年,畢竟前兩年他們需要投入很多,可能到了後期才能回收盈利。

如果你已經是一個成名藝人,那麼合約簽一兩年都沒問題,畢竟你一進公司就能盈利,公司不需要為你投入那麼多的成本。

很可惜,僅僅在網上發布了一首《有何不可》的林暢幾乎沒有什麼知名度,他需要蕭漢工作室為他燒錢造勢。

林暢明白這其中的衡量,加上蕭漢對他又有知遇之恩,因此他更不可能像跟菜市場大媽砍價一樣,不帶有絲毫感情。

「蕭總,六年成嗎?」林暢帶著試探的語氣問道,「當然,如果不出什麼岔子的話,我會願意一直跟您續約的!」

「哈哈哈……以後的事情哪裡說得准啊……」蕭漢仰頭笑了兩聲,爾後又習慣性地掏出了電子煙來,「你知道的,我肯定會花很大的力度在你身上。」

「蕭總的好我都記在心裡,不過……做歌手這種事情,兩年之內就能看出苗頭來,我如果真不是那塊料,也就不好意思再賴在蕭總這兒了。」

林暢這話說得很隱晦,但蕭漢卻能聽懂其中的意思:說白了,一個歌手能不能火,也就是出道前兩年的事兒。

前兩年捧不起來,以後也就沒什麼機會了,公司自然也就不會在他身上再花費太大力氣。

可要是前兩年捧起來了,以後有的是大把賺錢的機會,半年估計就能把前期投入撈回來,三四年就能賺個盆滿體缽,所以別說六年了,就算簽五年,蕭漢工作室也一點都虧不了。

事兒是那麼個事兒,雙方心裡頭也都明白,但你要是攤開了講出來,大家臉上都不好看,所以他們只能遮掩著從自己的角度來考慮,不是他們聽不懂對方的話,而是選擇不去受對方的干擾。

「七年怎麼樣?」蕭漢吸了口電子煙,做出了一點讓步,其實這都是他在心裡早就盤算好的,「我是非常看重你的,不想因為這件事情影響了咱們之間的關係。」

蕭漢把話說到了這個份上,林暢還能怎麼辦呢?難怪他要親自和自己擬定合同,原來是要打感情牌啊!唉!

「好的,我同意簽七年。」林暢點了點頭,爾後又把合同翻了兩頁,指著其中一項道,「蕭總,這個專輯的版權問題……咱們是不是再確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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