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同居?
()糟糕,忘記一件重要的事啦。哥不知道那個笨蛋老媽被送到哪個醫院呀,要是美琴待會醒來問哥要媽媽,哥到哪裡去給她找呀。真是失策,沒想到心思縝密的哥也有疏忽的一天。看在黨國的份上,哥的寶貝妹妹,你千萬不要現在就醒過來呀。
娘希匹!現在哥總算知道蔣委員長為什麼對這句話情有獨鍾了,這黨國真***靠不住。明顯感覺到懷裡的某人剛才動了一下,再看看美琴的眼睛,只見她的眼皮正奮力的與哥作鬥爭。好,哥的人品是爆發了,但為什麼總在小美琴面前一潰千里呢?難道真有物物相剋這一說法,美琴童鞋就是哥天生的剋星轉世。恩,越想越有可能。不過,那也不錯呀。
美琴終究還是睜開了眼,正眨著一雙美麗的大眼睛看著哥。那個,哥知道哥長的很帥,可是你總這樣看著哥,哥會覺得不好意思的。
「哥哥?」
「嗯?有什麼事嗎,美琴?」不是哥不想用血輪眼,而是用不了。在世紀百貨商場,哥已經透支了全部的瞳力,懷疑接下來的一個月都用不了。真是杯具,血輪眼這種殺人放火,居家旅行之必備血繼竟然這時候掉鏈子。人生呀,你什麼時候才能給哥準備幾盞洗具呢?
「媽媽,媽媽被打死了。哇哇哇哇哇哇哇哇」小美琴想起了笨蛋老媽倒在血泊當中的場景,忍不住大聲哭了出來。
「吶,美琴,媽媽沒有死喲。」雖然你哭的樣子很萌很可愛,但是哥不想看到你傷心的樣子呢。
「真的嗎?哥哥說的真的嗎?可美琴明明看到媽媽被槍打中了呀」小女孩聽到我的話,先是一驚喜,然後自己又想到自己看見的事實,忍不住反駁我。
我說,你那個懷疑的眼光是怎麼回事。哥就這麼不值得你信任嗎。不過,總算將你從傷心悲痛中拉出來了,就是被你鄙視一萬年也無所謂。
「那個笨蛋老媽人品好,子彈沒打中要害呢,現在應該在醫院接受搶救。」
「真的嗎。」美琴明顯鬆了一口氣,「那媽媽在那座醫院呀?」
好,我知道有作繭自縛這個詞,卻沒想到這個詞竟光顧哥這座小廟。結果還回到了原點呀。所謂『再困再苦就拿自己當二百五,再艱再險就拿自己當二皮臉』,金玉良言呀。看著美琴眼中強烈的期盼,只能裝傻了。
「哈?這個高木警官沒有告訴我,他說受害人是重要人物的親屬,他的許可權不夠告訴哥哥呢。啊,哈哈」對不起了,高木老弟,現在只有拿你頂缸了。
「是嗎?哥哥不知道媽媽在那裡嗎(一針見血呀),那麼,誰知道呀?美琴現在好想見到媽媽」
拜託,別用泫然欲泣的眼光看著我,哥快被你萌死了,住手呀,美琴。
「木暮警部知道。但他說只有那個重要人物,他才能告訴。」
「那誰又是重要人物呢?」
「當然就是哥哥懷裡的小可愛啦」臉上一副理所當然。
御坂美琴還是太嫩了,哈哈,轉過頭去了。是在害羞嗎?哦呵呵呵呵額呵呵。
「那就去找那個木暮警部,好不好?」對媽媽的思念壓過了害羞嗎,還真是好孩子呢。
拍拍背後的翅膀,急速向某處冒著濃煙的建築物飛去。
「哇,哥哥,我們在飛耶!!」我說,談了那麼長時間,現在才知道剛才的一切在空中發生嗎,還真是遲鈍呢。
「當然,你哥哥可是很厲害的。」順梯上爬,這個時候當然要標榜一下自己啦。
「吶吶,以後,哥哥也帶我飛,好不好?」真是無聊的問題,答案永遠只有一個,
「只要美琴願意,想什麼時候飛就什麼時候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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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哥是不是做的有點太過分了?眼前的這棟大樓好慘,如果說幾分鐘之前的大樓是美國的話,那麼現在它是伊拉克。
「哥哥,這棟大樓怎麼會變成這個樣子?」旁邊的小女孩問得單純,很天真。
「大概,也許,好像,可能是那個壞蛋弄的。啊,哈哈。」對不起了,高野君,反正你人死濁燈滅,不在乎多一條罪名?
哥在這裡祝你上天堂,阿門。
「比起這個,我們還是趕緊找到木暮警部」轉移話題**立即啟動,就不要在這個問題上糾纏了,形象呀。美琴果然被我的話題吸引了注意力,這讓我鬆了一口氣呢。
「這麼多警察,哪一個是目暮警部呀?」又到哥顯擺的時候了。扶了一下根本不存在的眼鏡,
「沒錯,記者包圍著的,就是他了!」這一刻,哥的背後萬丈光芒,彷彿如來降世一般。很滿意美琴眼中的小星星,拉著她的小手向那群記者跑去。
好,這一刻,哥徹底的?了。只見木暮警部在那一陀記者堆中吐沫橫飛,說的是一個不亦樂乎。
「這一次行動雖然以犯罪者的自裁而結尾,但是,這不能不說又是我們警隊的一次重大勝利。接到報案,我們警方在第一時間趕到后,便立即深入群眾,展開積極調查。在我們的警部的大量調查之下,我們很快便掌握了犯人的犯罪動機,便以此為根據而採取相應的策略,逼得犯人心慌意亂之下,自裁謝罪。可以說,多虧了在場公民的積極幫助,多虧了各警員的奮不顧身,多虧了各警隊的有效配合,當然,還有我的英明領導。在如此多的優勢條件下,我們焉能不勝。在這裡,我目暮源三再次發表聲明,只要這個世界還有罪惡存在,我必將為之戰鬥到底,直至犧牲一切!!!」眾記者如雷掌聲一片,眾警員留著海帶淚默默感動,眾圍觀群眾叫好聲不絕於耳。
哥一頭黑線,這死胖子是在開黨員表彰大會嗎?算了,那不是重點。現在最重要的是得到那個笨蛋老媽的消息。使勁的掐了一下大腿,媽的,真疼!
「美琴,待會發生的都是幻覺,你左眼睛進右眼睛出就行了,千萬不要在意。」豁出去了,不待美琴回應,
「哇哇哇哇,媽媽,你在哪裡?你不要小翼和美琴了嗎?小翼和美琴以後再也不會不聽你話了,求求你快出來。哇哇哇哇啊」哥的形象呀,現在不是追究這玩意的時候。我一把鼻涕一把淚的擠進那一坨,毫無形象的抱著木暮警部的肥腿大哭大嚎。
木暮警部剛剛做了歷史性的發言,正準備很領導似的大手一揮,結束記者的提問。卻冷不丁殺出個哥,抱著他的大腿大哭。咦,這小孩是不是在哪見過?啊,別呀,我的名牌西裝,別把鼻涕擦在上面呀。嗯?大家正看著我,又是個提高形象的chance呀。遂露出一副和藹可親,
「小朋友,是不是找媽媽呀?」
「恩,當我上完廁所后,媽媽就不見了。我找了好久,才找到妹妹。媽媽一定是不要我們了。哇哇哇哇哇哇哇哇」
正當木暮警部不知所措時,他身旁的高木警官輕輕地拱了他一下,
「警部,你看這兩個小孩,跟那個受害人是不是長得很像?」
目暮警官一看,還真長得挺像,馬薩卡?不行,不能搞錯了。
「高木老弟,你去取張照片過來,讓他們認一下。」
「是,警部。」
「小朋友,你放心,只要有我目暮源三在,一定會幫你們找到媽媽的。」口氣堅決,那一道不達目的不得罷休的華雲再次引起眾記者的如雷掌聲。
看到高木老弟,便接過照片,拿給我看,「小朋友,你的媽媽是她嗎?」
廢話,她不是我老媽還會是你媽,當然這隻能在心裡說。口裡接著嗚咽道:「就是她,她就是我媽媽。警察叔叔知道我媽媽在那裡嗎?」一臉期待的看著他
「當然,雖然你媽媽身受重傷,但你一定要相信她肯定會好起來的。高木老弟,你開車送他們過去。」
「是,警部。」高木警官朝我們笑了笑「跟叔叔走」
從哥開始嚎一直到醫院,美琴都沒說過一句話。在醫院搶救室前的走廊上,美琴問了我一句,「哥哥,剛才的事都是幻覺嗎?」
「神馬都是浮雲啦。」背過身去,一副高深莫測,道貌岸然。
美琴還想說些什麼,這時卻見急救室的門打開了,便咽下要說的話,向出來的醫生跑去。
「醫生伯伯,我媽媽不要緊。」很顯然,那醫生被哥的寶貝妹妹征服了,一臉猥瑣的摸了摸美琴的頭(哥的眼中就是這樣),
「小朋友,不用擔心,你媽媽沒事的喲。只要在醫院住幾個星期就會好的。」
什麼?他剛剛說了什麼?老媽要住在醫院,這麼說的話,哥突然想到一件一直被哥忽略的事。
老媽不在家=我跟美琴單獨在家。
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同居」。
那麼,今天晚上,哥是不是可以跟美琴一起洗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