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在下平生最討厭把我當傻子的人啊!
`眼看著陳留堂和上百名西園禁軍軍官如入無人之境,大肆屠殺黃巾鐵騎,韓忠再也忍不住了,調轉馬頭準備再和陳留堂交戰。
練膚境一人可抵十名普通士兵。
可普通士兵的命也是很值錢的,黃巾軍的家當也只有三萬黃巾軍,而且這些黃巾軍還帶有馬匹,近三千戰馬,儘管是中原的矮腳馬,可在黃巾軍中也是彌足珍貴,相當於宛城八成的機動力量。
若是今天折在這裡,黃巾軍就如同待宰羔羊,只能死守宛城不出,變得相當被動。
「死去!」韓忠怒喝一聲,雙腿加緊馬肚,握緊狼牙棒就是一個橫掃。
勁風襲面,陳留堂不做它想,抬劍就擋。
咔嚓!
信游劍的劍刃上突生一個豁口,陳留堂的右臂也震得發麻。他驚訝道:「好大的力氣,可這傢伙的武道也沒到先天吧,頂多算是練臟境一層。」
胯下馬匹忍不住這股力道,向後退了好幾步才緩解,但馬腿還在顫抖。
與武道前兩境界不同,練臟境分為五重,分別是心、肝、肺、腎、脾。
在武道修為中,練膚和練血境差別並不顯著,頂多是一個力有一牛之力和另一個力有兩牛的差別,可到了練臟境,一重一層天,這個境界才是朝廷武將的門檻,想要升為校尉前提必須有練臟境一層修為。
練心則氣血強大,縱使和千里馬賽跑,也不帶喘氣;練肺修成一口鐵肺,在水中可憋氣近一個時辰,吐息亦可斬首;練肝臟,百病而不侵,即使吃了斷腸草,也可憑藉肝臟的強大解毒能力,化纖未按;練腎,精力源源不斷......
在蔡店村,陳留堂被女屍吸幹了陽氣,腎精虧空,即使到現在腎部依舊不頂用,全靠地書在撐著。
「可惜了我這把劍。」陳留堂嘆息一聲,將信游劍收為劍鞘,此劍雖是良品,但卻是凡器,抵不住韓忠蘊養的狼牙棒。
武者修習武道,通常會用氣血蘊養自己的專屬兵器,讓兵器更強大,品質更好。
如關二爺的冷艷鋸等等。
他因為一直修鍊拳法,沒有劍術,再加上武道一直作為輔修手段,所以並沒有花費時間蘊養武器。
韓忠見一擊得手,心裡忌憚放下大半,原來這小子也不過如此。——劍客一般劍在人在,劍亡人亡。武將雖沒有誇張到這個地步,但也不逞多讓,武器一斷,便意味著敗局已定。
他帶著不屑的目光,居高臨下道:「爺爺剛才好意放你一馬,沒想到你竟然不知死活。那我便......」
狼牙棒提在手中,韓忠胳膊迅速鼓脹,像是力量爆膨一般,比之前粗壯有幾倍,狼牙棒在掌心像是一個小玩具,但刺眼的鋒芒在狼牙棒的尖牙上閃現,凹縫裡夾雜著的斑斑鮮血證明這是一件殺人利器!
「成全我?」陳留堂一愣,貌似剛剛跑的就是這小子吧,看自己劍即將斷了,就認為自己不行了?
可明明自己更擅長拳法啊!
「既然這樣,那我就助你一臂之力。」陳留堂露出一抹笑容,嘴唇的森森寒牙在人群中很不起眼,他將劍鞘綁在馬上,然後將衣袖一束,做好牛魔大力拳的起手式。——他是儒生,穿著寬衣大袖的儒服,並不知道今天有這檔子事。
韓忠將陳留堂的一切動作看在眼裡,他刻意放緩了動作,殺人是有藝術的,待宰羔羊在面臨屠刀時的拚死掙扎,在屠夫眼裡也不過是稍微麻煩一點,最多...是選擇在脖頸大動脈來一下,還是用剔骨尖刀在白嫩肚皮上慢慢刺進,割出一張完整的皮毛。
丟失武器的武將,戰心已喪!
可這放緩的動作僅是在韓忠心裡,在現實中一匹駿馬片刻中便跨向敵將所在地,在馬上的勇將即將用狼牙棒將一個喪了膽志的懦弱敵將砸成肉泥。
在臨近數百步的混戰中,有一個年輕公子信馬由韁,臨近的敵軍剛剛靠近,就被身側的幾名青衣護衛用劍抹過脖頸,動作就好像一片葦葉落在湖心中,期間蕩漾出細微波紋,靜謐素雅,如此一般,賞心悅目。
袁紹抬起眼皮,輕呼了一口氣,「黔首和名門子弟終究是不同的,他已經很出彩了。」
可話音一落,他眼裡又露出一絲絲失望之色,曹孟德好言勸他相救的人,只是一個小小的黃巾賊將都抵擋不住嗎?
他將手放在腰間劍柄上。
劍已經很久沒有打開了。
養士之道,在乎一個養字。這一深藏十數年的劍若是出鞘,定然燦爛若雲漢。
儘管有些不值得,可袁紹卻感覺值得,如那燕昭王千金市馬骨一樣。
千金易得,齊地七十二城難求!
可就在袁紹準備拔劍時,他細眉微微動了一下,略感吃驚。
「劍崩了,但不意味我差了你。」陳留堂雙臂抬起,握住了直砸而下的狼牙棒。
雙臂青筋暴起,握住狼牙棒前端的手掌滲出絲絲血跡。
他笑著,可寒意泌人心肺,讓人不寒而慄。
韓忠也是一樣,他想從那儒生手掌中拔出狼牙棒,可沒想到竟然紋絲不動,似乎銅澆鐵鑄,宛如雕像一般。
他寒意頓生,眼底露出絲絲恐懼。
「被人當傻瓜一樣戲弄...」陳留堂沉吟了一下,雙手用力猛地一拉,將韓忠拉到馬下,一個過肩摔扔到地上,膝蓋頂在他的下巴上,「在下平生從未遭受過這等奇恥大辱!」
話音一落,陳留堂的膝蓋向上一收,右腳抵住韓忠胸膛,化為陣陣殘影,數百招式異常連貫,好似一隻老牛在奮力刨地。
牛魔踐踏!
只不過這塊地化成了一個活生生的人,他每腳力若千鈞,能活生生將一個人踩成肉泥。
但韓忠練臟境的修為,可比普通人強得多,但還是被這突如其來的連貫打擊,嘴裡吐出一股股血沫。
他實在忍不住,嘴巴大張,噴出大量穢物,有吃的酒肉,還有深褐色的鮮血,以及細小的內臟血肉、
「饒了我。」韓忠結結巴巴道。
他心裡後悔極了,堂堂正正的交戰不好嗎?非得用這種折磨人的手段。
「在下平生最討厭把我當傻子的人。」陳留堂皺著眉頭,右腳高高抬起,猛地踩向韓忠的手肘,頓時骨骼碎裂,手臂軟趴趴的像一攤爛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