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校園小軟妹(二十六)

第二十六章 校園小軟妹(二十六)

李嘉音並不知道對方叫住她問這個問題是什麼目的,因為問完以後也沒什麼後續,好像就只是單純的好奇多嘴問一句而已。

既然同學的父母回了家,那麼李嘉音也就沒有什麼理由在人家家裡再久留了。

今年年過得比較晚,相應的開學時間就會早一些,正月十三就得去學校報名,這會兒已經正月初七,李嘉音之前問過學校的宿管,後天宿舍樓就會開門,等於她只要在外面隨便湊合一天,就能完美入住學校了。

於是,和同學的父親聊完,李嘉音也拖著行李箱離開了同學家,同學知道她這會兒沒處可去,想留又不知道該怎麼開口。

李嘉音倒是先笑了,說明自己準備回學校,倒是安撫住了半信半疑的同學。

這天李嘉音倒是沒有在宿舍里熬,而是去諮詢了本市的法援律師。

法援律師果然是只有兩種構成,特別厲害的和特別挫的,她這種級別的案子明顯很難找特別厲害的那一類,那麼給她剩的自然就是特別挫的了。

接待她的這個法援律師,接待的過程中中出去接了四五次電話,李嘉音也不是故意要窺探別人隱私的,就是署名和他標牌一致的起訴書就擺在桌子上,她又不近視,難免會瞄到兩眼。

不得不說,這份起訴書寫得,屬實讓人懷疑這人到底有沒有通過司考。

她現在的問題是找不到原主的爸,所以準備先把原主這個不管不問不給錢的媽給告了,按照從同學父親那了解到的起訴流程,她需要先把起訴書以及相關的材料給準備好。

民事訴訟是可以沒有律師而進行起訴的,所以她也沒打算找法援了,不花錢的她自己都不信對方會盡心儘力地幫她做。

而且,她現在還懷疑一部分法援律師的業務能力。

一套流程走下來,起訴書等材料她都遞交了兩三次,才終於得到了法院的受理。

確定立案后,已經到了八中開學的時間了,李嘉音一邊應付著學業,一邊寫著緩、免交訴訟費用的申請,她這會兒已經窮得想去賣腎了,而且也不知道她這個案子會不會被劃分至財產案件進行受理,總之哪怕是只需要交五十的訴訟費,她也是交不起的。

本來她不至於這麼窮的,但是因為她被原主母親趕出家門了,合租的那個小姐姐交的六百她得退人錢,還是人家看她可憐只讓她退了兩百,他才能混到現在。

但是,現在她真沒有什麼錢的來源了,走投無路之下,李嘉音又干回了老本行——給人當槍。

不找正規網站反而給人當槍的原因,是因為她現在未成年,正規網站簽約需要監護人身份證,她除非是去偷原主媽的身份證,不然是沒辦法完成正常的簽約流程的。

給人當槍卻不一樣,有的工作室或者個人金主,是不登記身份證信息的,只需要按時交稿就行。

不過,李嘉音準備做的也不是這種,她準備投個保底,然後賣合同。

但是,在實施這點之前,她還需要解決另外一件事,現在她和原主母親的案件已經被法院受理,銀行流水這種東西一查就會露餡。

所以,她還需要一個幫她接受槍稿收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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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反人設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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