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相逢偶遇
自己在書評里給一個互動的網友留了QQ,那人便是蠱神經。
「眼下這個叫萍水相逢的顯然是看到了我們的聊天」。
林凡並沒有急著回復對方,又看了看評論,發現之前自己留QQ號那個那個樓層已被刪除,也就是說這人之前就獲知了自己的QQ號。
「你會養蠱么,你說的那種微生物你會養么?」那人問道。
「不會。」
「哦,看你描述得和真的一樣。」
林凡準備先晾晾他,打開了蠱術交流群,只有寥寥幾條信息,都是閑聊的,往上翻又看到了那條有暴露圖片和木馬鏈接的信息,他的目光在那張圖片上流連了兩秒鐘,應該說選圖片的人品味還不錯,這也造成自己最先都沒注意看文字內容。
隨手點開發信息的號碼的QQ資料,發現這個QQ的頭像改成了一張風景照。
「幹嘛換頭像?」這個疑問只是在林凡腦海中一閃,那邊「萍水相逢」發來了消息,
「我對蠱很感興趣,還望不吝賜教!」消息下頭髮來一個紅包。
林凡沒有點開。當然,他要是知道這是個200的紅包,肯定會猶豫一下……林凡對這個人越來越有興趣,但越是這樣越得綳著。
那人足足等了十分鐘,見林凡居然不接紅包,便又發了一個200的,「好事成雙,願意拜老哥為師。」
紅包不接收看不見金額,林凡心想,接連發兩個,不用看都知道是五塊一個。
但不能綳過了頭,他裝作高人風範,
「一百塊,只要一百塊。」
這話看在對方眼裡頓時把他當做了高人,馬上發了一百的紅包,不敢多發哪怕一塊,怕惹惱高人。
林凡接了紅包十分舒坦,這號碼綁的銀行卡不是自己的,雖然無法提現,但放到賬戶里沒事發發紅包也是好的。
「你為什麼對這個感興趣?」林凡問了一句。
「我最喜歡獵奇,也是一位寫手,最近寫作陷入瓶頸看您說得逼真,特想知道換您遇到這種微生物的蠱會如何應對,我想把您的這個創意這個寫入小說里。」
這倒是說得通,要說如何應對林凡卻是知道的,當時的人都知道。這種微生物的蠱叫瓮蠱,因存放的器皿而得名,也有「請君入甕」「瓮中捉鱉」的意思,此蠱只能在幽暗處培育,喜歡幽閉的環境,最是受不得曝晒。但穿越前的時代誰敢光天化日下挖墳,那可是殺千刀的死罪。而且大墓往往深埋地底,墓室眾多,單憑几個盜墓賊也是無法徹底挖開的。歷史上真不怕這種蠱的可能也就曹操和溫韜了,他們若遇到搞不定的墓,那就白天挖掘就是,死幾個人不在話下。
林凡不準備把這個告訴他,但收了人家的紅包也不想說假話「這種蠱有休眠的能力,但一般也只能堅持二十年,等二十年再去看看就是。」
……
「先生好氣魄!」那人憋出這麼句話,「就沒有別的辦法?」
「沒有。」一百塊說這麼多已經很優惠了,「或許可以考慮青霉素、頭孢這些?」林凡開始敷衍。
「這個沒用」那人回復,又補了句「太沒創意,讀者不會買賬」
林凡卻感覺他那句「這個沒用」說得太堅決,「太沒創意,讀者不會買賬」接得太慢。
那人又問了一些問題,還問林凡要電話和地址,說要給他寄禮物,都被林凡搪塞過去。那人只好作罷,道了聲晚安,下線了。
林凡又把聊天記錄看了一遍,沒發現太大問題,但為一個創意找自己聊這麼久還發了百元大紅包實在有些奇怪。最後他看了看那兩個沒接收的紅包還是忍住沒點,高人得有高人的范兒。
接下來的幾天,林凡還是買了一個籃球,尋到小區旁一個僻靜點的球場專心練球。他練球的時間一般是上午八九點,這個點少有人來打球。
林凡著重練了運球和投籃,武術的底子讓他練習起來十分輕鬆,進步可以說是一日千里,在不動用內力和輕功的基礎上,林凡已經能夠自如的雙手運球停控、轉身、變向,三分球的命中率也達到了嚇人的80%,可眼下他卻被一群熊孩子虐。
這群孩子都是住在這片,林凡一開始想著同他們練練手,大言不慚一人單挑所有孩子,結果一上來熊孩子們扯胳膊的扯胳膊,抱腿的抱腿,更有一個大點的孩子直接跳到了他背上,林凡欲哭無淚。
和孩子們一通嬉鬧,坐著休息的時候林凡給他們買了一些礦泉水和飲料喝。他在一個男孩旁邊坐下,這個男孩不是別人,正是那天在小吃店坐在鄰桌的男孩。林凡將手上的飲料遞給他,「你的球打得不錯,專門學過?」
男孩輕輕嗯了一聲,他媽媽帶著他到外婆家住幾天,他原本由外公外婆撫養,讀五年級的時候爸爸去世,奶奶覺得孤單才把他接過去照顧。今天他和幾個小學時的同學出來玩,參與了剛才對林凡的圍剿,很多球都是他投進,應該說他很久沒玩得這麼開心了。
林凡其實也是認出了他才選擇和他們玩鬧的,自己年少時極度孤獨無助,對這個孩子很同情,也就是給點力所能及的關愛。
「梓晨……」,有人在喊這個男孩的名字,林凡記得他叫劉梓晨。抬頭看去原來是他的媽媽站在球場外的馬路邊在喊他。
「這女人還沒走么?」這是林凡頭腦中的第一反應。但那女人看見他后似乎是見著了鬼:
「你……你要幹什麼……梓晨,快到媽媽這裡來!」
林凡一臉茫然,自己沒幹什麼啊,只給你兒子喝了點飲料,沒下藥啊。
這女人沖了過來,將同樣茫然的兒子一把扯了起來,掩護在身後,「有什麼事你沖我來,別傷害孩子!
哎,敢情這女子神志不正常,怪不得那天神神叨叨有錢了有錢了,長得挺俊,可惜了!
哎?這話好像聽誰說過?
林凡很快想明白了,不能和這女的計較,為今之計須儘快脫身。所以他拾起地上的籃球,探頭對女子身後男孩笑笑,「你叫梓晨是吧,下次再一起玩啊。」說完揮揮手,轉身就走。
「你等等!」身後女孩子有些聲嘶力竭,「你給他喝了什麼?」
「飲料啊」,林凡晃晃手上的瓶子,「碳酸的」。
「你……」女子本還想說什麼,卻還是打住。
此時不走,更待何時,林凡轉身離去。女子伸了伸手,最終沒有再出聲阻止。
林凡一邊走一邊尋思這事,覺得有些不對勁,要說自己長得像誰,勾起了女子恐懼的記憶,可那天她還衝自己笑了。要說我跟蹤她被發現,自己那天很小心,她絕不可能覺察。若將這幾天的一些蛛絲馬跡放到自己引蛇出洞的大背景下似乎有些問題。
無論如何,他決定偷偷折回去看看。這裡是以前一個國營大廠的家屬區,道路縱橫,四通八達。他繞了一個大圈子,本想從馬路的另一頭慢慢走向球場方向,可剛走到一個路口就看到了女子之前開的那輛老舊捷達匆匆駛過,後座上坐著叫劉梓晨的男孩。
她這是要逃,而且選擇了和自己相反的方向,她為什麼逃?
籃球場離林凡家住的小區很近,所以他每次都是步行過來的。眼下對方開著車,自己不用輕功根本攆不上。
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林凡追著汽車揚起的尾塵一路飛跑,好在這一片的道路狹窄而又曲折,林凡不僅能吊住還能刻意保持些距離避免被發現。可出了這片可是一條國道,唯一的指望就是能夠很快攔住一輛的士。
但林凡是沒有這樣的人品的,等他追到國道邊,看著捷達一路向西而去,倒確實看到一輛的士駛過,只是人家車上坐滿了乘客,後備箱因為塞滿行李而張開著,的哥對急切揮手的林凡抱以看白痴一樣的目光,要拼車也要有位置呀。
正當林凡一籌莫展之際,一輛白色的電動汽車慢慢減速變向,似乎想避開一隻腳已經踏上馬路的林凡,但方向盤打得太大,幾乎都快變成掉頭了。林凡不禁往車內一瞅,駕駛室里赫然坐著一個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