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流浪漢(一)

第十二章 流浪漢(一)

在『亮亮麻辣燙』葉聰美美的幹掉了一大盆麻辣燙之後,就帶著給王美鳳做好的麻辣燙回到了內衣店這邊,準備交給她。

進去的時候她店裡正好有客人在買東西,也就沒有打擾對方。

「姐,吃的我給你放桌子上了,你待會記得吃了,別涼了,我先去店裡了!」

王美鳳笑著點了點頭:「行,你先回去吧!」

而她此時正忙著幫兩個挺漂亮的女生在挑選內衣!

而顯然這兩個女生和王美鳳還是認識的,只見其中一個短髮的可愛女生一直目送著葉聰走出了內衣店。

然後她立馬回頭看著王美鳳問道:「美鳳姐,那是你弟弟嗎?怎麼從來沒見過啊?好有氣質呀!」

也難怪這個女的會這麼說,葉聰自從得到當鋪之後,確實發生了一些改變,最根本的就是他變得越來越自信了。

而且連續兩次身體得到了大的改變,第一次就是那股治癒劉巧的力量,他分到了一成,而第二次就是之前剛剛獲得的一年壽命對他身體的改變。

身體素質的提升也給他帶來了氣質的一些變化。

王美鳳笑著看了一眼短髮女生說到:「怎麼,我們的團團看上啦?」

旁邊另一個女生也是笑著打趣道:「喲,楊團團同學春心蕩漾了?是不是打算逆推人家呀?」

楊團團卻是沒有絲毫害羞的表情,反而是大大咧咧的說道:「怎麼?我就是看上了,咋滴?美鳳姐,快說那是不是你弟弟?」

王美鳳笑著搖了搖頭:「肯定不是呀,他是隔壁當鋪的老闆,這不,中午我不是忙嘛,讓他幫我帶飯了!」

隨後三個女人就開始竊竊私語起來,所談論的重心就是葉聰,當然還有他的當鋪。

這邊回到當鋪的葉聰可不知道隔壁有個挺漂亮的女生看上他了,吃飽喝足,他準備回到二樓美美的睡個午覺。

他絲毫不擔心沒有生意做了,就單單是今天一個王美鳳的交易,就讓他賺了5萬塊錢,這錢來得簡直太容易了,根本就是一年開張一次,開張一次吃一年的節奏,當然現在說來還有點誇張,但是以後肯定會這樣的。

所以他壓根不擔心是你的問題,愛咋咋地,舒服就行!

不過他的這個美夢破滅了,一隻腳剛剛踩上樓梯,身後就傳來了一道催命般的聲音。

「小老闆,您可得幫幫我啊!」

聲音帶著一股絕望和凄涼,葉聰回頭一看,卻是昨天他做成第一筆生意的那個流浪漢王軍。

此時這傢伙依然還是之前的裝扮,這下楊北納悶了,他不是之前用一塊手錶換了10萬塊錢嗎?

這人也怎麼不知道把自己收拾一下,而且居然才過去一天就再一次來到了當鋪。

葉聰趕緊讓對方進來,然後張口問道:「大叔,你不是換了10萬塊錢去找記者幫忙找女兒了嗎?怎麼才過去一天就回來了?難道......」

他想到了一個可能,這大叔不會是讓那記者騙了吧?之前自己還提醒過他呢!

果然他一問完,王軍頓時哭了起來,一個大男人蹲在地上抱頭痛哭,這個場面葉聰還真是第一次看見。

但是總不能讓人家大叔一直蹲在地上哭吧,這要是讓來來往往的人看見了,還以為自己店大欺客呢。

趕緊過去將其扶了起來,並且從桌子上抽了幾張紙巾遞給對方。

「大叔,咱先別哭,你說說到底怎麼回事?你不會真的讓那個記者騙了吧?」

好吧,他不說還好,一說完剛剛止住淚水的王軍眼淚再一次嘩嘩的流了下來,只見對方一邊抽泣一般斷斷續續的說道。

「小老闆,我真的應該聽你的話呀,我昨天下午就去找到了那個記者,並且把錢交給他了,他也答應幫我通過媒體的信渠道找女兒,可是今天我再去找他,他們單位居然說他已經辭職了!」

好吧,葉聰不知道該說什麼了,他還沒聖母到主動提出去幫這個王軍找到那個記者追回10萬塊錢,更沒有善良到去幫對方找到女兒!

說白了,他就是個俗人,很俗很俗的大俗人。

「那個,大叔啊,這忙我沒法幫你啊,那記者的事你應該報警啊,怎麼跑過來找我?」

聽到葉聰的話之後,王軍用手中的紙巾狠狠的擤了個鼻涕,然後隨手丟在了地上......

葉聰........

我擦,這是把我這裡當大街上是吧?就算是大街上也不能隨手亂丟擤鼻涕的衛生紙吧,那些環衛工叔叔阿姨得忙死!

指了指地上的衛生紙,葉聰說道:「大叔,把垃圾撿起來,撿起來咱們再說!」

然而王軍像是沒有聽到一樣,依然用急切的眼神看著葉聰:「小老闆,你就幫幫我吧,求你了!」

說完就想撲過來抱住葉聰的腿,想跪下來求他!

葉聰臉色一變,向後退了幾步,一臉嚴肅的看的對方:「把垃圾撿起來,否則,出去!」

之前因為這個男人是為了找女兒變成如今流浪漢的形象,他還有點可憐對方,還覺得對方很偉大。

但是現在是個什麼情況?

這就是跑過來求人的態度?

不但在自己這裡到處亂丟垃圾,讓他撿起來還不聽?

這還是他認識的那個人嗎?

還是他根本就看錯了?

流浪漢聽到葉聰嚴肅的話之後,先是怔了怔,表情產生了一絲變化,不過還是被他掩飾了起來,然後彎下腰將那團紙撿了起來,走到當鋪門口隨手丟在了大街上。

葉聰看見之後眉頭皺的更緊了,這人到底是怎麼回事?

連這最基本的素質都做不到?按他的說法,他以前應該也是一個成功人士吧,這點最基本的素質應該有吧?

不過他沒說啥,而是看向了對方,這次看的非常仔細,然而這一看確實發現了不對。

在這個流浪漢的脖子上,那破破爛爛的衣服後邊,隱隱約約可以看見一絲金屬的反光,仔細一看,我去,金項鏈?

這傢伙居然還有個金項鏈?

他的心中已經有所猜測了,昨天估計他是上當了!

可是,當鋪怎麼會給對方10萬?這是他想不通的!

時間回到23日晚上六點整,流浪漢王軍步履蹣跚的走到了全福街盡頭,然後一個閃身消失在了旁邊的一家小旅館中。

只是他一走進那個小旅館,坐在櫃檯後面的你個小姑娘立馬驚喜的問道:「大哥,成了嗎?」

王軍一改往日卑躬屈膝的模樣,迅速來到了櫃檯旁邊的一間小房子里,將自己的腰桿挺直,把頭上的假髮取了下來,然後接過小姑娘遞過來的濕毛巾擦了擦臉。

隨後一屁股坐在這沙發上,露出了一副得意的表情。

「那當然,那家當鋪的老闆就是個小屁孩,我隨口編了個理由就忽悠過去了,看看!」

他將放在腳邊的那個破布包拿了出來,打開讓小姑娘看了一下裡面。

頓時小姑娘露出了一副驚訝的表情,因為他看見了一沓沓百元大鈔正安靜的躺在包里,數了一下,居然真正有十沓,也就是10萬元!

「十......十萬?大哥,你做了什麼?那人居然給了10萬?」

王軍得意的揚了揚手,露出了空蕩蕩的手腕:「就那塊幾千塊錢的破表,直接換了10萬回來,你說那小屁孩是不是人傻錢多啊?不行,明天我得再去一趟,爭取再撈一筆!」

小姑娘興奮的點了點頭,雙眼放光的,看著破布口袋裡面的10萬元百元大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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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鋪小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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