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拯救狼崽
1976年,中國發生了許多重大事件。
先是周總理、朱德逝世,后是唐山大地震,9月9日毛澤東逝世。
這些事件,對整個國家具有劃時代的影響,但似乎對隴中鐵木山一帶的影響並不大。
生活在這裡的人們,關心的頭等大事,只是如何吃飽肚子。
這是一個秋日的黃昏。
十一歲的少年成鍾,放學回家,奔跑在山區的羊腸小路上。
他頭髮漆黑,額頭寬廣,濃眉大眼,四肢修長。
風吹日晒,令他皮膚黝黑,營養不良,使他身體精瘦。
但他精氣神十足,就像山坡上那些不引人注目的野菊花,迎風怒放。
成鍾打小聰明過人,課本上那點知識,根本不夠他塞牙縫的。
雖然平日有些弔兒郎當,他的成績可沒差過,一直穩居全班第一名。
成鍾還超愛看書,凡能找到的所有「閑書」(爸爸語)都被他通通看過。
甚至連「八本樣板戲」的劇本,都能倒背如流。
當然他最喜歡的還是那些描寫英雄的戰爭小說,可以說是愛不釋手。
晚上常常半夜半夜地看,家裡人老嫌他浪費煤油呢。
有時上課時也偷偷看,被老師發現過幾次,挨過不少訓。
他經常陷入幻想之中,想像自己在那烽火連天的歲月,成了書中的主人公,為國為民,東殺西砍,快意恩仇。
他甚至恨自己沒有早生幾十年,沒趕上抗日戰爭、解放戰爭那個時代。
「像現在這樣活著,有勁沒處使,還他媽的連飯都吃不飽,真窩囊啊!」成鍾心裡憤憤不平地想。
他哪裡知道,自己命運的重大轉機,就在眼前……
等到夜幕降臨,成鍾回到了成家灣。
路過小隊打麥場,吵鬧的聲音引起了他的注意。
「狗日的,跟蹤了好些日子了,今天總算讓我來了個連鍋端!」這大嗓門,一聽就是民兵小隊長馬二的聲音。
「這個馬二,平時最愛仗勢欺人,自從民兵發了槍,整天在那裡顯擺。今天這麼晚了,不知又在給誰找事哩。」這麼想著,成鍾悄悄溜進打麥場,想看個究竟。
地上放著一盞馬燈,隱隱約約,有四五個人影圍在那裡。
馬二把手上的鋼槍拍得啪啪山響,正在咋咋呼呼地講述他的英雄事迹。
地上躺著一具狗一樣的屍體,還有三隻吱呀亂叫的崽子爬在屍體周圍。
「這下你馬哥可立功了,生產隊怕是能給你多記一百分工分哩!」堂哥成義連連拍著馬屁。
「隊長,工分肯定要記吧!我還想著上公社民兵營,看能不能記個三等功哩,如果順便再獎勵上幾十發子彈,我就能把咱鐵木山周圍的狼給全滅了!」馬二說。
「我看能行!」生產隊長王進川接話。
「只是這母狼怎麼處理,得動動腦子。
皮子剝下來你可以留著,狼肉嘛,怕是要給公社裡頭頭腦腦的送些去,聽說那玩意兒大補,他們一定感興趣,說不定真給你個大獎哩。你來,咱倆好好商量一下吧!」他又補充道。
王進川提起馬燈,朝著附近一間窯洞走去,馬二猶豫了一下,也跟著隊長進了窯洞。
打麥場沒了光源,頓時陷入黑暗。
另外幾個人沒有跟著進去,也不願就此離去。
他們卷著旱煙,在煙頭一明一暗中,閑扯著不著邊際的話題,滿場院地溜達著。
有人對著牆跟,「嘩嘩啦啦」地撒尿。
成鍾知道他們可憐的想法。
這些人肯定是想著幫忙拾掇一下母狼,看能不能混口狼肉,改善一下生活。
「真是天賜良機,趁他們不注意,我去偷只狼崽。」這個念頭突然從成鍾心頭冒出來。
他也不知道哪來的勇氣,像貓一樣從牆角竄出來,伸手抱起一隻狼崽,塞進書包,拔腿就跑。
一口氣跑到自己家大門口,他才一屁股坐下來,大口喘著粗氣。
「媽呀,他們竟然沒發現,真是太幸運啦!」
想像著馬二等人到處尋找狼崽,百思不得其解、氣極敗壞的樣子,成鍾就想放聲大笑。
「可是,我偷這隻狼崽子能幹啥呢?僅僅是為了氣氣馬二,還是為了救下一條命?下一步該怎麼辦呢?「
靜下來之後,成鍾才意識到自已弄了塊燙手的山藥。
他在心裡連連自問,卻找不到清晰的答案。
成鍾輕手輕腳進了家門,一看只有堂屋和廚房亮著燈,就悄悄奔向自已所住的小窯洞。
點亮煤油燈,然後把小狼崽從書包里抱出來。
在手中掂掂份量,有四五斤重的樣子。
「這小傢伙,應該滿月了吧,好可愛啊!」成鍾自言自語。
小狼崽目光傻呆,身體瑟瑟發抖,還沒有從驚嚇中緩過勁來。
成鍾仔細檢查了它的身子,還好,沒有受傷。
「可是,我怎麼養它啊?」望著這傻乎乎的小傢伙,他開始大犯愁腸。
若是爸爸媽媽知道他抱回個狼崽子,肯定會罵死他,說不定還要挨打呢。
主要是家裡缺糧,人都過著忍飢挨餓的日子,哪有東西喂它啊。
最怕的是大狼會來找麻煩。
聽說狼這東西,很有靈性,憑著崽子的氣味,一定能尋過來的。
這樣想的時候,成鐘頭大如斗。
「現在送回打麥場去,小傢伙絕對死路一條。留下來吧,家裡人遲早會發現啊。」
成鍾生平第一次感到如此進退兩難。
正在他額頭冒汗,不知所措之際,媽媽的聲音從院子里傳過來:
「鍾兒,回家怎麼這麼晚?還鑽到窯里不出來,吃飯了啊!」
「噢,知道啦,你們先吃,我就來!」
成鍾手忙腳亂地將小狼崽又塞回書包,把書包放到炕腳深處藏起來,這才趕緊去堂屋吃飯。
說是吃飯,實際上是喝湯。
隴中地界,十年九旱,口糧一直都缺。
一天之中,中午為了幹活,可以吃一頓飽飯。
晚上睡覺,一家人一大鍋稠湯,就對付過去了。
成鐘上學,每趟要跑十里山路,身上帶些粗糙的乾糧,加上沿途找些可以吃的東西,算是勉強活命。
這會兒,成鍾一邊心不在焉地喝著湯,一邊眼珠滴溜亂轉,想著如何瞞過家裡人的辦法。
剛放下碗,他站起身就朝屋外走。
「我今晚不在家裡睡了,干爺爺老是叫我,我今晚上干爺爺的羊窯去睡。晚上還能看會兒書,少費點家裡的煤油。」
成鍾一邊說著,一邊回到自己住的小窯,抱起書包就往外跑。
爸爸還在他的身後嚷嚷著什麼,他已充耳不聞,也沒有停下腳步,轉眼間就跑到了大門外。
他實在是別無選擇啊。
成鍾家裡人口多,孩子也多,大人們忙於各種活計,關注孩子的時間太少,所以給他們自由的空間也比較大。
只要不闖禍,去別處睡覺是完全可以的。
大家都知道,干爺爺對成鍾很好。
干爺爺劉常福早年喪妻,無兒無女,一人吃飽全家不愁。
他是最稱職的羊倌。
白天給生產隊放羊,晚上就住在羊圈裡的小窯洞里守著羊群,他從來沒丟失過一隻羊,也沒被狼吃掉過。
干爺爺喜歡成鍾,常叫他去羊窯玩,成鍾偶爾也會過去陪他睡覺。
成鍾聽干爺爺說這些天有母羊產羔,他剛才就在心裡琢磨,看能不能讓狼崽子沾光吃上些羊奶,這樣會更好養活一些。
「最關鍵的是,萬一公狼找上門來,也嚇不到家裡人。畢竟狼入羊圈是正常的,如果跑到人家裡就太不正常了。」成鍾一邊走一邊想。
干爺爺見到成鍾,樂得滿臉皺紋如菊花般綻放開來:
「嗬嗬,還是我的鐘娃子乖,不嫌棄羊圈臟臭,過來陪干爺爺看羊來了啊!」
成鐘沒吱聲。
他一個大步,已跨到干爺的炕上,隨手把書包打開,一隻吱吱呀呀的小崽子就出現在干爺爺的眼前。
「干爺爺,你看我帶來了個啥。」成鍾說。
「啥呀?噢,這玩意兒灰不溜秋,咋像只狼崽子呢?」干爺爺說。
「不是的不是的,干爺爺真會說笑話。是我從別人家討了一隻小狗。」成鍾說。
「是不是你爸媽罵你了?要不就送給干爺爺,等養大了跟著干爺爺守羊。」干爺笑著說。
「我想先帶上玩兩天,養不養還說不定呢。干爺爺,它想從你這兒蹭口羊奶喝哩!」成鍾故意把小崽托舉起來,在干爺爺的身上挨蹭了幾下。
「嘿,你想佔便宜就明說呀。不過這幾天倒還可以,剛好有幾隻母羊下了羔。你等著,我這就擠些奶去。」
干爺爺也沒多問,麻溜下了炕,拿了只空碗就出去了。
一袋煙的功夫,他端了一大碗羊奶回來,擺到了炕頭上。
不知是看到了白白的奶水,還是聞到了香甜的味兒,狼崽子一軲轆爬起來,把嘴湊近大碗,嗒啦嗒啦就舔食了個歡。
「慢點喝,慢點喝,有鍾娃子的面子,今晚羊奶管夠!」干爺爺撫摸著崽子的脊背說。
很快,碗就見了底,崽子的肚子也變得滾瓜溜圓,心滿意足之餘,它靠過來舔了舔成鐘的手,又舔了舔干爺爺的手。
然後,它搖搖晃晃走到成鐘的兩腿之間,用嘴拱了幾下,算是找了個安全的地方,倒頭便呼呼大睡。
干爺爺躺在那裡抽旱煙。
成鍾把崽子抱到枕邊,讓它靠著枕頭睡。自己則爬在炕上看小說。
因為怕公狼找來,成鐘有些提心弔膽,連書都看不下去。
隨後,躺下睡覺,覺也沒有睡踏實。
似睡非睡地迷糊了一夜,總算什麼事都沒有發生。
第二天,怕老師和同學發現狼崽子,成鐘不敢去上學。
但他早上還是正常出門,漫無目標地在鐵木山周邊的山上轉悠。
他想找到狼崽子的爸爸,或者讓公狼找到他也行。
只要把崽子交出去,就算成功救活了一條性命,自己也用不著再操心費勁了。
成鍾晚上就想好了,只要公狼看到他,他放下崽子就跑。想來公狼見自己的兒子沒有受傷害,也不至於難為與他。
崽子餓得吱呀亂叫的時候,他就把它抱在手上,拿出書包里自己的乾糧,嚼爛了喂它吃。
直到夜幕降臨,一直沒見公狼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