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三個禮物
?散場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一點了,海伍德送由尼恩先走了,林世允實在不放心賽琳娜自己回家就主動提出來送她。
賽琳娜因為是在上學的緣故,暫時寄宿在洛杉磯的姑媽家,離聖蒂藝高也就只有兩條街的路程。於是兩人就走路回去。
清冷的洛杉磯平安夜街頭,街邊的樹木都被裝點上了五顏六色的燈花。兩人走在街上,看著各自的風景,不是一個世界的人註定看不到相同的風景嗎?
「冷嗎?」
「還好,不太冷。」
又是漫長的沉默。
「關於那個約定的賭注……」賽琳娜率先開口,「我可以為你做一件事的那個,我賽琳娜並不是一個會食言的人。」
「嗯,剛剛你不是已經為我辦到了嗎?」林世允笑著說。
賽琳娜想起剛剛在聚會上,林世允以野馬樂隊隊長的身份正式邀請賽琳娜加入野馬樂隊,擔任吉他手和主唱。賽琳娜先是有些猶豫,但見成員們都非常願意賽琳娜的加入,就同意了林世允的提議。林世允提議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可以拓寬野馬樂隊的歌曲領域,二是賽琳娜出色的吉他和唱功正是野馬樂隊現在所需要的。
「呵呵,其實你就算不邀請我,我也會想主動加入。」賽琳娜笑了笑,隨後又認真的看著林世允,「其實你可以要求我做點別的,我都可以接受的。」
「額,」你這是赤裸裸的挑逗我啊,林世允不免有些汗顏。
「呵呵,其實我開玩笑的。我只是有點好奇原因?」
「原因?」
「為什麼沒有對我動心的原因?」賽琳娜漫不經心的說著,眼睛看著街道對岸被裝點的很漂亮的行道樹。
「我想,我應該會離開這裡了,我不屬於這地方。」林世允也似漫不經心的回答。他想到了遠在首爾的家,林大叔,允珍nuna,允兒nuna……
「離開?回到你的故鄉去?」
「是的。」
「你會拋棄野馬樂隊?」
「……」林世允沒有否認。
「什麼時候?」
「快了,我能感覺的到,離別的日子就快來了。」林世允輕輕嘆息了一聲。他又想起了在聖蒂藝高這幾個月和野馬樂隊的朋友們相處的日子,這裡是他重拾夢想的地方,這裡也是他的路開始的地方。
「如果這就是原因,我想,實在是太爛了,林世允,你覺得吶?」賽琳娜提高了自己的聲線。
「額,或許吧。」林世允有些擔心這女人會隨時爆發,小心翼翼的回答。
「放心,我沒那麼小氣。」賽琳娜彷彿看穿了林世允一般。林世允心裡道,你沒那麼小氣?誰信啊。
「好了,我到了。」賽琳娜停在某個社區門口向身後指指,林世允也鬆了一口氣。
「等一下。」說著賽琳娜解下脖子上那條紅色的圍巾,把它掛到了林世允的脖子上,雙手拽著圍巾的兩端。林世允不知道她要幹什麼只好彎下腰配合她,不然想把圍巾掛到183的大個子脖子上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真是高,長那麼高幹什麼?」賽琳娜抱怨道。
「呵呵,這是?」林世允苦笑一聲,指指自己脖子上的圍巾。
「生日禮物,今天你生日不是嗎?」剛剛她在聚會時已經聽說今天是林世允的生日party。
「嗯,謝謝。」但是話沒說完,林世允就覺得脖子一沉,只見賽琳娜手上拽著一使勁,林世允就迎上了一個火熱的雙唇……
這深情的一吻,讓情場小白林世允有些天旋地轉了……
不等林世允開口,賽琳娜主動回答,「這是第二個禮物,感謝你,林世允,如果將來你要離開,留個美好的紀念。」
林世允微微有些沉默,他沒法形容現在的心情,這可是他的初吻啊,就被這個眼前這個女人莫名其妙的奪走了……
感覺好吃虧……
啪!又是一個響亮的耳光……
什麼情況這是,林世允懵了。
不過這女人手勁兒了不小啊,林世允感覺自己左半邊臉都麻了。
「第三個禮物,如果你要離開,這是替野馬樂隊的朋友們打你的,你拋棄了我們,所以我要你記得我們,無論將來你在哪裡。」賽琳娜眼眶中不知何時起閃動著淚光。
「對不起。」林世允心情複雜,他現在大腦一片混亂,但是居然想到的是道歉?
第一次被女人吻,第一次被女人打耳光,短短几分鐘的經歷太多,林世允有些反應不過來了。
「這三個禮物送給你了,從過去到未來我們之間再沒有什麼彼此的虧欠了,今後就算你要走了,也不必再說抱歉了。現在就讓我們以嶄新的心態去完成我們的野馬樂隊吧!」賽琳娜哽咽著說。
林世允獃獃的望著身前那個女人。這個女人,這番話,讓他銘記了一輩子!
回到宿舍,李正信瘋了一整天早就睡著了,而林世允躺在自己的床上輾轉反側,無法成眠。
未來啊,彷彿看見了,彷彿伸手就能觸碰了……
韓國首爾,狎鷗亭,SM娛樂公司某練習室。
「水晶啊,休息一會兒吧,已經練了一個上午了。」一個張相甜美的少女拿著兩瓶水站在一邊望著場地中一遍一遍不停練習舞蹈動作的水晶。
「宋茜歐尼,沒事我不累。」水晶仍舊埋頭苦練。
這個水晶一訓練起來比誰都要認真都刻苦,也不知道是和誰過不去,也不能不把自己的身體當回事兒啊。這個叫宋茜的少女有些心疼。自從在姐姐Jessica的出道舞台上回來,小水晶彷彿變了一個人似得,剛開始宋茜以為是小水晶受了姐姐的刺激,想要和姐姐一樣儘快出道。後來經過她不斷的努力終於從小水晶的口中套出了一個驚人的答案,小水晶,失戀了。
這讓宋茜覺得很荒唐,小水晶才多大,一個14歲的少女,她懂得什麼是愛情?咳咳,雖然自己也不太懂,但那個男人居然連一個14歲少女的感情都欺騙,也實在是太可惡了。如果有機會見到那個渣男,自己一定要好好教訓一下他。(大洋彼岸的林世允:阿嚏!)
首爾清潭洞,某破舊小樓,FNCmusic總部。
金英善把三個月公司財政報表推給代表,「韓代表,FTIsland的孩子們已經出道快七個月了,雖然上個月他們拿到了金唱片的新人獎,但是我們到目前為止連一個代言企劃都沒有。現在公司的財政狀況非常糟糕。」
社長位置上,坐著一個扁圓臉的中年男人,皺著眉頭的樣子顯得十分滑稽,正是FNC公司的當家人韓勝浩。「英善啊,FTIsland的孩子們今年的演出收入是多少?」
「0圓。」金英善回答到。
「宏基這孩子唱功很不錯,FTIsland各方面的配置都頂級的,韓國10代裡面最好的鼓手,吉他,貝斯。為什麼情況會是這樣?」韓勝浩彷彿在自言自語。
「代表,恕我直言,我覺得是不是樂隊的組合形式並不適合他們,或者說在如今的韓國歌謠界,樂隊的生存形式本就不容樂觀。」金英善說道,「如果我們把FTIsland改成男團形式出道,或許效果會好很多,至少目前的收益來說是要強於做樂隊的。」
「英善啊,你跟隨我這麼多年了,我你還不曉得嗎?我韓勝浩就是要做樂隊,就是要做別人不做的事情。總有一天我會親手打造出一支超級樂隊,讓他們都好好看看我們的實力。」韓勝浩顯得有些激動。
「對不起,代表ni,我說錯話了。」金英善有些羞愧,當初韓勝浩拉這他們這些老朋友一起創辦音樂公司,目的就是要打造一個獨一無二的樂隊公司。而現在老朋友們走的走,散的散,留下的人又有幾個能保持初心不改,不向利益低頭吶?
「好了,英善,你不用自責。幫我安排一下吧,年後,我想去一趟美國看一看。」
「就您自己嗎,代表ni?」金英善問道。
「不,帶上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