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我已經不懂,你到底想要什麼了。』張在宇無力的說。
『我跟你在一起,不代表我就不能擁有我的生活跟自由。』
『我有說不給你自由嗎?但有人跟我說昨天晚上看到你又跟哪個男人接吻了!』
『所以你不相信我,你只信別人跟你說的。』明明被說中了,我卻像個真的被誤會的人一樣憤怒。
『我還不夠相信你嗎?』
『你如果夠相信我就該乖乖睡覺,而不是等我回來只為了罵我一頓泄憤,我不是你養的寵物……你就是因為這種壓迫又沉重的個性,才讓你之前的女朋友跟你的家人都不願親近你,不是嗎?』我是那種,只要一吵架,就會想爭贏的人。仗著夠了解彼此的過去與內心,所以輕而易舉的就能讓他失控發怒。
爭贏,從來一點好處也沒有。也許當下會有種暢快感,但看著對方因此而身受重傷的痛苦,並不會讓我快樂。
我爭來的一場勝利,把所有能用的籌碼全丟出去,最後只能孤獨的坐在寶座,看著敗者不願跟我再戰的離去。
我常因此,失去很多曾在我身邊要好過一陣子的朋友,為了驕傲的自尊,我會說那就隨他們去吧,我不強求任何人要不要留在我身邊。
可是,內心卻還是留下了一絲落寞,那些情緒隨著愈來愈多人的離開,堆積起來像一道厚厚的牆,我出不去別人也進不來,被動的認為這樣也很好。
反正,我本來就喜歡安靜。
而且,有人離開,又會有新的人出現在我的身邊。
所以當時的我,朋友圈總是一圈換過一圈,那時妍依跟我雖然要好,但還沒有現在這麼親近,她是唯一在我把朋友們換來換去那麼多輪,還在原地沒有離開過的人。
那應該跟她本身的毅力有點關係。
一夜多夢又睡不夠的就迎來鬧鐘聲嘶力竭的鈴聲,那響到都破音的鬧鐘,記得剛買來時,我跟張在宇還笑了好久。
一百五十元的鬧鐘,出現在我跟張在宇快要走到尾聲的時候,然後它一直陪我到現在都沒壞掉,那奮力的鈴聲就像在告訴我,就算剩下一個人了,也要期待新的一天到來。
我打開電視,梳洗完后利用還算充足的時間吃早餐、看新聞。
新聞正在報導著最近一名女子恐嚇女學生的影片,那繪聲繪影的言論,讓我覺得影片中不管是哪一方都很可憐。
我興趣缺缺的轉檯,發現還是相同的新聞,就放棄掙扎了。
到了超商,我被告知今天得辛苦點要站班,因為那個工讀妹妹,臨時不做了。我想起前幾天她對我哭訴的模樣,心裡惋惜她最後還是選擇了為愛情瘋狂,而不是讓自己過得更好。
「這,就是青春吧。」我淺淺一笑,也沒什麼不好。不趁著那夠單純的年紀好好的瘋一遍,也許就不叫活過。
06
因為她的臨時辭職,人手短缺的讓我比平常更加忙碌,連忙到吃飯的時間都沒有,最後終於等到下一班的人來接手,我才注意到,超商外頭佳佳帶著歉意的揮揮手。
我們一起來到超商旁邊的公園,在涼亭內坐下后,她將親手準備的豪華便當拿出來,還附上一瓶手泡茶。
「又安姐,對不起啦。我猜因為我突然的離職,應該會讓你忙的連飯都沒得吃。」她頭壓的低低的,從剛才到現在都不敢正眼看我。
「對啊,我恨死你了。不過看在便當做的很有誠意,勉強原諒你吧。」
她開心的抬起頭,「真的嗎?」
趁著我邊吃飯,她開始解釋起來。
我本來以為她是為了男朋友離職,想不到……居然是要去國外打工。
「本來我爬文是想找個可以散心的地方,不知怎麼的就逛去打工遊學版了,然後,才知道澳洲這麼好申請,居然不需要有什麼存款,只要有來回的機票就夠了!」她用著天真的語調,興奮的分享。
「我已經找好人家推薦的工作仲介,也連絡的差不多了,等簽證的期間就順便惡補一下英文這樣。」她細數接下來要忙錄的清單。
那些,我都知道。
我早就把那些步驟倒背如流,電腦里還存著評價不錯的工作仲介資料,連到那裡的住宿我也都找了不錯的,就存在那、放在那。
「你,真的下定決心了?不是說說而已,是真的要去?」佳佳才二十三,這麼年輕的她,是分手的一時衝動,還是……
「我跟我爸媽聊過,他們也很贊同啊,願意先幫我出一開始必要的費用,雖然還是有點害怕啦,但我就想……闖闖看。」她眼神堅定的說。
原來,有家人當後盾啊。
「想不到你這麼有勇氣,我對你另眼相看了。」
「嘿嘿,所以才必須要馬上辭職啊,能準備的時間不多了,我不想等也不想拖,因為我也怕自己會反悔。」
我沒有告訴她我這裡其實早就做齊全了功課可以分享給她,不是怕她看,而是,怕她知道了原來我也這麼想去,然後卻不能去。
不能去的理由很多,比如說租的房子怎麼辦?要這樣空著繼續繳房租?如果澳洲的薪水夠多是可以負擔,但難保我這樣去個一、兩年房東會不會擅自進入之類的。所以我的東西跟傢具又該放去哪?
光思考起第一個問題,就足夠讓我停下了腳步。
理由,就只是一個替自己逃避的出口罷了。
我可以丟掉所有,就這麼帶著一個背包就走,我應該要這麼做的。可是我丟不掉,就像我丟不掉痛苦的回憶一樣。
從四年前分手后,我就想去澳洲,想了四年,能去的年齡限制,也只剩下兩年。這是我第二個夢想,第二個比較容易實現,卻動不了的夢。
我其實有一點壞心,一邊祝福著佳佳,一邊想著會不會她到時候也跟我一樣怯了步。
*
回家梳洗完我畫上稍微精緻的妝,由於因為那個輕浮男的關係,我真的把妍依惹火了,為了讓她消氣,我答應了今晚跟另一個她要介紹的人吃一頓晚餐,而且要我自己一個人去赴約,她說這樣才有懲罰到我的感覺。
有時覺得她鬧脾氣的時候跟個孩子一樣,幼稚卻也好哄。
這位叫浩均的人是名職業軍人,一路從軍校念到畢業,然後又考了直升機的資格,薪水穩定又高,唯一的缺點就是沒女朋友──這些,當然都是妍依事先告訴我的。
抵達這間高級餐廳,我先在門口遲疑了一下,雖然妍依說對方要請客,但對素未謀面的人就花這麼大手筆,實在讓人不安。
服務生專業的帶我到座位,已經看見一名突兀的男人,連在餐廳都坐得直挺挺,像個等待長官下令開動的阿兵哥。
「嗨,是浩均吧?」
「嗯。」他冷漠的點點頭。
我點了最便宜的套餐,雖然最便宜但也要將近兩千元。
點餐完后,他就毫不避諱眼神的瞪著我看了大概兩分鐘那麼久,好像徹底的把我打量過一番,相當不舒服。
「你的工作也是百貨公司嗎?」
「不是耶,是超商店員。」我沒有說是副店,那種只是滿足自己虛榮心的稱謂很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