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蘇富比算是現代里畫技最一流的畫家了,能夠掌握各種派別的畫法,還能模仿那些名畫,模仿到連監定師都看不出破綻,真的非常厲害。」千代子也跟著說。
「如果我還能再活久一點,就要以他為榜樣。」
「但別學他畫偽畫,那可是犯罪。」
「你不要說就好啦。」
她們自然且默契的對話,讓我在旁邊不知道要怎麼切入,只能默默的掛著笑容看著。
「小悅你今天看起來精神很不好耶,我哥又氣你了?」
「沒……」
「你哥就是這樣才老是沒女朋友,叫他改改啦。」我才開口說一個字,千代子就立刻又接話。
「沒辦法啊,唯一能接受我哥的只剩下你了。」
「全世界的男人死光了我也不接受。」她翻一個白眼。
她們聊的忘我根本停不下來,明明在同個空間內,她們的四周好像加裝了玻璃牆,跟外面的世界隔絕起來,我無法進入,只能看著,甚至我悄悄的離開了,冉冉都沒有發現。
我嘆口氣,順了順了難受的胸口。
走出醫院外面,暖暖的太陽照著我,「所以我才討厭……交什麼朋友。」
看著冉冉跟她從小到大的好朋友一起講話的模樣,我才真的意識到自己多麼的幼稚——原來一直以來,我討厭跟人變的親密是因為努力付出之後,自己仍然不是對方最重要的朋友,每個人都還是有一個認識多年或是興趣相投的朋友存在,無論我多麼努力的去維持這段友情,終究沒辦法變成那一個。同時我又很矛盾,當真的有人把我視為最重要時,我又害怕起這種親昵關係,逃避起來。
這就是,我的另一個壓抑。
雖然我不知道,它是怎麼形成的。
「我也許,會這樣孤單一輩子也說不定。」苦笑一下,同時為苦笑的自己感到悲哀。
「你如果老是喜歡自怨自艾的話,那很有可能。」賴狐狸突然出現的說。
「你是跟蹤狂啊。」
「我就不能來看我妹嗎?」
「那你怎麼不進去?」
「她跟她那個好朋友,一講起話來吵死了,差不多快把一天的力氣都說完了吧。」
「好朋友……」
「那傢伙應該把書拿給你看了吧?」他像是會讀心術一樣,一眼就看穿了我。
「所以你知道?」
「我是不知道詳細情形啦,但在墾丁的那個晚上,他有大概提過。我們一起喝了酒。」
「一起喝酒……」啊,我記得還有一件事就是——跟女兒的男朋友一起喝酒,我的天啊,零那傢伙在想什麼,這個人根本不是我男友好嗎?
「你現在是學舌鳥嗎?一直重覆別人說的話。」
「抱歉這裡並不會有都城跟貢品。」
「哈哈哈。」
我們一起並肩慢慢走出醫院大門,陽光灑落下來,我跟他的影子時而交錯、時而疏遠,話題從原本沉重的情緒轉到了看過的小說上,第一次,我跟這個人也會有聊天聊的停不下來的時候。沒辦法,只要一提到我看過的那些精彩故事,有個相同的人能一起討論是一件很難得的事。
媽曾經說過,她跟爸這麼不同的兩人會走在一起,最大的原因就是彼此都喜歡相同類型的小說跟電影。
不知不覺,我們竟然在露天咖啡點了杯飲料坐下來暢聊了快一個小時。少了那些針鋒相對與酸言冷語,這大概是我們認識到現在最和平的一次了。
「那麼,話題可以回到前面了吧?」他轉著杯子的說。
「欸?」
「我說過了,不希望你傷害冉冉。」
我肅起臉,又來了。「你大可放心我並不會傷害她,而且我覺得她也不是那麼的需要我,不管我之後會不會消失,我想她並不會太難過。」
「你從來沒認真看過別人的內心,對吧?」
「因為不需要。」
「你始終讓你的心跟任何一個人保持著一個距離,就已經是傷害了。」
「要不然呢?難道要我當那種自己受傷的善良好人?」
「別人靠不近你,自然會有其他能靠近更親昵的人。你每次都這樣,一發現自己不是唯一就跑掉,可是你根本沒有給別人當唯一的機會。」
「什麼叫每次,你很懂我嗎?」
他的表情不知道為什麼閃過一絲受傷,「你果然,始終想不起我。」
「什麼意思?」
他嘆了口氣,「我聽說,冉冉在某個地方有藏一幅畫,如果可以,找個時間帶我去看看吧。」他說完,就把錢放在桌上,頭也不回的走了。
走了。
在我的生命里,我始終不斷的看別人走離我的生命,從來沒有一個人,願意多那麼一點點的耐心也好,再多跟我相處一會,我雖然很難靠近,但不代表遠都靠不近。
這種想法很任性,可是我在努力了,努力的不躲開等著別人回過頭髮現——其實我的表情很寂寞。
已經走遠一段路的他,就好像聽見我心底的聲音一樣,突然停頓了腳步,我慌張的別開視線假裝沒看到。
過了幾秒,偷偷的把視線轉回去,就看見他正直挺挺的站在那裡看著我,一雙遙遠的視線交錯,這瞬間,我隱約的想起某段回憶。我就好像一個失憶症的患者,從開始面對過去逃避的一切后,許多曾經刻意不在意的片段,正一點一滴的恢復。
那是誰呢?
很久以前,好像也有個人,老是用這種遙遠的距離跟我四目交接,雖然離的很遠,可當時,我卻覺得只有這個人離我的心最近。
模糊的記憶漸漸被撥雲見日,「三十步……」
我想起來了,他是『三十步』!
以前我在少女漫畫月刊上面找到的筆友,那時我才國一,因為他的自我簡介里喜歡閱讀的書籍跟我很類似,我們便開始長達一年多的書信往來,一開始都是在聊小說,後來漸漸會分享一些心情跟生活……我什麼,都跟他說。
因為見不到面,甚至連對方長什麼樣子是男是女也不清楚,所以我可以很放心的跟這個人分享我的內心、我的壞情緒,班上的誰原本跟還不錯又遠離我了,還是我又自我保護的逃避了什麼,這些……我都會跟他說。
直到國二那年的暑假,我們說好要見面,她說既然他的名字叫三十步,那麼我們就以三十步的距離見面吧,各自拿著一本傲慢與偏見,約在舊車站前,想辦法在這人群中找出對方,多浪漫。
記得那天,我帶著非常忐忑又期待的心情出門,在相約的中午十二點,我站在公車立牌前,手上的小說被自己捏的很緊,說明自己有多緊張。
眼神不斷的四處搜尋來往的路人,直到在筆直的前方出現了一個男孩,他手上拿著傲慢與偏見,沒有揮手打招呼,只是露著堅定的視線看著我,嘴唇好看的抿出一個微笑,那一瞬間,我從他的眼神里知道,我們彼此是多麼的契合,只要一眼就能感受到所有的情緒。
不需要太近也不需要言語,就讓我站在這樣的距離凝視一整個下午我也願意——那時的我瘋狂的這麼想著。寂寞了很久的心靈,在那一刻好像終於願意為誰而敞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