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2014後記:漫長的道別(3)
第111章2014後記:漫長的道別(3)
這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我氣得發抖,理智卻告訴自己,××沒有錯。所有傾囊而出的熱情與善意,都是我自發自願的,為何要怪罪別人?
但我沒必要再委屈自己一直配合他的習慣。我直接撥打他的電話,不出所料被他拒接,再打,再次被拒接。兩個電話后我沒有再聯絡他。一天後,他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又問起我買火車票的事情,我沒有回復。
夜裡,他沒頭沒腦地發來一條簡訊:「我就是一個可怕又自私的人,現在你知道了吧,離我遠一點兒。」
原來××並不傻。
沒有聯絡的兩個月里,我加入了新社團,學著趕潮流燙頭髮買衣服,認識了形形色色的新同學。大學生活熱鬧地展開,漸漸地不再每天都想起××,也終於能夠客觀冷靜地評價他了。
傳聞不虛,他的確情商很低,的確不惹人喜歡。
那麼,我又喜歡他什麼?難道是「當初驚艷,完完全全,只為世面見得少」?然而還是會在夜裡一條條地翻閱曾經的簡訊。他每一條沒滋沒味的回話,包括我深惡痛絕的聯排句號,都擠在諾基亞小小的收件箱里,滿了也捨不得刪。
臨近期末的初冬清晨,我忽然在一條小路的盡頭看見他的背影。
高中時無數個清晨,我算準時間從食堂出來,總能看到他拎著書包往教學樓走的背影。內心有一個更囂張的自我,好像下一秒就要衝出來,對著前面的男生大喊:「××!你好!認識一下啊!」
還好,她沒衝出來。可惜,她沒有衝出來。
這樣回憶著,無意中他的名字已經脫口而出,聲音脆亮,輕鬆得彷彿我們已認識多年,而這只是一個平常的早上,偶遇熟人。
他轉過身來,有點兒羞澀地笑了,說:「我以為你再也不會理我了。」
我說:「怎麼會?」
曾經的齟齬閉口不提,我們聊各自的期末考試,聊選修課的論文怎麼寫,聊哪個食堂的煎餅果子好吃……終於不再是我自己一個人滔滔不絕。或許是因為我放下了表現自我、拉近關係的渴求,所以一切就都變得簡單了。
我們一起在圖書館上自習,偶爾我還是會拿自己會做的題故意問他;自習后陪他練習騎自行車,他也試圖用後座帶我,差點兒沒摔死我;跳下車后他說不好意思,我說是我太重了;騎車累了就坐在湖邊,月光溫柔,我不懷好意地打聽高中的事情,一點點地印證傳聞的真假,一點點地拼湊當年的他心裡的我的模樣。
高一的后桌和他在補課班聊過天,他卻早已不記得這個人了。
原來他從沒進過三分球,如果有,恐怕就是我看到的那一次。
「的確很討厭語文啊,但你的作文我是看過的,有一次交換評改作文,你的那篇還是我評的呢。」
我一下子就想起卷面上寫了「沒看懂」三個大字評語的作文,哭笑不得。
我終於認識了一個真實的××,不是我心裡想象的任何一個樣子。他是個普通的男孩,喜歡打球卻打得不好;畢業后想要去美國,和所有學理科的男生一樣;很依賴媽媽,卻又覺得她煩人;性格悶騷,朋友很少,喜歡看動畫片,不知道如何與人相處,稍微繞彎子一點兒的話,通通聽不懂。
我也不再抱著手機輾轉反側,斟酌每一條回復;懶得發簡訊的時候我就會直接打電話,他也終於肯接,雖然仍然有點兒緊張結巴;看到好玩的東西依然會推薦給他,但是他說「看不懂」的時候,我不再惶恐尷尬,笑笑就過去了,有時候還會直接罵他蠢。
我本不是天生熱情的人,但我終於成了他的朋友。
一個平淡無奇的晚上,下了晚自習后,我們騎車到湖邊坐了一會兒。我忽然說:「唱首歌吧。」
他說:「我從來不唱歌,小學音樂課老師逼我,給我不及格,我也不唱。」
我說:「好吧。」
但靜默了一會兒,他忽然開口唱了起來。聲音清亮,沒跑調兒,但也不是多麼好聽。
是周杰倫的《七里香》。他牽著我的手唱的。
我們好像都在等著對方說什麼,最後卻一起沉默了。
我記得一年前剛入學的時候,他唯一答應我的事情就是和我一同加入了手語社。我慫恿他的原因是,我聽說,第一堂課老師會教大家用手語打「我愛你」。
兩百人的教室擠得水泄不通,他堅持不住,皺皺眉說:「好無聊,我走了。」
我都來不及阻攔,他也沒和我打招呼。他剛消失在門口,站在前面的社長就笑嘻嘻地說:「我知道大家最期待這個,來,我們來學最重要的一句。」
我愛你。
後來,他發簡訊問我:「後來又學什麼了,好玩嗎,我有沒有錯過什麼內容?」
我說:「沒有。」
我百分之百的熱情一股腦兒地燃燒在了過去,真是悔不當初啊,悔不當初。
那一瞬間,我終於看懂了自己的心意。我和當初那個在籃球架旁假裝散步的高中女生依舊血脈相連,分享著同一片記憶,我也為她的懵懂愛戀而拚命努力過。只可惜,渴望與獲得之間有著如此漫長的時間差,它不知不覺地改變了我,我不願再為她的幻想埋單。
這也許是她想要的吧,可我沒辦法穿過似水流年把她帶到此刻的月光下,說,一切都給你。
終究還是晚了一點點,晚到我已經不是她。
我還是輕輕地抽出了我的手。
十八九歲的年紀,人生多熱鬧。我還是輕輕地抽出了手。
而我們,漸漸地就淡了。
大三一整年我要出國交流,於是臨行前的暑假,他約我出來吃飯,說要為我餞行。
我的第一反應是他的手機被盜了。開什麼玩笑,××怎麼會做這麼有人情味兒的事情。
但我依然興高采烈,依然用心打扮。八月的天氣熱得嚇人,我們去看周杰倫的《大灌籃》,電影開場前半小時一起坐在外面的樹蔭下閑聊,說他GRE考得不錯,說我一人在外要注意安全……我忽然問他:「你記得上次一起看電影嗎?」
我們一起看過三次電影,中間的那一次,也是夏天,是周杰倫《不能說的秘密》。他不知道為什麼買了電影票請我看,都沒問問我是否有時間。而我,從西藏回程的火車上下來,用了一小時就從北京火車站奔回了海淀劇場電影院,中途還回了一趟學校換衣服。
××驚詫:「你來不及,怎麼不和我說一聲?」
我笑著說:「誰讓我天生熱情呢。」
電影后一起吃了午飯,他自己刷刷刷地點了四百多塊錢的菜。我說:「你讓我看一眼菜單能死嗎?」他才驚覺自己失禮了,尷尬地說:「我和我爸媽過來就吃的這些,我就直接照著那天的菜點了。」
我心裡滿是酸澀的溫柔。
飯後他不知道應該怎麼回家,我再次哭笑不得地把他送上了車,看他坐在後排一個勁兒地朝我招手。藍天白雲下,背影匯入車水馬龍中,我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
這到底是誰給誰餞行啊,我笑著想,眼淚卻流了出來。
「再見了呀。」我心裡默默地說。
這個故事,過程平淡無聊,好歹有一個善良的結尾。
然而,毫無聯繫的半年之後,我突然在校內網上收到了他的一封站內信,內容只有短短的一行字:我有女朋友了。
內心驕傲的那個部分在瘋狂吐槽——特意告訴我幹嗎?難道老娘會很在乎嗎?
但也只是一閃念。這個消息竟然沒有讓我悵然,一丁點兒都沒有。我很快回復他:「恭喜呀,祝你幸福。」
又過了幾分鐘,一個陌生的女孩也給我發了一封站內信:「他是我的了,我會替你好好照顧他的,別擔心。」
彆扭的惡意撲面而來,我愣住了。
幾乎是同時,××回復了一封信:「剛才說有女朋友那條是她用我的賬號發的,她非要這樣做,我也攔不住。」
我呆看著屏幕,內心滿是荒誕和怒意。我迅速關掉了頁面,端起碗回到飯桌前繼續吃東西,誇張地稱讚和我同住的美國姑娘Bo土豆炸得好——Bo忽然問:「你哭什麼?」
我哭了嗎?
最好笑的是,我第一次完完整整地和別人講起與××的故事,居然是用英語講的。
我不斷地對Bo說:「你一定會誤解,但我不是因為他有女朋友了而難過,我不是忌妒,真的不是這個原因。」
Bo抱著我,溫柔地拍著我說:「Iknow,Iknow,Itshouldn』tbelikethis。」
Itshouldn』tbelikethis.
不該是這樣。我曾對他很好,他也曾示我真心。對於這段可以寫進「百大失敗案例」的曖昧情愫,我們曾經好好地道過別了,再無聯絡。
我是那麼在乎結局。最終的道別理應從容,不應該是在汗味兒瀰漫的火車站門口,「再見」還沒說出口就被掄大包的旅客甩得鼻青臉腫,再抬頭時,人已不見。
形式感是如此重要,它讓我們在猥瑣失落的人生中,努力活出一絲莊重。我需要這點兒莊重感,不是為了××。
而是為了她。
為了當年那個把行李包扔在地上,雙手張開,像鳥一樣從台階上飛奔而下的女生。
幸而老天待我不薄,我想要的收尾,終於收穫在一年後。
大四那年冬天,剛面試結束的我穿著好看卻不保暖的風衣哆哆嗦嗦地走回學校,站在店門口買了一杯燒仙草,捧在手裡取暖。這時,聽到自行車倒地的聲音,回頭就看到了××,和他的女友一起摔到了地上。
那是個陡坡,自行車上坡起步很難,何況還是大冬天,還帶著一個人。
我想起曾經他也用單車帶過我,摔了一跤后,我們彼此客套,就差鞠躬了。
這時我聽見他沖女友吼:「說不讓你這時候跳上來,你偏要這樣,摔死我了!」
我不由得聯想,如果這樣的場景發生在我身上,我會是什麼反應?恐怕只是冷著臉,向他道個歉,然後拎起包轉身就走吧?——你居然敢沖著我吼?
然而女友一歪頭,笑得很甜地說:「我想讓你帶我上坡嘛。」
他依舊沒好氣兒,卻不再堅持,板著臉彆扭地說:「哦,上來吧。」
我在不遠處笑出了聲,真心實意地覺得一切都很好。
這才是戀人。不虛偽、不假裝,沒有無聊的自尊心擋道,一切都是那麼自然可愛。
當年的事也沒什麼過不去的。他遇到了真正的愛人,想要坦承自己的一切,包括當年莫名其妙曖昧過的阿貓阿狗姓甚名誰,之後又無奈地看著心愛的女孩向這些阿貓阿狗齜牙示威……這是多麼正當而甜蜜的一件事。
故事有一萬種講法。我選擇接受他們的那一種作為結局。
我站在原地,笑出了一整套長鏡頭。
這不過是一段狗屁倒灶的暗戀,乏善可陳,我卻萬分鄭重地寫下每一個字,想要讓它聽起來很特別。
因為我感覺得到,十六歲的自己正坐在桌邊,托腮看著新鮮出爐的每一個字,時不時伸出食指戳著屏幕說:這裡寫得不好,重寫;這裡你撒謊了,重寫;這裡……這裡就不要寫了吧,咱們自己知道就好。
我試圖不去聽她的。人很難不給記憶上濾鏡,有些事情何必那樣真實,搞不好別人還會誤認為我至今,仍對××念念不忘,這誰受得了?
然而十六歲的我說:「你必須要誠實呀。」
你要對我誠實。
於是我丟棄了成年人的面具,努力地和自己的虛榮心做鬥爭,去講述她的少女心是如何墜毀的故事。
我聽到她說謝謝我。
謝謝孤軍奮戰這麼多年,終於迎來了一個二十六歲的我。
一個遲到十年的戰友。
我們牽著手,一起對這場青春期,做最漫長的道別。
自此以後,好的都留給她,剩下的人生,我已足夠成熟去消化。
八月長安
2014年6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