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正文

進了卡沙村,我們首先去的是村長家,村長是尼瑪的大哥。先找村長,這也是規矩,辦事先得和老大打個招呼。

這是一個標準的藏式院落。外面是用土壘起來的圍牆,圍牆上堆滿了風乾的牛糞,牛糞是藏家用來取暖和做飯用的,真正做到了物盡其用。裡面是三間兩層平房,紅檐白牆。緊挨著院落的是一個羊圈,裡面有大大小小几百隻羊,還有幾十隻氂牛。氂牛是高原特有的動物,身材高大,體形壯碩,毛皮可以用來做帳篷。

「大哥!」

村長看到我們,熱情地放下手中的活計,興奮地過來招呼我們。尼瑪和村長熱烈地擁抱后,簡單地介紹了一下我。我還沒反應過來,就被村長一把抓了過去,來了個滿懷擁抱。那股濃濃的酥油茶味一下就衝進了我的鼻孔。

「辛苦了,歡迎你們啊!」

寒暄一陣后,我們把來意和村長說了說。村長表示已經作了動員,村民會支持我們的工作,並囑咐我們晚上一定要去他那裡吃晚飯。

從村長家出來,我們首先去的就是查亞的家,查亞家就在村長家的隔壁。當門口的我腦袋還在打怵的時候,查亞出來了。

「警察叔叔,歡迎,歡迎!」

我沒聽錯吧,這個女孩到底在搞什麼。我這麼快就變老了,「小警察」變成了「叔叔」。

進了屋,屋裡只有查亞的阿媽一個人。查亞的姐姐格桑梅朵在鎮衛生所上班,今天沒有回來。我不知道是環境影響人,還是因為這個時候我成了客人,查亞居然沒有找我麻煩,還給我端茶倒水,熱情得一點也不遜於一個好客的家庭主婦。我開始疑惑了,難道是陰謀?

我先給查亞的阿媽照了相。由於查亞阿媽是躺在床上的,所以給她照相頗費了一番周折。輪到查亞的時候,她只有一個要求,但這一個要求就把我的頭搞大了。我就知道把我供起來是查亞的陰謀。

「你一定要把我照美一點。」

「美」這個詞有定義嗎?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它沒有,因為「美」沒有標準。唐朝大名鼎鼎的美女楊貴妃,按照現在的審美觀,屬於待在「准減肥」陣容里的人,何談漂亮?到了現代,拿八零后女生傾慕的謝霆鋒來說,在歐洲人眼中就是個標準的醜男。「美」是一種感覺,沒有標準可言,就像情人眼裡出西施一樣,並不是每個女人都是西施。而是那種觸電的感覺,把「美」根植在了情人的心中。

看著手裡的相機,我實在沒有把握,讓查亞這種摸不著頭腦的女生能感到美的洗禮,我只能把希望寄託於運氣。因為拍照是門學問,把一個醜女拍成美女,不但需要硬體的支撐,比如燈光、化妝等,更需要技術。很顯然,我兩者皆無。雖然查亞不是醜女,在一般人眼中興許是個美女:桃花面,秋水眸,櫻桃小嘴柳葉眉,膚如凝脂腰如柳;神色嬌俏若天成,舉止落落生姿;增一分則太過,少一分則失魂!但不知為什麼,對於這樣一個女生,我腦袋裡的第一個念頭是「怕」。我居然會怕一個女生,這簡直就不可想象,但事實就在眼前,我不得不承認。

「這張不行,重照。」

「這是照身份證,你要那麼漂亮幹嗎?」

「我不管,我就要照美一點。我是聖女,理所當然。」

是的,理所當然。理所當然我就成了藝術照的攝像師,查亞成了模特,她一會兒穿著一件大紅藏袍,一會兒又是一件當下流行的漢裝,一會兒一本正經,一會兒喜笑顏開。我被迫改變各種姿勢,選擇各種角度,去尋找她所謂的「美」。

後來,她乾脆把身後的紅布扔了,把那隻高大的藏獒拉了過來,讓我拍生活照。

藏獒,又名「多啟」「大狗」,古稱「蒼猊」「中華神犬」等。這裡我要隆重介紹一下,因為它也是西藏的一張名片。藏獒,產於西藏,兩千多年以前藏獒便活躍在喜馬拉雅山脈,以及海拔三千多米以上的青藏高原地區。標準的純種藏獒多見於廣大牧區,有獅頭型、虎頭型之分,有安多系、康壩系、青藏系的類別區分。它骨架粗壯、體魄強健、吼聲如雷、英勇善斗,屬於護衛犬種,具有王者的霸氣和對主人極其忠誠的秉性。中國古代有「一獒犬抵九狼」的說法。

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有藏獒的足跡。原始藏獒生活在青藏高原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寒地帶以及中亞平原地區。在西藏、青海、四川、甘肅及新疆、蒙古、寧夏甚至尼泊爾境內均可發現藏獒的蹤跡。

藏獒因為生活地區不同,在外觀上也有差別。品相最好的上品藏獒,出於西藏的那曲地區,就是我現在工作的地方。像查亞的藏獒,茂密的鬃毛像非洲雄獅一樣,前胸寬闊,目光炯炯有神,那殺氣讓人不寒而慄。藏獒粗獷、剽悍且有著剛毅的心理承受能力。同時具有王者的氣質,高貴、典雅、沉穩、勇敢。它被舉世公認為存於世最古老的稀有犬種。在藏地有關藏獒神奇的傳說很多,它被定義為英勇護主的化身。

這幾年,藏獒在市場很火。好的藏獒輕易就能上幾十萬,而其中的雪獒則是獒中極品,數量極少,可以賣到上千萬。

我本來很想抗議查亞的自戀,但藏獒那血盆大口比黑子的大嘴還令人害怕,我不得不屁顛屁顛地在院子里奔來跑去。我的第一份工作的嚴肅性就這樣被查亞抹殺了。

從查亞家離開的時候,已是中午。我看了看一臉滿足的查亞,心口那個堵啊!

後來的照相很順利,再沒有遇到查亞那樣的自戀「人才」。我們花了整整一下午,卡沙村的大部分村民都照了相。只是還有幾戶住得比較遠,我和尼瑪只有明天再去照了。

夕陽西下的時候我們回到了村長家裡。村長熱情地招呼著我們。

「阿珍,待會做點好吃的。」

「做點好吃的」這幾個詞一跑進腦子裡,我就感覺被查亞折磨的身體輕鬆了很多,臉上也不自覺地露出了笑容。

進屋后,尼瑪和村長拉起了家常,畢竟是兩兄弟,肯定有說不完的話。我則走出院子,眼睛西邊的斜陽。這個時候的斜陽彷彿有點慵懶,發出的光把大地塗成了紅色,暖暖的紅色。我的腦袋這個時候一片虛空,就像佛家所說的忘我一樣。我忘記了今天的不快,忘卻了我的存在,彷彿這個世界就剩下天邊的一點紅,這也許就是高原那獨特淡然的魅力。

正當陶醉的時候,我看到了查亞牽著她那藏獒走了過來。我想溜,但晚了。

「警察叔叔,看什麼呢?」

「沒看什麼。我還有事,進屋了。」

「慢著。照片你可一定要給我洗了,我會來取的。」

「吼!」

彷彿是說好的,查亞的命令剛下完,藏獒開始了警告。我感覺我的腳在打怵。我從小就怕狗,小時候沒少被狗追,狗追我逃,我逃狗更追,結果導致我的屁股一次又一次出現血印。雖然我現在知道,在狗面前絕對不能跑,要以狠制狠。但在藏獒面前,這招又不管用了,你狠它更狠。

「哦。」

「查亞!」

這個時候西邊傳來查亞母親的聲音。我趁這個當口,還沒待查亞反應過來,溜進了村長家裡。我猜我的形象基本上快趕上逃荒的了,還好查亞沒有跟過來。

回到屋裡,我加入了尼瑪他們。村長對內地人吃什麼比較感興趣,要是彭傑在這裡就好了,他吃的學問比我大。但他畢竟在一千公裡外的昌都,連想他都覺得遙遠。

一小時后,晚飯做好了,裡面的組合我從沒見過,烤全羊加青稞酒。烤全羊我不必解釋,相信很多人都品嘗過,只是藏家的烤全羊沒有那麼多的調味品,只有鹽巴。而青稞酒,藏家是家家會釀製。釀造前,首先要選出顆粒飽滿、富有光澤的上等青稞,淘洗乾淨后,用水浸泡一夜,再將其放在大平底鍋中加水燒煮。大約兩小時后,將煮熟的青稞撈出,稍晾一下,去除水汽后,把發酵曲餅研成粉末均勻地撒上去並攪動,最後裝進罈子,密封貯存。如果氣溫高,一兩天即可取出飲用。

對於羊,我喜歡,對於酒,我更喜歡。當村長把酒杯端起時,我二話沒說,一口就下了肚,因為這個時候我需要排憂。都是查亞給我找的事,這個偏遠的地方,我上哪去給她洗照片?可我敢不洗嗎?我天生怕狗,何況還是藏獒!

當放下酒杯的時候,我發現一個奇怪的事情。尼瑪和村長都直愣愣地看著我,眼神中有驚訝還隱隱帶點責怪。我不知道我錯在了哪裡。我記得以前巴羅告訴我,在藏家做客要注意一些事情,但我早就拋在腦後了,這下只有後悔的份。

「小羽,看我。」

尼瑪碰了碰我,然後端起杯子,用右手無名指尖沾上一點青稞酒,對空彈灑。同樣的動作做完三下之後,村長又敬了尼瑪一杯。尼瑪每喝一口,村長就給尼瑪添上一次酒。當添完第三次酒時尼瑪才把這杯酒喝乾。

看完這一整套程序后,我臉紅到了耳根,尷尬異常。好在村長比較豪爽,沒有計較,而是大口地給我敬酒,我也大口地還酒。兩小時下來,我也不知道肚子里裝了多少酒,我實在沒時間數,村長的熱情我只能是老老實實地接著。後來,所長和尼瑪又跳起了祝酒歌。我雖然聽不懂,但也和他們翩翩起舞,可能是興緻所在。我第一次發現我還能跳舞,雖然我知道我的舞姿和「大象」差不多。

酒喝到很晚,我也不知道是怎麼上床的。待到酒醒的時候,已是第二天早上。

可能是所長帶來的潛意識,這次我沒有戀床,來到了院子外邊的草原上。這個時候,旭日剛剛東升,牧民們紛紛把家裡的牛羊往外邊的草場趕。一陣陣喧鬧聲攪碎了這秋日的寧靜。

我無意中側頭一眼,看到了查亞。她手裡抱著一隻小綿羊,小綿羊可能是生病了,奄奄一息,查亞的手不停地在小綿羊的肚子上來回撫摸。不知道為什麼,這個時候的我有種想作弄她的衝動。也許是被她壓榨久了,又或許這個時候她表現了女人柔弱的一面,是男人都想占點小便宜,這也是一種生活情趣。

我把警服脫了下來,亂亂地搭在肩上,一臉壞笑地出現在了查亞的背後。

「美女!」

查亞回過頭來,我看到了她的眼睛裡帶著驚恐。

「你想幹嗎?」

「都是年輕人,你說我想幹嗎?你說我還能幹嗎?」

我繼續往前面走。查亞開始往後面退。

「你別過來,否則我不客氣了。」

我看了看她周圍,白馬和藏獒都不在,我的膽子更大了。

「那你就不要客氣,我倒要看看,你能怎麼樣?」

話一說完,我已經突破了人與人的安全距離——十五厘米。我明顯感覺得到查亞的心跳加速了,她可能真在擔心我會怎麼著。

「噓……」

查亞的手不知道在嘴裡是怎麼擺弄的,一聲清脆的哨音響了起來。

「吼!」

我聽到一聲低沉的吼叫。緊接著從院里立刻奔出一個黑影,是藏獒!我兩腳馬上綳直了,撒腿就跑,警服都不知道什麼時候脫手的。

「救命啊!」

奔跑中的我,第二次喊起了救命。

但藏獒絲毫沒有因為我的逃跑而放棄追逐。它完全把我當成了殺父仇人,一個勁地緊追不捨,還好我的百米是進了十一秒的,要不然,早就被逮到了。

就這樣,人和畜一個在前面跑,一個在後面追。我彷彿又看見了流雲開始往後面退。

跑了一陣,我發現一件奇怪的事情。按道理藏獒追我是小菜一碟,但這條死藏獒不知是沒吃飽還是昨天剛配完偶,居然沒有把我逮到,反正距離和我保持在三米左右。我彷彿成了羊,成了它嬉戲的對象。

我看了一眼遠處的查亞,她則一臉壞笑,肯定是她的主意。本來今天想作弄一下她,沒想到偷雞不成反蝕把米,現在還成了清朝的難民——滿地跑。我牙齒咬得咯咯作響,恨不得……

各位看官,高原上實在是不適合劇烈運動。哪位要是能來高原,能不運動盡量不要運動,這是忠言。要不然,豈是「難受」二字能概括的!

「不跑了,老子給你拼了,你個死狗。」

說完這句話,我就擺開了架勢,準備一絕決雌雄。雖然面前是強壯的藏獒,但我也顧不上那麼多了。

「噓……噓……」

又是一陣哨聲,那該死的藏獒瞪了我一眼,大搖大擺地離開了。我真想上去踹它兩腳,但發現腳根本邁不出去,大腦自動把攻擊策略從主動出擊改為被動防禦了。

「小警察,好不好玩?」

查亞走到我身邊,一臉壞笑地看著我。

我不知道剛才一臉驚恐的查亞是不是裝的。她哪裡會怕我,她把我的調戲當成玩了。

我鬱悶地看了看她,什麼也沒說,趕緊溜開了。草場哪還敢待,這裡是她的天下!

到村長家門口,我看到了尼瑪。他的臉上一直帶著難以捉摸的笑容,剛才那一幕他肯定看到了,原來他也喜歡看熱鬧。看來只要是中國人,都有這秉性。

五天過後,卡當的南面我們跑了個遍。我和尼瑪回到了派出所,準備補充一下糧草。

我回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找黑子。和查亞的接觸,讓我知道必須有一個能保護我的東西,那就是馬,起碼能逃嘛!

馬圈裡的黑子一如既往的高大,壯碩的大腿彷彿蘊藏了無窮的力量。我給黑子抱了一大把草料,這是尼瑪告訴我的,要讓感覺到善意的溫暖。

「黑子,你好……」

趁著黑子吃草料的當口,我開始了和黑子的友好溝通。

「現在我要告訴你,我以後就是你的主人。知道嗎,主人。」

「主人,什麼是主人?就是給你吃的,給你穿的,哦,對了,你不用穿衣服哈。但你以後歸我管。知道嗎,你得聽我的,為我服務,不許違抗我,清楚了嗎?」

黑子看了看我,又低下了頭。它還是對草料有興趣。

後來我嘀嘀咕咕說了一大通,然後把黑子牽出了馬圈。我不知道黑子聽進去沒有,都說馬是通人性的,我希望它能聽進去,我不想重複前一次的「杯具」。

來到街上,路過鎮衛生所的時候,我看到了查亞的白馬。我趕緊扭過頭,三步並作兩步走,想快速通過。但這個時候,黑子莫名其妙地長嘯了一聲。白馬彷彿有默契似的,也長嘯了一聲。

「小白,什麼事?」

討厭的查亞出現了。

「哎喲,小警察啊。怎麼!練騎馬?」

我沒理她,準備繼續前行,但這個時候黑馬卻停了下來,看著白馬,就是一動不動。

「你個色狼,看到美女就走不動路了……」

罵只能在心底,我不敢得罪黑子,現在它是老大。

「不要叫小警察,我有名字。我叫譙羽,聽清楚了嗎?」對付不了黑子,我只有坦然面對查亞了。

「可我喜歡叫小警察啊,你說怎麼辦呢?」

查亞的態度很認真,彷彿她叫我小警察是一種無奈的喜歡。

「我說查亞大小姐,我是上輩子欠你的嗎?你能不能當不認識我,或者是當我不存在,你走你的,我走我的。」

「為什麼要當你不存在啊,你在這裡啊,我怎麼能當你不存在呢?」

「Oh,MyGod,神啊,這什麼人啊!」

我真不知道查亞這個香港大學的高才生是什麼智商,或者是她漢語就這麼點水平,又或者她把我當成了冤家,來調戲我的。

「黑子,走了,再色我K你。」

我韁繩一扭,黑子居然沒有反抗,乖乖地就跟我走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看來有時候聲音大也是一種力量。

「喂,小警察!」

我未再理會查亞,和黑子來到鎮子外的草原。

上馬之前,我理了理黑子的鬃毛。黑子顯然很享受,眼睛一張一閉。沒騎過馬的人是體會不出那種感覺的,那是人和動物的一種默契,一種難言的默契。

「駕!」

這次我揚鞭的力量很小,黑子很配合地向前跑去。雖然我這個時候的心怦怦直跳,但一想到查亞的鄙視,我就來力量了。什麼陰影都見鬼去吧,不就一匹馬嗎,我什麼時候怕過動物(這話好像不靠譜)。

草原無垠。克服了開始的慌亂,我開始享受起來。雖然沒有彎弓大刀,但那種賓士的感覺卻讓人心神清爽,豪氣干雲。

從草原回來,我就兩腿長伸,躺在了床上。可能是騎馬的時間久了,屁股一陣陣生疼,原來想練成騎馬高手還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馬背畢竟比不上賓士的座椅,那麼的舒坦。

第二天,我和尼瑪準備好糧草,朝卡當北面的岡底斯山出發了,岡底斯山屬於念青唐古拉山脈。走之前,我大致看了看地圖,發現這片區域府在二維地圖上全是空白。按照常識,這肯定是無人區,但事實上這方圓1400平方公里上還有一百多戶人家。這就是西藏,無論氣候多麼惡劣,都能找到人生活的痕迹,這也許就是藏族人的宿命,不是他們去選擇大自然,而是大自然選擇他們。

大約出卡當十公里后,我和尼瑪就來到了岡底斯山腳下。這裡住著幾戶人家,我們在這裡拍完照片,就留下馬匹,向山裡進發了。

我一直很信任我的腿,因為它無論是追人還是逃命都能很出色地完成任務,能幫我達成快速襲擊的目的,又能使我的身體器官免去很多不必要的損失。但當我看到矗立在我面前的灰色山體時,我開始懷疑了。我的腿畢竟是肉做的,而且我又不是紅軍,可以攀岩飛山,創造人類歷史一次又一次的奇迹,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長在溫室里的八零后。

進山之前,尼瑪虔誠地跪在了大山腳下,開始了我看不懂的儀式,他這是在向山神跪拜。而我則是蹺起腿,摸了摸上面的老皮。

「兄弟,你可要爭氣啊。能不能邁過眼前的大山,就全靠你了。」

這就是我和尼瑪的區別,他靠信仰,我則比較實際。以前小時候就聽老師常說一句話「人定勝天」,我也一直當成格言來對待。既然人能勝天,那拜天拜神有何用,所以我對尼瑪的行為帶著三分不解,七分不屑。

「對天地不敬是要遭報應的。」

尼瑪見我又是跳又是蹦,冒出了這麼一句莫名其妙的話。我想回擊,但看到尼瑪認真的表情還是忍住了,因為我很少看到尼瑪的神色這麼嚴肅過。

「走了,進山了。」

尼瑪祈禱完畢,在前面帶起了路。我深吸了一口氣,也跟了上去。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我在西藏這些年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都市青春 我在西藏這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