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胡服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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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固的小眼睛轉了轉,「我明白你的意思,說到底,此事的關鍵在於杏花。找到她,就能真相大白。」
「是。」
「可偌大的長安城,上哪兒去找這塊浮萍?」安固搖頭,「此時難辦啊。」
「也不一定非要找她,我昨日還打聽到一個消息。」
「什麼?」
「杏花有個弟弟,是名僧人,或許能向此人打聽消息。」
「僧人?」安固驚詫道:「弟弟是僧人,姐姐卻是院閣女子,這……」
「不稀奇,」閆寸道:「人總得想法子活下去,飯都吃不上的時候,什麼營生不能幹?」
閆寸看了一眼屋外的日頭,喃喃道:「時候差不多了,我要再去一趟牢獄,安兄同去嗎?」
「不了不了,」安主簿連連擺手,酷熱的天,他一刻都不想離開裝著涼水的陶瓮,「我就在這裡……呃……祝你馬到成功。」
縣衙牢獄。
閆寸依次走過了吳關和李孝節的牢房。
吳關在睡覺,呼吸均勻,額前的汗將一縷頭髮粘在了臉上。他受傷不輕,確實需要多多休養。不知是不是做了噩夢,他眼皮下的眼珠轉動,睫毛輕微呼扇著。
李孝節似有用不完的精力,他赤著上身,只穿一條褌褲,正在打拳。
閆寸經過時,他饒有興緻地停下動作,道:「喂,你可知道有個姓閆的縣尉?」
閆寸一愣,問道:「您聽說過他?」
「聽獄卒說起,他單槍匹馬殺了虎牙幫幫主,是條漢子。」
「那清河王可知他為何殺人?」
「為何?」李孝節向前湊了一步。
「還是留著獄卒講給您聽吧,他們總能將一件事講得起伏轉折,我就不行,講什麼都無趣得很。」
說完,閆寸一拱手,告了辭。
他此行的目的是再見一見環彩閣閣主。
與兩人相比,閣主的居住條件差了許多,牢房內沒有床榻,只有一堆茅草。各色蟲子圍著茅草堆飛來爬去。
前後不到一天,閣主像變了個人似的,那雙賊溜溜總打著轉的眼睛彷彿乾涸了,灰暗無光,那張總掛著笑的嘴,嘴角彎成了向下耷拉的弧度。
看到閆寸,閣主縮了縮脖子,雙臂護在自己身前,道:「別打我,我什麼都說。」
「還真有事問你。」閆寸蹲下身,平視著閣主,「杏花有個弟弟,你知道吧?」
閣主雖受了驚嚇,卻也不傻,知道有人繼續追查杏花的去向,自己就還有希望。
他連連點頭,「對對對,是有個僧人弟弟。」
「詳細說說。」
「好……杏花是自願入環彩閣的,逃難,實在吃不上飯了。
剛到環彩閣時,她確實帶著弟弟——那孩子太小,五六歲,只能帶在身邊。這是杏花入環彩閣時唯一的條件。
我看她小小年紀琴棋書畫樣樣精通,艷壓群芳,這樁買賣只賺不賠,便答應下來。
杏花確與別的姑娘不同,閑暇時分,別的姑娘靠嚼舌根打發時間,杏花從不參與,只是教弟弟識字讀書。
她的首飾、細軟幾乎都買了書籍——對了,您昨晚休息的房間,正是杏花的。她年紀已不小了,在這行可算不上年輕鮮嫩,但恩客的喜愛不減,只因她不僅博學,還十分善解人意。
她弟弟也十分聰慧,我親眼所見,那孩子六歲讀佛經,七八歲可與佛家名僧論道,頗具慧根,九歲被一位佛家大能收做弟子。
現在算算,那孩子該有十八九了。」
「你就不怕?」閆寸道:「杏花這樣不愛錢財的女子,弟弟既然有能力安頓她了,哪怕日子清貧,她必不會留戀院閣之地的紙醉金迷。」
「我是怕的,」閣主道:「但自從弟弟被帶走,姐弟倆就不來往了。是杏花不認那個弟弟。她認為弟弟好不容易出泥沼成青蓮,有了大好前程,兩人的緣已盡。
杏花守口如瓶,無人知道她弟弟究竟拜了誰為師,在哪處寺廟修行,法號是何,姑娘們很快就忘了那離開的小子。」
「姑娘們忘了,你能忘?」
閣主露出一個「什麼都瞞不過你」的眼神,繼續道:「杏花偶爾獨自外出,我猜她是去探望弟弟了,有一回我派了僕役跟著。
僕役回來報,確如我所想,但又不太一樣。
兩人並未見面,杏花不過遠遠看他一眼。
那之後,我就不擔心了,杏花不會走的。」
閆寸蹲得有些累,乾脆和閣主一樣席地而坐,「你眼睛夠毒。」
「也就這點能耐。」閣主苦笑。
閆寸將腰間的水囊遞給閣主,「喝點,這地方真熱。」
閣主接過,一口氣喝乾了大半袋水,還水囊時,他道:「閆縣尉想知道杏花弟弟的身份?」
「是。」
「我最後一次聽說他的消息,他住在大覺寺,師從法常,法號玄遠。」
足夠了!這些信息足夠閆寸找到此人。
他不多話,起身就要離開,卻被閣主一把抱住了腿。
「縣尉救我!我有錢!」
閆寸看著閣主,愣了一瞬。
他曾見過這樣的眼神,不止一次。將死之人抓住最後一根稻草時,便是這樣滿眼的求生欲。
閆寸想了想,道:「京城縣尉,不過從八品,你應該知道吧?」
閣主眼中的希望減了三分。
「太子何許人也,你也很清楚。」
又減三分。
「我唯一能做的,便是將案子查清,挖出劫走杏花之人,若真有人冒充太子名號,確能幫你洗刷罪名,可若真的牽涉到東宮,或其他王宮貴胄,可不好說。」
又減三分。
閣主眼中的希望只剩一絲,像兩塊將熄未熄滅的炭火。
這或許是閆寸唯一能為他做的。有時候,希望是一種殘酷的折磨。
申時,正。
閆寸騎馬自萬年縣衙正門出了宣陽坊。
自宣陽坊至大覺寺所在的崇賢坊,須橫穿大半個長安城。且要經過天街。
天街乃是長安東西中軸線,天子御道,寬一百五十米,來往行人絡繹不絕,除公事要速,不得騎馬馳騁。
閆寸此行所為公事不假,卻遠不到「要速」的程度,到了橫穿天街的路口,他只能牽馬緩行。卻看到幾名浮浪子躲在路旁樹蔭下,探頭探腦地向一處張望,鬼鬼祟祟。
順著他們張望的方向,閆寸看見一個胡人打扮的姑娘。
那姑娘身著翻領窄袖衫,條紋小口褲,臉上蒙薄紗,看不清面貌。
腳上那雙木屐暴露了她的身份,是個中原女子。
胡人喜穿長靴,將褲腳掖進靴筒內,那是常年騎馬養成的習慣,他們穿不慣木屐這種極易甩脫的鞋子。
閆寸曾見過胡人試穿木屐,穿上簡直不會走路了。
胡服清朗利落,漢人穿胡服並不稀奇,搭配木屐也沒什麼特別的,但被浮浪子盯上,可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