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章 這火坑你跳不跳?

第396章 這火坑你跳不跳?

「媽媽哪兒都不去,這裡就是媽媽的家啊!」

「是,這套房子是你的,但咱們不要了,給他吧,讓他活在這兒,死在這兒,隨便他想怎麼樣,你不要再管他了!」

葉東青怒不可遏,再次起身,照著葉芊芊的頭就是一頓亂打。

秦芳林想要保護女兒,也跟著被打到好多下。

葉芊芊頭髮凌亂,嘴角也咬破了,看著懦弱不反抗的媽媽,時刻有可能動手打人的爸爸,她哼笑了一聲說:「你打吧,我一會兒去驗傷,你最好把我打出個好歹來,我就可以笑著看你牢底坐穿!」

「少說兩句吧!」秦芳林理好自己的頭髮,著急地說,「你不要惹他他就不會打你了!」

「所以被打是我的錯嗎?」葉芊芊一臉不可思議地望著媽媽,認真地告訴她,「媽媽,被打的人沒有錯,是打人的人不對!」

秦芳林哭著說:「我聽不懂你說的話,但你爸爸養你長大,你要尊重他!」

「我沒有辦法尊重一個婚內出軌、為了小三跟你離婚、又因為小三丟下他和孩子跑了,他帶著跟小三的孩子硬要搬進來跟你住在一起的爛人!」

葉芊芊的恨意從父親出軌以來就沒有熄滅過,母親沒有能力又懦弱,明知道父親出軌,卻還是選擇隱忍地跟他繼續生活,就連離婚都是父親提出來的:小三甘願沒名沒分地和他在一起13年,給他生的又是個兒子,他覺得,應該要給小三一個名分。

當時葉芊芊才14歲,秦芳林又沒有工作,葉東青就把僅有的一套小房子給了秦芳林,條件是家裡所有的錢全都歸他。

他拿著錢跟小三租大房子住,日子過得好不痛快。

之前的13年,他把好的一面全都給了小三,壞脾氣只會對著秦芳林撒,所以小三才能跟他那麼多年。

兩人真的生活在一起才一年的時間,小三就受夠了他的壞脾氣,更是被他動不動就要打人的行為嚇怕了,就連13歲的兒子都不要,悄悄偷跑,離開了他。

葉東青要工作,沒時間照顧兒子,這時候就想到了他溫順的前妻,於是帶著兒子搬回前妻家裡住,以復婚和支付葉芊芊18歲以前的教育和生活費用為條件,要求秦芳林照顧葉高翔。

葉芊芊堅決反對媽媽跟他復婚,更反已經離婚的爸爸住在自己家裡。

可她只是個15歲的孩子,而且還住校,在家的時間極少,家裡的事她說了根本就不算,反對無效。

秦芳林能力有限,找不到體面的工作,體力活兒又實在是累人,她干不動,只要跟葉東青生活在一起,生活費就解決了,那比起早貪黑地干體力活兒強多了。

而且,秦芳林內心深處始終覺得,家裡得有個男人才行,不然左鄰右舍都會因為她沒有依靠而看不起她。

現在家裡能多上兩個男人,她不覺得是壞事,反倒是安全感增加了。

如果不是葉芊芊堅決反對,她也有點拿喬的意思,早就跟葉東青復婚了。

他是有過別的女人,但人的一生這麼長,不可能犯一次錯就完了,他就像是叛逆期的孩子離家出走了幾天,最終還是回家了,是可以原諒的。

兩人走到現在20幾年,秦芳林始終覺得:原配夫妻才是最好的!

雖然兩人沒復婚,但在她眼裡,葉東青就是她的丈夫,她也把葉高翔當自己的親兒子看待。

至於女兒,她對自己是很好的,但是女兒不懂,一個女人要活下去,是需要依靠男人的。

女兒總是說那些要靠自己的話,那是因為女兒讀了很多書,有賺錢的能力,所以她應該感謝供她讀書的爸爸!

而自己當年就沒有她那樣的條件,所以不是她那樣的知識分子,自己都一把年紀了,只想簡簡單單地維持原樣地生活,並沒有錯!

女兒怎麼就不能理解自己,跟爸爸好好相處,不要讓自己為難呢?

「大人的事情你不要管。」秦芳林繼續哄勸女兒,「一家人難得在一起,不要吵吵鬧鬧的嘛。你爸爸知道你要回來,專門在家裡等你,結果你連人都不叫,他當然生氣了。」

葉芊芊都快吐了!

他和媽媽離婚以後,依舊認為她是自己的老婆,他想怎麼樣就怎可以么樣,媽媽沒有謀生能力,為了生活費,兩人明明離婚了,還繼續生活在一起!

葉芊芊從小就覺得這樣的家庭、這樣的父母,所有的一切都讓她感到羞恥,無比的羞恥!

她的童年時光,每一天都是在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挨打的戰戰兢兢中度過的,所以她畢生追求的不過是平靜的生活,唯有她足夠強大,才能不再畏懼任何人。

媽媽每次都表現得很關心自己,但她總是在關鍵時候背刺自己:不問一聲就擅自拿走金項鏈、爸爸罵自己的時候,媽媽也一起說是她不對、她反對媽媽復婚,媽媽就和爸爸同居至今……

本應該跟自己站在同一戰線的媽媽,一直都在幫著爸爸。

原來所有她以為是為母親而努力的奮鬥和抗爭,全都不過是自己一廂情願。

哪怕是被背叛、被打、幫別人養孩子,這樣的日子,母親願意過。

人家一家三口的日子過得好好的,自己才是那個破壞者吧?

絕望席捲了葉芊芊,緊繃了很多年的神經突然一下就斷了:我為什麼要抗爭?我憑什麼以為自己是在救媽媽出火坑?我對抗不了任何人,甚至掌控不了自己的人生。

明明父母都健在,她卻感到無比孤獨。

她唯一比孤兒好的地方也只是知道爸媽是誰罷了——還不如不知道呢。

就這樣吧,算了吧……

媽媽已經夠可憐了,不能再傷害她了,如果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做女兒的應該成全她。

葉芊芊冷靜地問:「讓我回來有什麼事?說吧。」

秦芳林見她終於不鬧了,大大鬆了口氣,說出了多次叫她回家的目的:「女兒啊,你弟弟最近交到一些壞朋友,都開始夜不歸宿了。我們說什麼他都不聽,你不是專門做學生心理工作的嗎?你找他談一談,讓他不要跟那些壞孩子在一起玩了。我們真怕他被人帶壞啊!」

葉芊芊從「你弟弟」三個字開始,腦瓜子就嗡嗡的。

誰是她的弟弟?

她同意過嗎?

她1歲的時候,小三懷孕了。

她2歲的時候,葉高翔出生了。

她14歲的時候,爸爸為了這個兒子,跟媽媽離婚不要她們娘倆了。

她15歲的時候,爸爸帶著這個所謂的弟弟回來住,要求她像姐姐一樣處處讓著他,還要照顧他。

她18歲離開家以後父親對她不聞不問至今。

她24歲從事教育相關工作,22歲的葉高翔走上歧路了,媽媽幾次三番叫她回家,只因為她有利用價值,該發揮作用了。

母親將她召回,又將她獻祭,只為討好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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芊芊君子,又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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