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暗中跟蹤
夜幕降臨時,白天隱沒在日光中的公路一條條亮起來,猶如無數色彩斑斕的溪流。溪流相互交錯,給本來就已很絢麗的城市又增添了如夢似幻的美感。
世紀末公路的建設採用的是光懸浮原理,光壓製造的懸浮效應能保證車輛順預定路線正常行駛。
相比磁懸浮,光懸浮的另一個好處在於在夜間,人們能用不同顏色的光區分道路,無需路燈照明,也無需導航設備指引。這種全路段色彩標識比導航儀更受司機們歡迎,沿途有彩光引路,他們就能準確地找到方向,還能避免在行駛途中打瞌睡。
但橫跨空中,貫通了東西南北的光懸浮公路,還有在上面行駛的車輛與海歌有什麼關係?他可沒打算沿哪條公路繼續流浪,去往別的城市。
對他而言,西津是同時給了他新鮮、迷茫與新奇等各種感受的新天地,這裡再也聽不到獸吼,更沒人對他如馴養畜牲般呵斥。
不會再受帶刺皮鞭與火燙的折磨了,也不會再因為明晃晃的電子匕首不斷從耳邊飛過而嚇到尿褲子—他時常在那種表演里充當活標靶,天知道什麼時候表演者會失誤,將匕首插進他的腦袋……
反正不管呆在西津的哪一片區域,他都同樣感到自由,也感到陌生,既然哪兒都一樣,就不如跟著韋德爾吧。能在那人的音樂里找到歸屬感,說不定就是與他有緣!海歌一廂情願地假想那髒兮兮的流浪藝人,是自己失散多年的親人,就當他是從沒見過面的父親吧,否則這樣無禮地跟蹤陌生人,怪不好意思的。
韋德爾拖著一車累贅走路,所以快不起來。並且他的住所不僅在西郊,離市中心還挺遠。經過一家便利店時,他把車扔在門外,大大咧咧走了進去。車上那堆破爛樂器沒人感興趣,不用怕給弄丟。
便利店老闆估計早與他混熟了,對闖進來的流浪漢只笑著打招呼,而沒有開趕。
今天的收入比往天略好,韋德爾將討來的銅角幣倒在櫃檯上,與老闆兌換成虛擬幣后買了一條法棍麵包,外加一小瓶絕對伏特加烈酒。用了這麼多竟然還有盈餘,他便將餘額盡數輸進了埋在胸口的身份識別晶元。
這年頭,地球人早已不再採用電腦身份登記這種麻煩的人口統計方式。一個人從呱呱墜地長到三歲時,醫生就將一粒米粒大小,用醫用材料製成的身份識別晶元埋入他胸部的皮下。隨著年齡增長,晶元一點點與血肉合攏,就成為了他身體的一部分。
這種身份證沒法偽造,也沒人能在幹了壞事後為逃避法律責任,將它從身體里掏出來。晶元實在微小,人一旦成年,就很難再在身上找出它。
海歌對走在前面的流浪藝人一無所知,流浪漢能有錢買烈酒,在西津人眼裡會是奇事一樁,他卻沒啥感覺。西津市最窮的人應該窮到哪種地步,他沒有概念。
韋德爾似乎一點兒也不餓,隨隨便便把麵包往木車上一扔,就迫不及待地擰開酒瓶蓋,仰頭狠狠灌了一大口。
酒入肝腸是那樣舒服,髒兮兮的傢伙心滿意足地從喉管發出「咕咕」聲,當高度酒精沖入頭腦,他又開始嘟嘟囔囔說些含混不清的話。
海歌對韋德爾跟得很緊,生怕一不留神就失去了這唯一的依靠。韋德爾卻對身後的小不速之客毫無察覺,看樣子意識在酒精作用下變模糊后,他壓根就留心不到身周之事了。當然那條回家的路已走過無數次,只要沒醉得昏睡過去,他還是能憑本能摸回去的。
就這樣,一個搖搖晃晃的落魄酒鬼拖著輛破木頭車走在前面,一個泥垢敷面,臟衣服上糊著血塊,整個人都虛弱不堪的小叫花子在後面緊跟不放,奇異的隊伍走了快一個小時,才來到西郊廢棄的平民窟里,一間舊車庫前。
「到咯~到家咯~」
韋德爾打從便利店出來到現在,海歌只聽清了他說的這幾個字。
「到家咯」這話,猶如炎炎夏日裡的幾滴雨滴進心田,滋潤了海歌乾枯的情感,一時間他竟難以適應突如其來的激動與喜悅。
然而他也知道,韋德爾口裡的「家」不是他海歌的家,並且接下來韋德爾做出的行為不僅再不能讓他喜悅,還令他驚懼與納悶。
倉庫前的水泥地上,趴著七隻看起來象土狗的動物。它們毛色斑駁,有一隻還瘸了腿,估計是一群與海歌一樣無家可歸的流浪狗。七隻狗似乎是專門集合在這兒等韋德爾的,見他回來就開始歡叫,並紛紛蹦跳著朝他撲去。
海歌的的胸口疼得厲害,破衣衫的一塊與傷口粘在一起,他試著扯了兩次也沒扯下來。大概是傷口滲出來的血和衣服結成了一團,要用蠻力生扯,他得疼暈過去。
另外海歌對野獸也懷有恐懼心理,它們容易讓他回想起狼窩裡的非人生活。狗他不怕,卻還是急忙忙朝後躲避,退了兩三百米遠才停下來。他是怕生人味道混雜血腥氣,易被群狗察覺。
醉醺醺的韋德爾,始終不曾留意身後的動靜。拿在手裡的酒瓶已經空了,還戀戀不捨地往大嘴裡倒了倒,等確定一滴不剩了才抱怨著甩手,「啪」一下,酒瓶就給甩出去七八米遠。
有兩條狗嗚嗚低嚎著去追逐酒瓶,其餘的依然圍著韋德爾打轉。韋德爾樂了,嘿嘿笑著走到木板車前,拿下了他在路上買的晚餐—那條法棍麵包。
「咦,那人要幹什麼?」
海歌心頭一凜,猜到了韋德爾的打算,卻不敢相信。
果不其然,韋德爾三兩下扯掉包裝袋,將長長的法棍麵包掂在手裡一掰,把它掰成了兩段。
接下來,韋德爾將一半麵包撕成小塊,一塊也沒往自己嘴裡送,只顧往空場地中間拋。
聞到麵包香味,「流浪狗」們興奮極了。它們終於捨得從韋德爾身邊跑開,一起去爭搶好吃的麵包塊。就連與伏特加酒瓶玩得不亦樂乎的兩個傢伙,也把新到手的玩具扔去一邊,嗷嗷歡叫著加入了分食麵包的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