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一個鄭已的番外——親們月票支持鴨!
鄭已一直覺著,自己是個卧龍雛鳳式的人物。他確實是這麼覺著,也確實是這麼做著。
比如還未出師呢,就把自己的名字宣傳了個天南海北****。
直到,一個秋天。
那是C國的一個秋天。一個三十四年前的秋天。彼時的他剛滿二十歲,正值一個最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紀。因為把自己的名號吹上了天,他差點被M國組織除名。好容易留了下來,此時此刻的他,任務不能接,行動不能出,情報不能收集,整一個人被M國組織晾在了一邊。
精力過剩的年輕人無所事事,那就是要搞事情的節奏啊!
見沒人在乎他,或者乾脆說是沒人管他,這人竟然偷偷摸摸地跑路了。
目的地,C國。
再具體一點兒?抱歉沒有。
鄭已就是這麼一個隨性而為的人,先到C國再說。因為是跑路,再用自己的名字就顯得太不專業了。好在他也是個M國組織內部花大力氣培養起來的特工,隨便捏造個身份也不是什麼難事。
至於機票,隨便抽一個C國的地點吧。反正是出去散心玩玩,反正C國一個地方都沒去過,也不拘是去哪兒了。
於是乎,這位爺就這樣一路向西來到了C國。
準確地說,是C國南方的一個二線城市。
當然,此時的鄭已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這個看似普通並無過人之處的城市,在三十四年後爆發了一場大規模傳染病。
而且是他親手促成的。
飛機落下時已經是深夜了。下了飛機的時候,天空中正飄著蒙蒙秋雨。秋雨涼,南方也不例外。鄭已走的倉促,此時孤身一人,並未帶雨具。他也覺著,這麼點小雨,實在是沒有打傘的必要。
殊不知,越是這樣不起眼的濛濛細雨越能淋濕人。正如許多沒什麼經驗的年輕人一樣,鄭已高估了自己的身體素質,低估了這深秋雨水的威力。「啊~啊啾~」當他在一家路邊二十四小時快餐店裡打著噴嚏的時候,他才後知後覺幡然悔悟這個問題。
「你這是淋了雨吧?可小心感冒!趕快喝了這個,去一去寒!」聞聲而來的是一個年輕姑娘,應該是這家店的服務員,大概十七八歲的樣子,熱情的緊。圓臉盤,大眼睛,有點嬰兒肥,一笑有酒窩,看著很喜氣的長相。不過看她過於樸素的穿著打扮,明顯是不屬於這個城市。
而她所說的「這個」,是一碗冒著熱氣的白糖水。
「這……」鄭已從沒有見過這陣仗。在他活過的二十年裡,從沒有人這樣同他講過話,他竟一時有些愣怔。獃獃接過碗來,一飲而盡。
略略有些燙的白糖水下肚,鄭已覺著自己的鼻子沒那麼堵了,思維能力也回來了。此時已是深夜,店中並沒有什麼客人。「喂,你是不是當地人啊?」鄭已喝了人家姑娘免費沖的白糖水,卻絲毫沒有什麼做人要有禮貌的覺悟,毫不客氣地問道。
誰知這姑娘也不惱,依舊笑語盈盈:「你是說這個大城市嗎?那我可不熟,也不是什麼當地人。我家在下面的一個村兒里,小村子,你指定沒聽過。」
「什麼村?」
「嘻嘻,古柏村!沒聽過吧。」姑娘笑著說,有些嬌憨,又有些說中了什麼事情時的得意。
「哎我說,你在這兒一個月工錢多少啊?」
「我一個月3000……哎,你這個人真有意思,打聽我工錢幹什麼?難道也要來這兒幹活?」姑娘有些緊張。
「我?來這兒端盤子洗碗?而且一個月只賺3000?你想什麼哪?爺可不來伺候人。」鄭已一臉嫌棄說道。
「跟你商量個生意唄?」鄭已故作神秘。
「啥生意?」
「花銷全包,再給你3000塊,三天,陪我逛逛這裡。」
姑娘有些糾結:「那……說好了,只能三天,多一天都不成!還有,晚上我得回來上班。」
「行啊。」鄭已難得的好說話。
「我叫李春花。」姑娘躊躇了一下,自我介紹道。
「我嗎?」鄭已故意戲弄道:「我叫鄭有財。」他本意是想揶揄一下眼前姑娘名字的土氣,誰知這姑娘太過實心眼,當下便叫他「有財哥」,反倒是鄭已自己哭笑不得了。
反正「鄭有財」和李春花倆人,就是這樣相識並開始了一場「旅行」。
只可惜天公不作美,連續幾天陰雨連綿,到了第三天的時候,兩個人終於是被困在了小快餐店裡。
「話說你為什麼來這裡打工啊?」百無聊賴中的鄭已沒話找話。
說話間,春花姑娘已經給他端上來了一碗打滷麵:「這有什麼為什麼呀?我媽去世的早,我爹喝大酒,喝醉了就打我,還要把我買給鄰村的瞎老頭做填房,我就自己跑出來找活干賺錢養自己了。就這樣。」
「還真是慘。」鄭已一句總結性評語。
誰知姑娘下一句話就比較驚世駭俗了:「等我攢夠了錢,我就專門找一個看著順眼的男人,哪怕我養著他呢,就不許他打我欺負我。」
鄭已手中的碗一抖,湯灑了。
「而且我看像有財哥你這樣的就不錯……」沒等春花說完,鄭已立刻打斷:「等等等等,爺我可不是小白臉兒!」
「不對呀,有財哥你的臉挺白凈的啊!還有這名字,鄭有財,一看就是有福氣的主兒!」春花姑娘一臉豪邁。
鄭已已經是滿頭黑線:「小白臉不是這個意思……」
「哎呀差不多啦!實話跟你說,有財哥,我很看好你!」春花一臉誠懇。
「那你還是去嫁鄰村瞎老頭吧。」鄭已說道。「這樣我們都比較安全。」
「我才不咧。有財哥,我嫁定你了!」
……
當然,鄭已自然不會出來一趟就把自己賣了。到第四天清晨天還沒亮的時候,鄭已悄悄從快餐店裡間的行軍床上爬起來了。看了一眼忙了一晚正趴在桌子上補覺的李春花,他最終還是沒有叫醒她。
只是將一摞鈔票放進了她從肩頭滑落的外套口袋裡,並幫她把外套重新披好。
嗯,沒錯,就是這麼一個極不符合鄭已形象的俗套動作。
想了一想,鄭已還是把一副這幾天買的耳墜拿了出來。耳墜是銀制的,不算貴,但是手工打造,只此一對,沒有重樣,且造型別緻,頗有特色。
鄭已觀察過,春花姑娘是有打耳洞的,卻從不見她帶什麼耳飾,一直只是一身樸素到不能再樸素的裝扮。其實仔細看看,春花姑娘生的還是挺好看的,鄭已心想。他只是單純覺著,好看姑娘若是稍加打扮,應該會更好看吧。
不過,自己怕是無緣見到她帶上這對耳墜的樣子了。一想到這裡,鄭已竟產生了一種淡淡的遺憾。
誰知這一別,再見已是十年後。
C國,清河市,晚上,一家紙醉金迷的私人會所里。
十年歲月洗禮,此時的鄭已早已不是那個莽撞少年。此時的他正在與當地最大的坐地戶談判。
此人正是前任夜氏掌門人,夜楷。
「如果沒有什麼問題,夜氏便算是與我們達成協議了。」鄭已悠閑地活動手腕,施施然說道。
「沒問題沒問題,我們,定會合作愉快。」夜楷忙不迭答道。
「今夜鄭先生既然來到此地,公事就暫且先放到一邊嘛!來來來,我可給鄭先生找了個好樂子……」說話間,一名極其妖嬈的女子領著四五個姑娘魚貫而入。走在最後的一個姑娘有些彆扭,或許是從來沒有穿過這種暴露的衣服和十多厘米的高跟鞋,她的舉止十分的不自然。
「這些可都是極品,極品哪!從來沒有人碰過。鄭先生,請?」
鄭已本一心對此不感興趣。正想推辭,忽瞟見隊尾的姑娘,只一眼,整個人便如遭雷劈。
一別經年,李春花姑娘,幸會幸會。
「……」鄭已無語了。他心想當年自己不告而別的時候,春花姑娘好歹還是個清清白白的服務員哪。
十年不見,怎麼就成了眼下這副樣子?
鄭已沒有想到,十年,其實是一段很長的時間了,長到可以忘記一個人,長到可以開始一段全新的生活。
長到,太多太多的事情都如大夢一場,煙消雲散。
比如,這個在他的生命里不過是一個匆匆過客的姑娘。鄭已明白,若非是今夜重逢,自己是絕對不會想起,在世間某個角落,還有這樣一個姑娘。
一個,說過嫁定自己的姑娘。
鄭已知道,像自己這樣的人,說好聽點是瀟洒一世,說難聽點就是朝不保夕。既是如此,自己又有什麼資格去對任何人做出任何承諾呢?
但此時此刻見到李春花,鄭已覺著,自己好像有責任去保護這個單純到有點傻的姑娘。
只是現在的他,頂著的並不是自己原本的臉,而是一張人皮面具。什麼所謂的千人千面?不過是在一張又一張別人的麵皮底下東躲西藏罷了。
所以,他很清楚,李春花見到現在的自己,定是認不出。
鄭已倒直接:「把她送給我。」
當鄭已從會所走出來的時候,身後多了一個小尾巴。「你走吧,走了……這種地方就別再回來了。」
誰知人姑娘卻不買賬:「我在找人呀!他們同我講,我跟著他們,就能找到我要找的人……」
鄭已當然知道,春花姑娘口中的「他們」是一幫怎樣的人。「你是傻么?這種人的話也能信,這種地方也敢來!我也是好奇,到底是什麼人能讓你這麼自我奉獻?」
「我未來的對象啊!」姑娘頗有些自豪地說道。「話說回來,你見過一個叫鄭有財的人么?」
鄭已差點一個趔趄摔倒。「誰?」
「鄭有財啊!有財哥!吶,就是一個白白凈凈的小哥,大概比我高這麼多,年紀么……也不大,跟我差不多,現在差不多也就是三十歲吧。」她一邊說著一邊比劃著。
「你要是見著他,就跟他說,我還在等著他呢!等著養他。」
鄭已有些哭笑不得。那些人說的還真不錯,春花姑娘跟著他們還真找到自己頭上了。「那人家住何方?什麼工作?有無家室?這些基本信息你都了解嗎?都不了解就滿世界的找人,你也真是能耐!」
姑娘還真是被這些問題問住了,低頭糾結不語。「所以說,老老實實地回你來的地方去,忘了他,好好過好自己的生活才是整理兒。」鄭已語重心長。
可姑娘聽了這話,反而抬頭堅定地看著他,一臉毅然決然:「你說的對!這些問題我是得找到他后問問清楚。謝謝提醒!」
合著是啥也沒聽進去啊!
鄭已平生第一次感到壓力山大。
就在這一抬頭的動作間,鄭已瞥到了她頸間所掛之物。
兩枚小巧的銀制耳墜,只不過已經被人改成了墜子。銀墜略顯陳舊,想來是主人寸不離身之物,卻因精心的護理而仍是精緻如前。
看到這兒,鄭已有些五味陳雜。
「你是個好人。」春花姑娘評判道。「如果有一天你碰到了他,還要麻煩你告訴他一聲啊!」
「就說,古柏村的李春花還在等著他,等著他來娶她。」
揮手自茲去,一別兩寬。
鄭已也有點莫名的惆悵。是啊,李春花沒有認出他。這次離別所產生的一切情緒,從頭至尾都是由他自己一個人掌握控制的啊。他自己也不知道這種反常的情緒從何而來。「這一別,大概……不會再相見了吧。」
可世間最不乏的四個字,就是事與願違。
他沒想到,不過是一年的光景,他就與春花姑娘再度相遇。
只是這次,結局成了真正不再相見。
「好,我答應你們……但你們,絕對不準傷她分毫。」當組織內上級將李春花的全部信息丟在鄭已面前的時候,一直抗拒此次任務的鄭已,終於屈服了。
「這你自然放心。為組織盡心辦事,組織也定不會虧待你的。」
作為一名暗諜在C國長期潛伏,不知具體要潛伏多久,不知要等待著什麼樣的任務,只能眼睜睜地看年華虛度,茫然地蹉跎歲月。這些,對鄭已這樣想要一展抱負的人來說,不啻為一種漫長的折磨摧殘。
他本下定決心頑抗到底,可組織卻偏偏抓住了他最致命的軟肋。
為了隱藏身份,他要在組織的安排下娶妻生子。他本能地抗拒,卻在所謂的「妻子」帶來春花姑娘殘破帶血的衣服時,再次屈服。
當躺在床上與這個陌生而殘忍的「妻子」赤身相對時,鄭已感受到的只有屈辱,無盡的屈辱。他多想一把推開眼前這個女人、這具噁心的身體。
但他不能這樣做。
整個過程中,鄭已沒有感到絲毫歡愉。他只是機械地做著自己不得不做的事,閉眼強迫自己不去想身下這個女人。
任耳畔故意傳來的浪語嬌啼、**婉轉如何嫵媚,他只覺著鼻腔中始終縈繞著一股血腥氣味,令他忍不住想要乾嘔。
是春花的血衣散發出的血腥氣味。這種氣味,只需碰過一次,便足以令鄭已終生難忘。
當組織虛情假意地問他想要潛伏在C國哪裡時,鄭已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古柏村。他只想離春花生活過的土地近一些,再近一些。吹她吹過的風,淋她淋過的雨,走她走過的田野山巒,聽她聽過的鳥語蟬鳴。
就像,她在身邊一樣。
至於化名,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鄭有財」這個俗不可耐的名字。
只因,這個名字,只屬於他與她。
他喜歡在整個村子里閑逛,只為感受她的氣息。與此同時,他的心理也開始病態地扭曲。他漸漸拋棄了一切美好,如同自虐般瘋狂破壞自己的形象,自暴自棄,極盡所能地讓自己變得猥瑣變態,從其中尋找一種快感。
這二十三年裡,他畫地為牢,不曾離開古柏村一步。他也漸漸地由最初那個壯志凌雲的年輕人漸漸地變成了一個村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廢人。
二十三年,一事無成。
他墮落著,所有人都覺著他從裡到外已經腐朽爛透了。
但又有誰知,他也曾是一個,明凈澄澈的少年啊。
但無論他的生活如何污濁,有一處一定是乾淨的。
一個黑瓦罐,一罐白糖水。
每日清洗,每日換新,二十三年,一日未斷,一如初見。
如同一個執念,三十四年前種下因,二十三年間苦修行。
只為修一個,今生今世求不得的果。
至於瓦罐上的標記,不過是一朵迎春花。
只不過,迎春花,一朵寓意相愛到永遠的希望之花,永遠迎不來那一個叫做春花的姑娘罷了。
時光靜靜擺渡,一切的相安無事都不過是命運施捨的順流而下。若有一日小舟擱淺,那就意味著一段故事抵達終點。
而故事中的人們,也是時候分別了。
第二十一年,鄭已收到了一樣東西。
一組由耳墜改成的墜子。
一對濺血的陳舊發黑的銀墜。
「為組織做最後一件事。做完,你就可以離開了。」
接到指令后,他毫無感情地殺死了所謂的妻兒。做這些事情時,他沒有任何罪惡感,甚至感受到了一種解脫。
兩年籌備,一朝動手。
在動手前的那一夜,他滿心歡喜期待,特意重新清洗了一邊那個黑色瓦罐。剛重新倒入白糖水正準備放回原位時,手中瓦罐卻沒有拿穩,掉落在地。
應聲而碎。
鄭已感到一股莫名的心驚,忐忑不安地收好碎片。依著村中習俗,他將碎片埋於村口古柏樹下,從未像此刻一般虔誠地祈求無意外發生。
然而這一次,神靈的庇佑並未降臨。膽敢忤逆組織,又怎會有善終?
而所謂不得善終,其實僅僅需要幾句話:
「李春花?她二十三年前,就已經死了啊。」
「而你,也不必再活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