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當我正在太虛遨遊,與周公下棋時,那倒霉的電話鈴又響了。

「貓子……」

我一聽到這聲音就氣不打一處來:「去死!」我吼起來。

「對不起,你先別生氣。」陳皮的聲音竟然無精打采。

「你沒事吧?」我小心翼翼地問。

「沒事,只是加班到太晚有點累了。」

一聽到他沒事,我又恢復了平常的聲音:「拜託,麻煩你先看看時間再給我打電話好不好?現在都一點多了,你搞個什麼大頭鬼!」

陳皮沉默了一會兒,說:「貓子,明天我請你吃飯。」

「我……」

「別說你沒空,我知道你明天休息。」陳皮淡淡地說。

「好吧,在哪裡?」

「金倫飯店明天晚上六點。」

「啊!」我驚叫起來:「怎麼去那種地方!!」

他沒少請我吃飯,我也知道陳皮月薪不少,但實在沒有必要搞的這麼鋪張。

「就這麼說定了,晚安。」說完他匆匆撂了電話。

我拿著電話翻了一陣白眼,管他呢,就當宰了只肥羊好了。睡覺,睡覺。

第二天等我醒來時,窗外已經是陽光燦爛了。我揉揉惺忪的睡眼,望見了茶几上的花。在不知不覺間它們枯萎敗落了,我該去買花了。

我來到花店,老闆和我打了招呼。我是這家店的老顧客了,可以用最便宜的價錢,買到很不錯的鮮花。老闆很喜歡我來買花,她說現在真正喜歡花的人不多了,很少看見女孩子自己來買花,一般都是買了拿去送人。我說是啊,喜歡就是喜歡為什麼要去考慮花的附加含義呢?反正我喜歡就買來擺在家裡。

對面的男子買了一大束紅玫瑰,鮮紅的顏色像火焰一樣真好看啊!我也不想買雛菊了乾脆也買紅玫瑰吧。

看著老闆熟練的包紮著玫瑰的樣子,我在想,那個收到紅玫瑰的女孩一定會很高興吧。

我又想起了陳皮,那個陰魂不散的傢伙。

我記得那是在陳皮上大一的時候,那時的他非常年輕,當然現在他依然很年輕。那天,天下著小雨。他穿著一件很大的風衣,我們在一個很小的咖啡館見面,我們面對面的坐著,咖啡聞起來很香但是我們誰也沒有去碰。陳皮突然從風衣下面拿出一束玫瑰,那天的玫瑰跟今天的一樣火紅,一樣的鮮艷,至今我還能清晰的記起那透徹心脾的香味。他小心翼翼的把它們遞給我,我看了看沒有接。

「你花多少錢買的?」我突然問。

他沒有料到我會突然間問出這麼一句,支支吾吾的回答了我。他的臉漲的比玫瑰花還紅。

我笑著說:「你買貴了。」

我就這樣告訴第一個送我玫瑰花的人:你的花買貴了……

為了避免他太過尷尬,我從花束中抽出一支百合併告訴他:花就是花,如果給它加上一個價值就會變地很世俗;就像有些話裝在心裡就好了,說出來只能覺得很尷尬。

我想他應該很明白我在說些什麼,他是很聰明的,和我一樣太過聰明,什麼事一點就透。我還記得高中時班主任老師給我的評價:你如果不是因聰明而成功,就一定會因它而失敗。

陳皮默默的收起花,什麼也沒說。

從那天開始我們只喝茶。

我抱著一大捧鮮艷的玫瑰花走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引來路人頻頻注視的目光。不知怎麼我非常不舒服,玫瑰的刺非常扎手,更重要的是扎心。我這時才意識到我一直認為花就是花,但是紅玫瑰不是。有一些花真的無法自己買。我想飛奔回家裡,無奈怎麼走也走不快。

我是那種從來不遲到,也從來不早到的人。六點我準時出現在了金倫飯店的門口。遠遠就望見了陳皮那熟悉的身影。

「怎麼了?最近發財了?請我來這麼高級的飯店?」我帶著調侃的口氣說。

說實話我身上的行頭跟金碧輝煌的大飯店真是不搭凋,站在鮮紅的地毯上,我身上的白T恤衫刺眼極了。

陳皮用一種很奇怪的眼神看著我,今天的他格外安靜我很不習慣。

「沒看見你的女朋友啊?」我沒話找話。

「吹了」陳皮淡淡地說。

「啊!」我暗暗一驚:「為什麼?她很不錯的。你這種人活該當一輩子王老五!」我的口氣不知不覺間竟然變成了怨憤。

「沒什麼,她太小心眼了。動不動就生氣。我只說她的衣服穿的像斑馬,她就生氣了。我工作那麼忙可沒有時間哄她。一天到晚給我公司打電話,我實在受不了了。」他不冷不熱地說。

老天,就因為這個!說真的這個世界上,除了我恐怕沒有人受得了他的玩笑。他不只一次的說我穿的像河馬,更過分的是當著很多人的面說我的衣服像馬鈴薯。不過我早已習慣了,就算他給我的茶是用煙葉泡的,我也會面不改色的喝下去;大不了下次請他喝用辣椒水兌出來的芬達。所以他每回整我的結果就是被我整的更慘。

我沒有再說話,只是悶著頭向前走,把正在發獃的陳皮甩在身後。

陳皮突然幾步跑到我的前面,猛然間回頭用一種很複雜的目光注視著我,他的嘴在微微顫動,第一次這麼近地看陳皮,才發現他的嘴唇是那麼的豐滿,嘴角是那麼的剛毅。我們真的不是小孩子了,我們都長大了……

「貓子,我是不是最不適合當男朋友的那種人?」聽見他沒頭沒腦的一句話,我驚地差點從台階上摔下來。

我托起他的腮,左看看,右看看:「還好,就是太鬧騰了!」

「你還是以為我在和你開玩笑!」陳皮幾乎氣急敗壞地吼起來。

「開玩笑」這三個字雖然是我的口頭禪,但是有誰知道這是我聽起來最刺耳的三個字,最痛苦的三個字。

我回想起四年前的那個雨天陳皮正上大二,一天晚上突然跑到我家來,說想吃我做的炸醬麵,渾身**的。那就吃吧。

「貓子,做我的女朋友吧!」

他那幾天正在準備英語辯論會的材料,不知道哪根弦不對了,半夜三更蹦出來白吃我的面不算,還冷不丁冒出這麼一句。

「你上的什麼大學?」我眼皮也不抬地發問。

「我?」他一愣,撓撓頭皮:「是外經貿學院啊。他小心翼翼的回答。

我淡淡一笑:「這不就得了,我是要嫁給科學家的!誰讓你不考科技大學呢?」

陳皮幾乎愣在那裡,他實在想不明白我怎麼找出這麼個理由來。

我也不明白怎麼找了這麼個借口。

其實在一起上高中時,有一天大家談及自己的理想,我說我要當個科學家。大家嘩然,陳皮笑地腰也直不起來。當然我很不服氣,我的成績非常好坐整個年級的頭把交椅,陳皮那小子還要遜我一酬。

我不明白。陳皮說我當科學家是暴殘天物,煮鶴焚琴。而且有當美女科學家的嫌疑。「科幻電影中常有的反派角色」

他的話音還沒落就收了到我的板凳……

我想,那天我突如其來的一句話,多半來源於我想當科學家的潛意識吧。

「你開玩笑吧?」陳皮留下一句話就走了。

沒過多久,他就告訴我他有女朋友了。

我笑了笑,沒說話。陳皮轉過身,嘆了口氣:「三樓,十六號,我等你。」說完就跑地無影無蹤了。

剩下還在發獃的我,孤零零地站在台階上,那個傢伙跑地那樣快,明明知道我追不上他。

「有你這樣請人吃飯的嗎?!」我氣急敗壞的吼起來,當然他是聽不見了。

其實我已經發現了事態的不對勁,但是我還是想知道,一切會怎樣發展。

當我正在太虛遨遊,與周公下棋時,那倒霉的電話鈴又響了。

「貓子……」

我一聽到這聲音就氣不打一處來:「去死!」我吼起來。

「對不起,你先別生氣。」陳皮的聲音竟然無精打采。

「你沒事吧?」我小心翼翼地問。

「沒事,只是加班到太晚有點累了。」

一聽到他沒事,我又恢復了平常的聲音:「拜託,麻煩你先看看時間再給我打電話好不好?現在都一點多了,你搞個什麼大頭鬼!」

陳皮沉默了一會兒,說:「貓子,明天我請你吃飯。」

「我……」

「別說你沒空,我知道你明天休息。」陳皮淡淡地說。

「好吧,在哪裡?」

「金倫飯店明天晚上六點。」

「啊!」我驚叫起來:「怎麼去那種地方!!」

他沒少請我吃飯,我也知道陳皮月薪不少,但實在沒有必要搞的這麼鋪張。

「就這麼說定了,晚安。」說完他匆匆撂了電話。

我拿著電話翻了一陣白眼,管他呢,就當宰了只肥羊好了。睡覺,睡覺。

第二天等我醒來時,窗外已經是陽光燦爛了。我揉揉惺忪的睡眼,望見了茶几上的花。在不知不覺間它們枯萎敗落了,我該去買花了。

我來到花店,老闆和我打了招呼。我是這家店的老顧客了,可以用最便宜的價錢,買到很不錯的鮮花。老闆很喜歡我來買花,她說現在真正喜歡花的人不多了,很少看見女孩子自己來買花,一般都是買了拿去送人。我說是啊,喜歡就是喜歡為什麼要去考慮花的附加含義呢?反正我喜歡就買來擺在家裡。

對面的男子買了一大束紅玫瑰,鮮紅的顏色像火焰一樣真好看啊!我也不想買雛菊了乾脆也買紅玫瑰吧。

看著老闆熟練的包紮著玫瑰的樣子,我在想,那個收到紅玫瑰的女孩一定會很高興吧。

我又想起了陳皮,那個陰魂不散的傢伙。

我記得那是在陳皮上大一的時候,那時的他非常年輕,當然現在他依然很年輕。那天,天下著小雨。他穿著一件很大的風衣,我們在一個很小的咖啡館見面,我們面對面的坐著,咖啡聞起來很香但是我們誰也沒有去碰。陳皮突然從風衣下面拿出一束玫瑰,那天的玫瑰跟今天的一樣火紅,一樣的鮮艷,至今我還能清晰的記起那透徹心脾的香味。他小心翼翼的把它們遞給我,我看了看沒有接。

「你花多少錢買的?」我突然問。

他沒有料到我會突然間問出這麼一句,支支吾吾的回答了我。他的臉漲的比玫瑰花還紅。

我笑著說:「你買貴了。」

我就這樣告訴第一個送我玫瑰花的人:你的花買貴了……

為了避免他太過尷尬,我從花束中抽出一支百合併告訴他:花就是花,如果給它加上一個價值就會變地很世俗;就像有些話裝在心裡就好了,說出來只能覺得很尷尬。

我想他應該很明白我在說些什麼,他是很聰明的,和我一樣太過聰明,什麼事一點就透。我還記得高中時班主任老師給我的評價:你如果不是因聰明而成功,就一定會因它而失敗。

陳皮默默的收起花,什麼也沒說。

從那天開始我們只喝茶。

我抱著一大捧鮮艷的玫瑰花走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引來路人頻頻注視的目光。不知怎麼我非常不舒服,玫瑰的刺非常扎手,更重要的是扎心。我這時才意識到我一直認為花就是花,但是紅玫瑰不是。有一些花真的無法自己買。我想飛奔回家裡,無奈怎麼走也走不快。

我是那種從來不遲到,也從來不早到的人。六點我準時出現在了金倫飯店的門口。遠遠就望見了陳皮那熟悉的身影。

「怎麼了?最近發財了?請我來這麼高級的飯店?」我帶著調侃的口氣說。

說實話我身上的行頭跟金碧輝煌的大飯店真是不搭凋,站在鮮紅的地毯上,我身上的白T恤衫刺眼極了。

陳皮用一種很奇怪的眼神看著我,今天的他格外安靜我很不習慣。

「沒看見你的女朋友啊?」我沒話找話。

「吹了」陳皮淡淡地說。

「啊!」我暗暗一驚:「為什麼?她很不錯的。你這種人活該當一輩子王老五!」我的口氣不知不覺間竟然變成了怨憤。

「沒什麼,她太小心眼了。動不動就生氣。我只說她的衣服穿的像斑馬,她就生氣了。我工作那麼忙可沒有時間哄她。一天到晚給我公司打電話,我實在受不了了。」他不冷不熱地說。

老天,就因為這個!說真的這個世界上,除了我恐怕沒有人受得了他的玩笑。他不只一次的說我穿的像河馬,更過分的是當著很多人的面說我的衣服像馬鈴薯。不過我早已習慣了,就算他給我的茶是用煙葉泡的,我也會面不改色的喝下去;大不了下次請他喝用辣椒水兌出來的芬達。所以他每回整我的結果就是被我整的更慘。

我沒有再說話,只是悶著頭向前走,把正在發獃的陳皮甩在身後。

陳皮突然幾步跑到我的前面,猛然間回頭用一種很複雜的目光注視著我,他的嘴在微微顫動,第一次這麼近地看陳皮,才發現他的嘴唇是那麼的豐滿,嘴角是那麼的剛毅。我們真的不是小孩子了,我們都長大了……

「貓子,我是不是最不適合當男朋友的那種人?」聽見他沒頭沒腦的一句話,我驚地差點從台階上摔下來。

我托起他的腮,左看看,右看看:「還好,就是太鬧騰了!」

「你還是以為我在和你開玩笑!」陳皮幾乎氣急敗壞地吼起來。

「開玩笑」這三個字雖然是我的口頭禪,但是有誰知道這是我聽起來最刺耳的三個字,最痛苦的三個字。

我回想起四年前的那個雨天陳皮正上大二,一天晚上突然跑到我家來,說想吃我做的炸醬麵,渾身**的。那就吃吧。

「貓子,做我的女朋友吧!」

他那幾天正在準備英語辯論會的材料,不知道哪根弦不對了,半夜三更蹦出來白吃我的面不算,還冷不丁冒出這麼一句。

「你上的什麼大學?」我眼皮也不抬地發問。

「我?」他一愣,撓撓頭皮:「是外經貿學院啊。他小心翼翼的回答。

我淡淡一笑:「這不就得了,我是要嫁給科學家的!誰讓你不考科技大學呢?」

陳皮幾乎愣在那裡,他實在想不明白我怎麼找出這麼個理由來。

我也不明白怎麼找了這麼個借口。

其實在一起上高中時,有一天大家談及自己的理想,我說我要當個科學家。大家嘩然,陳皮笑地腰也直不起來。當然我很不服氣,我的成績非常好坐整個年級的頭把交椅,陳皮那小子還要遜我一酬。

我不明白。陳皮說我當科學家是暴殘天物,煮鶴焚琴。而且有當美女科學家的嫌疑。「科幻電影中常有的反派角色」

他的話音還沒落就收了到我的板凳……

我想,那天我突如其來的一句話,多半來源於我想當科學家的潛意識吧。

「你開玩笑吧?」陳皮留下一句話就走了。

沒過多久,他就告訴我他有女朋友了。

我笑了笑,沒說話。陳皮轉過身,嘆了口氣:「三樓,十六號,我等你。」說完就跑地無影無蹤了。

剩下還在發獃的我,孤零零地站在台階上,那個傢伙跑地那樣快,明明知道我追不上他。

「有你這樣請人吃飯的嗎?!」我氣急敗壞的吼起來,當然他是聽不見了。

其實我已經發現了事態的不對勁,但是我還是想知道,一切會怎樣發展。

當我正在太虛遨遊,與周公下棋時,那倒霉的電話鈴又響了。

「貓子……」

我一聽到這聲音就氣不打一處來:「去死!」我吼起來。

「對不起,你先別生氣。」陳皮的聲音竟然無精打采。

「你沒事吧?」我小心翼翼地問。

「沒事,只是加班到太晚有點累了。」

一聽到他沒事,我又恢復了平常的聲音:「拜託,麻煩你先看看時間再給我打電話好不好?現在都一點多了,你搞個什麼大頭鬼!」

陳皮沉默了一會兒,說:「貓子,明天我請你吃飯。」

「我……」

「別說你沒空,我知道你明天休息。」陳皮淡淡地說。

「好吧,在哪裡?」

「金倫飯店明天晚上六點。」

「啊!」我驚叫起來:「怎麼去那種地方!!」

他沒少請我吃飯,我也知道陳皮月薪不少,但實在沒有必要搞的這麼鋪張。

「就這麼說定了,晚安。」說完他匆匆撂了電話。

我拿著電話翻了一陣白眼,管他呢,就當宰了只肥羊好了。睡覺,睡覺。

第二天等我醒來時,窗外已經是陽光燦爛了。我揉揉惺忪的睡眼,望見了茶几上的花。在不知不覺間它們枯萎敗落了,我該去買花了。

我來到花店,老闆和我打了招呼。我是這家店的老顧客了,可以用最便宜的價錢,買到很不錯的鮮花。老闆很喜歡我來買花,她說現在真正喜歡花的人不多了,很少看見女孩子自己來買花,一般都是買了拿去送人。我說是啊,喜歡就是喜歡為什麼要去考慮花的附加含義呢?反正我喜歡就買來擺在家裡。

對面的男子買了一大束紅玫瑰,鮮紅的顏色像火焰一樣真好看啊!我也不想買雛菊了乾脆也買紅玫瑰吧。

看著老闆熟練的包紮著玫瑰的樣子,我在想,那個收到紅玫瑰的女孩一定會很高興吧。

我又想起了陳皮,那個陰魂不散的傢伙。

我記得那是在陳皮上大一的時候,那時的他非常年輕,當然現在他依然很年輕。那天,天下著小雨。他穿著一件很大的風衣,我們在一個很小的咖啡館見面,我們面對面的坐著,咖啡聞起來很香但是我們誰也沒有去碰。陳皮突然從風衣下面拿出一束玫瑰,那天的玫瑰跟今天的一樣火紅,一樣的鮮艷,至今我還能清晰的記起那透徹心脾的香味。他小心翼翼的把它們遞給我,我看了看沒有接。

「你花多少錢買的?」我突然問。

他沒有料到我會突然間問出這麼一句,支支吾吾的回答了我。他的臉漲的比玫瑰花還紅。

我笑著說:「你買貴了。」

我就這樣告訴第一個送我玫瑰花的人:你的花買貴了……

為了避免他太過尷尬,我從花束中抽出一支百合併告訴他:花就是花,如果給它加上一個價值就會變地很世俗;就像有些話裝在心裡就好了,說出來只能覺得很尷尬。

我想他應該很明白我在說些什麼,他是很聰明的,和我一樣太過聰明,什麼事一點就透。我還記得高中時班主任老師給我的評價:你如果不是因聰明而成功,就一定會因它而失敗。

陳皮默默的收起花,什麼也沒說。

從那天開始我們只喝茶。

我抱著一大捧鮮艷的玫瑰花走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引來路人頻頻注視的目光。不知怎麼我非常不舒服,玫瑰的刺非常扎手,更重要的是扎心。我這時才意識到我一直認為花就是花,但是紅玫瑰不是。有一些花真的無法自己買。我想飛奔回家裡,無奈怎麼走也走不快。

我是那種從來不遲到,也從來不早到的人。六點我準時出現在了金倫飯店的門口。遠遠就望見了陳皮那熟悉的身影。

「怎麼了?最近發財了?請我來這麼高級的飯店?」我帶著調侃的口氣說。

說實話我身上的行頭跟金碧輝煌的大飯店真是不搭凋,站在鮮紅的地毯上,我身上的白T恤衫刺眼極了。

陳皮用一種很奇怪的眼神看著我,今天的他格外安靜我很不習慣。

「沒看見你的女朋友啊?」我沒話找話。

「吹了」陳皮淡淡地說。

「啊!」我暗暗一驚:「為什麼?她很不錯的。你這種人活該當一輩子王老五!」我的口氣不知不覺間竟然變成了怨憤。

「沒什麼,她太小心眼了。動不動就生氣。我只說她的衣服穿的像斑馬,她就生氣了。我工作那麼忙可沒有時間哄她。一天到晚給我公司打電話,我實在受不了了。」他不冷不熱地說。

老天,就因為這個!說真的這個世界上,除了我恐怕沒有人受得了他的玩笑。他不只一次的說我穿的像河馬,更過分的是當著很多人的面說我的衣服像馬鈴薯。不過我早已習慣了,就算他給我的茶是用煙葉泡的,我也會面不改色的喝下去;大不了下次請他喝用辣椒水兌出來的芬達。所以他每回整我的結果就是被我整的更慘。

我沒有再說話,只是悶著頭向前走,把正在發獃的陳皮甩在身後。

陳皮突然幾步跑到我的前面,猛然間回頭用一種很複雜的目光注視著我,他的嘴在微微顫動,第一次這麼近地看陳皮,才發現他的嘴唇是那麼的豐滿,嘴角是那麼的剛毅。我們真的不是小孩子了,我們都長大了……

「貓子,我是不是最不適合當男朋友的那種人?」聽見他沒頭沒腦的一句話,我驚地差點從台階上摔下來。

我托起他的腮,左看看,右看看:「還好,就是太鬧騰了!」

「你還是以為我在和你開玩笑!」陳皮幾乎氣急敗壞地吼起來。

「開玩笑」這三個字雖然是我的口頭禪,但是有誰知道這是我聽起來最刺耳的三個字,最痛苦的三個字。

我回想起四年前的那個雨天陳皮正上大二,一天晚上突然跑到我家來,說想吃我做的炸醬麵,渾身**的。那就吃吧。

「貓子,做我的女朋友吧!」

他那幾天正在準備英語辯論會的材料,不知道哪根弦不對了,半夜三更蹦出來白吃我的面不算,還冷不丁冒出這麼一句。

「你上的什麼大學?」我眼皮也不抬地發問。

「我?」他一愣,撓撓頭皮:「是外經貿學院啊。他小心翼翼的回答。

我淡淡一笑:「這不就得了,我是要嫁給科學家的!誰讓你不考科技大學呢?」

陳皮幾乎愣在那裡,他實在想不明白我怎麼找出這麼個理由來。

我也不明白怎麼找了這麼個借口。

其實在一起上高中時,有一天大家談及自己的理想,我說我要當個科學家。大家嘩然,陳皮笑地腰也直不起來。當然我很不服氣,我的成績非常好坐整個年級的頭把交椅,陳皮那小子還要遜我一酬。

我不明白。陳皮說我當科學家是暴殘天物,煮鶴焚琴。而且有當美女科學家的嫌疑。「科幻電影中常有的反派角色」

他的話音還沒落就收了到我的板凳……

我想,那天我突如其來的一句話,多半來源於我想當科學家的潛意識吧。

「你開玩笑吧?」陳皮留下一句話就走了。

沒過多久,他就告訴我他有女朋友了。

我笑了笑,沒說話。陳皮轉過身,嘆了口氣:「三樓,十六號,我等你。」說完就跑地無影無蹤了。

剩下還在發獃的我,孤零零地站在台階上,那個傢伙跑地那樣快,明明知道我追不上他。

「有你這樣請人吃飯的嗎?!」我氣急敗壞的吼起來,當然他是聽不見了。

其實我已經發現了事態的不對勁,但是我還是想知道,一切會怎樣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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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類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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