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電話里傳來對方「呵」的一聲冷笑:「要是不願意聽我的電話,直接掛掉就行了,用不著演戲假裝糊塗吧。」話語間直透著幽幽的恨意。
這是一個甜美的久違了的聲音,譚晶晶最熟悉不過。這種說話的語氣很倔強,但是每每在與其爭執時,他聽著都會立刻變得心軟,最終妥協或退讓。他曾洋洋得意地在寢室里炫耀,就是這個甜美的聲音對他喊出了第一聲「老公」;在一段日子裡他茶飯不思、精神恍惚,因為聲音不在,人兒不在。所以說,這個聲音對他譚晶晶而言應該是刻骨銘心,永生難忘的。
就在譚晶晶因為這個聲音而萬般痛苦的時候,劉夢夢的意外出現拯救了他,令他的愛情之火死灰復燃。這個昔日的「初戀女孩」就像在晶晶心底沉澱了數年之久的一個粉紅色的夢,夢醒時分心目中她的形象不知不覺已如發酵老酒,變得愈發完美。對劉夢夢的愛慕和痴迷,成為一股強大的力量奇迹般地將他從愛情的旋渦里拉了上來。通過不懈的努力,他終於和劉夢夢成為了可以談天說地的好朋友。達到了第一步,晶晶便在寢室里信誓旦旦地表示說:以前錯過了,自己後悔了許久許久;這次倘若再不爭取,那就是後悔一輩子的事情了。寢室里兄弟看他如此有激情,也不便掃興提醒他什麼了。於是,那聲音,那人兒也就被暫時擱置腦後了。
此時晶晶才大夢初醒,急忙對準電話解釋道:「凝凝,不是這樣的,我怎麼會不願意接你的電話呢?你聽我說,我們今天上體育課考試1500米。你知道的,我們那個體育老師『別里科夫』出了名的變態,要是不能達標......實在太累了,所以一時沒反應過來。」為了盡情地替自己開脫和辯解,晶晶竟將帽子全扣在體育老師身上了。這『別里科夫』要是知道了不氣得心臟病發才怪。
「原來是這樣啊,哎!我們老師可好多了...」也只有單純善良的冰凝會相信他的鬼話。靜默了一下之後,她再開口溫柔地問到:「『棉花』,最近你過的還好嗎?」聲音很輕,聽在心裡卻能體會到一股極大的溫暖。被人關心的感覺永遠都是那麼美好,尤其是自己在乎的人。
「我,我還好。每天早上因為不用給你買早餐了,就睡睡懶覺,上課的時候去上課。上網偶爾,圖書館嘛,後來去過一次,但待不到十分鐘就衝出來了。呵呵,原來一個人去那裡感覺是那麼的冷清,你知道的,我這個人比較喜歡熱鬧些...你呢?」儘管努力控制著,音調還是不爭氣地變低了。原本已經暫忘的點點滴滴此時一下子全湧上心頭來。
他逛過學校後面那條小吃街,冰凝對那裡一家小店的刀削麵情有獨鍾。有一次竟吃了三大碗,回去肚子痛了半天;他一個人呆坐過科技樓旁邊的那塊小草地,以前每到星期六早晨冰凝都會把他拉來,選一篇美麗的散文來讀,讓他靜靠在一旁聆聽;他還常走去看過校門口眼鏡店前的那面大鏡子,每次兩個人去逛街走過那面鏡子時,冰凝總喜歡對著鏡子審視一番。看來看去,每次的結論都是:「恩,美女一個!」;還有......
小店的刀削麵依舊紅火,科技樓旁的草坪依舊青綠,眼鏡店前的大鏡子依舊靜看著人來人往。然而物是人非,那些地方已經不見了昔日羨煞旁人的那對小情侶,聽不到他們快樂的歡歌和笑語。
冰凝再次沉默了一會,再開口時聲音已經變得哽咽:「......我不好......」
「怎麼了凝凝?出什麼事了嗎?」譚晶晶馬上緊張地向問她。
「沒有」她的聲音依舊哽咽,卻已細如蚊吟,:「『棉花』」「恩」「....我想你...好想好想....」說著,她已開始抽泣起來。
此刻縱有千言萬語也難形容晶晶的心情,他的心都被點燃了,這是愛才能有的力量:「『棉花』,我也想你,真的,每天都想。」堂堂頂天立地男兒(晶晶自封)的聲音竟也有些顫抖了。
寢室的電話已報廢,冰凝不得不跑到樓下的公用電話亭打電話,而譚晶晶則穿著單衣單褲蹲在電話機旁與之互訴衷腸。這一對痴男怨女硬是頂著寒冷在電話里講了將近一個多小時,直到電話卡被打爆兩人才依依不捨say「拜拜」,讓人不得不感嘆-「真愛無敵」!
第二天早上,譚晶晶第一個爬起床,飛快地穿好衣服便「嗖」地跑出了寢室。眾人不明個中原由,還以為這是他對劉夢夢『大獻殷勤行動』持續升溫的表現,紛紛搖頭嘆氣,謂之:「已無可救藥矣」。到後來才知道,一夜長聊之後晶晶和冰凝竟得以破鏡重圓,重歸於好,一大清早跑去送上的那份愛心早餐便是兩人新的開始。
對於劉夢夢,雖有一絲不舍但譚晶晶最終還是決定放棄了。但他始終沒有告訴過劉夢夢自己喜歡她,只是在心裡默默想著,能和她做個最知心的朋友,也足夠了。
雖然沒能和她在一起,但晶晶真心希望她幸福快樂。沒有了情感的包袱,譚晶晶感到和她交往起來自然輕鬆了許多,許多曾一度認為是比較私人和敏感的話題,他都能以比較坦蕩的心態去與之交談和看待了。
終於有一次在上網聊天時,譚晶晶終於忍不住問出了他曾經一直想問卻始終不敢問的問題:「夢夢,你有喜歡的人了嗎?」字打好,稍微遲疑了一下他便發了過去。雖然晶晶自認為心中已是信念堅定,可在等待回話的這一時間他終究還是按捺不住自己緊張的情緒,心怦怦跳動起來。
和他預料的一樣,這次劉夢夢沒像先前那樣很快回話過來,顯然是在有所考慮。十餘秒鐘過後,她在晶晶qq里的頭像終於跳動起來:「有啊,在大學里我愛上了一個人,雖然見過他只有兩次。」
短短几個月大學時光里喜歡上的一個人?劉夢夢是無論什麼事情都很認真的一個人,這從上次在食堂里和工人理論的事件便可看得出。那麼究竟是什麼樣的一個人能讓保守的她如此傾心,堅定地將「愛」字說出?譚晶晶好奇心頓起,立即打了句文縐縐發過去:「願聞其詳」。
「等一下下」劉夢夢說「一下」卻足讓他等了將近半個多小時,她用這麼久的時間打了很長一段文字過來,當譚晶晶點擊頭像接收信息時,彈出來的超長消息足足嚇了他一大跳。
「我崇尚和期盼柏拉圖式的愛情,堅信自己也能擁有一份永恆的愛,我的白馬王子一定回出現的。其實,從初中開始就陸續有男孩子來追求,都被我一一拒絕,並不是我高傲,而真的是他們都沒有我所想要的那種特別的感覺。
所以從小到大我都沒有談戀愛,時間久了,有時候我都不禁有些懷疑,我真的能得到我想要的愛情嗎?又或許我自己原本就是一個註定沒有愛情的人?但事實證明我的信念是正確的,我真的碰到了讓我心動的人。
第一次遇到他是在「電子電工協會」的一次義務維修活動現場,或許是命運的安排吧,那天我們寢室有個姐妹因為有約會要出去,臨走時拜託我把她那個壞了的隨身聽拿到操場上的維修點去修一下,幸運的是剛好我沒事所以答應了。
去到操場上老遠我就看見了他,他燦爛地微笑著耐心替同學們服務,周圍圍滿了女孩子,因為他長得真的很好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那天我會耐著性子排進那長長的隊伍,等終於輪到我時,面對著他我居然莫名地臉紅了。當時我只能感覺到臉滾燙,自己都不知道和他說了些什麼,樣子十分窘迫。我不記得自己是怎麼走回寢室的了,反正腦子裡混亂的很。當把修好的隨身聽交還給我同學時,我竟奇怪地對她說了聲「謝謝」,讓她驚詫不已。其實現在想來,要不是因為她我可能永遠都見不到他了,我真的應該感謝她的。
對於這種生平從未有過的特別的感覺,我心裡既害怕又有些許期待。說真的,我沒想過還能再見到他,因為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要講緣分的,很幸運緣分讓我們再次不期而遇。
那是一個下著大雨的下午,我從圖書館里出來,因為沒有帶傘只得站在圖書館前涼棚下等雨小下來。看著其他人撐著傘從自己面前悠然走過,我真恨我自己沒有聽朋友勸告,帶上把傘。
雨沒有小,反而越下越大,就在我焦急得直跺腳的時候,一個溫柔的聲音在我背後響起:「這位同學,你是忘記帶傘了嗎,可以讓我送你一下嗎?」
這聲音似曾相識,好像是......難道是他!我立刻一驚,立即轉過身去一看,只見他手裡握著把剛撐開的傘滿臉微笑地看著我,笑容是那樣的迷人,令人無法抗拒。我的心一下急劇跳動起來,說話也變得吞吞吐吐:「...哦...好,好的,謝謝你」
路上,我們誰都沒有說話,氣氛有點尷尬。我是因為緊張,而他看上去也很含羞,眼睛一直不敢往我這邊看一下。呵呵,真是憨得可愛!
他將我送到了女生宿舍下面,在向他道謝的時候,我猛然發現他右邊身子從肩膀到褲腳均已被大雨淋透了。當時雨被大風吹得很斜,為了不讓我被淋到,他很自然地將傘移向我,幫我完全遮住了風雨。多麼細心的一個男孩子啊!那一刻,我眼睛濕潤了,被感動得一塌糊塗。
從那以後,我每天都會想起他,想起和他兩次見面的情景。雖然英俊不凡,卻是那般的溫文爾雅,他就像是童話里的王子一樣。我的心很堅定地告訴我,他就是我等待的人......」
面對著這段真誠而直接的告白文字,譚晶晶呆住了。
原來她的內心世界是如此明朗和開闊,看似不食人間煙火的外表之下竟是一顆對愛情執著追求的火熱的心,多麼清純的一個人,多麼美麗的一顆心呀!還有她所敘述的那個男生,譚晶晶將自己與之對比,實在是自慚形穢啊!凝神靜默了片刻,譚晶晶忽然嘴角上揚,臉上露出一絲真誠的微笑,雙手飛快地在鍵盤上打字,向表示她衷心地祝福:「很高興你終於找到了自己的白馬王子,作為老同學和好朋友我真心希望你能幸福快樂。對了,他是哪個系的帥哥啊,叫什麼名字,有機會真想認識一下。」
「呵呵,實在不好意思,名字我都還沒來得及問清楚,只知道他是中文系大一的,姓蕭。不過沒關係,我有預感我們一定還會再見面的,一定會的。」
中文系大一...姓蕭...電子電工協會...英俊,爾雅...細心體貼...
「難不成是......mygod!!」譚晶晶頓時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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