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我叫張學,是青草鎮的一個孤兒。我爹在我三歲的時候上山採藥被山裡的大蟲吃了,那年災荒,野獸和人都沒得吃。不然我爹也不會冒著生命危險去深山裡採藥。我娘帶著我獨自生活,雖然家裡還有幾畝田,但是災荒年裡最不值錢的除了人就是田了。要是年景還好的時候,我們還能把田賃給別人家,收點租子,至少不會餓死。
所以在堅持了一個月後,我娘自然的消失了。
其實她想走我早就知道了。
她第一次出現這個念頭的時候,我正坐在門口發獃。
「不能再這樣了,這樣下去我們都會死的。」我聽到她在心裡這麼說道。
是的,沒錯,我可以聽見人的心裡話。只要他想,只要他在我十步之內。
「大哥說給我找了戶人家,是個獵戶,在這個年景里卻是不愁吃的。」母親的聲音有些憧憬。
「可狗娃怎麼辦?」我感覺到背後有一道視線在注視著我,我沒有動,我知道娘正在看著我,她在權衡,是要我還是活下去。
如果是普通的小孩,我想這個時候應該已經在大哭,痴纏著自己的親娘不要丟下我了。但我不是,我從小就可以聽到人們的聲音。在我還不會說話的時候,我已經學會了怎麼罵、怎麼詛咒人了。
我經常看到兩個見面熱情招呼的人,心裡卻是罵對方賤人。所以,我常常保持沉默,因為無話可說。
這樣導致所有人都以為我是傻子,除了那個死在大蟲肚子里的爹,連我娘也恨不得掐死我。她常常趁著我爹不在的時候在我耳邊罵,在我爹在的時候在心裡罵。因為我給她丟了臉,但她不能做什麼,因為我是個男娃,沒有我,她就不能在這個家裡站住腳。更因為我爹很喜歡我。
我爹總說我將來會有出息,他還說等他這次從山裡出來,就送我去村裡的私塾讀書學字,以後考上狀元當大官!
我笑著答應了。
我只跟我爹說話,因為只有他一個人表裡如一。他是個真正的君子。當然這個是我後來說的,我爹死之前我還是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娃娃,君子這個詞我是不懂的。
扯遠了,言歸正傳。那個獵戶還有三個孩子,原來的婆娘半年前病死了,所以才會要我娘。但他缺的是暖被窩的婆娘,不是只會消耗米肉的傻子。所以我娘最終還是選擇拋下我,去做獵戶婆娘了。
對於這一結果,我一點都不意外。如果她要帶走我那才是笑話,能掙扎一下而不是立刻就跟著大舅走已經是她對我的母愛了。
棄子在平時的時候或許會被人戳脊梁骨,但現在人人都要餓死了,誰還有多餘的心思管這些呢?所以閑話說了兩天也就消了。再看到我,也只會說一個傻子,也難怪親娘都不要了。
我成了一個真正的孤兒。
但我不想死。
所以我偷偷的爬上村裡老賴頭的車,跟著他一起去了鎮子里。
我知道鎮子比我們村裡繁華的多,那裡的人也不靠種田吃飯,他們吃飯都是買的米。只要有銀子,什麼都能買到。
這是村長他家的小孫子說的,村長有很多個孫子,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叫張大全,當然村裡的孩子都喊張小胖。他也不介意,在村裡長得胖就是身份的象徵,誰家窮酸能有多餘的糧養出一身膘來呢?就連村裡鬧災荒他的都沒瘦下來。
張小胖的親叔叔也就是村長的二兒子在鎮子上開了個鋪子,每個月都有很多進項,經常會從村裡收些土貨拉到鎮上賣。我爹如果能找到葯回來,也是要賣給他家的,雖然爹說這樣價格會低些,但貿貿然自己跑去城裡買不一定能賣出去不說,還會得罪村長。在這個村子里得罪村長,以後日子就不好過了。
張小胖經常在村裡的小孩里炫耀他從鎮上買的東西,有衣服、玩具,還有各種小零嘴。當然他不是和我說的。誰都不會和一個傻子玩。
但是他說的時候我會待在不遠處聽,就像聽故事一樣。
我很喜歡聽這些孩子說話。因為他們雖然喜歡叫我傻子,拿石頭砸我,但不會臉上笑的開心,心裡卻在詛咒對方。
而且我爹會幫我的,如果有小孩欺負我,我爹就會上門,去他家找他爹娘,這樣敢欺負的孩子就少了。最多是罵我一兩聲傻子,但我最不怕人罵了。
張小胖說的最多的就是鎮子里的事情,他經常跟著家裡的車去鎮子上耍,回來了總有一堆的收穫,然後就要來外面炫耀。
在他的描述里,鎮子和天堂也不差什麼了。那裡的人不愁吃不愁穿,衣服鮮亮,飯菜好吃。天天都可以趕集,街上總是有很多的人。
我想在那裡也許我可以找到吃的,畢竟村附近能吃的都被人吃完了,大家都在想辦法某命,家裡沒有多少餘糧的已經開始準備賣孩子了。
其實我還有個大伯,皮厚一點是可以去他家蹭點湯喝的。但是那天大伯娘見到我的時候,眼裡都是光。她要把我賣了,換一筆銀子。
我知道奴才,村裡有好幾戶女兒多的人家都賣過孩子,聽說都是賣到鎮里的大戶人家做丫頭。這個是明面上的版本。
但私下裡,他們都說是賣到里窯子里,以後當窯姐兒。
我不懂什麼叫奴婢,什麼叫窯姐兒。問過爹,爹說那不是個好地方。爹還說這輩子餓死也不能給人當奴才。
我記住了這句話,所以我不當奴才,所以我偷偷的爬上了老賴家的車。幸好我人小,這一個來月又瘦了不少,加上全身髒兮兮的,在一堆的雜物里也不起眼。
老賴家就是當奴才的,聽說是在一個大戶人家當管事,銀錢很足,所以他家也是村裡數一數二的。現在年景也不好,他打算帶著自己的婆娘孩子一起去鎮上。
聽說是打算讓他婆娘去主家做廚娘,女兒兒子年紀正好,女兒可以去做小姐的丫頭,兒子正好給大少爺當小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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