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把妹是門學問

第1章 把妹是門學問

把妹是門學問,有人喜歡用錢砸,有人喜歡死纏爛打,有人悶騷,只搞暗戀,也有人喜歡直奔主題說我愛你,我是受過正宗高等教育的高智慧人才,喜歡騙。

十六歲那年,我就明白了騙的真諦。

那時候少男少女早已經在言情小說中情竇初開,荷爾蒙瀰漫的青春里,為了追女孩,有錢的每天買零食送給同桌的妹子,臉皮厚的就大張旗鼓說出喜歡某某某,企圖輿論佔有,悶騷的暗戀,會把姑娘的名字寫在日記里,膽子大的,會放學堵著姑娘家門口,死纏爛打。

各式套路,無所不用,青春彷彿兵荒馬亂,成年後都不會如此大膽。

而那時的我,已經用騙,收穫了初戀。

我對她說,自幼喪父,孤苦成長。說的滄桑苦難,還讓她替我保密。至今我都記得她水汪汪的雙眼,對我肯定的點頭,我低頭就看見了一對發育出奇的胸部。

我暗暗發誓,就算為了這一對胸,我也要騙下去,直到有一天放學,我們拉著小手,遇見了我爸。。。

我爸二話不說就是一個飛踹,好像生怕我弄髒了姑娘的小手,妹子頓時被嚇呆了,立刻補刀道,你不是說你沒有爸爸嗎?話音剛落,我爸迎面就是第二腳。

也是從那時開始,我似乎獲得了啟蒙,在把妹中另闢蹊徑,用騙,收穫了眾多前女友。而人生彷彿就是騙來的,如此的不真實。

「今天改寫初戀了?這麼小清新,小黃文作者從良了?」

我被身後的聲音嚇了一跳,不用轉身我就知道是誰,公司里,她最愛做的事就是挖苦我,她就是我同事兼學姐,梧桐。

「我一個單身漢天天寫床戲,身體吃不消啊。」我隨手把桌上的巧克力遞向身後,白皙的小手默契的伸過來,還沒等我藉機揩油,手背就挨了一下。

同樣的場景,每天重複數次,梧桐學姐總能見招拆招。她笑盈盈的吃著巧克力,翹起長腿,坐在我桌子上說:「看你這意思,又有新目標了?」

我點頭:「什麼事都逃不過學姐的法眼。」

她立刻冷眼道:「不同意!」

我急了:「學姐!我可單身好久了。」

「上次幫你當僚機,你答應請我吃飯都沒做到,這次,呵呵,沒門。」她笑眯眯的貼近我,吃定我的架勢。

我撓了撓腦袋,苦逼道:「哪有請吃飯還請一個月的,你是欺負學弟呀。」

她看我認慫服軟,沒了居高臨下的樣子,轉面笑了:「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是假裝委屈,小騙子,我就是討厭你欺騙女孩感情,你就不能認真一次?」

「開玩笑!我每一次都是認真的好嗎?」我兩手一攤,故作無奈,她瞪了我一眼,沒好氣道:「懶得聽你解釋,沒一句真話,說吧,去哪?」

見她沒再為難我,我終於鬆了口氣,諂媚道:「嘿嘿,還早,今天是提前跟你說一聲,下午我還要繼續踩點呢。」

她吃完巧克力,不忘搜刮我的零食一起帶走,出門前她突然回頭問我:「高尼,今天公眾號上的初戀故事,寫的是你自己吧?」

「我說是,你信嗎?」

「騙子!不信!」

伴著高跟鞋的敲打聲,我望著妙曼的背影,微微長嘆,學姐叫蕭梧桐,她有一雙傲人的長腿,她有一雙閃的你心動的大眼睛,她有一頭飄逸的長發,她還有一對C……

她有太多女人的優點了,可她就是一個讓人不敢下咽的辣椒,哎,學姐的脾氣我是了解的,大學相識之後,她脾氣火辣,我偏偏臉皮夠厚,幾次交鋒未分勝負,久而久之惺惺相惜,奉為知己,我倆一拍即合,成為了……好兄弟!

畢業后,她以關照學弟為由,拉我進了這家公司,負責文案和公眾號寫手,主寫情(床)感(上)故事,後來我才知道,這家公司因為文案給的工資太低,根本招不到人。

哎,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套路別人終被套路,認栽了,想辭職?你信不信學姐能親手捏爆我第三條腿!

就這樣,我彷彿簽了賣身契一樣,任勞任怨領最低的工資,唯一的安慰就是,學姐會放縱我偶爾曠工。

下午,坐了整整一小時的地鐵,我才到了這家叫一杯時光的咖啡店,一杯咖啡的時光會發生什麼?我說會發生愛情你信嗎?

反正我是騙子,你愛信不信。

所謂大隱隱於市吧,這麼精緻有情調的咖啡店,沒開在繁華地段,我想這家店的老闆,是明白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道理吧,從我來的第一次,就徹底喜歡上這裡了,不怕路遠,成了常客,其他人大概也是這樣吧。

這裡能夠吸引到那些喜歡情調的文藝青年,而今天的女主角,也是一位與眾不同的妞。

春天是容易犯困的季節,尤其是午後的陽光,配上咖啡店的情調,我等的有點昏昏欲睡。

不知閉眼多久,我幾乎是突然間驚醒的,腦子裡像晴天打了一個雷,抬頭看向門口,她剛好進門。

命中注定一樣的劇情,讓我有些小興奮,我不相信命運,但偶爾拿出來解釋一下不明白的事情未嘗不可。

白面紅唇,細眉長發,一身小清新的打扮,安靜的神色中,帶著點輕熟女的味道,走路不急不慢,眼神從不會注意他人,好像整個世界只有她自己,獨來獨往,閑庭自若。

我的視線一直跟隨她坐到我不遠處,熟絡的點了鮮奶,這個妹子來咖啡店,不喝咖啡只喝鮮奶,隨後她打開了一本書。不用看書名,我就知道,那本書叫《羅丹藝術論》,她已經看了一周多了。

這已經是我第十七次來這裡等她了,大概一個月前,因為碼字沒有靈感,我在微博上發現了這家店,也就是那天,我第一次看見她,彷彿如迎面流淌的清泉,讓人覺得有些不真實,又說不出什麼感覺。

我反覆琢磨,才明白,這大概叫氣場吧,有的人氣場強如女王,而有的人氣場靜若隔世。

不知道為什麼,第一次我就沉迷在她的氣場中,想喝這口泉水。

經過十七次踩點,然後花了一天時間,我做了詳細筆跡和總結,妹子每天只有下午會來,時間不確定,就像她人一樣吧,隨心情。周末絕對不會來,因為人會多一點,這點我很欣賞,因為我也喜歡安靜。

會有化妝的習慣,基本是淡妝紅唇,衣服搭配換了七次,常戴首飾手鏈一條,每次必點鮮奶,偶爾吃自帶的水果,根據一次店長閑談得知,是咖啡店常客半年之久,以及目測估算的身高、體重、三圍等若干記錄。

今天下午,她依舊安靜的看書,看了一會,似乎索然無味,也許她也有些犯困了?放下書,偶爾看看窗外,偶爾拿起筆,在紙巾上寫寫畫畫。

我突然覺得,她今天好像在想些什麼,讓她沒法靜下心去看書,這和我碼字沒靈感的時候一樣。

我坐在她不遠處,直白的看著她,修長的手指轉動著鉛筆,側過臉龐望著窗外,輕咬著紅唇,若有所思,有些俏皮。

可這和我今天所想完全不一樣,第十七次來這裡,我們偶遇了十二次,下午的咖啡店,客人只有零星幾個,即使她不在乎周圍,也該發現一位每次都出現的我,我預想今天的劇情,是該發生一次偶爾的目光交匯,從陌生人變成眼熟的陌生人,如此我才能進行接下來的劇情。

可偏偏所有無禮的目光,直白的眼神,都被她成功的避開了,如此的無視,如此的隨性,她就這樣一直看著窗外。

我靠,這跟劇本不一樣啊?

連男女主角相識的展開都碰壁了,我該怎麼向觀眾交代,怎麼跟學姐交代?心裡一瞬間的衝動,似乎打亂了劇本的內容,我有些按耐不住。

正猶豫著,眼前的人,已經收拾好東西,默默離開了,只給我留下了一道倩影。

再次出乎我的意料,因為今天,她提前離開了,她每次都會坐在這一個小時以上,今天不到半個鐘頭。

我叫住收拾桌子的服務員,找到了那張被她亂寫亂畫的紙巾,凌亂的紙面上,有一行模糊的小字。

相識的那一刻,可能是白頭偕老的開始,也可能是分手的倒計時。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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