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不會賣
看著張有綸的保姆車離去,記者和粉絲們也漸漸散開,董儷滿臉納悶:「張有綸聯繫過你么?」
邵洋此時也是一頭霧水,搖了搖頭「沒有啊,我今天還是第一次親眼看見他本人呢。」
「難道說是藝馨那邊聯繫的?那個余總怎麼跟你說的?」
邵洋傻笑著摸了摸頭,「當時跟余總通話的時候,你不也在場的嗎?她就說要用《想你的夜》和《慢慢》這兩首歌,做片頭跟片尾曲,還讓咱們儘快到她公司,沒提張有綸啊。」
董儷聞言點了點頭,「想也沒用,到藝馨找余總問清楚不就好了。走,打車去。」
「我說,咱倆不應該先找個酒店安頓下來么?你看看這都什麼時間了,這個點兒跑去藝馨,你不會是想在人家公司門前蹲一宿吧?」
董儷翻了個白眼:「倒也是,那就聽你的,先找個酒店住下。」董儷難得的從善如流一回。
「不過,明早退房的時候,記得提醒我要發票。余總那麼大一個老闆,一個電話就把咱倆弄橫店來了,怎麼說也該給安排食宿吧?我還打算找她報銷往返路費呢。」
得,這是又進入死摳模式了,看樣子董儷是要宰人家余總一刀啊。這種狀態下的董儷,邵洋可不敢招惹,只好亦步亦趨的跟著她走,並主動的攔了輛車離開機場。
這邊暫且不表,話分兩頭各表一枝,且說藝馨影視那邊。
雖然時間已經很晚了,但公司里除了保安以外,總裁辦公室的燈居然還亮著。
藝馨影視作為上市公司,股東的成分自然是比較複雜的,可跟其他上市公司不同的是,公司超過八成的股權,都在余婷婷手裡掌握著。
這在其他上市公司里,是並不多見的。唐熙作為余婷婷的助理,手裡的許可權,可要比其他上市公司的總裁助理大得多。
可得到的多,付出的自然也不會少,加班熬夜什麼的,這些都是常事兒,唐熙早已經適應了自己老闆的工作習慣,現在余婷婷還沒下班,她自然是不能離開的。
公司的事物一般情況下,都是先上報到唐熙這邊,然後經過篩選,需要余婷婷親自處理的,才會經唐熙的手遞上去。
可以說,在藝馨里,唐熙算得上老話里說的『天子近臣』了。
即便作為總助的權利很大,不過這些年來,她卻並沒有辜負余婷婷的信任。
唐熙的情商很高,她很清楚自己的定位,所以跟著余婷婷這麼多年,她做事向來都是讓余婷婷相當放心。
可眼下的唐熙,卻拿著手裡的一份文件犯起了難,這是一份張澤泉送來的文件。
文件內容,大概就是張澤泉以藝馨的名義,邀請了張有綸來演唱新劇的歌曲。
其實像這種事情,一般情況下,張澤泉作為導演,是有權利拍板決定的。
不過,唐熙多少能猜到,自己的老闆,對那個叫邵洋的年輕人,似乎有些看重,所以她衡量了一番,最終還是決定,要把這件事報上去。
輕輕的敲響了總裁辦公室的房門,聽到余婷婷同意的聲音之後,唐熙這才推門走了進去。
「什麼事?」余婷婷坐在辦公桌前,正伏案翻看著一份文件,頭也不抬的張嘴就問。
「余總,是這樣的,下午相愛劇組那邊的張導送來一份文件,他以公司的名義,聯繫了時代的張有綸,打算讓他替《相愛》這部劇,唱片頭跟片尾曲。」
「我剛才處理到這份文件的時候,覺得應該跟您彙報一聲。」說完,唐熙就把手裡拿著的那份文件,放在了余婷婷面前。
余婷婷放下手中的簽字筆,雙眉輕皺的抬起頭,「下午不是讓你聯繫張導,告訴他這件事不用他管了么?」
「余總,我下午跟張導聯繫過,已經把您的意思轉達清楚了,可能張導有什麼誤會,或者是我沒有表述詳細,對不起余總,我這就聯繫張導...」唐熙看出余婷婷不滿,連忙解釋起來。
余婷婷揮了揮手:「不必了,這個時間,估計張導也該休息了,而且明天是劇組的開機發布會,就不要打擾他了。這件事我知道了,你去吧,這件事就按張導的意思辦吧。」
看唐熙點頭轉身出門,余婷婷又開口說道:「時間也不早了,你趕緊回家吧,我這邊也沒什麼事兒了。」
「好的余總。」唐熙見余婷婷沒有責怪自己,這才連忙退出房間。
拿起面前的文件,余婷婷打開,翻看起來,一目十行的掃過之後,心裡大概明白是怎麼回事兒了。
原來張澤泉之所以會聯繫張有綸,是因為他也在優優上,看過邵洋的那段演唱視頻了。
張澤泉也承認,這首歌作為電視劇的主題曲,還算是比較合適的,可他對演唱者邵洋本身,卻頗有微詞。
首先,邵洋本人沒什麼名氣,儘管歌是好歌,但由他演唱電視劇的主題曲,跟一線明星張有綸比起來,所吸引的關注度是不同的。張有綸有多少粉絲?認識邵洋的又有幾個人?
其次,張澤泉覺得,邵洋的唱功也不怎麼樣,歌曲的視頻之所以能大火,甚至創造點擊神話,跟演唱者的關係不大,而張有綸的唱功是經過千錘百鍊,受大眾認可的,如果歌交給張有綸來唱,那麼效果自然更上一層樓。
最後,張澤泉提議,由公司出面,把歌曲的版權買下來,大不了出個高價,時代之聲那邊也對這首歌很有興趣,希望把這首歌收錄到張有綸的最新專輯里。
到時候,電視劇拍攝的過程中,時代發行張有綸的新專輯,公司可以以此為賣點,為電視劇造勢,形成未播先火的勢頭。
從利益角度出發,張澤泉的提議,其實沒有任何問題,不過余婷婷卻下意識的轉動著手裡的簽字筆,眼睛盯著窗外的夜空,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而此時的邵洋,則躺在酒店的床上睡的香甜。
一路趕來橫店,又是堵車又是排隊的,還要照看董儷這大號兒孩子,他可算是累的不輕,所以到了酒店,隨便洗漱了一下,邵洋就倒在床上睡著了。
旁邊的房間里,董儷則舒適的泡在浴缸中,一邊美滋滋的洗著泡泡浴,一邊賊兮兮的不知笑著些什麼。
清晨的陽光,透過窗帘灑進房間,邵洋睡得依然很香甜,可美好的睡眠,卻被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打斷了。
伸手在床頭柜上抓過手機,按下接聽鍵:「喂!哪位?」
「你好,請問是邵洋先生么?」電話那頭的人說話蠻客氣的。
「嗯,我是,你是哪位?」
確認了身份之後,對方這才接著繼續:「邵你好,我是時代之聲的金牌經紀人林翔,也是張有綸的御用經紀人。」
聽對方這麼一說,邵洋就想起了昨晚,跟在張有綸身邊的那三個人。估摸著,這應該就是其中之一了。
「林先生你好,請問你找我是...」嘴上雖然在問,可聯繫起昨晚張有綸在機場說的話,邵洋心裡已經大致猜到,對方找上自己是為了什麼。
「是這樣的,之前你是不是在優優上,發布了一首名叫《想你的夜》的歌曲?」
儘管在註冊網已經確認過了,可林翔還是要再確認一下。
「那視頻並不是我發的。不過,歌到的確是我唱的,而且版權也在我手裡。」聽對方提起這首歌,邵洋就知道自己剛才沒猜錯。
得到了肯定的答覆,林翔滿意的說道:「那就好,是這樣的,阿綸最近在籌備一張新專輯,他也聽過了你創作的這首作品,而且非常喜歡。」
頓了頓,林翔接著說道:「邵洋你是否能割愛,把這首歌交給阿綸呢?你放心,費用方面的問題好說。」
「噢?原來是這樣啊,大明星要翻唱我的歌,那是我的榮幸...」
邵洋以為,張有綸的經紀人聯繫自己,大概是藝馨那邊要找對方唱主題曲。
那自然就需要,自己這個歌曲的原創給予授權,既然自己答應過余婷婷用歌的要求,那麼他也樂得成人之美。
所以,即便他心裡不太喜歡張有綸這個人,可嘴上答應的倒也還算痛快。
可誰知道,不等他把話說完,電話里的林翔就打斷了他的話頭。
「邵洋你可能誤會了,我的意思是,我們想要買斷這首歌的版權,當然價錢方面你可以放心。」
「你作為新人,一般的行情應該在五萬塊左右。不過,我們真的是很喜歡你的這首歌,所以打算給你十五萬的買斷費,你看怎麼樣?」
說實話,十五萬這個數字真的不低了,甚至都比當初鬥牛的開價還要高出兩倍,不過邵洋又怎麼可能答應。
「不好意思,這首歌我不會賣。如果阿綸想要翻唱的話,那我這邊沒問題,版權費用隨便給點就行,但如果是要買斷的話,我想我們沒什麼好談的。」邵洋的態度很堅決。
林翔皺了皺眉頭,嘴裡卻依舊耐心的勸說。
「邵洋你要知道,其實這個價格,真的已經很高了。如果不是阿綸確實很喜歡你這首歌,我們也不會開出這麼有誠意的價碼。」
「這樣吧,你如果同意出售這首歌的版權,那麼我可以做主,跟你簽訂一份作品優先供給合同。」
「以後,只要你有好的作品,我們會第一時間考慮,甚至價格方面,都可以按照行業內的頂級水準支付,你看怎麼樣?」
頓了頓,見邵洋沒有接話,林翔繼續勸說。
「邵洋你應該明白,能給阿綸填詞作曲的,都是行業內的頂級製作人,而他們中大多數人的作品,都賣不上這個價位。」
「阿綸真的是很喜歡你這首歌,也很看重你,希望你能正視這次機會。作為阿綸的御用創作人,你以後的路會很寬很通暢的。」
邵洋差點沒笑出聲來,什麼情況,不僅想買斷我一首歌,還想我變成輸出機器,持續的給你供血?
想多了吧你,這樣的條件,邵洋自然是不肯答應的,什麼御用不御用的,哥需要這個標籤來彰顯身份么?
或許這樣的機會,砸在其他創作人的頭上,對方可能會興奮的跳起來,但邵洋又怎麼會需要這個。
「林先生,我想我說的很清楚了,歌我是不會賣的,不好意思,我還有事要忙,再見。」說完不等林翔阻止,邵洋就掛斷了電話。
另一頭,林翔有點傻眼,平日里找上這些獨立創作人時,對方都是感恩戴德的,怎麼今天這人就油鹽不進呢?
既然對方不肯合作,自己也沒必要拉下臉來死纏爛打。這樣剛入行的小創作人,碰壁的次數多了,自然有哭喊著回來求自己的一天,到時候自己再慢慢收拾對方也不遲。
「哼!不識抬舉。」冷哼了一聲,林翔起身去找張有綸彙報情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