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
放不下,也拿不起。
對不起,本來就只是一些無意義的廢話,我卻還把它發出來打擾你們。
另外,你們也理解錯了,不回來並不是怕你們責怪……除了三番四次詐屍打擾,我並沒有做其他什麼對不起你們的事,不是嗎?
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涼央能有那些高光,離不開你們所有人的支持,無論那些支持是出自真心,抑或只是浮於表面、並沒有實際行動堆砌的「喜歡」二字。
涼央變成如今這樣,也同樣離不開你們所有人。當然,我一個棄文的人沒資格說這都是你們的錯,或許本來也沒有誰對誰錯,無非只是……我太貪心而已。
想要的東西多了,不可避免會求而不得。
天下熙熙,皆有所求;天下攘攘,皆有不得。
我的求不得,不是「得到再失去」,也不是「可望不可即」。只是,在某一天忽然發現,自己以為得到過的東西,實際上根本未曾被我擁有。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可能既是得到再失去,也是可望不可即吧。
知道我之前為什麼說不必挽留嗎?
因為我知道你們有一部分人會挽留。
但於我而言,你們的挽留只是禮貌性的,就好比在網路上看到誰心情不好、有抑鬱傾向,只要不是個杠精,正常人都會去安慰兩句。
那無關情分。
哪怕對方只是個陌生人,你們也會去安慰,不是嗎?
那麼,那樣的挽留,對我,真的有意義嗎?真的有用嗎?
我其實已經不想寫小作文了,每次都在剖析自己的內心,看著就像在賣慘一樣。
我是個極度現實的人,同時也是不折不扣的理想主義者。你們還小,不懂我那些沉重的情緒,沒關係,不知者無罪。
但是,今後可以稍微……稍微懂事點嗎?
我只是個人,一個普普通通的人,我會難過。就算你們不懂我為什麼難過,但我確確實實,已經快要後悔寫了涼央了。
這不是我願意看到的情況。
我不想否定這部作品,也不想否定過去好多年裡為之努力的自己……算了,是我錯了。
怎麼能把這些寄托在外人身上呢?
這些不是只要自己內心堅定就可以了嘛?
啊,是的呢,只要自己一個人覺得可以就可以了。
世界可真簡單,真好。
(戾氣有點重,抱歉。)
(u1s1,該感謝你們願意理會我。)
(請把這當做一場鬧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