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8章 45.beth數

第498章 45.beth數

1.科學。

定義計算器或計數器:

φ(0)=迷信,φ(1)=科學,……

2.圖靈。

問:句子集K可枚舉

是否存在可判定句子集T

Th(T)=Th(K)

答:可以,這叫craig'strick。如果承認Kleene正規型定理,甚至可以再減弱到原始遞歸。

令φ_n為K的枚舉,T里的公式就是對每一個n,把φ_n合取n次。判定演算法就是數合取號,假如有i個conjuncts,那麼跑K的前i個枚舉,裡面沒有就不是,直接停機。

3.卡巴拉樹。

卡巴拉樹也被叫做生命之樹,是存在於上帝天堂之中的一棵樹。

卡巴拉樹上存在十個圈層,叫做10個Sephiroth。

卡巴拉樹越往上,意識層次越高,越是接近精神,脫離物質。

最高的Sephira也是最高的意識狀態,它叫Kether,意為王冠,等價於佛教的空性、吠檀多的不二。

在妄想序列里,生命之樹經由教會培養,不僅僅有十個圈層,還可有第十一個、第十二個、……、第阿列夫零個、……、第不可達基數個、…………等等等等,無止境無休止。

定義計算器或計數器:

φ(0)=物質,φ(1)=精神,……

唯心主義認為精神是第一性,物質是第二性。

而唯物主義認為,物質是第一性,精神是第二性,所以定義計算器或計數器:

φ(0)=精神,φ(1)=物質,……

φ(0)=心,φ(1)=物,……

φ(0)=物,φ(1)=心,……

整個哲學史,其實就是唯心和唯物的鬥爭,其中摻雜著形而上學和辯證法的爭論,定義計算器或計數器:

(這裡的「形而上學」指得不是對科學以外的、無形之物、不可證明之物、意識流之物等的研究的那個「形而上」,而是指用孤立、靜止、片面、表面的觀點來看世界,認為一切事物都彼此孤立,永遠不變;即使有變化,也只是數量的增減和場所的變更;而這種變化的原因,不在事物內部而在事物外部。)

φ(0)=形而上學,φ(1)=辯證法,……

φ(0)=辯證法,φ(1)=形而上學,……

φ(0)=減,φ(1)=增,……

4.beth。

從0、ω出發,用包含基數運算(注意:包括基數乘方)的任意遞歸運算,或者說添加了冪集之後利用∑0-collection公理模式,可以得到一些序數,它們的上確界是poweradmissible序數。

比如,用基數運算可以得到2^ω=beth_1、2^beth_1=beth_2等等,前ω項利用∑0-collection得到beth_ω,前beth_ω項利用∑0-collection得到beth_(ω+ω),等等,這些所有的「beth」可以利用∑0-collection得到beth-fixed-point,然後還有第2、第3個beth-fixed-point,然後又可以得到beth-fixed-point計數函數的fixedpoint,然後不斷地遞歸下去。

5.道藏。

《元始說先天道德經》

——元宗體系的思想根源

南宋李嘉謀註解,元人張善淵刊行。五卷。

《元始說先天道德經註解》與老子《道德經》實為二書。

本書分為《妙》、《元》、《神》、《眞》、《道》五篇。李氏註解,逐章逐節,順文衍義。

每篇九章,一千字;共四十五章、五千字。其內容晦澀,大致為解釋《妙》、《元》、《神》、《眞》、《道》五詞含義及其相生關係,並據此闡述「妙徼」、「有無」、「動靜」、「隂陽」、「五行」、「八卦」、「九宮」、「道德」、「道法自然」、「清靜無為」之道理,以及修眞養生原理。

李氏註解引述儒釋道三教經書,逐章逐段解釋原文,較為明白曉暢。認為天地萬物生成順序為由「妙」(虛無)而至「徼」(實有),修道者應從徼而返歸妙本。此為全書宗旨。吳郡癸復道人雷所張善淵《序》云:「此元始所說《妙》、《元》、《神》、《眞》、《道》五篇,篇各有章,章章有言,合為五千,與我老子《道德五千》並傳於世」。該書五千秘言與《道德經》玄文經異義通,參之方明有無妙竅,道法自然之旨。

經首為《妙篇》。

謂「道極不可名,寄之曰眞妙。

妙生元,元生神,神生眞,眞生道,道生德,德生徼,徼生妙,妙生元,無生有,有則有,無則無,有無相生,隂陽相推,太化變易」。

《注》曰:「妙之降曰元,元之降曰神,神之降曰眞,眞之降曰道,道之降曰德,德之降曰徼,徼者,小道也。眾人自道降為德,德降為徼,徼入於有,一入於有,與道益離。

眞人自徼返入於妙,自妙入無,自無出有,欲建立則以無為有,欲寂靜則以有為無,欲有則生天地不為多,欲無則返太虛不為少,以有以無出陽入隂,相生相推,如太化之變易」。

故妙、元、神、眞、道,此五者,道之名。

道者我之本眞,謂之元始之始,「游於妙,為無礙;游於元,為無知;游於神,為無方;游於眞,為無變;游於道,為無體;又降而游於德,不可以德名;細而游於物,不可以物間;精而與妙同游,不可得而見,粗而與物同游,不可得而隱;此至人所以出生入死,而以生死為旦暮之常者此也」。

次為《元篇》。

「元之所以為元者,非元也,乃妙形之始。形之所以為形者,非形也,乃混然而成,道自妙降而為元,始有恍惚之狀,故曰妙元惚恍,忽然有象;妙元恍惚,忽然有物,物象出於杳冥之間,而有至精者存焉。

精全為神,神一為眞,會眞集神為元之體。故其體有明有色,有象有狀,此色與明狀,與象具於吾之本始,無作之者,由有微心吸撮塵象,塵象成根,道表本象乃與本明。

至人迥脫根境,復還元明,故見非色之色,素樸含明,無狀之狀,無象之象」。以道言曰元,以色言曰玄。

「玄為色之母,無色為玄,元色未辟,其光玄玄,一者,玄之謂也。

由有元一旋生五元,故天一為水,天生水中,水浮天而載地、元之未辟,自然太玄之中有蒼素彤黃今之光,合為四象五元,恍惚杳冥」。

故「元亦玄也。「天元地黃」。元中有色,故曰元黃。

三為《神篇》。

謂:「妙至元涉於象,至神涉於數,故元篇言蒼青彤黃今之象,神篇言一七九三之數。

揆之河圖,則一為下,九為上,三為左,七為右。

驗之天數則始青得九陽為木;丹光得三陽為火;素靈得七陽為金;玄上得一陽為水;皆一七九三之分佈於四方,在隂陽為氣數,在天地為運數,在日月為交數,在五行為用數」。

數始於一,成於三,中於五,變於七,究於九,故生數屬天,自一至五得陽數三;成數屬地,自六至十得隂數二。

一三五為陽中之陽,七九為隂中之隂。「得道者能使七之隂絕而返於陽,九之隂絕而還於一,故謂之七返九還」。

神合於數,「神始神終復歸於元元」。然「神之妙,出有入無,變化不測,若遂以變化為神則非也。

蓋神本於妙無,出於元始之眞,內絕心意、意識,返於自然,則神本不神,唯其不神,故神無不神」。

四為《眞篇》。

謂:「一眞返元,萬化歸一,眞一守一,入吾神天」。

故「眞人抱一,致一含眞,天火神,地水精,天地精神,七六水火,吾合為眞」。

「化煉水火交養精神,足以為道矣。而未為至也,所謂至者,必在固定太初,守鎮元始,道合元眞,入於無極,煉成浩劫妙一靈元,自然之神,無始無終,是數非數,是道非道,然後能變化萬物,吾元始用之以成天成地」。

《道篇》謂眞散為道,道有清濁動靜。大無不包,細無不入,用行而不殆。

「一眞八神,二十四道,七十二變,三元分用,八神同異,與道合眞,一周無盡,元道長生,吾曰大道一,始終復吾常」。

注曰:「一眞為一歲,八神為八節,二十四道為二十四氣,七十二變為七十二候,天地人為用三元,剛柔隂陽,錯綜八卦,雖其分如此,然其分皆因自然,至其自然,至與道合眞,周而不盡,生生不窮」。

雖散可以為千萬,及其復一,則始終不失吾常。常道以虛無為宗,以清靜為本。

「虛無不動,一眞普發,清靜妙通,道在其始,太一無窮,吾入清靜之終始,神仙之道,清靜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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