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撲殺蝗蟲
這事最好就不要摻和了,沒人能證明陳必謙是個清清白白的清官,一旦東廠和錦衣衛將抄家的財產公知於眾,數額較低還算好辦,若是相反,那就保不齊成為第二個「黃豆公」了。
《大明律》規定官員貪墨可是要被剝皮實草的,這是太祖皇帝定下的規矩,連胡惟庸、李善長這樣的股肱之臣都未能全身而退……
他陳必謙膽敢在朝會上跟太子作對,這要是被小太子抓住了把柄,那還不是被往死里收拾?
陳必謙既無勛貴之爵位,又無外戚之關係,僅憑東林身份,反正這幫大臣是不看好他能鹹魚翻身。
「SD巡撫顏繼祖何在?」
今兒個朝會就從昨天的事情開始吧,這是幺雞昨天在蹬景山的時候,忽然想起來的。
「臣在!」
顏繼祖被第一個點名,心裡「咯噔」一下,按理說應該說說陳必謙的事,他被太子拎出來,頓時心裡產生了一種不祥的預感,難不成太子事後反悔?自己該不會這麼快就被重新下獄了吧?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現在都站在大殿上了,想縮頭都晚了。
幺雞慢條斯理地將自己的所感和盤托出:「昨個下午退朝之後,本宮去煤山散心,不經意間想起愛卿在朝會上提及蝗災之事,本宮心中很是不解,既然蝗蟲危害莊稼,所過之處。作物盡沒,為何SD地方官員不組織百姓撲殺蝗蟲呢?再者說蝗蟲也是食物,最起碼比吃草根樹皮強得多吧?」
你們這群廢物,除了伸手向老子要銀子,還有多大作為?
江河決堤要銀子!
田地乾旱要銀子!
連特么蝗軍來了也找老子要銀子!
想起這事都可氣,你們就瞪眼看著蝗蟲把莊稼都給吃光?
一聽說是這事,不是自己要被重新抓回去,顏繼祖不由內心大定,飛快地組織了一下措辭,旋即解釋道:「啟稟殿下,此事微臣略知一二。其一,蝗蟲蟲卵於大旱之後孵化,瞬即動輒數以萬億計,如此驚天數量,百姓撲殺極為困難。其二,蝗蟲乃是飛蝗,從天而來,從天而去,各地即便提前得知他地消息,面對轉瞬即至的飛蝗大軍也往往是措手不及。其三,百姓中仍然有很多人信奉蝗蟲乃是神蟲,乃是攜帶天威而來,黎民若是有意冒犯,則會遭到嚴厲的報應。其四,即便有百姓膽大敢食蝗蟲,珉間也有食蝗或腹脹而死的傳言。其五,蝗蟲之蝗與皇帝是皇乃是同音……」
說到最後,顏繼祖故意留了半句,意思已經很明確了,想必太子與群臣們應該都明白。
「愛卿的意思是,吃蝗蟲就是在吃皇帝?」
幺雞直接把話挑明,反正吃蟲子不怕事大,再說有關係那位還在乾清宮裡躺著呢。
「微臣有罪!」
顏繼祖可不敢再搭茬了,一句話說錯,保不齊就落得陳必謙的下場,最好的也是被致仕。
「如此斷章取義,咬文嚼字,真乃滑天下之大稽也!敢問諸位愛卿,哪位沒吃過人蔘?照他們的意思,吃人蔘就是在吃人嘍?」
每朝都有規定的忌諱,譬如百姓的名字不能與皇帝的名字同音,更不得同字。然後是朝代年號、天子喜好,凡是被劃為禁區的內容,百姓都不得擅用。
不過在蝗蟲的問題上,歷朝明君基本上都對此事是比較開明的,據說唐太宗還在鬧蝗災的時候,親口試吃的幾隻,並且邊吃邊責問自己嘴裡的東西,為何要與珉爭食?
被太子這麼一問,諸臣均保持緘默,等太子下一步的說辭,免得幫助別人投石問路,大家又不啥,明顯吸取了昨兒個的經驗教訓,被太子問晚餐菜譜,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見到沒人接著往下說,幺雞心裡也猜出了大概,不動聲色地說道:「顏愛卿所言之後三條乃是以訛傳訛之謬論,其目的便是謠言四起,讓災民失去抗災自救之信心,使其被別有用心的反賊所利用。只要朝廷下令各地進剿蝗蟲,必定將子虛烏有的流言擊得粉碎!而第一和第二條,本宮也有對策。其一,臨近地縣在得知蝗災情況后,須令百姓提前收割莊稼,雖有損失,可總比辛辛苦苦才養大的五穀都餵了蟲子要好。其二,點燃收割之後莊稼的秸稈,形成防蟲隔離帶,用大火和濃煙阻斷蝗蟲的進攻路線。其三,每家每戶都要行動起來,凡是還能走路的人,都要下到田間地頭,抓捕蝗蟲。本宮自仙界歸來,已經獲得此蟲之機密。此蟲營養豐富,五隻蝗蟲體內的養分便相當於一枚雞蛋,貧苦百姓吃不起雞蛋,難道還吃不起不花錢的烤蝗蟲?至於食蝗腹脹而死……哈哈哈哈!那一定是吃得太多,撐死的!」
幺雞小的時候就吃過這東西,烤好的話,也不算難吃,只不過外觀很讓人範圍而已,烤蝗蟲唯一的缺點也就僅此而已,這東西又沒什麼毒素,如果真有,那就說明地頭被人下藥了。
對於災民來說,也算是一種難得的美味了。這個時候的蝗蟲吃的都是純天然無公害的莊稼,自身味道當然頂呱呱,手藝上佳的話,能烤出動物蛋白的香味。
這不是胡鄒海吹,雖然蝗蟲與雞蛋都含有豐富的蛋白質,烤蟲子跟吃雞蛋的味覺體驗絕對不一樣,這玩意在被咀嚼的時候,自帶一種極其鮮香的氣味。
幺雞在野外吃過一種特別肥的蝗蟲,那種極其特殊的香味在幾年之後回想起來,都難以忘懷,因為太香了,遠超家常食材。
當然還比不了站在食物鏈頂端的男人——貝爺,人家貝爺吃地是生的,比如肥美多汁的毛毛蟲……
群臣都被太子的言論給驚呆了,堂堂大明太子居然號召黎民百姓下田抓蝗蟲,然後烤來吃,這對他們內心的震撼是難以估量的。
還有「五隻蝗蟲體內的營養便相當於一枚雞蛋」之高論,這真是從仙界得來的機密?怎麼想都不靠譜啊!
那無比噁心的外形,成千上萬的小東西在稻穀葉苗上爬來爬去,光是想想,大家就覺得異常厭惡,外加掉了一身雞皮疙瘩,彷彿有蝗蟲爬到了自己的後背上……
吃著東西?怎麼可能?大丈夫寧吃草根,也不會吃此等醜陋之蟲!
對大家來說,好消息是晚飯可以省了,一聽說烤蝗蟲,應該就沒什麼食慾了。
顏繼祖想了半天,對太子所言將信將疑,但自認為這些事情多半都得落到自己頭上,要是明年還這樣,估計天牢裡面又會出現自己的位置,索性還不如今年試試,便虛心請教道:「殿下,蝗蟲來去飛快,人力所不及,微臣不知用何種方法才能捉得此蟲?」
既然太子已經從仙界得到關於此蟲的機密,那麼如何抓蟲想必也已經了如指掌了吧?不然也不會如此鎮定自若。
身為一隅巡撫,顏繼祖自然見過蝗蟲,兒時更是抓過蝗蟲,這玩意用手是極其難以捕捉到的。
換成百姓,一夜之間在自家地里來了幾萬隻,甚至幾十萬隻蝗蟲,哪怕是全家出動,用手又能捉到幾隻呢?
「進朝,取本宮的法寶來!」
既然提了這事,幺雞當然要有萬全的準備,再說對於捉蟲高手來說,天空飄過一行字——抓蝗蟲簡直不是個事!
楊進朝立即會意,心忖:原來這個東西是干這個用的啊!
堂堂東宮掌印太監拿了一個超級法寶,也就是傳說中的蜻蜓網!
群臣只看見楊進朝手裡握著一根木棍,頂端系著一個圓口型的布袋,難不成這就是捉蝗蟲的利器?簡直是其貌不揚啊?仙界的神仙們就用這玩意捉蝗蟲?怎麼可能成功?
莫說一群石化了的大臣,連身為皇后的漂亮親媽都被弄得一頭霧水,她的烺哥兒是不是在夸夸其談呢?
幺雞接過自己的「法寶」,將棍子頭戳在地上,信心滿滿地站起身,大有即將技驚四座的氣勢,面對一群呆傻的臣子,笑呵呵地問:「諸位愛卿想必兒時多半都捉過蜻蜓吧?本宮不知是蜻蜓好捉呢?還是蝗蟲好捉呢?薛愛卿?」
也就是自己身板不夠結實,只能拿得起「輕型武器」,否則裝上兩三米長的大桿,別說飛蝗,就是傳說中最難捕捉的「大藍天」,老子都給你一網拿下!
幺雞問過身邊的小太監,大家紛紛表示各地小夥伴們捉蟲的方法多用拍打,就是用破布或者樹枝去抽螞蚱子……
網兜也不是沒有,不過這武器最重要的部件就是網口的金屬圈,有了這個東西,網口才能固定住,比柳條做的要結實得多,摟起蜻蜓來那真是虎虎生風。
明代冶鐵技術已經很普及了,產量更是巨大,不過窮苦百姓家要給家裡的孩子做幾個鐵圈網兜,那無疑是奢侈玩具。
幺雞小時候小夥伴們都很少有高檔的網兜(紗網、鐵圈、長木杆),早市這種東西一個要三五塊錢呢,可想而知大明得多麼稀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