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前女友李宣美?
「春眠不覺曉,脫光亮鳥鳥,忽聞噓噓聲,咦,褲子咋濕了……唉~~無聊啊……」
躺在床上一會兒,方程就有些躺不住了。
實在是這公寓里啥都沒有,你說原身你丫也是小康家庭,怎麼連台電腦都不買,每天不是看文學巨著就是看愛情詩歌,你還真對得起你文學青年的稱號。
又暗戳戳地吐槽了一番,方程從床上爬起,準備出門去街上逛逛。
怎麼說也是穿越到了平行時空,又是到了韓國,雖然他前世對韓國啊韓娛啊什麼的都不關注,但既然現在已經身處這裡,也算是到國外了,怎麼也要熟悉下環境吧。
翻箱倒櫃找出了一身合眼緣的衣服,又對著鏡子臭美了一番,方程邁開大步,向著新世界勇敢地邁出了步伐。
在這一刻,歷史的車輪終於……
呃,該咋轉咋轉!
他這個小蝴蝶現在翅膀還太小,扇不起什麼風來,能老老實實地苟延殘喘就很不錯了。
在街上亂逛了一陣,等到晚飯時找了家裝潢不錯的餐館大吃了一頓,想了想時間還早,方程就準備找家網吧打發下時間。
雖然離系統主線任務規定的一天時限也快到了,但方程也沒怎麼著急。
畢竟「不會飛的鳥「雖然發布的是一個坑爹任務,懲罰堪稱是慘不忍睹,但從他與系統的對話之中,方程也了解到了一個對自己很有利的事實。
那就是……
系統對宿主有保護原則。
不管怎麼懲罰,反正是死不了。有著這個底牌在,方程自然不會去做「不會飛的鳥「發布的那個坑爹任務。
尼妹,一小時一萬個俯卧撐,還他么要高喊「為了妹子」,先不說俯卧撐做得了做不了,就是只高喊一萬聲妹子,我他么以後還能說話嗎?
當然,方程也曾想過鑽一鑽漏洞,玩一下文字遊戲。
比如做一個俯卧撐喊一個一萬,一天三次輕輕鬆鬆。但嘗試了一下,根本就沒鳥用。系統任務設定的很嚴謹,別說是漏洞了,連鳥洞都沒有。
…………
吃過晚餐,轉悠了一圈,在附近找到間網吧,和網管打了個招呼,身份證,綠鈔票一遞,刷卡上機。
只是,坐在電腦前,看著電腦桌上的鍵盤,方程卻一下子傻眼了。
什麼鬼?熟悉的英文字母呢?
這,這,這……
鍵盤上邊的「1、2、3、4、5、6、7「我倒是熟悉,下邊的「ㄅ、ㄆ、ㄇ、ㄈ、ㄉ、ㄊ、ㄞ「看著也眼熟,但這畫風不對啊!
難道是穿越到了平行時空,歷史改變了?!
嗯!這也很有道理!
都平行時空了,怎麼可能一點變化都沒有!
趕快在腦子裡搜索了一下原身的記憶,尼妹,沒想到這廝還是一個韓國憤青,對我大天朝怒氣滿滿啊!
不過,原因倒是找到了。
鍵盤上數字下的那些字元竟然是華夏的注音字母。
怪不得看著熟悉,小學時學漢字翻新華字典,漢字拼音后的符號不就是這些注音字母嘛。
這還真是……
不行,心臟跳得太快,我要平靜一下。
又在原身記憶里翻找了一番,方程終於知道了原因。
原來,在這個平行時空里,我大天朝的科學家牛逼閃閃,像什麼計算機、互聯網、智能手機之類的產品不管是屁股前面還是屁股後面貼著的標籤全部都是華-夏-制-造!
真真是……
威武兮,我大天朝!
暗爽了一陣陣,當低頭看見桌上的鍵盤,方程又傻眼了!
原因很簡單!
雖然原身記憶里有使用注音字母打字的經歷,方程也看著這些字母熟悉,但有記憶是一回事,會不會熟練的使用是另一回事啊!
就好像初學者學慣用五筆字根打字,字根一個個記得滾瓜爛熟,但如果不經過長時間練習,想快速打字,那是不可能的。
方程現在面對的就是這樣一個尷尬的局面,原身的記憶他有,注音字母他也知道,但組合在一起,想打一個字卻要回想半天。
面對如此情況,方程不禁有一種想撞牆的衝動。
天吶,只不過是穿了個越,我竟然連電腦都不會用了?!
果然不虧是我大天朝……
我,我,我,我只不過是穿了個越啊……
尼妹,我竟成電腦文盲了!
…………
垂頭喪氣地離開了網吧,在街上又閑逛了一陣,得,雖然都有印象,但沒一個熟的。算了算一天時間也快過去了,再想起拒絕執行系統主線任務的任務懲罰,算了,啥也別想了,反正逃不掉,還是回去睡覺算了,省得在外面突然發作,鬼哭狼嚎的丟人現眼。
回到公寓樓層,方程正準備向自己公寓走去,突然看見一個靚麗的身影在他公寓門前轉來裝去。
窈窕的身材,白皙的皮膚,長長的大腿……
呦,美女啊!
方程正想吹個口哨,沒曾想美女一看到他,就像蜜蜂聞到了蜂蜜,刷的一下就向他跑來。
「李政赫,你去哪了?」
李政赫?誰啊?
方程下意識地轉身朝身後看了一眼,後面沒人吶……呃,對了,李政赫,尼妹,這不就是我么!
難道這美女是和我有關?
「李政赫,你想嚇死我嗎?電話打不通,敲門也不應,我都快急瘋了!」
什麼個情況這是?
方程看著緊緊摟住自己的美女,一臉懵逼,這是什麼劇情?美女投懷送抱?難道我還有未知的王霸之氣?
誒,等,等等,這美女有點眼熟啊。
腦子裡轉了一圈,方程終於想起,這不就是原身的前女友嘛!
她怎麼來了?看起來還很焦急的樣子?
又在腦子裡翻找了一下原身的記憶,方程對前女友為何來這裡找他終於回過了味來。
咦,原身,小瞧你了,沒想到你還有這一手!
原來原身在吞葯自殺前特意給前女友發了條簡訊,然後直接關機,不給對方勸解或挽留的機會,原因么,還是那四個字--文青晚期。按原身的想法就是,愛情是神聖的,是不可背叛的,既然你背叛了愛情,那麼就算是我死了,我也要讓你後悔終生,成為你記憶中最深刻的那個人。
好吧,對文藝青年的腦迴路實在是理解不了,方程決定不予理會。
「那個,呃,先進屋,進屋再說。」
一邊領著女孩朝公寓走去,方程一邊回憶著女孩的資料。
女孩名叫李宣美,和原身同年,1992年出生,之前曾是韓國女團組合WonderGirls的成員,後來因為某些原因退團,回到學校學習,與原身認識……
等等,WonderGirls?聽起來好熟。
方程前世雖然對韓娛不感冒,但對韓國的一些女團組合,像WonderGirls、少女時代卻有些印象,畢竟有一段時間像什麼NobodyNobodyNobody、GeeGeeGee之類聽到的太多了,想不留下印象也不可能。
不過,這畫風不對啊!
想到這裡,為了驗證下猜想,他不禁回頭看向女孩,找了個話題:「最近少女時代是不是又出新歌了?」
「少女時代?沒聽說她們出新歌啊。她們前段時間推出了一首《TheBoys》,現在好像是正在美國宣傳。」
李宣美奇怪地看向方程,她知道她這個前男友雖然報考了戲劇學院,但對藝人一向都不怎麼看得入眼,怎麼會突然想起問少女時代的消息?
「噢,沒什麼,隨便問問。」
方程隨意地回了一句,暗下不禁對系統翻了個白眼。
尼妹的,這都是什麼鬼?!
都他么穿越到平行世界歷史都改變了,像這些什麼WonderGirls、少女時代竟然還存在,系統,你這是在侮辱我的智商嗎?!
…………
打開門,走進公寓,方程瞅了一眼,看到公寓一角有個暖水瓶,走過去拎起來晃了晃,有水,找了兩個杯子,倒上水,給李宣美遞了一杯。
「呃,沒什麼喝的,別介意。」
這原身太苦逼了,竟然連箱飲料都沒準備。
「李政赫,你,你還好吧?」
「啊?還行。」
看著對面一臉忐忑的女孩,方程思緒飄飛,不禁又想起了原身和女孩認識的經歷。
說起來其實也挺簡單。
同一個學校,又都是俊男美女,一個剛剛遭受退團之苦,梨花帶雨、楚楚可人,一個正值荷爾蒙滿溢,陽氣勃發、蠢蠢欲動。恰好天雷撞上了地火,兩眼一對,咦,就是你了!再加上李宣美性格有些柔柔弱弱的,長相又清純可愛,滿足了原身對女友的幻想,也就難怪原身把持不住,淪陷了進去。
「李政赫,你,你給我發的簡訊……」
「噢,那事啊。」
原身都已經掛了,一死百了,又對我大天朝如此敵視,方程也沒想著替他出口氣什麼的,再加上又有系統任務壓著,現在對美女也沒啥心思,所以就很敷衍地說道:「沒事兒,都過去了。」
「那你……」
「我,我很好啊。」
方程笑了笑:「其實,我本來是想自殺的,遺書都寫好了。但後來想了想,世界如此美好,我怎能如此暴躁。老話常說,好死不如賴活著。我想了想,覺得很對,所以認真仔細地考慮了一下,我還是決定……算了,自殺太腦殘,我還是老老實實地活著好了。」
「那我……」
「你不用多想,我真的想開了。」
算了算時間,一天的任務期限也快到了,不知道什麼時候系統懲罰就會發作,方程也懶得再和女孩磨嘰,就站起身道:「你也來看過了,我這不是挺好的。這樣,等下我還有事,就不多聊了,以後有時間了咱們再會。」
「不是,我……」
方程無語地看著對面猶猶豫豫的女孩,想不明白就她這性格怎麼會主動向原身提出分手。
太婆媽了!
暗下吐槽了一番,方程引著把女孩送出了門外。
「真的,你不用感覺愧疚,我現在真的想開了,我不怪你。「見女孩還是猶豫著不想離去,方程只好又安慰了一句。
可女孩還是站在原地,欲言又止,腳下來回挪動,就是踟躕不行。
方程心中無奈地又翻了個白眼,看著女孩,他眨了眨眼,終於用出了必殺絕技。
「呃,那個,這樣吧,如果你真的非想要彌補些什麼,我也不介意,大家都是都市男女,咱們也乾脆爽利一點……
一炮泯恩仇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