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本因識字得器重 誰料殺雞是好兵

第十四章 本因識字得器重 誰料殺雞是好兵

縣大隊長長著一張瘦臉,臉上有幾道深紋,看著年歲應該不算輕。

他端端正正地坐在房子中間桌后的太師椅上,手裡端著個茶杯,眼睛眯成一條縫,隔著雲蒸霧繞的茶霧,也不知道有沒有在看人。

世義低著頭走進門,聽見他慢條斯理地問:「哪鄉的?叫什麼名字?今年當多大了?原來是做什麼的?」

「我叫李世義,周黨鄉人,今年十七,在窯廠當過窯工,今天進縣城來找活兒做,看到布告就來當兵。」世義想,反正都到了這份上,乾脆把實話都告訴他,看他準備怎麼辦。

「能看懂布告?識字呀!那會寫字不?」那縣大隊長這才好像有了點興緻,放下茶杯,睜大了眼打量了一下李世義。問出的話依然不溫不火、不徐不疾。

「上過兩年私塾,字寫得不太好。」世義猜他沒認出自己,放下心來,大膽回答。

縣大隊長輕輕「嗯」了一聲,還沒來得及說什麼。

「老頭子,這麼大熱的天,也不歇會兒?還辦公呀!」隨著利索的嗓門兒,一個胖女人大模大樣地走了進來,迎面帶來一陣香風。

「這不是在招兵嘛?——折騰!到現在才來了一個。」也許是說話的對象不同,縣大隊長的聲音倒顯得有生氣多了。

「喲!我看這囝就很不錯嘛!長的漂漂亮亮的,給你當個勤務兵挺合適的。」胖女人瞥了一眼世義,也不知道她是真的覺得世義漂亮,還是說的漂亮。反正世義還是第一次被人這麼誇,頓時臉都有點紅了。

「說的對,他人是很機靈,還讀過兩年私塾呢。」胖女人說什麼就是什麼,縣大隊長連連點頭附和,「好!就聽你的,留在大隊部當勤務兵吧!劉毛子。」

「到!」門口站崗的士兵一路小跑跑進來。

「帶他去換身兒衣服,順道兒叫羅宗傑過來一下。」

「是!」劉毛子領著世義走了出去。

劉毛子真名叫劉荗志,人們喊順口了,就叫他劉毛子。

他帶著世義出來先到後面一排房子里找到羅宗傑,然後就去庫房領衣服去了。

要說勤務兵可是門面活兒,軍裝也是十分英挺整齊。不僅有軍帽、軍服、軍褲、皮帶、綁腿……那雙軍靴居然還是革的。

世義這輩子還沒穿過這麼好的衣服和鞋子,頓時覺得當「丘八」也沒什麼不好的。

世義穿好一身軍裝、軍靴,渾似變了一個人。乾淨利落,還帶著少年人特有的蓬勃朝氣,又回到大隊長的面前。

這時大隊長已站起身,圍著世義轉了兩圈,嘴裡不停地誇道:「好苗子!穿上軍裝更威風了,好好跟我干!我不會虧待你的。」

他同羅宗傑說:「宗傑,他就先跟著你,你帶著他先去操場練槍。要給我當勤務兵,人不僅要機靈,槍也要打得准!好苗子就要嚴訓,方可成材,去吧!」

羅宗傑可是縣大隊長的心腹愛將,也是連隊里難得一個稱得上好手的人。世義跟著羅宗傑練槍,羅宗傑教得認真,李世義練的刻苦。

不過幾天,就把漢陽造、歪把子、駁殼槍全學會了。

這段時間,世義也對部隊有了一定的了解。

縣大隊長叫雷震山,原來在吳佩孚的部隊里當連長,四十多歲的年紀。去年帶領本連回到燕山縣,擔任了縣保安大隊的大隊長。燕山縣大隊是他一手組建起來的。共有一百五十號人,百十條長短槍,主要職責是維持縣裡治安。

雷振山見世義參軍這幾天來,天天去靶場練槍,練隊列,肯吃苦又聽話,心裡就很滿意,越來越看重他。

這天早上一起床,雷震山就:「宗傑、世義,帶上駁殼槍、子彈,跟我出去打幾件獵物回來。」

羅宗傑、李世義連忙帶上槍和子彈來到大隊部,只見雷震山已全副武裝,腰裡還別著手槍,興緻高昂地說道:「走!出去轉轉!」

二人隨著雷震山,離開縣城,走了好幾里,一直進到山裡。

轉過一個山頭,見到一條土狗,雷震山舉槍就打,土狗應聲倒地。

「練槍最好的辦法就是打活物。活物會跑,打的時候,要瞄它的前頭,開槍要快,才能打住。」雷震山無不得意地說道。

他還指揮起來:「宗傑!把槍給世義,下一個目標是他的。」

世義跑過去背回狗。羅宗傑接過狗自己背上,把駁殼槍遞給世義,對世義說:「你準備打獵吧,狗給我背。好好打,大隊長這是在考核你的槍法呢。」

世義點頭應好,心裡也火熱起來。

三人繼續物色著獵物,走走看看,又翻過一個山頭。

山下有一田沖(chong4聲),田裡有一群家雞。家雞警覺,見來人了就紛紛撲騰著跑。

李世義也是窮過的孩子,曉得雞就是農民的錢袋子,哪裡忍心去打?

「笨蛋,還不打,等什麼?」雷震山見他遲遲疑疑,破口罵了一句。

李世義不敢抗令,端起駁殼槍開了一槍。只聽「砰」的一聲,雞滾了一下,蹬了蹬腿,不動了。

雷振山這才「嗯」了一聲,聽不出是滿意還是不滿。

打一隻是打,打兩隻也是打。人都是這樣,一旦開了頭,就無所畏懼了。

世義起了殺興,乘機追過去「砰!砰!」又放了兩槍,又打死了兩隻撲騰亂飛的家雞。這下連羅宗傑也開始點頭說好了。

「好槍法!槍槍不放空,這才是我雷震山的勤務兵。今天大有收穫,回連隊后,我賞你一把駁殼槍。」雷振山開懷大笑,許下獎賞。

「謝謝大隊長。」世義邊謝邊跑去撿雞。撿起雞,又對羅宗傑說:「羅哥,你把狗讓我背,槍還給你。」

羅宗傑接過槍,二人折轉身去追雷大隊長。

回城的路上,太陽已升到當空,照著大地熱哄哄的。雷振山一行有說有笑,興緻大好,也不怕熱。

稍遠一點的路旁,幾個農民站在田裡一動不動,面無表情地看著他們拿著槍、背著狗、掛著雞,大搖大擺地走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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