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Flash Mecromedia和Adobe
林世琛沒有想到,自己在這裡找到了突破口。
他拿過一張紙,寫下了自己的的BP機號碼,遞給了婁智良。
「好,那我等你的消息。這個是我的BP機號,留一下,方便聯繫,你家電話號碼是多少?」
「喲,買BP機了?好啊,我家電話號碼是......」
兩人互留了號碼,林世琛心中鬆了口氣,能夠這麼快搭上公安局的關係,事情將會變得簡單,現在就要看對方的關係到哪個層面?
晚上吃飯的時候,林世琛就接到婁智良的傳呼信息,讓他明天到他家去聊聊。
林世琛前半夜一直在想,縱然自己擁有後世的一些記憶,知道後世的一些發展方向和事件,但是遇到問題和困難的時候,還是要用現在的辦法去解決。
正所謂,萬變不離其宗,境界的不同必然導致思考方式、思考的高度不同。
如果自己還是前世的學生,如果遇到新日的人,恐怕只會交錢息事寧人,甚至可能都不會遇到這些人的針對。
如果自己能夠有較強的人脈關係,可以直接利用,用來威懾或者震懾這些宵小,就不會有這樣的困難和煩惱。
現在能夠有哪些牌可以出呢?
文化局?文化局可以做的事情也是太多了。
東宮網?還沒有到那個規模,而且現在還沒有走出校園,吸引力和關注度也不高。
要想流行起來,怎麼辦?圖片?視頻?
林世琛想了半天,突然想到了2000年左右流行的Flash視頻,比如雪寸的「俺們那嘎達都是東北人」
,就是在網路上風靡,傳播的媒介就是Flash。
說到鼎鼎大名Flash,這可是在寬頻繁榮以前,低速時代的王者,在移動互聯網時代的王者HTML5出現之前,統治網路動畫格式長達15年之久。
喬納森·蓋伊(JonathanGay),被稱為Flash之父,孩童時代沉迷於建築,常幻想成為偉大建築師,整日坐在桌前為設計一間小屋而寫寫畫畫。因不滿足局限於紙上的設計,他在自家屋后蓋起了真正的小屋和車庫。
因為要設計油漆房間,於是他買了一台蘋果電腦,並使用古老的BASIC語言進行編程。
一天,他對著電腦屏幕發獃,腦中突然火花閃現,產生了一個「讓電腦把人的設計思維以圖像等形式表現」的念頭。
傳奇就是這樣開始的。
1993年,喬納森·蓋伊成立了自己的公司FutureWaveSoftware,致力於圖像的研究。
次年,他決定將繪圖軟體轉移至矢量繪圖上。后又根據用戶意見,投向了動畫軟體的製作。
1995年,互聯網Web應用興起,人們對於在互聯網上獲取圖像和動畫的需求變得強烈。蓋伊認為屬於他的時機到來。
於是,他採用當時成熟的Java嵌入式播放器作為動畫播放的第一方案。由於Java速度太慢,動畫效果並不令人滿意。因此蓋伊再次投入開發和研究工作,試圖找到更方便製作動畫的方案。最終,FutureSplashAnimator發行,也就是Flash的前身。
公司早期最大的兩個用戶是微軟和迪士尼。
1996年11月,Macromedia收購FutureWave公司,並將其改名為MacromediaFlash1.0。
1997年,推出Dreamweaver1.0,Flash2.0。
Flash猶如劃破黑暗的利劍,為互聯網發展帶來了曙光。
1998年5月,Flash3.0發布,支持影片剪輯,Java插件,透明度和獨立播放器。
1999年6月,Flash4.0發布,支持變數,文本輸入框,增強的Action,流媒體。從4.0版本開始,Flash有了自己專用的播放器,稱為FlashPlayer,原本的Shockwave播放器僅供Director使用。不過為了向下兼容,Flash製作的動畫仍舊沿用」.swf」作為文件名。
2000年,Flash5發布,初步包含面向對象的語法開發方式。Flash的列印功能實現。
在2000年前後,儘管互聯網已經開始了普及,但是當時的互聯網還是以靜態內容為主。
由於帶寬限制,那時的互聯網主要以文字為主,圖片使用也需要注意尺寸,打開大點的圖片就要等上一段時間,下載一首MP3需要十多分鐘甚至二十分鐘。
至於視頻,看一段清晰度很差的視頻等上20分鐘。並且還得先安裝第三方插件。
九十年代的瀏覽器還不支持CSS,而Flash的優點是可以在瀏覽器播放動畫。Flash當時技術特點是超高壓所比的文件格式,矢量繪圖,邊下邊播。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Flash開始異軍突起,因為Flash是矢量動畫,一個好處是空間佔用小,另一個好處是可以無限放大不失真。空間佔用小,因此用戶打開快,可以在互聯網上動起來。可以無限放大,因此用戶可以看到清晰的動畫。
於是Flash就火了起來,幾乎每台電腦都要安裝Flash插件。
而網站也找到了好的廣告載體,當年的互聯網本來就靠廣告生存,體積小、效果炫的Flash天生就是給廣告準備的,於是任何一個網站都是大面積的Flash廣告欄。
Flash正式興起,閃客成為時尚。
由於Flash的巨大成功,讓Macromedia公司迅速發展壯大,這引起了數字媒體時代的王者Adobe公司的覬覦。
2005年4月,Adobe以34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原先最大的競爭對手Macromedia公司,這一收購極大豐富了Adobe的產品線,提高了其在多媒體和網路出版業的能力,這宗交易在2005年12月完成。
至此,Adobe再次騰飛。
Adobe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桌面出版,電子文檔和圖形軟體公司,在廣告界和出版界無人不曉,一直佔據著該領域領先地位。
adobe的知名來自於它旗下擁有的頂尖級軟體Photoshop、Illustrator、Fireworks、Dreamweaver、Pagemaker、Premiere等。由約翰·沃諾克(johnwarnock)博士和查爾斯·格什克(chunkgeschke)博士在1982年共同創立,創立之後,一直穩定快速地發展。
人們對Adobe公司又愛又恨,愛的是其無與倫比的產品性能和體驗,恨的是其產品定價過高。
1998年,Adobe公司的銷售業績已經接近10億美元。
林世琛想到這些,已經決定從Flash入手,收購一些即將要流行的音樂,配以將要大火的Flash,組建閃客團隊,搭上這個順風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