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桓公(修改中,勿訂,接下來修改主角出場!)
乃使公孫獲處許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無置於許。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夫許,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能與許爭乎?」
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有禮。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許無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相時而動,無累後人,可謂知禮矣。」
鄭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以詛射穎考叔者。君子謂:「鄭莊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無德政,又無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詛之,將何益矣!」
王取鄔、劉、功蒍、邗之田於鄭,而與鄭人蘇忿生之田溫、原、絲希、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陘、隤、懷。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鄭也。恕而行之,德之則也,禮之經也。己弗能有而以與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鄭、息有違言,息侯伐鄭。鄭伯與戰於竟,息師大敗而還。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親親,不征辭,不察有罪,犯五不韙而以伐人,其喪師也,不亦宜乎!
冬十月,鄭伯以虢師伐宋。壬戌,大敗宋師,以報其入鄭也。宋不告命,故不書。凡諸侯有命,告則書,不然則否。師出臧否,亦如之。雖及滅國,滅不告敗,勝不告克,不書於策。羽父請殺桓公,將以求大宰。公曰:「為其少故也,吾將授之矣。使營菟裘,吾將老焉。」羽父懼,反譖公於桓公而請弒之。公之為公子也,與鄭人戰於狐壤,止焉。鄭人囚諸尹氏,賂尹氏而禱於其主鍾巫,遂與尹氏歸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鍾巫,齊於社圃,館於寪氏。壬辰,羽父使賊弒公於寪氏,立桓公而討寪氏,有死者。不書葬,不成喪也。
【經】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三月,公會鄭伯於垂,鄭伯以璧假許田。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秋,大水。冬十月。
【傳】元年春,公即位,修好於鄭。鄭人請復祀周公,卒易祊田。公許之。三月,鄭伯以璧假許田,為周公、祊故也。
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結祊成也。盟曰:「渝盟無享國。」
秋,大水。凡平原出水為大水。
冬,鄭伯拜盟。
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於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艷。」
【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滕子來朝。三月,公會齊侯、陳侯、鄭伯於稷,以成宋亂。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戊申,納於大廟。秋七月,杞侯來朝。蔡侯、鄭伯會於鄧。九月,入杞。公及戎盟於唐。冬,公至自唐。
【傳】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殺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懼,遂弒殤公。
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而後動於惡,故先書弒其君。會於稷以成宋亂,為賂故,立華氏也。
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民不堪命。孔父嘉為司馬,督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馬則然。」已殺孔父而弒殤公,召庄公於鄭而立之,以親鄭。以郜大鼎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遂相宋公。
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戊申,納於大廟。非禮也。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鑿,昭其儉也。袞、冕、黻、珽,帶、裳、幅、舄,衡、紞、紘、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革□,鞶、厲、游、纓,昭其數也。火、龍、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錫、鸞、和、鈴,昭其聲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今滅德立違,而置其賂器於大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於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其若之何?」公不聽。周內史聞之曰:「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君違不忘諫之以德。」
秋七月,杞侯來朝,不敬,杞侯歸,乃謀伐之。
蔡侯、鄭伯會於鄧,始懼楚也。
九月,入杞,討不敬也。
公及戎盟於唐,修舊好也。
冬,公至自唐,告於廟也。凡公行,告於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勛焉,禮也。
特相會,往來稱地,讓事也。自參以上,則往稱地,來稱會,成事也。
初,晉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畝之戰生,命之曰成師。師服曰:「異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義,義以出禮,禮以體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聽,易則生亂。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師,始兆亂矣,兄其替乎?」
惠之二十四年,晉始亂,故封桓叔於曲沃,靖侯之孫欒賓傅之。師服曰:「吾聞國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今晉,甸侯也,而建國。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惠之三十年,晉潘父弒昭侯而立桓叔,不克。晉人立孝侯。
惠之四十五年,曲沃庄伯伐翼,弒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哀侯侵陘庭之田。陘庭南鄙啟曲沃伐翼。
【經】三年春正月,公會齊侯於嬴。夏,齊侯、衛侯胥命於蒲。六月,公會杞侯於郕。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公子翬如齊逆女。九月,齊侯送姜氏於歡。公會齊侯於歡。夫人姜氏至自齊。冬,齊侯使其弟年來聘。有年。
【傳】三年春,曲沃武公伐翼,次於陘庭,韓萬御戎,梁弘為右,逐翼侯於汾隰,驂絓而止。夜獲之,及欒共叔。
會於嬴,成昏於齊也。
夏,齊侯、衛侯胥命於蒲,不盟也。
公會杞侯於歡,杞求成也。
秋,公子翬如齊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齊侯送姜氏於歡,非禮也。凡公女嫁於敵國,姊妹則上卿送之,以禮於先君,公子則下卿送之。於大國,雖公子亦上卿送之。於天子,則諸卿皆行,公不自送。於小國,則上大夫送之。
冬,齊仲年來聘,致夫人也。
芮伯萬之母芮姜惡芮伯之多寵人也,故逐之,出居於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