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金屋藏嬌
「王兄,今日一別,或是永別,蘭欣只希望王兄照顧好自己,別做傻事。」
因為和親的事,譚錚憤怒了,一時忍不了要和譚越拚命,被譚蘭欣攔住了。譚蘭欣說,和親未必是壞事,如果大周瑾王可靠,日後榮登大寶,她就有機會為西蜀爭取一些喘息機會。這只是安慰的話,譚錚也明白,他不能改變什麼,但是把興國重擔放在一個小女孩身上,讓他慚愧。
相對於西蜀的陰雲密布,大周則舉國歡慶。周允宸知道這樁婚事不能有任何異議,他不是沒有別的女人。譚蘭欣嫁進來對他,只是做一個擺設,他只要等時間沖淡一切,到時候西蜀公主是誰,是死是活都不會有人關心。
四月牡丹開滿城,花香四溢,粉的白的紅的,吸引的蝴蝶多的數不清,像街上來看熱鬧的、熙熙攘攘的人。西蜀的送親隊已經到了洛陽城,被大周的兵馬簇擁著,在牡丹花會這一天,敲鑼打鼓,紅綢漫天,紅毯十里,鳳輦隨著聲勢浩大的迎親隊伍,入了瑾王府邸。
和親的排場,大周做的很足,雖然譚蘭欣不是正妻,公主和親這種事,天下皆知有何不可?一來顯示大周物資豐盛,二來讓人覺得大周不苛待屬國,一舉兩得。
「二哥,別的我就不說了,恭喜你吧。」周允霖一副很理解周允宸的表情,悲壯的喝了一杯酒,周允宸鄙夷的看著,周允霖一副無憂無慮公子哥兒樣子,多半的原因是因為他慣的。
「若薇你先替我照顧幾日,別讓她做傻事。」周允宸想到那個單純的小女孩落淚的模樣,看著心裡就有些不忍。柳若薇是平民女子,和周允宸在民間偶遇的時候,還不知道他是皇子。
兩年前柳若薇頭插草標,被討債的人賤賣,又要還債又要葬母,她衣衫單薄,跪在冰冷的石板上,在寒風中瑟瑟發抖,周允宸和周允霖本來閑著無事,相約出行,一身平民裝扮,看到那個景象,就出了錢,當做好事幫了她,但是並沒有要求回報。但是柳若薇跟著周允宸,要給他做牛做馬報恩,周允宸趕不走,看她可憐,又孤苦無依,便給她置辦了一個民宅,一來二去,暗生情愫。
「你放心,我死都不能讓柳姑娘傷到自己一根毫毛。」周允霖總是嬉皮笑臉的模樣。
「那你還在這裡幹什麼?」周允宸故意皺眉看著他,問。
「我現在……就去。」周允霖訕笑,又變成大笑,這個皇兄就不能正正經經開個玩笑。
周允霖到了柳若薇那裡,叫了無人應答,大門緊閉,他便翻牆進去,發現房門大開,柳若薇懸樑了。只是他來的及時,人是剛暈過去,除了脖頸上的勒痕需要處理,也沒有別的傷痕。親自去請了大夫之後,周允霖並不准備先告訴周允宸這件事。
畢竟和親也不是小事。周允霖本身是同情柳若薇,但是他也不喜歡女人動不動尋死覓活,男人需要理解,需要柔情以待,而不是綁在身邊。本來周允宸因為和親的事,已經焦頭爛額,還不忘為她著想,她應該知進退。
譚蘭欣在婚房坐到渾身酸痛,一路顛簸不說,鳳冠霞帔的重量也讓人吃不消,不過她也不是只能捻繡花針的女子,自幼受蜀王獨寵,沒少遊山玩水,惹禍鬧事,又喜歡舞刀弄劍,體力還是可以的,要不然這麼遠的路,不說艱難險阻,就是日日舟車勞頓,一般女子怕是半條命都沒了。
瑾王府,前面的喧囂傳不到後面,譚蘭欣聽著夏蟲的鳴叫,有些犯困,又不敢放鬆警惕,突然聽到輕輕的開門聲,她馬上打起精神,仔細聽卻是沒有腳步聲。譚蘭欣素手握著紅色的手絹,心裡默數,跟著丫頭婆子進來的時候,她走了六步,左拐直走十步到床邊,因為聽說和親對象很是危險,瑾王也並不是一個好相與的男人。現在來的人像是偷偷摸摸的,要是有人圖謀不軌,她可以反擊了。
突然,譚蘭欣左手拋出蓋頭,旋轉起身,退到喜床到右邊,右手拿起燭台,對著來人刺去,動作乾脆利落,只在一息之間就完成了。
「想不到西蜀長公主身手如此敏捷。」周允宸薄唇帶笑,活動著手腕,饒有興趣的打量著譚蘭欣,傳言不虛,她真的美的如春風拂面,氣質溫潤,越看越有味道。只是美貌終會消殞,他也見過太多貌美如花。剛進來就被丟臉上紅蓋頭,幸好身手好,一躲而過,那邊女人已經拿著尖銳的燭台對著自己了,新婚之夜還真是別有一番情趣。不過動真格的,譚蘭欣的三腳貓功夫完全不是對手。
譚蘭欣一看來人儀錶堂堂,一襲喜袍,知道是瑾王,無論剛才動手的原因如何,現在肯定要馬上放下燭台,屈膝認錯,周允宸看她突然恭順,也不說話,擺手讓她起來,自己倒了酒,遞給她一杯。合巹酒。
譚蘭欣酒量差,一杯酒剛剛能受得住。只是事到眼前,她有些無措,不知道怎麼面對這個男人,周允宸並沒有直接行房,而是坐床邊看著譚蘭欣,譚蘭欣被看的渾身不自在,心想那些事也教過了,如果周允宸就是這種態度,她就豁出去伺候他吧。
往前走了兩步,譚蘭欣蹲下身給他解腰帶,周允宸低頭在她耳邊輕嗅幾下,原來進門聞到一股暖香,是她身上的。
「怎麼了?」周允宸奇怪的看著譚蘭欣,她好像受驚的小貓一樣,突然一抖,解腰帶的手扭了半天,腰帶都沒脫下,臉上紅雲滿布,柳眉蹙成一團。
「王爺恕罪。」聲音柔弱春風,低眉順眼,和剛才動作流利、大有殺人之意的樣子,完全不像同一個人。
周允宸並沒有責罰她,握住她的腰,往前一拉,纖若無骨,譚蘭欣便被他按在床上。周允宸不是禁慾的,故意冷落或者凌辱這個美妾,他也不會現在去做。至少井水不犯河水的時候,該怎麼樣就怎麼樣,送到嘴裡的肉,焉有不食之禮?
那一年,她十五歲,他二十二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