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作假
於書燕只覺呼吸不順,她抬手就甩在秦楚臉上,「啪」的一聲,聲音實在響亮,於書燕立即醒過來,正好對上秦楚無辜的眼神。
於書燕一把將他推開,才發現自己和負心漢都穿著喜服,她才反應過來,對了,今天是她成親的日子。
於是於書燕整了整衣裳,裝作什麼事也沒有發生,坐得端正,還順手將喜帕再次帶上。
秦楚捂著打痛的半張臉又好氣又好笑,他起身拿起喜秤挑開她的喜帕,對上媳婦那雙晶瑩發亮的眼睛,秦楚還是忍不住愣住,新娘子的她果然是世上最好看的。
於書燕卻是淡淡地盯著他,心忖:「負心漢,你看什麼看,現在你貪我美色,改日看到京城裡的繁華,你捨棄我之時也毫不猶豫。」
秦楚看到媳婦嘴邊的口水印跡,拿出手帕,耐心的為她輕輕擦去,於書燕面頰微微一紅,眼神看向喜被上,果然那兒濕濕的一塊,所以剛才她睡覺的時候流口水了?
秦楚端來了合巹酒,兩人相繼喝下。
於書燕起身,轉身去耳房的箱子里翻出一床舊被褥,到了床邊便將舊被褥鋪在床裡頭,手法極為熟練。
秦楚卻呆住,她怎麼對自己的房間是如此熟悉,怎麼知道他會將舊被褥放在箱子中,而不是櫃裡頭?
秦楚沒說話,於書燕卻二話不說爬上床,爬到最裡頭,就這樣合衣蓋上舊被褥,這意思很明顯,這是要跟他分被而睡。
秦楚有點無力感,好不容易娶到媳婦,今個兒夜裡可是他們的洞房花燭夜啊,怎麼說也得做點什麼,何況兩人早已經成了夫妻。
秦楚也不說話,而是漫不經心的脫衣。
於書燕躲在被窩裡,半眯著眼睛看,這傢伙居然不生氣?看她自個兒揭了喜帕睡得流口水,看她故意抱出舊被褥在新婚夜時膈應他,他怎麼就毫無反應?他莫不是還真的想跟她洞房?
於書燕開始有點緊張,心想著自己失去了貞操,真的跟他洞房,豈不是露餡?
於書燕悄悄地從被窩裡摸出潔白的帕子,她躲在被褥下對著小指下了一口,然後將血摸在帕子上,接著放在枕頭下,心想著,這個就拿來明個兒交差,既然再次落到這負心漢手中,也別怪她心狠。
於書燕做完這些,背過身去,心裡對負心漢恨意不解,卻還不能表現出來,他現在還是一個有為青年,也是新娶的她,她忽然就莫名的發飆也不是個事兒,看來得徐徐圖之,鬧得他們秦家翻天覆地,直到他願意與自己和離為止。
於書燕想到這兒,心裡就好受多了,連著自己被黑衣人睡了,也覺得是對秦楚的一種報復,雖然她也恨死了黑衣人,清白的一個身子被他給白睡了。
然而就在於書燕暗自想著的時候,屋裡燈火忽然一滅,某人掀被進來了,好在兩人一人一床被子,於書燕正鬆了口氣,秦楚卻撩開她的舊被褥,帶著男性的滾燙身軀貼緊上她的背部。
於書燕的身子一僵,心裡想著要不要拒絕一下,可是身體很誠實,著實對這個負心漢太熟悉了,在她的記憶里,兩人分開並沒有多久,早已經習慣了在負心漢的懷裡睡覺。
秦楚伸出手臂抬起她的頭,讓她的頭枕在手臂上面,接著將她整個身子板過來,與她赤身相對。
好在是漆黑的夜裡,都看不到對方的表情,這樣也好,至少負心漢看不到她咬牙切齒的樣子。
秦楚的手順勢摸進她的衣裳內,於書燕卻仍然沒有動。
秦楚低啞一笑,感覺到她身子有些僵直不自然,於是吻了吻她的耳垂,很快於書燕的身子酥軟下來。
秦楚將她擁緊入懷中,一隻手稍稍一用力,將她所有的衣裳往上一推,胸口靠近他,秦楚喘著粗氣。
該死的負心漢,就知道她的弱點,果然他的吻又落在她的耳垂邊,她慢慢地有些迷茫起來。
一夜纏.綿,天邊慢慢露出一絲白。
於書燕折騰了一夜,全身心都疲憊,她背對著秦楚,睡得正沉,而秦楚卻很準時的在此時起床。
每日寅時他都會起床練功,尤其經歷過上一世七十二道剮刑之痛后,他對功夫的痴迷比讀書還要深,他已經暗中拜了師父,這三年來一直訓練,功夫果然比前世好太多。
秦楚一身勁裝來到屋子後方練了一個早上,天邊越來越亮了,也聽到了家人起床的動靜,秦楚收功,他一身汗水的回到東屋,進屋后透過門帘,看到屋裡睡得正沉的媳婦。
果然岳父岳母極其寵著女兒,估計平素也睡早床慣了的,只是今日是新婦敬茶的日子,可不能耽擱,不然母親必會不高興。
秦楚擦乾汗水入內屋換了一身乾爽的衣裳,穿戴整齊了才在床邊坐下,看到睡得如此香甜的媳婦,他竟然有些不捨得叫她,昨天夜裡將她折騰壞了吧,他沒能忍住,以後不要這樣的好。
秦楚伸手撫開媳婦的額頭髮,捧著她的小臉吻了吻她的小嘴唇,他居然感覺有奶香,媳婦像個孩子似的長不大,這一世他是老牛吃了嫩草,心態比她大了好幾年。
秦楚抱起於書燕,於書燕忽然醒來,還沒有搞清楚眼下是在於家還是在前一世與秦楚一起的寢房。
於書燕看著秦楚呆了呆,過了半晌才反應過來,她昨天才嫁給了他,於是一把將秦楚推開,叫他先出去,她好換衣裳。
秦楚看到她那嬌羞的樣子,笑了笑,便挑開帘子出來。
於書燕連忙從枕頭下摸出那帶血的帕子故意放在顯眼的地方,然後她起身下床,回到耳房翻出她帶來的箱子,拿出一套藕荷色的衣裙穿上。
坐到銅鏡前,才發現脖子上還留下幾個紅印,必定是昨夜秦楚留下的,她鬱悶極了,於是起身又回耳房翻箱倒櫃,終於翻出一套小襟豎起的長袖薄襖穿上。
這會兒都入夏了,她還穿襖子會顯得很奇怪,可是再怎麼說也比她露出脖子上的紅印好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