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上癮
余歡剛進球館,就有一個穿著西裝還打了領帶的白人來找他。一看對方還打著領帶,余歡用膝蓋稍微想了一下,就知道對方是來幹嘛的了。對方自報家門,說是校長辦公室的秘書,他希望余歡能夠在下一場比賽讓出首發。
「果然不出所料。」余歡心中暗道,臉色卻變,開口道:「但我們很可能會輸。」
秘書道:「只是可能而已,對手的主力中鋒已經確定不會出戰,我們贏的概率大。」
「如果這是對手的煙霧彈呢?」余歡道。
秘書道:「那到時候可以再換人。」
余歡笑了笑,道:「可如果學長被打崩再被換下,那豈不是對選秀起到的是副作用?」
秘書臉上的笑容逐漸消失,他意識到余歡是一塊難啃的骨頭,「希望你能發揚發揚風格,內特(沃爾特斯)今年已經大四了,而你才大一,他比你更需要在瘋三的舞台表現自己。」
余歡手指向掛在球館牆壁上的一句用來鞭策球員和教練員們的標語,「競爭是競技體育的基礎,團結是競技體育帶給孩子們最好的教學。」那個標語旁邊還有它的作者,作者名叫約翰-伍登。
余歡把約翰-伍登都搬出來了,就算是董事長秘書也無話可說。在UCLA的籃球隊,約翰-伍登先生就是信仰,就像教徒們的上帝。
「好吧!」秘書說道:「你就當我沒來過。」
秘書離開,余歡再沒瞧他一眼。
對余歡而言,這個小插曲他一點都不在意。對這樣的官僚余歡見的多了,他沒什麼好怕的。對方最多卡他的獎學金,可他根本沒打算要,今年他就會參加選秀,跟學校說拜拜。
史蒂夫-阿爾福德臉色不太好看,看的出來史蒂夫-阿爾福德也遭遇了余歡相同的事情,但不一樣的是他們給史蒂夫-阿爾福德的壓力更大。余歡只是學生,學生對學校來說是用戶,而史蒂夫-阿爾福德是拿學校工資的,威脅史蒂夫-阿爾福德要簡單的多。
內特-沃爾特斯在熱身,他的技術真的非常出色。他能像余歡在洛杉磯海灣沙灘的街球場上看到的那些街球運動員一樣運球,洛杉磯海灣沙灘沙灘球場在洛杉磯街球中的地位,相當於紐約的洛克公園,那裡雲集了洛杉磯最好的街球手。
史蒂夫-阿爾福德沒說話,示意斯坦-安東尼組織對抗賽。
競爭首發的對抗賽分兩場,一場一對一的鬥牛,一場五人制的對抗賽。
內特-沃爾特斯的確有著讓女學生們著迷的帥氣面容,余歡是第一次見內特-沃爾特斯真人,不過見他這麼帥,余歡也有點高興。此前學校內流傳著一句話,「籃球隊的控衛似乎有了帥哥的傳統呢!」
如果余歡知道,拉塞爾-威斯布魯克也是這句話當中傳統的一部分,他可能就不會太高興了。
內特-沃爾特斯非常有禮貌,但余歡能感受到他骨子裡的高傲。那是一種傷人的高傲,他的禮貌是一種居高臨下的禮貌。剛才來的那個秘書,也給余歡這樣的感覺,但對方明顯更圓滑,而內特-沃爾特斯的高傲更傷人。
內特-沃爾特斯的舉止,笑容,就像有錢人給路邊的流浪漢送去一身定做的名貴西裝一樣。在整個過程中他優雅、禮貌,但他送給只需要一杯暖咖啡和軟麵包的流浪漢一身定做的名貴西裝。這個過程充滿的是卑鄙的虛偽和骯髒的施捨。
清清哼道:「別手下留情,我最討厭這些關係戶。還有他的假笑,真讓人想揍他的臉。」
余歡在熱身,清清又道:「他身體比你還弱,直接撞他就完了。當一個球員身體素質太差的時候,所有的技術都是白扯。」
余歡點點頭,第一場比賽是余歡跟內特-沃爾特斯一對一的鬥牛,比賽開始之後余歡終於體會到用身體欺負人的快感了。
「真爽!」余歡都忍不住要笑出來了。
內特-沃爾特斯剛才在進攻,他想做一個拜佛過人,卻被余歡直接粗魯的頂開。
「籃球可不是一項紳士運動。」余歡平淡的留下這句話好像在內特-沃爾特斯驕傲的心裡剜了一刀。
接著余歡進攻,余歡決定用騎馬射箭來終結,這是他第一次將騎馬射箭使用到實戰當中。
余歡運球向前,都不需要清清指點,余歡自己就能看出內特-沃爾特斯的防守漏洞。罰球線右側收球,先是大步向左橫移,接著向前又是大步邁出,腳下蹬地向後卻不向前,身體向後跳躍,膝蓋頂起防止對手撲上前,最後投籃出手。
動作一氣呵成,皮球輕緩的落如籃圈。
史蒂夫-阿爾福德在場邊拍手,余歡這個動作是昨天才學的,今天已經用的像模像樣了。儘管內特-沃爾特斯沒給余歡太大的對抗,但余歡能夠完成這樣的動作並且把球打進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了。
扎克-拉文都驚呆了,余歡竟然能這樣進球了?
「你昨天通宵就是為了練這個嗎?」扎克-拉文喊道。
余歡點點頭,然後道:「厲害吧?」
扎克-拉文點頭,然後喊道:「加油,打爆他。」
扎克-拉文跟幾乎傷停了整個賽季的內特-沃爾特斯一點不熟,現在內特-沃爾特斯復出竟然還要搶自己兄弟的首發位置,扎克-拉文更是對內特-沃爾特斯惱火不已。所以他也一點不在乎對方會不會因為他這句話生氣。
接著,余歡又貢獻了一次成功的防守。清清做出了關鍵的提示,余歡上步逼搶,手在內特-沃爾特斯腰上隱蔽的推了一下。當下內特-沃爾特斯的動作就發生了變形,余歡直接把球破壞掉,在球出界之前他把球控制住。
充當裁判的斯坦-安東尼鳴哨,卻不是內特-沃爾特性想象中的犯規哨,而是提示兩人攻守互換,讓余歡去開球準備進攻。
內特-沃爾特斯繼續保持著他的風度,他皺了皺眉而已,沒像撒潑的婦女一樣去找斯坦-安東尼理論。
余歡進攻端繼續利用騎馬射箭得分,這一招真的太好用了。
而在余歡接下來的13次進攻,9次得分進攻當中,余歡用7次使用騎馬射箭,6次打進,命中率極高。也就是在這一次鬥牛之後,余歡對騎馬射箭這項技術動作有了更深的認知,也真的對這個動作上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