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章 陶萬春(10)

第四百五十章 陶萬春(10)

巡捕們見周傳文赤身裸體,實在不雅。就給他找了一件衣服包著身子,綁著兩隻手把人推到法院候著。

此時時間還早,早上七八點鐘的樣子,法官正在審訊別人,第一個被告人是一個女人。

女人的丈夫告女人是拆白黨。

原來此案中的丈夫年過三十,妻子早喪,未給他留下一兒半女。

男人經營著一家香燭鋪,小有積蓄,於是就想娶一個賢良貌美的女子共度一生。

正好被一個媒婆看中了時機,第二天就給他帶來一個頗有姿色的女子,年紀還輕,大概十七八歲的樣子,男子自然大喜。

因為老夫少妻的緣故,對這女子有求必應,女子也是小意殷勤,時常注意他的吃穿,關懷備至。

男子心中無比熨帖,長此以往就把家裡的銀錢全部交給女子保管,誰知一日男子外出,女子就捲走家裡全部的錢財逃跑。

男子大驚,終於想明白那女子無依無靠也無戶籍,兩人成婚也沒到官府登記。正是騙婚的把戲。

他被那女子迷惑,忘了防備。

此刻女子逃得無影無蹤,媒婆卻是當地人,好找。

男子把媒婆揪出來,大聲數落她的罪狀,媒婆吃飯的傢伙就是一張巧嘴,自然不懼,和他爭吵起來。

男子說你和那女人勾結,捲走我家錢財是何居心,我必要把你送官!

媒婆卻說:「這跟我有何關係,分明是你守不住女人。你前妻早死,現在的妻子也逃跑,說不定是你人品有礙。我在這安城撮合了上百對姻緣,沒一個說不好的。肯定是你愛打女人,說不定你前一個女人就是被你打死的!」

男子說媒婆血口噴人。

媒婆不屑:「就算不是你喜歡打女人,那也是你無能。我只負責把人給你送來,我可不負責讓你們一世幸福美滿,那是天上神仙做的事。何必為難我呢?」

媒婆被今天這一通辱罵激起了心裡的憤怒,決心不再為這小商人做媒。

男子丟失錢財,店鋪元氣大傷,努力了一年,生意才好起來,這時那女人抱著一個孩子回來了。

男子上去就要打,女子卻抱著孩子跪下來承認之前的錯誤,還說那些都不是我願意做的,你要打要殺隨你。不過這孩子是你的,給你送過來,免得你無後。

男子大為感動,心想孩子都有了,這女人肯定也要安下心了,就重新接納了女人。

女子心中有愧,對男子百般體貼,男子感覺生活比以前更幸福。

在安城有一種賽會的活動,這一天傍晚安城明燈高懸,各家各戶的女子會高坐在黃包車上,戴著家裡最貴重的首飾,把自己打扮的珠光寶氣耀眼奪目。

這一天裝扮得勝的女子,從今後的一年裡都會覺得面上格外有光。

女子也想參加賽會,這天女子氣鼓鼓的回來說隔壁蔑匠的妻子頭上都有二十塊錢的珍珠髮夾。

我作為你的妻子,就手上兩隻銀鐲子,出去了也是讓人看笑話。

當然司機這段日子女子的勤勉,又想到女子的臉面,亦是自己的臉面,立時就要去給她買首飾。

女子卻說不用,她帶著男子到了一家非常大的百貨商店。說這裡提供出租首飾的服務,一個賣價三百塊錢的首飾,只要交了押金就可以一塊錢帶一天。

男子見了大喜,覺得女人賢惠。

對女子需要的首飾有求必應。

反正也花不了多少錢。

就這樣女子身上戴著著賣價足有八千大洋的首飾,打扮得貴氣十足。

在這一天傍晚被黃包車拉著出去賽會。

可是女子直到月上中天也沒回來,男子著急了,但是覺得女子只是和其他相熟的女人在外遊玩誤了時機。

就失去了警惕。

第二天中午女子也沒回來,男子終於反應過來,連忙去找昨夜的車夫問話,車夫卻說晚上七八點的時候,女子讓他把人拉到城門口就下車了,還讓他回去。

男子終於知道自己受騙了,他連忙回去查看存款,就發現家裡存款又一次讓女人給捲走,自己還欠首飾店八千大洋。

晴天霹靂!

他不願相信這是真的,因為孩子還在家裡放著呢,可事情就是這樣,女子兩次騙了他,還讓他欠下巨債。

男子心中就發了狠,從此上天入地的尋找女子

功夫不負苦心人,他終於找到女子,女子此時正騙另一個男子呢,正給人家做妻子。

他就把人告到公堂上來了。

男子訴說的冤情讓周圍人都覺得同情,可是女子絲毫不認,只說男人認錯人了。

男子氣急,說了女子隱秘之處的胎記,法官讓人驗,案情終於明了,依律判了女子賠錢坐牢。

第二件案子是一個婆婆虐待兒媳婦,兒媳婦覺得過不下去自殺,兒媳婦娘家不依不饒告婆婆一家的案情。

第三件是一女子忍受丈夫毆打虐待,想提出離婚。

本來案情也沒多少懸疑的地方,可是原告被告兩人都愛爭吵,女人又愛在大堂上哭訴,法官說了好幾次肅靜都抵擋不了他們裹亂,於是法官表情越發厭煩。

審到周傳文這個案子的時候,已經是中午。

法庭上一干人等人困馬乏,神情疲倦。想早點結束。

周傳文是被數十個女子共同告上法庭。

女子們的辯護律師拿出了狀詞和證據,還在堂上說出了周傳文的狂妄話。

周傳文說過法官要聽他們家的,警察局也要聽他們家的。

此言一出,法官和席上的知名人士臉色大變。

情勢當即倒向了十幾名女子身上。

此次案件有安城女界人士插手,為女子辯護的律師也知道這是個好機會,想藉此揚名。

更重要的是,陶萬春提前給法官送上一萬大洋。

再加上巨大的民意,這件案子就很清楚了。

法庭宣判周傳文死罪,周家還要賠償這十幾位女子共計三萬大洋。

記者得到消息,就以最快的速度編寫稿件。

標題十分吸睛,說周傳文是民國以來最大的***。

由於消息新奇,又具有代表性。立刻傳遍了整個北方地區。

周傳文翻身無望。

陶萬春等此間事了就在平城建了一個小工廠。

那十幾個女子敢於上庭應對,是因為陶萬春承諾過給她們報酬,還會給她們一份工作。

不然她們是無法鼓起勇氣,揭開周傳文真面目的。

在這種小地方,女人被糟蹋了,那就沒活路了。

陶萬春帶她們走,又給她們一份可以安身立命的工作。

她們就沒有後顧之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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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造夢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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