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保姆心計
送走姜總後,玲子立即關上了客廳大門。
然後,她心花怒放地「騰」起腳步,歡快地旋轉著身體,從客廳門口一直「跳」回到客廳。
在這一刻,玲子實在是太興奮、太開心、太高興、太癲狂啦!
首先,姜總剛才明確地宣布,將自己欠他的八萬元借款,沖減為六萬元了!
第二,
嗯,這第二是——?
對了,第二是茶几上那隻不起眼的陳舊的黃色小包,在那隻黃色的小包裡面,另外還有十萬元現金!
按照姜總的說法,這十萬元現金,是他送給阿姨的!
是姜總對阿姨在王市長的耳邊吹枕頭風后,送給阿姨的「一點謝意」!
既然這十萬元現金是姜總送給阿姨吹「枕邊風」的,而實際上呢,這次幫姜總催付工程款的事,我並沒有跟阿姨提起過,是我親口對王市長吹的「枕邊風」。
最最讓人開心的是,那天,我只是跟王市長——唔,現在,我不該稱呼他「王市長」了,而應該稱他「叔叔」才對!
那天,我也就是跟「叔叔」那麼提了一次,「叔叔」居然就真當了一回事,而且還真的就辦好了!
這、這事辦得爽快!
這錢來的更爽快呀!
而且,而且茶几上的這十萬現金,雖說姜總是送給王夫人的;可是,阿姨從頭到尾根本沒有過問這件事,也沒參與這件事!
阿姨不僅沒有過問、沒有參與此事,甚至——阿姨壓根兒就不知道這件事呀!
這是我一個人做的事情,是我單獨找「叔叔」幫忙解決的問題!
既然是我一個人幫忙解決的,那麼,現在病況把感謝的「心意」錢送來了,我該怎麼辦?
玲子走到茶几跟前,努力控制著「呯呯」狂跳的心臟,雙手小心地拉開拉鏈:
哇——!
裡面果然是一紮扎整齊劃一的鈔票,全部都是領袖像的最大面值的人民幣,連封條都沒有動過!
看得出,這是剛從銀行取出來的。
紅通通的十萬元現金,我、我要轉交給阿姨嗎?
看著黃色拎包中一紮扎百元的鈔票,小保姆心裡猶豫了。
如果按自己的職業行規和職業操守來講,別人送給主人家的東西,不管是什麼東西,保姆對主人家都是不能隱瞞、不能暗藏的,更不用說私自獨吞了!
可是,眼前的這十萬塊錢呢,是姜總對王市長關心和過問華遠建築公司的城東開發區工程款,並催促有關部門及時支付工程款后,專門「感謝」王市長的夫人的!
而市長夫人呢,壓根兒就沒參與此事!也不知道有這麼回事!
在請求「叔叔」幫忙的過程中,整個事情都是我一人辦的嘛!
如果我猛不丁丁地拿出十萬塊現金,傻乎乎地送到阿姨跟前,別說阿姨對這筆錢的來歷會感到莫名其妙,就連我跟「叔叔」之間的關係,她也必然要究根盤底了!
假如說,阿姨當面問我,姜總為什麼送這十萬塊錢給我?
姜總送這十萬塊錢給我,是對什麼事情表示感謝?
我、我怎麼回答呢?
我總不能告訴阿姨說,是我請「叔叔」幫姜總催問了工程款;而且「叔叔」真的幫姜總解決了工程款吧?
本來,阿姨對我和「叔叔」的關係,就已經有很大的懷疑了。
如果她知道我現在會撇開她的關係,私下裡直接向「叔叔」的耳邊吹「枕頭風」,那還不要鬧翻天了?!
如果發生那樣的事情,我這不是沒事找事嗎?
我不是在自己挖個陷阱往裡面跳嗎?
不,不行,這十萬塊錢,是萬萬不能送給阿姨的。
不僅不能送給阿姨,就連這件事情,都不能讓阿姨知道。
也就是說,這十萬塊錢,必須由我一個人獨自留下!
這樣的做法行不行?
是呀,如果按市政府辦公廳的規定,我的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允許的!
但是,我之所以這麼做,除了避免讓阿姨追究我和「叔叔」的特殊關係外,另外還有一個原因,也是可以不告訴她的。
什麼原因?
記得夢都在去年國慶節結婚前,阿姨親口向我許過諾言,她說等夢都辦完大事後,還要給我一定的補償!
現在一年多過去了,夢都不僅大事早已辦完了大事,就連夢都的老婆都生下女兒了!
這麼長的時間,也沒聽阿姨跟我提起補償的話題。
她是忘了自己的許諾呢?
還是故意不提那個話題,想讓自己的許諾不了了之?
如果她想不了了之,那她說話就太不講信用了!
她的為人也就太不地道了!
既然她對我不仁在前,我也只好對她不義了。
唔,不行!
這錢絕對不能交給阿姨,而且絕對不能讓阿姨知道有這麼回事!
否則,我在王家肯定是呆不下去的!
而且更糟糕的是,這件事萬一鬧騰起來,不僅我在王家呆不下去,就連「叔叔」在家裡和社會上的處境也麻煩啦!
我決不能讓「叔叔」在為我幫忙后,反而陷入被動、受傷、無法下台的地步!
好,就這麼決定啦!
玲子思前想後地思吟了半天,終於作出了決定。
接著,玲子就拿起茶几上的黃包,拉上拉鏈,向自己的房間走去了。
進入房間后,玲子忽然又想到一個問題:
這事不告訴阿姨可以,但我要不要告訴「叔叔」呢?
一想到這個問題,小保姆又猶豫了。
不告訴「叔叔」吧,這事是他幫忙辦成的,如果我不告訴他,就顯得我做人不地道了!
如果告訴「叔叔」呢?
如果我告訴了「叔叔」,沒準他會要我把錢還給姜總,那可怎麼辦?
我總不能把到手的鴨子又放飛吧?
而且,如果我告訴了「叔叔」,就會引起「叔叔」對這種事情的關注與擔心。
萬一今後我再有事情找「叔叔」幫忙,「叔叔」擔心我在背後收人家好處,從此不肯再幫忙了,我可怎麼辦呀?
從這段時間我和「叔叔」的交往來看,「叔叔」是個一本正經的好人,也是個十分講原則、講人格的好人!
而且,他還是那種有頭有臉的場面上的人物!
如果他知道了我做的這種事情,肯定會堅決反對、堅決制止的!
而對於我收下的姜總的現金,他也肯定會要我退還的!
真要到了那個地步,那我可就失去多啦!
不,這錢既不能告訴阿姨,也不能告訴「叔叔」!
只能由我一個人知道!
那、我——那我就悄悄地把它們存起來?
或者把它們存入銀行后,立即轉到爸爸的銀行卡上去?
望著滿滿一拎包的鈔票,玲子在房間里來回踱了幾圈,終於下定決心:
這些錢我誰都不告訴,就我一個人全部拿下!
想到這裡,玲子的心臟又「呯呯嘭嘭」地狂跳起來,渾身的血液也沸騰起來了!
她的那張小臉,更是興奮得通紅通紅!
在這麼多的鈔票面前,玲子不可能不激動啊!
在這之前,玲子這輩子就沒接觸過這麼多的鈔票!
不,別說是接觸了,就是連看也沒看過、想也不敢想啊!
去年,當姜總向阿姨送那六十萬現鈔的時候,玲子也算是見過一次大數額鈔票。
但那是姜總送給阿姨的,玲子只是作為旁觀者,在旁邊看了一眼,後面就跟她沒關係了。
現在可不一樣啦!
現在,這十萬塊錢鈔票就擺在玲子的面前!
玲子不說,姜總不說,在這個世界上,連鬼都不會知道!
好,就這麼定了!
我把它們存到銀行去。
不過,暫時還不能轉到爸爸的銀行卡上去。
為什麼呢?
如果我轉給爸爸的銀行卡后,他和媽媽一看轉回去這麼多錢,肯定要問我是從哪裡來的,我要是回答不了,爸爸媽媽還不要擔心死呀?!
好,不管那麼多了,先把錢存進銀行再說。至於以後怎麼處理,等到以後再說!
「車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橋下自然直」嘛!
拿定了主意,玲子就去牆角邊的一隻舊鞋盒中,取出了一雙舊鞋子,又從其中一隻鞋子中拿出了藏在鞋底的銀行卡。
拿好銀行卡后,玲子再拿起那隻看上去十分陳舊的黃色小包,坐到床上,拉開拉鏈,強忍著「呯嘭呯嘭」狂亂的心口,將黃色拎包里的錢一紮扎取出來,點了一遍,一紮不多,一紮不少,正好十紮!
你看人家做大事的,說話就是算數!
姜總說過,「有錢大家一起賺」!真到賺了錢,人家就是說話算話,說過要感謝的,錢一到手,馬上就登門送錢來「感謝」了!
而且,人家說過感謝多少,到時間就一定會拿來多少!
這才真是干大事、賺大錢、成大器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