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給自己一個理由 1

第1章 給自己一個理由 1

在捨不得脫離現代生活的情況下,所謂隱居只是個心態。

十五年前陳天戈在這條小徑鍛煉時,每天幾乎沒人。現在卻因為有太多晨練者上山,市政做成了勉強錯開兩輛車的路。靠山的斜坡刨成齜牙咧嘴的截面,瀰漫了雜草灌木,參差不齊,像剛剪的毛寸髮型。

三四月份的氣候還不能讓低矮的草本茁壯,零零散散的努力的冒著水嫩的綠色。說是登山其實就是順著漫坡步行,連個有效做功的抬腿也沒有。好在是松木成林,灌木叢生,也算得上空氣清新。

陳天戈沒敢撒開了跑,跟一堆堆的晨練者一樣,四處亂晃的眼睛一次次撫摸過露珠。多年習慣的路程和方式已經不能讓他能像其他人一樣汗流浹背,那怕從山腳到山頂不停歇也只是微微發熱。

「小陳還是厲害呀」

「你要是見天的這樣弄個十來年也跟我一樣」

每天都這幾句話,熟人,熟路,熟話。都心裡膩歪,特沒勁,還非得笑著打哈哈。一句話再說的親切重複幾千遍也能淡出鳥來,說著說著都忘記了什麼意思,就這樣,他就怎麼一說,你就怎麼一回。

「21分鐘,沒意思呀。」陳天戈看了看錶嘀咕著。一般人四五十分鐘的路程他即便再壓著也用不了一半時間。

「老規矩?」

「老規矩」一碗小米飯,一碟土豆絲,一碟蘿蔔鹹菜。自從十幾年前來長治這地兒早餐他就沒變過,連坐的凳子方位都一樣。

「天哥,完了還去滴谷寺?那圓真和尚就是個諞(pie)貨」

「我也是諞貨,爭取諞的他再不敢跟人諞嘍。」

「天哥,和尚摳門。見天的見人找他算卦,都是些老闆,修廟還是從上頭要錢。沒兒沒女的他攥錢幹啥?哪像天哥,吃小米飯都預存兩千。」

「我是懶得裝零錢,馬虎的容易丟零錢。」

「嘿嘿」二剛子忙乎著去招呼越來越多的晨練者。陳天戈也利索的吃完站起身走了。招呼也不用打,比家裡混吃飯的兒女還省事。又去重複他混吃等死的日子。

陳天戈從2000年路過這兒覺得還不錯就留下來了,當時正好有怎麼個買房上戶的介面。十五年了,除了晨練時懷念北武當山的山路,已經當這裡是祖籍了。

幾年前回去過,香火鼎盛的道觀早已不是當初破爛的樣子,七八十個師兄弟都油光滿面的,道袍里包裹著的不再是原來的道心,握著的手傳過來的也不再是原來的情義,估計師兄弟已經不再會用道禮,精緻的所謂素餐滿滿的表達著牛逼的范兒。

原本曲折陡峭的路滿滿當當的塞著人,一步步往道觀挪,連他自己也是買了門票的,但那是回家呀,當時就特別理解溥儀回故宮買門票的滋味。

「老圓」陳天戈沒管有沒人應就晃悠著去了後院。和尚說那是禪院。對陳天戈的叫法圓真也是糾正了多次,無用后也就不再糾纏。陳天戈認為反正是和尚,姓什麼無所謂,叫什麼就是什麼。和尚無語,還得故作高深的認為陳道友禪機無限。

滴谷寺是個三進的四合院,除了大門開在正中,其他的跟四合院沒多大區別。大殿也叫大雄寶殿,過去佛、現世佛、未來佛就那樣擠著,高大偉岸,莊嚴肅穆。可惜,被虔誠的居士們圍上了紅帷紅幡,特顯得喜慶。東西廂房,連正門兩側的南廂房也被老圓創了名堂立了莫名其妙的塑像。

「老圓,我這段時間瞎看,聽說你們佛教有凈土宗、禪宗、大乘、小乘、密宗什麼的。你是那一宗的?」

「我是本土宗的,跟那些外來的不一樣。跟你們道教同宗,屬於闡教轉過來的。」老圓原來還一口一個老衲、貧僧,後來陳天戈逮著狠狠的用唾沫噴一臉后再也不老不貧了。也是,他要真是個和尚也不會每天琢磨著易經用四柱八卦給人算命了。

「哎呦,你咋不說你呼風喚雨呢?」

「你能說鴻鈞老祖不存在?」

這還真不能說,陳天戈不管怎樣是有道士證,心裡再膩煩蓋他頭頂上的神也不能隨口拿神明胡扯。雖然他師父只是借道士名頭才活下來,但卻告訴他舉頭三尺有神明。更何況自己一直標榜自己是俗世的真道士,就不跟廟裡的假和尚較真了。

「把你徒弟送來的茶泡上,今日個兒咱就掰扯掰扯闡、道、佛吧。」老圓所有客戶(也就陳天戈這樣稱呼)中唯一一個開Q5的硬是被老圓忽悠成了徒弟。更恐懼的是那徒弟戴著茶鏡、理著短寸、滿臉橫肉居然搖頭晃腦的熟背整篇周易原文。

圓真和尚帶著長久的不情願擺著譜特有秩序的泡著猴魁,真正的松果燒紅泥,山泉澆青翠。陳天戈沾過後還真正喜歡上了這味兒,的確比大搪瓷缸、不鏽鋼保溫杯悶茶好喝多了。陳天戈本想扯幾句茶的事,特想誇獎幾句,撇撇嘴沒出聲。說圓真其他的都無所謂,都可以真正的做個高僧,面帶慈祥,不驚不惱,就是不能拿茶說笑。他心裡茶比佛祖更神聖。

一上午從創世元靈到陳天戈,從釋迦牟尼到圓真,傳說跟野史共鳴,佛教和道教交融。若不是陳天戈趕著去小區的棋牌室看看能不能湊個場子應該還會繼續,難得的幾次意猶未盡,這次也算是了。

「你該找個女人搭夥了,不能再晚了。」

陳天戈愣了,往外邁的腳步沒向外落,斜斜的落下正好適應腦袋能正臉看著圓真。

「怎麼?你跟我不一樣,我的後半生、後事有廟裡有佛協。你落單了,原來的觀里你回不去,俗不俗道不道。」

陳天戈晃晃手扭身走了。不是他不想,是沒人適應了他。每天練功、看書、走竄在各色的故事中做著路人,他自覺是修性,怎麼看都是混吃等死。

陳天戈定居時買房同時購置了商鋪,說多不多,每年也有三五十萬的收入。當時就是給自己一個遊手好閒的保證,也的確有了遊手好閒的保證。他並不覺得執著的出人頭地是生活的唯一,混吃等死未嘗不是。社會的秩序應該是各人找到各人的定位並遵守自我位置的規矩,他如此並不妨礙別人的生活,可偏偏堵不住悠悠眾口。圓真是從後事後世告知,又何嘗不是普遍認知的變相說法。

陳天戈有過婚姻,也是初來長治時嘚瑟那幾個錢,騷包的開著車趁夜色在大學校園門口吹口哨、打響指。那時他被浮躁浸透,下山後的經歷讓他迷失,雖然有了修性的念頭卻不舍繁華,在徘徊中探頭,試著去摸索該是自己的活法。

可笑的是他一直沒有遇到敲車窗叫大哥的女孩子,那樣打發無聊的方式終歸只能是插曲。在一個下雪的夜裡,蜷縮在駕駛座睡醒了的陳天戈迷糊中啟動車碰倒了一個女孩子,在陳天戈被驚醒尚未平靜的片刻,那女孩兒扶起自行車飛快的跑掉了。後來,陳天戈娶到了她;再後來有了一個女兒;再後來她讀研究生去了;再後來她把女兒接走了;再後來陳天戈每年都外出一趟去看望女兒。

陳天戈沒指望女兒對他養老送終,從女兒的眼神里能看得到跟她媽一樣不屑混吃等死的人。從女兒的態度能看出對他這個父親更多的是教養和禮節,甚至沒有繼父親近。陳天戈挺享受別人睡自己老婆、讓自己女兒叫爹的滋味,因為看望女兒沒車的不便利他就直接買輛車落女兒名下,甚至房子也買了。除了得體的禮教就是繁重的工作、學習,看著前妻夫妻和女兒的生活,陳天戈知道那不是自己想過的日子。

再次搭夥是一個陪著陳天戈混吃等死的女人,牌友介紹的。凌亂的家務、好吃懶做的做派、混亂的作息加上無休止的奢侈。是陳天戈不能忍受了。扔出去百萬擺脫了伺候人的時光,就再沒去想著能找個跟自己搭夥的伴兒。

陳天戈是混吃等死,可他做的事是讓自己等死的時間能很長很長。日日不曾放下的拳腳,平淡自然的心態,規矩有序的作息以及每日不少的閱讀。他是立志做一個有品味的等死者,一個內涵豐富的等死者,不是一具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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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門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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