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一見鍾情
靄青不想再接著做電燈泡,匆匆吃完,洗了碗筷,向麗穎廖凡道了晚安,躲進自己的房間。
打開郵箱,先看齊磊來信說已經拿到護照,畢業論文寫了一多半了,他已經申請留校任教。齊磊的性格是一板一眼的,很適合當老師。
靄青回信,支持你留校,什麼時候有答覆?我今天上了管理課,挺有收穫的,中美的理念很不同,你來了我再給你細講。噢,對了,有個同學是從台灣來的,做什麼匪情研究的,你們學黨史研究的,是叫敵情研究吧。嘻嘻。
媽媽的來信一如既往的都是關於靄輝,弟弟托福預考成績不好,他不想硬著頭皮再去考,我打聽了,現在移民加拿大容易些,弟弟說退求其次可以考慮,你把資料收集一下,能填的就填好。
靄青嘆口氣,打開電腦,尋找有關移民加拿大的信息,然後另開一頁,在網上尋找廖凡推薦的護膚霜。
第二天一早起來,看見麗穎正在清理浴室,「噢,這就是你說的那條規矩,有朋友做客,事後打掃乾淨的規矩?」
「沒錯。」麗穎摘下手套,「好了,你可以用了。」
「廖凡呢?走了?」
「沒有,他來住三天,有什麼要諮詢的抓緊問。」
沈琳琳睡眼惺忪地從房間里出來,「你們聊什麼呢?先讓我尿一泡。」
她也不關門,坐在馬桶上撒了長長的一泡,「噢,廖凡來了?靄青你不知道吧,廖凡在國內可有名兒了,是個大腕兒。」
靄青一臉懵,「不好意思,我比較孤陋寡聞。」
「沒有啦,」麗穎揮了下手,「他就是有幾個演員客戶而已。」
「我說可惜,放棄那麼好的資源,留什麼學呀。」
「他想闖闖好萊塢。」麗穎輕描淡寫地說了一句。
沈琳琳提著褲子,「你們快點啦,房東說今天要早點去中國店採購,下午兩個千金足球比賽。」
三個人豎起耳朵,樓上隱隱傳來鋼琴聲,麗穎撇了撇嘴,「現在的孩子都不容易。你們誰先洗?」
星期六是螞蚱街15號地下室出租屋三個室友準備下一周餐飯的時間,通常是三個女孩子擠在廚房,熱熱鬧鬧做飯,嘰嘰喳喳聊天。
今天只有靄青和琳琳。上午琳琳買了韭菜雞蛋和肉餡,準備做韭菜餡兒大包子。靄青買的五花肉,香菇,油菜。先把香菇泡發,五花肉用料酒醬油大料薑片腌了,淘好大米放入慢煮鍋,五花肉和香菇鋪在上面,蓋上鍋蓋,置到高溫。
琳琳和靄青輕手輕腳地忙著,耳朵都豎起來,聽著麗穎屋子裡傳出的爭吵聲。挺好
琳琳嘆口氣,「我還沒來得及問廖凡護膚問題呢。」
「他們常吵架?」
「每次來都爭吵,關起門來還是頭一次。」琳琳有些擔心。
「有的夫妻爭吵一輩子,也能過的挺好。」靄青想到自己的父母。
「你說的也對,我爸我媽倒是不吵架,也沒過一輩子。」
「離婚了?」
「嗯,我十歲的時候吧。」
「你跟誰?」
「我媽。」
「哦。」靄青看了看琳琳的臉色,轉了話題,「哎,廖凡真的名氣很大嗎?」
「是啊,他是好幾部電影電視劇的化妝師。」琳琳壓低聲音,「他原來的女朋友是個很有名的演員。」
靄青平日不是個喜歡八卦的人,嗯了一聲,低頭洗油菜。
琳琳接著說,「就是歲數比廖凡大,演藝圈裡,不算什麼,我看廖凡也不是真心,屬於相互利用的。」
「那廖凡和麗穎怎麼認識的?」
「他倆吧,麗穎出國前是在美國大使館工作,文化參贊組織活動,邀請文藝屆的出席,他們倆就在那次活動上認識的。」
「廖凡那眼睛多刁啊,他說麗穎是美人胚子,一見鍾情,女演員都不要了,猛追麗穎。」
「是啊,麗穎皮膚真好,你們皮膚真的都特別好。」靄青發自內心的稱讚。
琳琳摸了摸自己的臉蛋,「哪比得上麗穎,有底子,又有廖凡給護理。」
「你知道嗎?廖凡出國也是為了麗穎。」
「麗穎不是說他要闖好萊塢嗎?」
「那是原因之一,廖凡說現在的化妝品都有毒性,長期使用會有害處,所以他來學習研究,尋找天然化妝品,為了更好保護麗穎的皮膚。」
「哇,好感動哦。」靄青想著齊磊會為她做什麼?
「廖凡是真愛。」
「那幹嘛還總吵架?」
琳琳打了個響指,「問題就在這兒!」
「我聽說啊,」琳琳回頭看看麗穎的房門,「麗穎另有暗戀的人。」
「誰啊?你聽誰說的?」
「他們,他們吵架說出來的。」
「啊?」靄青多少有些相信,否則兩人都在美國,為什麼還不在一起,「那就是真的了?」
「你看他們今天吵這麼凶,我猜是廖凡又來催麗穎搬去紐約。」
「那我猜的對不對?麗穎暗戀的人在巴爾的摩。」
靄青把洗好的油菜放入鍋中,改中火,擦乾淨手,「琳琳,我回屋查些資料,待會兒再聊。」
移民加拿大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靄青不知道媽媽從哪裡聽來的小道消息,媽,回到房間,靄青給媽媽回信,媽,直接移民同樣困難,比較快捷的方式還是上學,上半年學再申請移民就可以多加分,靄輝年輕,加分,他專業學的是工科,加分。
現在的關鍵還是英語。必須考雅思,至少6.5分以上。你別的都可以給靄輝辦到,唯有英語他必須自己學習。我們能做到的都替他做了。剩下的靠他自己了。不要再慣著弟弟了。
靄青痛痛快快地寫完,又讀了一遍,給媽媽發了出去。
齊磊回了信,囑咐她少和台灣人交往,特別是這種有政治背景並且做過匪情研究的人,不許再和他說話。
靄青回信,你有點太小題大作了,我們在一個班上上課,為了這個原因不說話,人家以為我是神經病不?
再說,到了這裡,什麼人遇不到?比如我的室友,她暗戀以前的同事,那是美國大使館的參贊,就是文化間諜。天不是也沒塌下來,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