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第三十章[09.13]

V第三十章[09.13]

吳婉瑩雖然沒有放火,卻也下了葯謀害姑姑和腹中孩兒,也是罪有應得,而這縱火之人,她更加不會放過!

「秋禾你可一定要救我啊,貴妃定是還在恨主子厭勝之術的事。」

秋禾卻覺得不太對勁,若真是貴妃想要殺人滅口,為何要等到現在,是不是寧嬪和別人還有什麼私下的勾結,被紫書看到過,但她自己不知道。

原本這樣的人,她是不會管她的死活的,但紫書是姑姑出事之前唯一去過儲秀宮還活著的人。

在真兇沒有抓到之前,紫書還不能死。

秋禾一點點的把紫書抓著她的手指掰開,先一步走出了柴木間,香蘭此刻的神情也有些難看。

「四姑娘,我們該相信她的話嗎?」

「她想要活著就只能說真話,你還記得之前你和我說的嗎,那日貴妃的人也去過儲秀宮,或許貴妃會知道些什麼。」

香蘭有些猶豫,「四姑娘,奴婢其實這些日在浣衣局已經想通了些,主子若還活著,定不捨得看到您以身犯險,如今還來得及。可那是貴妃啊,陛下最為寵愛之人,和寧嬪是完全不同的。」

「香蘭你錯了,從我入宮起就已經來不及了。」秋禾望著無邊的宮牆,淡淡的道。

她之前還妄圖離開,如今才想明白,姑姑的死,這裡沒有一個人是乾淨的,她從踏進這裡開始,就沒有退路可以走了。

兩人沉默的站了一會,秋禾才重新露出一個淺笑,「好了,別瞎想別擔心,我先回去了,裡頭的紫書就先交給你了,只要別讓她死就行,受點苦都無妨。」

香蘭只能點了點頭,送著秋禾離開。

*

秋禾跟著運送衣物的木板車回到了景陽宮,正好趕上晚膳,她沒有什麼胃口,讓她們去用膳,就往屋裡走。

她得好好的理一理思緒,香蘭說的對,孫貴妃與寧嬪比起來可要難對付的多了。

而且孫貴妃瞧著就是油鹽不進的人,她好像除了沒有子嗣根本就沒有弱點,該如何接近她才好……

因為周文衍交代了方姑姑,又因為她如今是景陽宮的大宮女,現在是一個人住,雖然狹小光線不好,但自在。

秋禾想的入神,推開門就進了屋,沒想到剛要往屋內走,就落入了一個滾燙的懷抱。

下意識的手肘往外一頂,手腕往上一拉,就要去摸自己頭髮上插著的發簪。

就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響起,「真是只小野貓,幾日不見,怎麼比之前還要凶了。」

熟悉的龍涎香味道,結實有力的臂膀,都讓秋禾第一時間知道了這人是誰,好在還不等她發飆,身後的人就悶笑著放開了手。

秋禾原本緊握的發簪下意識的鬆開,提著的心也慢慢的放了下來。

「殿下不聲不響的是打算嚇唬誰。」秋禾點燃了屋內的燭火,周文衍那雙慵懶漆黑的眸子就映入了眼中。

「哪裡是不聲不響?小秋禾你這是不講道理,爺為了等你,在你這小破屋子待了好幾個時辰。」

秋禾才注意到,周文衍的臉上有一個鼓鼓的小包,她想起來最近入了夏,她這屋子低矮有許多的蚊蟲。

可能是因為她與陳貴妃日日待在一塊的緣故,陰氣有些重,倒是不怎麼招蚊蟲的咬。

而周文衍這細皮嫩肉的公子哥如何受得了,不僅的暴露在外頭的手臂脖頸被咬了,就連臉上也難倖免。

秋禾看著就覺得好笑,一時沒有憋住側過臉笑出了聲,周文衍一開始還沒反應過來她在笑什麼,等注意到她的目光才反應過來。

下意識的就伸手去摸,其實他到了也沒多久,剛處理完事情才回宮,只是想著好幾日沒見她了,想得慌。

以前沒在意過情愛,沒覺得有什麼人能讓他牽腸掛肚的,還總笑話他二哥,如今才知道便是心中想著一個人,都會覺得蝕骨鑽心的癢。

這才不顧整日在外的疲憊,也要來見她一面,沒想到,到了景陽宮才知道她根本不在。

又懶得回去再跑一趟,便溜進了她的屋子。

明明簡陋到不行的屋子,他卻能反覆的看許久,什麼時候被咬了小紅疹子都沒發現,這會才覺得有些癢。

「你還笑,若不是為了等你,爺如何會遭這樣的罪。」周文衍瞧著眼前笑得花枝亂顫的少女,只覺得心情愉悅,好似臉上身上被咬的地方也不癢了。

秋禾憋著笑,「又不是奴婢叫殿下等的,這蟲呀,專咬壞心思的人,不然奴婢怎麼從來沒有被咬過。」

雖然是這麼說著,秋禾還是從匣子里拿出了一小瓶的清涼膏,這還是以前娘親教她做的。

用茶葉細細的抹了粉再加些薄荷葉,製成膏狀裝成一小瓶,塗在被蚊蟲咬過的地方,清涼止癢,而且第二日包就會消下去了。

「我便是有壞心思,那也只是對你一個人有,這是什麼東西?味道怪好聞的。」

周文衍就看著秋禾拿著小瓶子走到他身邊,毫不客氣的讓他蹲下,「這是清涼膏,塗過一會就不癢了,蹲下些。」

周文衍比她高了一個多頭,這會聽話的半蹲著身子,秋禾才能夠到他的臉,用指尖沾了一點均勻的塗在他被咬過的地方。

秋禾塗得認真,而周文衍卻在打量她,這還是兩人頭一次靠得這麼近,秋禾沒有抵抗的,他能瞧見她光潔的肌膚,纖細濃密的睫毛,以及嬌艷誘人的紅唇。

喉結微微的抖動,剋制了許久才壓下了心中的那股邪火,他一向自詡自制力不錯,沒想到在這小丫頭面前卻總是潰不成軍。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宮門第一婢 卷二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台言古言 宮門第一婢 卷二
上一章下一章

V第三十章[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