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治癒系異能者
(大文學)喪屍們也不是一無是處的,屍體上汩汩冒出的熱血散在空氣里,方墨知道,這裡已經不安全了。大文學它們很快就會循著氣味找過來。
一直安靜坐在沙發上的女人終於動了動,微仰著腦袋看著方墨,眼底依然一片平靜,臉上的血污凝干后裂出一條條的裂縫,叫她變得鬼魅極了。方墨蹲下身,踢了一腳金毛的屍體,那把槍自然收到自己懷裡,順帶著還從他懷裡摸出兩把匕首。
方墨回頭看了一眼這古怪的女人,然後把其中一把匕首朝她丟了過去,「聰明的就快點離開,它們很快就會找過來的。」然後看也不看她,方墨就打算離開。這個女人可以在喪屍堆里堅持這麼久,一時半會總應該死不了。他還有事,就先走了。
這年頭,大家誰過的不是有今天沒明天的日子,他不指望什麼滴水之恩湧泉相報之類的廢話。今天他也就是心情好,才出手救的她。
方墨收斂氣息,穿過空蕩的過道,身後依然跟著那個女人。
這是個古怪卻異常執著的女人。方墨不快不慢地走著,避開喪屍多的地方,然後找了家廢棄的酒店走了進去。
酒店豪華的落地窗早就被砸碎了,大堂顯得髒亂極了。等方墨晃蕩到頂的總統套房后,那女人依然沒有什麼自覺,跟著方墨也走了進去。這一路上,方墨雖然沒有刻意加快速度,但一般人能跟上他也不是件很簡單的事,再加上他們剛才還爬了二十層梯,當然電梯早就不能用了。
而眼前的女人呼吸依然平穩,這叫方墨興趣大增。
這場浩劫席捲整個地球,讓地球上的生物全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人類雖然被踢到了食物鏈的底層,但就像達爾文提出的優勝劣汰說法一樣,能夠活下來的人類多多少少也被逼著發生了一些變化。大文學
比如說變異功能,俗稱特異功能。
人類幾千年來在自然發展中早就出現過擁有特異功能的人,科技發展到21世紀,科學家用DNA鏈條上的變化來解釋那些人所具有的特異功能。而這場浩劫改變了絕大多數生物的同時,也讓活著人產生了某種變化。
當然,並不是全部活下來的人都擁有特異功能,而擁有特異功能的人里,也只有極少數的人進化出了超能力,最高等的就是能夠用意念控制對方。據說這世上擁有這種超能力的人不超過十個。
方墨沒有半點特異功能。在這亂世里,他得以保全自己的就是從小跟師傅學來的功夫。而眼前這個看上去不諳世事且弱不禁風的女人如果不是具有某種特異功能的話,依著剛才發生的那些事,恐怕有些說不過去。
女人身上的血污散出一股惡臭,方墨皺了皺眉,打開浴室順手一拎就把女人丟了進去,也沒再理她,關上門走了出來。
方墨今年正好24歲。
從小帶他的老頭子在他二十歲那年死的。老頭子臨終前就交代了他一句話,必須找個漂亮的女人傳宗接代。
老頭子一直是個挺實際的人,沒說什麼光大門楣這樣的屁話,只讓他娶個好媳婦。不過方墨知道這事其實挺麻煩的。這年頭,喪屍走哪兒哪都有,可正常女人就沒幾個了,更何況還得是個漂亮的女人,找起來更加難上加難了。
女人在末世,基本上地位很低,但怎麼說也算是一種不可或缺的資源,不管你是想發泄還是想傳宗接代,總得用上女人是不是?沒本事的男人留不住女人,而最美的女人,自然屈服在強者腳下。
所以他必須足夠強大才能娶得上好老婆,當然前提是這世上還有這樣的女人。大文學老頭子說必須得是最好的女人,作為他的入室弟子,他自然得完成老頭子的最後心愿不是?可惜老頭子死得太早了,他的武學修為從二品晉到三品已經一年半了,可怎麼也不能再突破了,要是老頭子還活著,起碼能幫著指點一下。
反正沒法子,他就開始打怪練手,順便收集那些晶片,指不定哪天就能晉級了。他不需要隊伍,一直都是單幹的。憑著不滿三品的身手,一路上暫時還沒遇上什麼棘手的怪。只不過之前在薩卡小鎮時,遇上個不長眼的傢伙搶了他的獵物,被他教訓過後竟帶了三個手下一直跟著他到了聖地休斯城,才有了剛才那下場。方墨知道,他離開後用不著多久,那具屍體就會被循著血腥味而來的喪屍們啃得一乾二淨。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不留情。人命這玩意,在亂世裡頭最不是東西,你可以為了自保而殺人,也可以為了樂趣而殺人。只要你有那個本事,殺人而不被人殺,你就根本不需要擔心什麼。
他方墨沒什麼耐心,最怕麻煩,自然不願意被小鬼纏上。若不是為了晉級順帶著找個好老婆回去傳宗接代,他才懶得動呢。
想到傳宗接代,方墨又想起適才被自己丟進浴室里的那個女人了。
身材不錯,身手也還可以,但腦袋不行。方墨這樣想著,身子突然一空,整個人就這樣憑空消失了。等方墨再次出現在這間總統套房時,頭髮上沾著一些水汽,渾身上下乾淨清爽。
不錯,他雖沒有什麼特異功能,但卻有一個隨身空間,老頭子當初也就是看中這一點,才把他撿回去的。變故剛發生那會兒,老頭子就帶著他,把用得著的東西都給搬進隨身空間里,該種的種,該養的養,所以他跟老頭子根本犯不著為了吃發愁。
尤其這兩年,地球上的食物幾近枯竭,搶也沒處搶的情況下,人類為了活下去,只能去吃那些變異物種,最常吃的就是變種家禽類,那些雞鴨鵝都有一頭豬那麼大,而且行動迅猛,被捕獲后割下大腿上的肉,煮熟后吃了倒也沒毒,只不過那味實在不怎麼好。
方墨用不著吃那些噁心的腐肉。隨身空間里養著的那些家禽肉質鮮美,只要想吃,他隨時都可以。末世里擁有這樣一個可以養殖的隨身空間並不是一件值得誇耀的事,這也就是為什麼方墨不願意同人組隊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了。
方墨將門窗都鎖好,拉上厚厚的窗帘后,退回到客廳裡面,難得耐心又等了一會兒,可浴室那頭卻一直很安靜。方墨可以肯定那個女人沒有走出這間總統套房,於是來到浴室門口,推開門就看見那女人保持著剛才的姿勢,一動沒動。
這女人,果真是個傻的!這年頭,不是優勝劣汰過了嗎?怎麼還有個傻的活下來?「女人,你不知道洗澡嗎?」
滿面黑色血污的女人目光平靜地盯著方墨走過去打開水閥,方墨倒是好氣又好笑地拉過女人,將她推到蓮蓬頭下,結果這女人就這樣仰著頭,看著上面噴水的蓮蓬頭,人還是一動不動。
血水滴在浴室的地板上,那股惡臭味黏著水汽叫人覺得更加噁心起來。方墨沒什麼耐心,抽出刀,那件噁心的血衣就這樣輕飄飄掉了下來。
那女人原先背對著方墨站在蓮蓬頭下,被身後的動靜驚到,然後轉了過來。方墨愣了一下,然後就斜靠在浴室門邊,手撫著下巴,眯著眼看前面漸漸顯出瓷白肌膚的女人,果然如同他剛吃掉的那顆桃子一般水潤多汁。
這年頭,有太多的事情比34D重要。方墨眯了眯眼,匕首還沒收回去已經再一次出手,刀尖抵住女人的喉嚨,只需順手輕輕一劃,這顆腦袋就會同這具酥胸蠻腰長腿的完美身體分家。
水淋濕女人的身體,衝掉喪屍們噴在她身上的那些血污,顯出令人著迷的**時,也露出了她肩上那口被喪屍咬過的牙印。
倒是沒想到自己居然一時大意,竟沒注意到她被喪屍咬到過。只要你被喪屍咬過腦袋還留著,恭喜你,在這末世里你將不再需要承擔任何生存壓力了。方墨看著眼前這個安靜極了的女人,忽然覺得有點可惜。
水沖乾淨了她臉上的那些污跡,她應該是方墨平生見過最美麗的一個女人了,丹鳳眼、玉懸鼻、瓜子臉,她大約是神在這個世界上最後也是最好的一件藝術品了。只可惜,用不了多久,她就會變成喪屍了。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他不能將危險留在身邊,可對著赤身**的尤物,方墨有些捨不得下手。
大約是冷水的沖洗,讓女人的反應漸漸靈活了一點。視線順著方墨的臉移到抵住她脖頸的刀,然後又順著方墨的目光落到自己差點被咬下一口肉的肩上。
女人的動作不算快,方墨的刀還是很悠閑地貼在她的脖子上。變成喪屍之前,人會先死一會兒,等他再一次睜開眼,瞳孔將充血且無限放大,眼眶裡只剩一對通紅的眼珠子,方墨起碼可以肯定,她這一刻還不是喪屍。方墨淡定地看著女人將右手捂上自己被喪屍咬到的左肩。
然後,奇迹發生了。
女人被淋濕的身子散出一層淡淡的光,尤其是她捂著自己被咬處的右手,一道柔軟的銀光亮了起來。很多年前,方墨記得當時的月光就有這麼柔和。
方墨抓著匕首的姿態比之前更加戒備,不得不說這個晚上發生的事,的確叫他覺得有趣極了。
當女人放下手后,方墨忍不住瞥了一眼那小巧迷人的肩,原先透著血的咬痕消失了。
方墨想了想,收回匕首,「原來你是治癒系的異能者。」大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