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言之有理
丁靈姑娘彈唱完,果然開始有人聲討她。
這種宴會不就是成幫結派,以強欺壓一些弱小群體么?
當初原身剛回皇城,誰也不認識,被白柔柔那群人欺壓的時候,誰也沒幫她。
宴會上那麼多姑娘,公子,連幫她說一句話的人也沒有。
但她也知道,白柔柔舉辦的宴會,都是唯她命是從的人,裡面的人奉承她都來不及,又怎會幫自己呢。
想到這,溫暖轉頭看向曼依穎和顧芷安,心裡是開心的。
還好她現在有她們,真心朋友無需太多,只要真心相待便足以。
再說,她也不止她們兩個,她還有南明珠呢,她們姐妹四人,一定會相互扶持的。
那白柔柔身邊縱使成群結隊的簇擁著,可那都是為了利益,有幾個是真心的?
耳邊討伐聲依舊。
「不知廉恥,你一個未出閣的少女,唱這麼露骨的情歌,也不害臊。」
「唱這種歌曲,也不怕污了賢王殿下的耳朵。」
「鄉下人就是鄉下人,粗鄙又低俗,難登大雅之堂。」
(五年前丁廣瑞被封為鎮東將軍,他的一家大小才從鄉下遷到皇城。
在這皇權至上的國度,皇城裡的權貴定是看不起,那些後起之秀的。
因此丁廣瑞哪怕手上有兵權,家裡人也避免不了被人說是鄉下人。)
「就是,這麼下三流的歌曲,我們府里宴會都沒人敢唱,更別說這裡是皇宮呢,她也敢唱。」
這個時候,正常姑娘應該用手帕捂臉哭,或惱羞成怒,或無臉見人般下去了。
可敢唱這首歌的姑娘,哪是個正常姑娘,正常姑娘也不敢這般出格。
這麼多人聲討她,她非但沒有惱羞成怒,反而老神在在心平氣和的說道。
「我這首歌算什麼,永安王妃和太子殿下,那日在宮宴上,不也唱這種歌曲。」
太後娘娘一行人回宮的路上遇刺了,父親跟護城軍正好在附近辦公,救駕有功。
為太後娘娘接風洗塵的宴會,她纏著父親要跟他進宮赴宴,父親自小便疼愛她,她一直纏著,父親便拗不過她,只能答應。
她在父親面前一直都是乖巧懂事的,這次耍性子,是那天在街上遠遠的便看到,太子殿下騎著飛影回城了。
她已經三個月沒見到了他了,可惜他如風一般,眨眼間便消失不見了。
這麼重要的宴會,他定會出席的,而她便能遠遠瞧見日思夜想的人兒了,哪怕只是遠遠的,她也心滿意足了。
只是令她沒想到的是,一向人前高冷的太子殿下,會跟永安王未過門的王妃合奏一曲。
兩人深情款款的對視,讓她嫉妒成狂,讓她厭惡這溫暖,恨不得撕破她那做作的嘴臉。
都要跟永安王成婚了,為何還要勾引太子殿下,真的太不要臉了。
宴會上她大放光彩,問還有人比試時,她差點沒忍住要與她比武。
可想到自己不過是三品武官的臣女,為了父親,她忍住了。
想到這,丁靈睨了眼溫暖,不屑道:「她一個即將完婚的王妃,都能彈唱那些情情愛愛的歌曲,我一個未出閣的少女,為何就不能?」
這話一落,整個亭子鴉雀無聲,眾人齊刷刷的看向溫暖。
溫暖是一個頭兩個大,當初唱那首歌,不就想著那首歌,旋律好聽曲子簡單,歌詞也不複雜,她能彈出來唱出來么。
她是真沒想到,在這古代這麼直白的歌詞,是不太受歡迎,甚至還被排斥的呢。
也是,在這封建的古代,講究的是恪守本分,恪守禮法。
女人更是要恪守婦道,這般出格的事是萬萬不能做的,所以歌更不能唱。
她之前以為丁靈那般眼神看自己,是喜歡曼盛琰,這般想來,是她想左了。
這妹子是喜歡太子殿下呢,既然喜歡太子殿下,她父親又是自己人,那她間接也算是自己人了。
想到這,溫暖便不想給她難堪,臉上還是掛著得體的笑容,心下卻心思百轉。
輕笑一聲道:「從古至今少女懷春都不是一件丟人現眼的事情。
姑娘家家長大了,就會開始對周圍異性產生好奇,害羞,敏感的心理,這是少女對某位異性產生朦朧的好感。
這是一件正常的事,並非什麼丟人的事。
你們也別站在道德的最高點,去指責這個姑娘,怎麼這麼不要臉,甚至是丟了閨譽。
你們每個人都會對異性好奇,甚至是喜歡的心理。
只是有些人選擇,埋在心底,誰也不敢告訴,甚至連喜歡都只能偷偷的。
而有些人,就表現在臉上,見到喜歡的人,就會一直纏著,或者能開心一整日。」
古代的姑娘早熟的很,剛及笄便要成婚了,溫暖才不信,在座的那些姑娘,心裡沒有喜歡的人。
她就要抓住這個心裡,給她們洗腦,不然沒法圓過去。
溫暖掃了一眼在座的姑娘,有些羞怯的低下了頭,有些偷偷看向曼盛琰,有些依舊看著她。
但總的來說,溫暖抓住了重點,便繼續開口道。
「這些個情情愛愛的歌曲,也是表達愛慕之意,雖用詞可能直白大膽了些,但意思卻是一樣的。
你們要說這些歌難登大雅之堂,本妃是同意。
但何為大雅之堂?
兩國政交?
國宴?
文人雅士交流會?
文人雅士也是風流人物,他們雖學識淵博,但他們也追崇愛情。
再說,這裡是賢王殿下選妃,並不是什麼大雅之堂,談情說愛沒什麼不妥的。
這歌雖俗了點,但也只是表達了男女之間的情愛罷了,並非什麼大逆不道之意。
我們沒必要去排斥這首歌,更沒必要去指責彈唱之人,她只是表達了心中愛慕罷了。」
「好,王嫂說得言之有理。」曼盛琰突然出聲打斷了,正在巧言善辯的人。
這會兒他已無心在意,她是五小姐,還是永安王妃,亦或是自己的王嫂了。
他方才便覺得自己周身傷口隱隱發癢,微微有些流血的痕迹。
這會兒,他傷口的血快把外衫都參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