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閔潔耿浩
這天白承將閔娟約出來吃晚飯。餐桌上,白承對她說,「陸劍的庭審結果出來了。」
「他被判了多久的刑期?」閔娟急切的問。
「七個月,如果表現好的話,會早點放出來。」
閔娟在心裡想,七個月,也就是下年三四月份便可以放出來。
「謝謝你!」閔娟望著他。
「可笑!」白承冷哼了一聲,「謝我什麼!?我幫他也是有條件的,你沒必要謝我。」
是的,白承所作所為都是有條件的,但是這些條件在閔娟看來都是出於對自己的喜歡。他並沒有什麼對不起自己的地方,她打心底感激他。
「賠償金和律師費花了多少錢?」閔娟問。
「他還有半年才會放出來,我相信到那個時候你一定會愛上我。這些錢就算我看在你的份上不用他還了。」白承說。
「我們還是按先前約定的辦吧,到底花了多少錢?」閔娟執扭的說。
「賠償金五萬塊,律師費就免了吧。」白承說。
「我會寫張欠條給你。這些錢我會和他慢慢的還給你。」閔娟說。
「閔娟,如果現在我一無所有,也像陸劍一樣跟別人打架,將人打傷了被關在監獄里,你會不會為我借五萬塊的賠償金?」白承說。
「如果有人借給我,我想我也會的。」閔娟說,「如果不是你,不會有人願意借五萬塊給我的。」
「有你這句話就值了!」白承笑了笑。
這段時間,閔潔一直都是十點左右才會回家。閔媽覺得奇怪,後來才發現,原來閔潔交了男朋友。閔潔雖然只有二十歲,但她已經不再上學了,閔媽在交友方面對她比對閔娟要大度。得知二女兒談了男朋友,自然要把男方的情況了解清楚,免得女兒遇人不淑。
閔潔告訴媽媽,她的男朋友叫耿浩,今年二十五歲,是個中等身材,體型偏胖的男生。跟著父母在農貿市場經營了一家賣雞蛋的商鋪。耿浩常到「稻草人大食堂」送雞蛋,自從見到閔潔后,就喜歡上了她,私下裡向大食堂里的熟人要了閔潔的電話,之後兩人約在一起吃了幾次飯,看了幾場電影就確定了戀愛關係。這段時間,耿浩常到大食堂接閔潔下班,帶著她在外面玩一兩個小時再送她回家。
選了一個禮拜天,閔潔就將男友帶回家來見父母。耿浩長相憨厚,人也老實,高中畢業后便一直跟著父母打理家中的雞蛋鋪子。家庭條件不錯,在城裡已經買了房子和車子。跟閔家人在一塊略顯拘謹,不如白承那麼大方自在。閔娟不由的在心裡拿他跟白承作比較,覺得白承哪裡都比他優秀,心裡的那份虛榮感讓她滿足。
兩人在一起交往了幾個月後,雙方家長便約在一起吃了頓飯,順便將兩人的婚給訂了。
得知這個消息后,閔娟突然覺得自己在不知不覺中變老了,妹妹已經訂婚了,她這個當姐姐的有了焦慮感。
閔爸閔媽本想等閔娟畢業后,她和白承先辦事,然後再讓閔潔跟耿浩辦事,但耿家父母只有這麼一個獨生子,已經二十五六歲了,著急抱孫子,只好將妹妹的事放在姐姐之前辦了。
婚期訂在了次年的二月十號,也就是年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