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那天過後,少桀一直對我很好很好。
我們看起來就像一對相敬如賓的情侶,但是我知道,那是他覺得愧對於我,他在還債,他才會這麼做的。
我是不是也該知足了呢?
雖然已經和從前大不相同了,不過至少我們現在在一起了。
這就是我的最終目的不是嗎?
我想,我也要好好振作起來了。
現在和我在一起的,是安少桀,不是江閔哲。是愛著小浠的安少桀,而不是愛著言莫格的江閔哲。
那個江閔哲已經死了。
永遠的死了。
突發奇想的,忽然很想去約會,我撥通了他的手機,等著他接聽。「嘟——嘟——」
電話響了幾聲后通了。「小莫?」他溫柔的問我。
「是我。」我欣慰的一笑。我們之間已經在變化了吧,我記得前陣子他都沒有存我的號碼呢。
「有事?」
「你現在在忙嗎?」我小聲的問。
「已經下課了,是不是肚子餓了?要我幫你買點什麼?」
「不用了。」我搖搖頭。「我想……和你出去玩……」
「……」電話那頭沉默了。
「少桀。」我有些急了,叫了他一聲。「可以嗎?」
「在家裡等我。」他再次說道。「十分鐘后我來找你。」
「好的。那待會兒見~!」
掛了電話,我高興的撲在床上打著滾。
好開心好開心!他答應了!他真的答應了!
用飛快的速度我換上了衣服挽起了頭髮,還化了個淡妝,一切OK!
嘿嘿,現在就等著男主角啦~~~
很快,少桀就出現了,他向來是個守時的人,當然這次也不例外。
「我們去哪?」他開門見山的問我。
「隨便啊,看到什麼就是什麼嘍!」我孩子氣的笑著,率先走了出去。
他靜靜的跟在我身後,這樣的感覺,其實也很好。
英國很大,但是娛樂場所卻不多。比起中國和韓國這樣的國家,實在是欠缺了一點點。但是,它有它特有的風味,我也很喜歡。
所以這次約會,我選擇了逛街。
我承認自己是個比較喜歡逛街的人,而且一逛就是很久。但小浠不同,她不行,她寧願把這些時間花在睡覺或者是吃東西上面。
都說男生看到逛街都很頭痛,最怕陪女孩子逛街一逛就是一整天。
我悄悄的留意著少桀的神情,他看上去還是淡淡然的,沒有什麼表情,也不生氣。我如果離開商店走進另一家,他一定會毫不猶豫的走進來。
一時間玩心大發,我想起以前和閔哲也一起逛過街。
那天我走進了一家女性內衣商店,閔哲在門口躊躇了一下,居然也堂而皇之地跟了進來。我大驚,問他怎麼這麼鎮定自若,他笑著回答。「我陪你啊。」
想到這裡,我勾了勾嘴角,也大步踏進了一家女性內衣商店。
門口的少桀一愣,下一秒,他也義無反顧的走了進來。
我有些吃驚,轉身看著他問道。「為什麼?」
「我陪你。」他定定的吐出這三個字。
我陪你。
我陪你。
我陪你。
一模一樣!真的是一模一樣!
果然是江閔哲啊,說出來的話和作出來的表情還是原來的樣子。
呵呵,我痴痴的笑了。
「怎麼了?」少桀發現了我的異樣。
「沒有,沒事。我們走吧。」
「嗯。」
記得曾經看過一本書,上面說:想要知道你在別人心中的地位,就檢查那個人的手機。快速撥號鍵一是誰的名字,鍵二是誰的名字,通常對那人來說最為重要的人排第一,就這樣以此類推,就可以推算出來了。
我向少桀伸出一隻手。「拿來。」
「什麼?」他有些疑惑。
「手機啊。」
他便毫不猶豫的把手機從口袋裡抽出遞給我。
我笑著接過了。
少桀的手機是NOKIA的最新款,直板機,白色。很乾凈的一部機子,就如同用它的主人一樣。通常男生買手機都會選擇黑色,但是少桀不同,他偏愛白色,白色如他,能很好的襯托出他與眾不同的氣質。
我立刻按下了一號鍵。呼叫。
當小浠的名字出現在我眼中的時候,其實我沒有感到意外。果然是小浠啊,她真的是少桀心中最重要的人了吧。
第二個人又會是誰呢?
我按下二號鍵。
爺爺?
是親人。
三號鍵。
呼叫。
小莫。
是小莫,那個人……是我。
原來我是第三個啊,我排在第三嗎?
那也代表很重要了是不是?
這一次,我真正的快樂起來,不是第一不是第二,是第三。
第一是最愛的人,第二是最親的親人,第三代表了什麼呢?朋友?同學?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了。
僅僅這樣就夠了。
真的夠了。
「在看什麼?」少桀的聲音突然響了起來,我忙慌張的按了返回鍵。
「啊,沒什麼。給你。」我把手機還給他,拍了拍手。「那麼我們回家吧?」
「不逛了?」
「恩,不逛了。」
「那麼走吧。」
「好~!^_^」
不知不覺已經天黑了,我的天空依然閃爍著點點星光。
少桀,我想你一定永遠也想不到。
在我手機的快速撥號鍵上,從一到零全部是江閔哲,那是過去。
從一到零全部是你,那是現在。
那天過後,少桀一直對我很好很好。
我們看起來就像一對相敬如賓的情侶,但是我知道,那是他覺得愧對於我,他在還債,他才會這麼做的。
我是不是也該知足了呢?
雖然已經和從前大不相同了,不過至少我們現在在一起了。
這就是我的最終目的不是嗎?
我想,我也要好好振作起來了。
現在和我在一起的,是安少桀,不是江閔哲。是愛著小浠的安少桀,而不是愛著言莫格的江閔哲。
那個江閔哲已經死了。
永遠的死了。
突發奇想的,忽然很想去約會,我撥通了他的手機,等著他接聽。「嘟——嘟——」
電話響了幾聲后通了。「小莫?」他溫柔的問我。
「是我。」我欣慰的一笑。我們之間已經在變化了吧,我記得前陣子他都沒有存我的號碼呢。
「有事?」
「你現在在忙嗎?」我小聲的問。
「已經下課了,是不是肚子餓了?要我幫你買點什麼?」
「不用了。」我搖搖頭。「我想……和你出去玩……」
「……」電話那頭沉默了。
「少桀。」我有些急了,叫了他一聲。「可以嗎?」
「在家裡等我。」他再次說道。「十分鐘后我來找你。」
「好的。那待會兒見~!」
掛了電話,我高興的撲在床上打著滾。
好開心好開心!他答應了!他真的答應了!
用飛快的速度我換上了衣服挽起了頭髮,還化了個淡妝,一切OK!
嘿嘿,現在就等著男主角啦~~~
很快,少桀就出現了,他向來是個守時的人,當然這次也不例外。
「我們去哪?」他開門見山的問我。
「隨便啊,看到什麼就是什麼嘍!」我孩子氣的笑著,率先走了出去。
他靜靜的跟在我身後,這樣的感覺,其實也很好。
英國很大,但是娛樂場所卻不多。比起中國和韓國這樣的國家,實在是欠缺了一點點。但是,它有它特有的風味,我也很喜歡。
所以這次約會,我選擇了逛街。
我承認自己是個比較喜歡逛街的人,而且一逛就是很久。但小浠不同,她不行,她寧願把這些時間花在睡覺或者是吃東西上面。
都說男生看到逛街都很頭痛,最怕陪女孩子逛街一逛就是一整天。
我悄悄的留意著少桀的神情,他看上去還是淡淡然的,沒有什麼表情,也不生氣。我如果離開商店走進另一家,他一定會毫不猶豫的走進來。
一時間玩心大發,我想起以前和閔哲也一起逛過街。
那天我走進了一家女性內衣商店,閔哲在門口躊躇了一下,居然也堂而皇之地跟了進來。我大驚,問他怎麼這麼鎮定自若,他笑著回答。「我陪你啊。」
想到這裡,我勾了勾嘴角,也大步踏進了一家女性內衣商店。
門口的少桀一愣,下一秒,他也義無反顧的走了進來。
我有些吃驚,轉身看著他問道。「為什麼?」
「我陪你。」他定定的吐出這三個字。
我陪你。
我陪你。
我陪你。
一模一樣!真的是一模一樣!
果然是江閔哲啊,說出來的話和作出來的表情還是原來的樣子。
呵呵,我痴痴的笑了。
「怎麼了?」少桀發現了我的異樣。
「沒有,沒事。我們走吧。」
「嗯。」
記得曾經看過一本書,上面說:想要知道你在別人心中的地位,就檢查那個人的手機。快速撥號鍵一是誰的名字,鍵二是誰的名字,通常對那人來說最為重要的人排第一,就這樣以此類推,就可以推算出來了。
我向少桀伸出一隻手。「拿來。」
「什麼?」他有些疑惑。
「手機啊。」
他便毫不猶豫的把手機從口袋裡抽出遞給我。
我笑著接過了。
少桀的手機是NOKIA的最新款,直板機,白色。很乾凈的一部機子,就如同用它的主人一樣。通常男生買手機都會選擇黑色,但是少桀不同,他偏愛白色,白色如他,能很好的襯托出他與眾不同的氣質。
我立刻按下了一號鍵。呼叫。
當小浠的名字出現在我眼中的時候,其實我沒有感到意外。果然是小浠啊,她真的是少桀心中最重要的人了吧。
第二個人又會是誰呢?
我按下二號鍵。
爺爺?
是親人。
三號鍵。
呼叫。
小莫。
是小莫,那個人……是我。
原來我是第三個啊,我排在第三嗎?
那也代表很重要了是不是?
這一次,我真正的快樂起來,不是第一不是第二,是第三。
第一是最愛的人,第二是最親的親人,第三代表了什麼呢?朋友?同學?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了。
僅僅這樣就夠了。
真的夠了。
「在看什麼?」少桀的聲音突然響了起來,我忙慌張的按了返回鍵。
「啊,沒什麼。給你。」我把手機還給他,拍了拍手。「那麼我們回家吧?」
「不逛了?」
「恩,不逛了。」
「那麼走吧。」
「好~!^_^」
不知不覺已經天黑了,我的天空依然閃爍著點點星光。
少桀,我想你一定永遠也想不到。
在我手機的快速撥號鍵上,從一到零全部是江閔哲,那是過去。
從一到零全部是你,那是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