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12章

那天過後,少桀一直對我很好很好。

我們看起來就像一對相敬如賓的情侶,但是我知道,那是他覺得愧對於我,他在還債,他才會這麼做的。

我是不是也該知足了呢?

雖然已經和從前大不相同了,不過至少我們現在在一起了。

這就是我的最終目的不是嗎?

我想,我也要好好振作起來了。

現在和我在一起的,是安少桀,不是江閔哲。是愛著小浠的安少桀,而不是愛著言莫格的江閔哲。

那個江閔哲已經死了。

永遠的死了。

突發奇想的,忽然很想去約會,我撥通了他的手機,等著他接聽。「嘟——嘟——」

電話響了幾聲后通了。「小莫?」他溫柔的問我。

「是我。」我欣慰的一笑。我們之間已經在變化了吧,我記得前陣子他都沒有存我的號碼呢。

「有事?」

「你現在在忙嗎?」我小聲的問。

「已經下課了,是不是肚子餓了?要我幫你買點什麼?」

「不用了。」我搖搖頭。「我想……和你出去玩……」

「……」電話那頭沉默了。

「少桀。」我有些急了,叫了他一聲。「可以嗎?」

「在家裡等我。」他再次說道。「十分鐘后我來找你。」

「好的。那待會兒見~!」

掛了電話,我高興的撲在床上打著滾。

好開心好開心!他答應了!他真的答應了!

用飛快的速度我換上了衣服挽起了頭髮,還化了個淡妝,一切OK!

嘿嘿,現在就等著男主角啦~~~

很快,少桀就出現了,他向來是個守時的人,當然這次也不例外。

「我們去哪?」他開門見山的問我。

「隨便啊,看到什麼就是什麼嘍!」我孩子氣的笑著,率先走了出去。

他靜靜的跟在我身後,這樣的感覺,其實也很好。

英國很大,但是娛樂場所卻不多。比起中國和韓國這樣的國家,實在是欠缺了一點點。但是,它有它特有的風味,我也很喜歡。

所以這次約會,我選擇了逛街。

我承認自己是個比較喜歡逛街的人,而且一逛就是很久。但小浠不同,她不行,她寧願把這些時間花在睡覺或者是吃東西上面。

都說男生看到逛街都很頭痛,最怕陪女孩子逛街一逛就是一整天。

我悄悄的留意著少桀的神情,他看上去還是淡淡然的,沒有什麼表情,也不生氣。我如果離開商店走進另一家,他一定會毫不猶豫的走進來。

一時間玩心大發,我想起以前和閔哲也一起逛過街。

那天我走進了一家女性內衣商店,閔哲在門口躊躇了一下,居然也堂而皇之地跟了進來。我大驚,問他怎麼這麼鎮定自若,他笑著回答。「我陪你啊。」

想到這裡,我勾了勾嘴角,也大步踏進了一家女性內衣商店。

門口的少桀一愣,下一秒,他也義無反顧的走了進來。

我有些吃驚,轉身看著他問道。「為什麼?」

「我陪你。」他定定的吐出這三個字。

我陪你。

我陪你。

我陪你。

一模一樣!真的是一模一樣!

果然是江閔哲啊,說出來的話和作出來的表情還是原來的樣子。

呵呵,我痴痴的笑了。

「怎麼了?」少桀發現了我的異樣。

「沒有,沒事。我們走吧。」

「嗯。」

記得曾經看過一本書,上面說:想要知道你在別人心中的地位,就檢查那個人的手機。快速撥號鍵一是誰的名字,鍵二是誰的名字,通常對那人來說最為重要的人排第一,就這樣以此類推,就可以推算出來了。

我向少桀伸出一隻手。「拿來。」

「什麼?」他有些疑惑。

「手機啊。」

他便毫不猶豫的把手機從口袋裡抽出遞給我。

我笑著接過了。

少桀的手機是NOKIA的最新款,直板機,白色。很乾凈的一部機子,就如同用它的主人一樣。通常男生買手機都會選擇黑色,但是少桀不同,他偏愛白色,白色如他,能很好的襯托出他與眾不同的氣質。

我立刻按下了一號鍵。呼叫。

當小浠的名字出現在我眼中的時候,其實我沒有感到意外。果然是小浠啊,她真的是少桀心中最重要的人了吧。

第二個人又會是誰呢?

我按下二號鍵。

爺爺?

是親人。

三號鍵。

呼叫。

小莫。

是小莫,那個人……是我。

原來我是第三個啊,我排在第三嗎?

那也代表很重要了是不是?

這一次,我真正的快樂起來,不是第一不是第二,是第三。

第一是最愛的人,第二是最親的親人,第三代表了什麼呢?朋友?同學?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了。

僅僅這樣就夠了。

真的夠了。

「在看什麼?」少桀的聲音突然響了起來,我忙慌張的按了返回鍵。

「啊,沒什麼。給你。」我把手機還給他,拍了拍手。「那麼我們回家吧?」

「不逛了?」

「恩,不逛了。」

「那麼走吧。」

「好~!^_^」

不知不覺已經天黑了,我的天空依然閃爍著點點星光。

少桀,我想你一定永遠也想不到。

在我手機的快速撥號鍵上,從一到零全部是江閔哲,那是過去。

從一到零全部是你,那是現在。

那天過後,少桀一直對我很好很好。

我們看起來就像一對相敬如賓的情侶,但是我知道,那是他覺得愧對於我,他在還債,他才會這麼做的。

我是不是也該知足了呢?

雖然已經和從前大不相同了,不過至少我們現在在一起了。

這就是我的最終目的不是嗎?

我想,我也要好好振作起來了。

現在和我在一起的,是安少桀,不是江閔哲。是愛著小浠的安少桀,而不是愛著言莫格的江閔哲。

那個江閔哲已經死了。

永遠的死了。

突發奇想的,忽然很想去約會,我撥通了他的手機,等著他接聽。「嘟——嘟——」

電話響了幾聲后通了。「小莫?」他溫柔的問我。

「是我。」我欣慰的一笑。我們之間已經在變化了吧,我記得前陣子他都沒有存我的號碼呢。

「有事?」

「你現在在忙嗎?」我小聲的問。

「已經下課了,是不是肚子餓了?要我幫你買點什麼?」

「不用了。」我搖搖頭。「我想……和你出去玩……」

「……」電話那頭沉默了。

「少桀。」我有些急了,叫了他一聲。「可以嗎?」

「在家裡等我。」他再次說道。「十分鐘后我來找你。」

「好的。那待會兒見~!」

掛了電話,我高興的撲在床上打著滾。

好開心好開心!他答應了!他真的答應了!

用飛快的速度我換上了衣服挽起了頭髮,還化了個淡妝,一切OK!

嘿嘿,現在就等著男主角啦~~~

很快,少桀就出現了,他向來是個守時的人,當然這次也不例外。

「我們去哪?」他開門見山的問我。

「隨便啊,看到什麼就是什麼嘍!」我孩子氣的笑著,率先走了出去。

他靜靜的跟在我身後,這樣的感覺,其實也很好。

英國很大,但是娛樂場所卻不多。比起中國和韓國這樣的國家,實在是欠缺了一點點。但是,它有它特有的風味,我也很喜歡。

所以這次約會,我選擇了逛街。

我承認自己是個比較喜歡逛街的人,而且一逛就是很久。但小浠不同,她不行,她寧願把這些時間花在睡覺或者是吃東西上面。

都說男生看到逛街都很頭痛,最怕陪女孩子逛街一逛就是一整天。

我悄悄的留意著少桀的神情,他看上去還是淡淡然的,沒有什麼表情,也不生氣。我如果離開商店走進另一家,他一定會毫不猶豫的走進來。

一時間玩心大發,我想起以前和閔哲也一起逛過街。

那天我走進了一家女性內衣商店,閔哲在門口躊躇了一下,居然也堂而皇之地跟了進來。我大驚,問他怎麼這麼鎮定自若,他笑著回答。「我陪你啊。」

想到這裡,我勾了勾嘴角,也大步踏進了一家女性內衣商店。

門口的少桀一愣,下一秒,他也義無反顧的走了進來。

我有些吃驚,轉身看著他問道。「為什麼?」

「我陪你。」他定定的吐出這三個字。

我陪你。

我陪你。

我陪你。

一模一樣!真的是一模一樣!

果然是江閔哲啊,說出來的話和作出來的表情還是原來的樣子。

呵呵,我痴痴的笑了。

「怎麼了?」少桀發現了我的異樣。

「沒有,沒事。我們走吧。」

「嗯。」

記得曾經看過一本書,上面說:想要知道你在別人心中的地位,就檢查那個人的手機。快速撥號鍵一是誰的名字,鍵二是誰的名字,通常對那人來說最為重要的人排第一,就這樣以此類推,就可以推算出來了。

我向少桀伸出一隻手。「拿來。」

「什麼?」他有些疑惑。

「手機啊。」

他便毫不猶豫的把手機從口袋裡抽出遞給我。

我笑著接過了。

少桀的手機是NOKIA的最新款,直板機,白色。很乾凈的一部機子,就如同用它的主人一樣。通常男生買手機都會選擇黑色,但是少桀不同,他偏愛白色,白色如他,能很好的襯托出他與眾不同的氣質。

我立刻按下了一號鍵。呼叫。

當小浠的名字出現在我眼中的時候,其實我沒有感到意外。果然是小浠啊,她真的是少桀心中最重要的人了吧。

第二個人又會是誰呢?

我按下二號鍵。

爺爺?

是親人。

三號鍵。

呼叫。

小莫。

是小莫,那個人……是我。

原來我是第三個啊,我排在第三嗎?

那也代表很重要了是不是?

這一次,我真正的快樂起來,不是第一不是第二,是第三。

第一是最愛的人,第二是最親的親人,第三代表了什麼呢?朋友?同學?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了。

僅僅這樣就夠了。

真的夠了。

「在看什麼?」少桀的聲音突然響了起來,我忙慌張的按了返回鍵。

「啊,沒什麼。給你。」我把手機還給他,拍了拍手。「那麼我們回家吧?」

「不逛了?」

「恩,不逛了。」

「那麼走吧。」

「好~!^_^」

不知不覺已經天黑了,我的天空依然閃爍著點點星光。

少桀,我想你一定永遠也想不到。

在我手機的快速撥號鍵上,從一到零全部是江閔哲,那是過去。

從一到零全部是你,那是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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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魔閣下,我是你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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