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喜歡上他,在一瞬間
俞漫補充這句話的時候,唐詞已經走了一段距離了,不知道他聽沒聽見。
看他的腳步都不帶絲毫停頓,估計是沒有聽到吧。
不過這一次俞漫乖乖的站在原地,沒有再次跟上去,而是看著唐詞離開,直到他的身影徹底消失在視線之中,俞漫這才離開,回宿舍。
鬧了一中午,飯沒吃好不說,還弄得狼狽不堪,全是油,身上黏黏糊糊難受死了,她小跑著奔回宿舍,忽略了一路上別人異樣的眼光。
今天中午這麼一鬧,估計要出名了一陣兒了,畢竟跟這事兒還跟唐詞沾上關係了,但是對俞漫來說,是好事,也算是因禍得福。
所以俞漫心情很不錯。
回到宿舍洗了個澡,換了身衣服,之前那件衣服也算是報廢了,她拿到樓下扔了,然後去上課。
她是攝影系的學生,大二。
喜歡攝影嗎?
其實還好。
那為什麼要學攝影呢?
突然想到這個問題,俞漫的眼睛里忽然出現了一絲恍惚,思緒飄得很遠,飄到了十歲那年,她跟隨爸爸媽媽來蘇城旅遊。
到達蘇城那天,天公不作美,狂風暴雨。
所以他們頭一天哪裡都沒有去,在酒店裡呆了一整天,第二天雨停了,但依舊陰著天,爸爸媽媽帶她去了川楊江,她記得那裡有個廣場,很多人在那裡放風箏,她在江邊跟爸爸媽媽拍了合照,那時候家裡有一個年代久遠的老相機,她玩上了癮,興緻勃勃的要給爸爸媽媽拍照。
拍出來后,媽媽摸了摸她的頭髮,誇讚道:「我們漫漫拍照技術這麼好呢!」
爸爸也一同附和:「我的女兒真棒!以後一定要當個攝影師!拍出更多的好照片!」
當天爸爸就把拍的照片洗出來,將照片裝在了信封里送給她,還讓她一定要好好保留,不要弄丟了。
她還真的當作珍寶一樣,隨身攜帶,睡覺都壓在枕頭底下。
可是第二天,醒來的時候,酒店裡只剩下她一個人,她是被酒店的保潔阿姨給叫醒的,說這個房間已經退房了。
她在酒店等了很久,後來一個人跑去了川楊江,就等在江邊,一直等一直等,還帶著一絲僥倖,或許他們只是背著她偷偷去玩了,或者去辦事了。
可從白天等到夜晚,再從夜晚等到天亮,還是沒等來。
終於認清了現實,她的父母真的丟下她了。
原來這幾天爸爸媽媽看她時那複雜的眼神就已經是離開的警示了。
後來江邊的巡邏員發現了她,將她帶去了警察局,再後來,她就被送去了孤兒院。
如果沒有當年拍的那些照片,她早就已經忘了父母的容顏,但是這麼多年過去,要是哪天在大街上遇見,那也可能只是擦肩而過,不認識現在的彼此,扮演彼此人生中陌生的過客。
她學攝影,是因為父親曾經一句話,又好像不是因為父親那句話。
她就是想有朝一日學成歸來,俞漫兩個字能被人知曉,她想功成名就,讓他們看到,讓他們知道,多虧了他們當初的拋棄,才成就了現在的她。
*
下了課,不知道去哪裡,然後就轉悠去了金融學院,唐詞就是金融系的。
試圖跟唐詞偶遇,可轉悠了半天,都沒遇到唐詞。
她早就聽說過蘇大鼎鼎大名的唐詞,可是他就像是神龍見首不見尾,簡直神秘得不行。
守株待兔了很久,最後失望而歸,本來想去圖書館的,可是想起來書還沒還,而且書還被張慧慧撒了油,還不還得回去還不一定呢。
她打算回宿捨去想辦法把書弄乾凈。
結果一回宿舍,她的桌子上一堆垃圾,盒飯和油乎乎的筷子,掉落在桌子四處的飯粒和骨頭,髒亂得不堪入目。
而宿舍里只有張慧慧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