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顧輕在雨里
「好,我刪掉。」趙楚梟的嘴角在笑,眸中的哀傷卻越聚越多。
他知道自己不該痴心妄想,哪怕她真的給他戴了個綠帽子,他又能怎樣?
想到這裡,他只覺得胸口發悶,心臟的位置隱隱的疼。
「至於,有損張先生名聲的言論,我會都壓下來。」
他用拋棄尊嚴的方式妥協,可是春煙並沒有領情,她還是疑惑不解的瞧著他。
既然如此,幹什麼要進行那一波騷操作?
不是喜歡男孩子嘛,那幹嘛還要對自己過分關注?
「作為交換,今晚我有個家族晚宴,你陪我一起去。」
趙楚梟見她沒有絲毫反應,又敷衍的解釋了一句,「發這條微博,是因為我喜歡的男孩子最近要搬到咱們家來住,為了掩人耳目,不得已把你搬到檯面上,這是咱們結婚協議里有的內容。」
「行……」春煙無奈,原主留下來的爛攤子,看來只得讓她硬著頭皮承受。
畢竟,除了顧輕,沒有一個人相信,她真不是時琳穎,她是穿越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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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宴,設在了趙楚梟的別墅里。
春煙第一次見到他的家人,本來應該去趙楚梟的父親趙伯雄那裡,但趙楚梟接手了父親的生意,便成了這個家族的掌權人,理應他來操辦這場晚宴。
宴席開始前,趙楚梟並沒有特別囑咐過春煙要儀錶得體,要盛裝出席,只要她肯答應陪著吃頓飯,已是他的奢望。
女傭將精緻的餐食一一擺上,眾人落座,趙楚梟的弟弟趙笠不經意間瞥了一眼春煙,禮貌叫了聲:「嫂子。」
春煙微笑著點點頭。
沒有食不言寢不語的規矩,趙笠漫不經心的扯開了話題,「嫂子的病好些了嗎?」
春煙想了想,她有什麼病,失憶症嗎?臆想症嗎?
「穎兒已經好些了。」趙楚梟接過話題,害怕刺激到她。
穎兒?哦,對,原主的名字叫時琳穎。春煙有些窘迫的撓了撓頭。
窗外一聲驚雷,豆大的雨點打在屋檐上,發出噼啪響聲。
「前幾日路過墓園,還想著去給伯父伯母上柱香,伯父伯母若在天有靈,看見哥哥把你照顧的這麼好,想必也會安心了吧。」趙笠特意將『好』字咬得特別重。
他的母親白鹿在一旁抿唇一樂,不忘補上一句:「多好的孩子,可惜現在什麼都記不起來了,若不是多年前那場大火……」
白鹿欲言又止,春煙卻有些疑惑不解,她偏頭問向趙楚梟:「大火?」
趙楚梟咬著牙回應了句:「是,多年前,你家裡曾經發生過一場火災。」
春煙突然很同情原主,一個女孩子竟然遭遇這麼大的劫難。
「時伯父該是有多絕望才會選擇帶著時家上下**。」趙笠忍不住感嘆。
白鹿作為趙笠的母親,同時也是趙楚梟的繼母,不忘又補了一句:「不過這事也不全是時總的錯,穎兒也有責任。」
春煙更加疑惑了,難不成原主父母的死,是原主造成的?
「好了,過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戰雄楚又問了一些生意場上的事,趙楚梟雖然應答如流,但明顯能感覺到他的不快。
有傭人過來,在他耳旁嘀咕了一句,卻見他的臉色更加難看了。
「抱歉,我失陪一下。」趙楚梟起身,由傭人撐了把傘,直接走了出去。
留下餐桌上的一群人各懷心事,繼續食之無味。
春煙咬著小叉子的一頭,偏頭望向趙笠,「你哥哥他……是gay嗎?」
趙笠差點將入口的紅酒噴出來,他哥雖然冷漠了些,可性取向是女這點是毋庸置疑的。
畢竟他曾經跟嫂子是青梅竹馬,雖然最後在爭繼承權時,他利用了嫂子,但嫂子一直都是他的軟肋。
「為什麼這樣問?」
「我想跟他離婚,他說我們都入了愛爾蘭國籍,所以沒法離婚。但他說他是gay,所以叫我放心……」春想不明白,他為什麼要跟自己形婚,為什麼不能換個人?
「哦?」趙笠意味深長的笑了一下,然後告訴她:「我哥他怕你因為從前的事記恨他,所以騙了你。他不是gay,他很愛你。而且,你們不是愛爾蘭國籍,就是中國籍,可以離婚。」
春煙覺得頭更加疼了,不過唯一能夠確定的是,她終於能夠跟他離婚,飛奔向她的顧輕了。
其他的,那是原主跟他的糾葛,他愛信不信,反正不**的事。
趙笠還想再講一講自己這個同父異母的哥哥是怎麼害她父母雙亡,為了跟自己爭家產,吞掉時家所有家產的。
但家僕已經神色慌張的過來小聲稟告了一聲:「太太,趙總在樓下跟張先生起了爭執,張先生不肯走,戰總已經報警了。」
毛!?
春煙扔掉叉子,已經飛奔下樓了,她隨手撿了一把傘,看著雨水順著顧輕的下巴流下來,無視了趙楚梟也站在雨里,直接將傘舉至他的頭頂。
「來這裡做什麼?」
屋外電閃雷鳴,她幾乎用吼的,他才能聽清。
「來找你。」顧輕說話已經有些顫抖。
「你為什麼不提前打個電話給我,哪怕刀山火海,我也會過來。」她抱著他,覺得他身體滾燙,好像是發燒了。
「沒有接。」他知道她跟他住在一起之後,便打了無數遍電話給她,可是始終沒人接。
她是怕吃飯時電話響了不禮貌,所以沒有帶。
「為什麼和他住在一起,卻不告訴我?」她的傘被他猛烈的擁抱撞掉,感受著他將自己擁緊,「跟他住在一起,我有多擔心,不知道我會發瘋嗎?」
春煙抱緊他,任由雨水打在兩個人的臉上,不多廢話,只告訴他:「輕,我可以離婚了!剛才他弟弟對我說,我們沒有愛爾蘭國籍,所以可以離婚,不管怎樣,我都要跟他把婚離了。」
他靠在她肩上,身後是警車的聲音。
趙楚梟給了兩個人通行證,被雨淋得七葷八素,也不及面前的場景讓他肝腸寸斷。
承擔了報假警的罪名,目送了兩個人離去。
(作為番外里的第一個故事,這樣就寫完了。
完了。
了。
我知道還有很多坑沒填,如果要寫下來必然需要幾十萬字。會是一個比《他鄉明月》還虐的故事。
寶貝們如果想看,我下本書寫這個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