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世界有兩個波士頓

第4章 世界有兩個波士頓

一眼遼闊的地方,大西洋。

明明滅滅的地方,波士頓燈塔。

世界有兩個波士頓,一個在英國,一個在美國。只是,緣自於英國的美國波士頓似乎更富盛名。如果說美國紐約是金主,那波士頓就是名流。哈佛、麻省理工、劍橋、瓦爾登湖無一不是精英的標誌,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給這座城市添上一層高嶺之花的孤傲。

莫峰走到一處碼頭空地上,挨著地上的消防栓就坐了下來。他從褲袋摸出香煙和打火機,煙叼在嘴裡,駕輕就熟地,他左手就擋住了風,把煙點著。

這煙不是好煙,吸的第一口,總會令喉嚨辣得夠嗆。可是,莫峰今晚就是想抽完一根再打道回府。

大概今天實在太累了吧。

今天是周日,正好不用上課,也不用參加小組活動。他是早上七點來到碼頭的,今天的兼職是碼頭搬運工,午餐晚餐全包,一直干到晚上十一點,不過工資倒是比洗盤子多。

現實證明,城市再上流,還是和底層無關。

一口煙吐出,繚繞的白煙很快被風吹散,好像無論哪個季節,這座城市的風總是有點猖狂。

在波士頓,不知不覺他已經棲身兩年,而這一口煙,他是在一年前開始抽的。

當時他在波士頓公園附近的餐廳打工,從學校到餐廳,橫穿波士頓公園是一條捷徑,而這條捷徑上,有一片草坪,白天有很多流浪者聚集。而Aaron就是其中之一,他是一個常年在路上流連的流浪者,沾了一年的毒,然後花了14年把毒戒掉。他毒品是沒沾了,可是香煙好像是替代品,戒了毒,卻染上了煙。

莫峰和他的結識只是因為那一個月他天天見莫峰騎單車經過,成了他這十多年裡見得最多的人,所以就打起了伺機搭訕的主意。

平時莫峰只是經過,不會在波士頓果然停留,Aaron基本上找不著機會,可是就是那麼機緣巧合,他打起主意的當天,莫峰在下班之後竟然在這片草坪坐了下來。

流浪者之間最有誠意的問候就是向對方遞上一根香煙,雖然Aaron的煙不是什麼好煙,可是這絕對是他認為的全身上下最珍貴的東西了。

這是莫峰吸的第一根煙。後來就有了第二根、第三根、第四根……

當初他之所以接受Aaron的煙,不是因為盛情難卻,憑藉他多年的自律,他是輕易不會接受的,然而那天,他心裡的缺口正呼呼地灌進冷風,正需要像香煙這樣的東西。

他又吐出了一口煙,這次沒有風,他得以迷起眼隔著一縷青煙瞭望燈塔一閃一閃的光。

聽說這燈塔是美國最古老的燈塔,見證了這個國家的獨立戰爭。然而莫峰面對它,想到的卻不是幾百年前那些揭竿而起的勇士,相反的,他覺得自己飄忽的心緒和遠處明滅的燈火很像。

明明只是兩年,為什麼那個自己生活了十八年的小鎮,那個小鎮里的人和事都好像變得和這個燈塔一樣年代久遠了呢?

指間的火光已經觸及皮膚,一根煙的時間已然結束。

莫峰迴到工作間,把藍色的工作麻利地脫掉,然後又麻利地換回自己的白T恤。他從背包里摸出一罐口香糖,往嘴裡倒了兩顆。

沈琨的病情大概穩定了,已經有半年沒發病,這使莫峰感到一絲久違的輕鬆,不過一些小煩惱也接踵而至。比如,她恢復了觀察力,他吸煙這件事終於敗露了。沈琨昏昏噩噩過了八年,這八年對於莫峰來說是漫長的,而對於沈琨來說就像是沒存在過,以至於她心理上還把莫峰當成小孩子。上一次她在他身上聞到了煙味,就一個勁的追問,雖然他抵死不認,可是還是被教育了一個星期。

公寓在BackBay,地鐵已經關了,莫峰只能搭夜車回去。

巴士里人不多,加上莫峰,也就三個人:一個白皮膚,一個黑皮膚,一個黃皮膚,都是年輕人。

波士頓名校雲集,除了哈佛、麻省理工外,塔夫茨大學、波士頓學院、布蘭迪斯大學都是世界有名的大學,所以慕名而來深造的留學生隨處可見。

而莫峰就讀的是塔夫茨大學,選擇它,主要是看重它慷慨而又一視同仁的獎學金。不過最大的前提還是因為波士頓是全美醫療服務的中心,沈琨需要住在這裡,然而這裡的消費水平,簡直比恨天高還高,所以莫峰只好選擇對學生慷慨解囊的學校了。

「Howdy,Moses?」(你好,Moses?)

走到莫峰身旁,對他說話的是本來坐在後面的白人女孩。

這位女孩金髮碧眼,膚白貌美,莫峰看到她,瞬間想起了瑪麗蓮夢露,只是她嘴角沒有那顆性感的小黑痣。

其實,莫峰覺得她有點面熟,可是記憶十分模糊。

莫峰不加掩飾的疑惑盡數收入女孩的眼底,她心想,雖然有這樣的懷疑,可是想不到他真不記得自己。

「I』mDaisy,yourclassmate!」

Daisy的聲音很悅耳,語氣也很輕快,似乎「被忽視兩年」這件事沒有半分影響她此刻的好心情。

同班同學……莫峰依然不能清晰地想起有關這個女孩的記憶,不過他覺得要是回一句實話,恐怕不僅不禮貌,還會傷害到她的自尊心吧。

「Oh,Itwassogoodtoseeyouhere.」

於是,他只好敷衍了這麼一句。

然而Daisy這時完全沉浸在與莫峰的偶遇中不可自拔,「Ohmygoodness!I'mwalkingonair.」

莫峰眉頭已微蹙,他有些疑惑,自己既不是明星也不是珍稀物種啊?至於這麼興奮嗎?

「IsitokifIsithere?」

還不等莫峰答應,笑靨如花的Daisy已經在莫峰旁邊坐了下來。

這時莫峰非常懷疑她是為了和他搭訕才聲稱自己是他的同學,至此,他本來還友善的臉已經變得冷淡了。

然而坐下來的Daisy卻更加喜上眉稍,「Letmetobefrank,wealwaystalkaboutyou!」

Frank,Daisy的「r」發音沒有捲舌,帶有濃厚的波士頓特色,由此莫峰可以判斷她是地道的波士頓本地人。

談論我?莫峰眉頭皺得更深,得知自己有幸成為別人茶餘飯後的主角,他實在高興不起來,但還是好脾氣地保持著紳士風度。

「Becauseyouaresougly!」Daisy說出這句話時,再一次更加地喜上眉梢。

Ugly?

莫峰一時間沒緩過來,待徹底明確她的意思時,他不得不感慨,看來美國人的審美和中國的,隔的不只一個種族。

他臉色倒緩和了許多,頗是無奈地說,「Sorry!Mybad.」

這平和的語氣,倒讓惡作劇的Daisy出乎意料,她本來是想氣氣班裡這位神出鬼沒又少言寡語的中國留學生,然而現在她重拳出擊,卻似乎打在一團棉花上。

HynesConventionCenter站到了,Daisy走到車門,按下車鈴。

波士頓的公交不會每個站都停,特別是在深夜,乘客如果要下車,就得提前按鈴或拉繩。

車子緩緩停下,Daisy下車前,後頭對莫峰笑笑,「Itjustakidding,Youareahandsomeguy.」

輕揚的聲音落下時,她已經下了車。

莫峰這次很快就理解了她的意思,他不禁發笑,看來自己是被波士頓姑娘調戲了。

莫峰在出國前,在網上看過一個命題為「波士頓最像中國哪個城市」的投票活動,他記得杭州和北京得票最多。

杭州有西湖,市中心依湖而建。而波士頓有查爾斯河,早期建築都依河而立。

北京有清華北大,而波士頓有哈佛麻省理工,都是名校雲集,歷史悠久。

來到波士頓之後,莫峰覺得以上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兒的氣候簡直是用來磨礪意志力的!

夏天的波士頓炎熱潮濕,而冬季寒冷,多風又多雪。最熱時候平均氣溫27.7℃,最冷的氣候最低氣溫-5.6℃。

莫峰來自江南水鄉,習慣了溫婉可人的風和雨,一開始簡直把他折磨得生無可戀。他來的時候是冬天,下了暴風雪,公路被封,他和沈琨被困機場4個小時。

其實冬天就算冷,他多穿幾件還是可以忍受的,可是他最煩的是夏天,如果在戶外兼職,那汗流浹背、黏黏膩膩的狀態實在讓潔癖的他難以消受。

然而,僅僅一年後,一度讓他咬牙切齒的酷暑嚴寒,暴風大雪,現在也不過是生活的一部分,有時候莫峰就在想,到底是生活成就了習慣,還是習慣變成了生活?或者兼而有之吧。

今天是星期一,莫峰去上課之前,很多早上是從打工開始。

打工、自己去見心理醫生或陪沈琨去見心理醫生、上課,這是他這兩年的主要生活內容,而打工首當其衝,沒有預約心理諮詢時,基本上一下課他就得往打工的地點趕,所以學校的社團他一個也沒參加,甚至同學邀請的派對,他也沒去過幾次,這也是為什麼他和班裡的同學形同陌路的原因。相較之下,由於他整天在兼職,他倒和社會上形形色色的人有更多接觸,餐廳的老闆,碼頭的船舶維修工、港口叉車司機、港口貨輪調度員,超市的經理、員工,酒店的廚師、招待,廢車場的老闆、修理工……

每天在校園與社會之間來回穿梭,讓莫峰變得既是學生也是社會人員,或許也可以說,既不是學生也不是社會人員。

弓長張曾經對他說,你犯得著用生命來打工嗎?不管是不是,反正你對得起瘋子這名號。

弓長張這人真叫弓長張,莫峰想,他父母缺的肯定不只一個心眼。不過他還真沒聽弓長張提起過他爸媽。弓長張在唐人街開了一家職業中介所,很多中國人,甚至非洲人、墨西哥人等都會去他哪兒找工作。原因有三,第一中介費收得少;第二可供挑選的職位多,雖然很多都是吃力不討好的活,其中有不少是黑工;第三管到底,被剋扣工資、不幸負了工傷而老闆不認賬等等,他都會出面幫你擺平。

也就是因為這第三條,莫峰對弓長張這個人心存好感,加上這兩年來合作,他們已經很熟絡,不過莫峰能感覺到,雖然弓長張很關照自己,可對自己還是保有幾分警惕。不過,莫峰可以理解,門道多的人,總有很多避忌。

不過那時候自己是怎麼回弓長張的呢?

好像是這麼回的:用生命換生活,我覺得值。

的確,對莫峰來說,這已經不只等價交換了,他還賺了點外快。

因為他換來的是,不僅是沈琨的生活,也是他的生活。

以一換二,他已經偷著樂了。

他們住在BackBay,市中心隔壁的一個區,北臨查爾斯河,距市中心只有12分鐘車程,有著被認為是美國保存最完好的19世紀維多利亞建築。交通便利,地鐵綠線、橙線都經過。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歷史悠久的文化背景讓BackBay成為名副其實的精英社區。

以上如此美好的描述,自然會有一個恐怖的房價來匹配,當如Malden(波士頓一個較偏遠的區)月租要500刀時,BackBay最低也得1500刀。

然而沈琨需要一個舒適安靜的環境。從他決定離開故鄉開始,他唯一的原則就是委屈什麼都可以,就是不能對有關沈琨的任何一樁事妥協。

於是,他咬著牙,花了3300美元租下了在WestBrooklinestreet的一棟屋子,有兩個卧室,一個客廳,自帶的小庭院,不過屋子裡的實木地板是沈琨最喜歡的。他打工、上學時,沈琨可以出來小庭院散散步,夏天的晚上他還可以帶她沿著查爾斯河走走,看著鋪灑著橘黃色燈光的波浪蕩來盪去。現在沈琨的抑鬱症已經控制得很好,生活能力恢復了正常,她的活動範圍已經不需要莫峰來為她擴張。

莫峰看一眼手錶,七點三十分,這是她到離家不遠的Wholefood(有機超市)買菜的時間,而自己手裡也只剩三戶的牛奶要送。

今天教授提早下課,莫峰拎起書包起身時,眼前突然就蹦出了兩個人。

「Hiya!It』sgreatweather,isn』tit?」

Daisy聲音還是很愉悅,如同窗外的晴好。

莫峰淡淡地看著她,然後淡淡地回應:」So?」

他故意表現得意興索然。

「Moses,thisisMaggie,mybestfriend.」

Daisy不僅沒知難而退,反而興緻勃勃地把她身邊的女孩拉到莫峰面前。

莫峰懷疑她不是沒眼力,而存心把他的拒絕撂一邊。

不過她說的最好的朋友,卻是一位中國女孩,和Daisy的瀟洒自得比起來,這女孩就局促得多。

女孩扶風弱柳,怕風怯雨的模樣,讓莫峰無端想起徐志摩那半句的詩——最是那一低頭的嬌羞。

這膽小的女孩莫峰其實不陌生,這半年來,一個在學校外公交站、在學生飯堂、甚至在實驗室,莫峰都能在某個不經意間瞥見她。一來二去地,莫峰就記得她了,特別是她那雙琥珀色的眼睛,亮晶晶的,這和她變得纖柔的身材實在不搭。

「莫……莫峰……你好,我中文名見馬寄。」

莫峰。

這個名字已經很久沒人叫過。

兩年前,在UA890班機飛離浦東機場時,他和沈琨就約法三章,從此不再聯繫舊人,從此不再回首舊事,從此不再使用舊名。

所以,沈琨叫他Moses,而他叫沈琨Sunny。

莫峰一時間有些恍惚,不僅為了那聲久違的「莫峰」。

她的聲音軟糯嬌羞,和她明亮的眼睛一樣,讓莫峰想起一個人。但同樣地軟糯,同樣的明亮,卻完全不同的氣質。

莫峰想起了莫蘿,最近他已經不經常想起她了。

「名字很特別,Maggie。很高興認識你,不過我趕時間,今天就先走了。」

話畢,莫峰不留他們挽留的餘地,就從馬寄身邊欠身而過,不過走到第三步時,他回過頭來,「我更喜歡別人叫我英文名。」

然後,他走出了課室,離開了她們的視線。

本來Daisy還準備邀請他共進午餐的,而現在她只能有心無力了。

「寄,看來你的男神很難搞!」

Daisy其實會說點中文,以前父母給她請過中文老師。只是有點蹩腳,她只願意和熟悉的人說。

「剛才他說我名字很特別。」馬寄心滿意足地彎起嘴角。

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蒙娜麗莎,那馬寄就是Daisy眼裡的蒙娜麗莎。只是Daisy不能理解,為什麼她這個蒙娜麗莎朋友對待意中人如此膽小羞澀。在她眼裡。馬寄是一個非常美麗優秀的女孩,只要她願意,哪個男孩子這麼不長眼,會放棄這麼一個氣質如蘭的女孩?

莫峰就讀的塔夫茨大學醫學院並不在離市中心12公裡外的主校區,而是在唐人街里。這為莫峰找兼職提供了很多便利,其中最大的便利就是他可以順路到弓長張的店裡露個面,好讓弓長張在有好的兼職機會時,能夠很快地想起自己。

這唐人街已經有400多年歷史,橫向只有三條街,地方不大,不過卻佔據市中心黃金位置。正門華埠牌樓上刻著摘自孫文墨寶的「天下為公」,反面則刻著摘自蔣中正墨寶的「禮義廉恥」。

店鋪主要集中在主街道兩邊,小百貨、縫補、理髮美容、中醫按摩、彩票等等傳統服務產業隨處可見,莫峰覺得這整一個就是九十年代的中國縣城,不過勝在吃東西不貴,不僅中國,其他亞洲地區的口味都有,有時候他會在這糊弄一頓,然後趕去打工。

而弓長張職業介紹所也在這條主街上,比起職業介紹所,莫峰真覺得這店就像民國時期的典當鋪。

莫峰順正中間那條空隙,掀開門口的半截的暖簾,於是「弓長」兩字和「張」字就又被拆成上下斜對角結構。

弓長張看見莫峰時,他正矮身進來。

有時候身高的差異就這麼簡單直白。

弓長張覺得自己名字里好歹有兩個「張」,店裡供奉的張飛祖師爺也是早晚香火不斷的,在保佑他生意興隆,平安大吉的時候,怎麼就不能提拔一下他不到一米七的身高?不提拔也就算,至少不要讓這個一米八幾的瘋子整天來刺激他呀!

「三百六十行,無祖不立。」

供奉行業祖師爺是中國文化的一個分支,雖然現代的很多中國商店都沒這麼講究了,但是很多隱沒在中國舊城區和各國唐人街里的老店都還供奉著他們的祖師爺,還有的就是一些路子有點拎不清的店。做生意的,有些供奉趙公明,有些供奉關公,不過黑道也把關公當成了祖師爺,尤其是台灣地區。不過,傳說姜子牙封神時,封的武財神只是趙公明。

但是弓長張這裡供奉的既不是趙公明,也不是關公,卻是張飛。

莫峰沒記錯的話,張飛是殺豬的供奉的呀。這個無聊的問題,莫峰第一次看見神位里的張飛時就在思考,只是一直懶得問。不過根據弓長張這名字,莫峰想,要不就是拿張飛來迎合這名字,要不就是拿這名字來迎合張飛,反正左右離不開一個「張」字。

弓長張故意不理莫峰,屬於男人的妒忌心和幼稚在這個都四張多的老男人身上一樣不缺。

莫峰早就習慣了他這小脾氣,他兩隻肘互疊,漫不經心地搭在既是諮詢台,也是收費處的黑檀木檯面上,隔著一根根黑檀木小欄杆,「深情」地凝視弓長張。

被一個男的這麼盯著,弓長張怪不自在的,沒半晌他就撐不住了。

「行,行,行!給你!」

說著,他就把寫著一個手機號碼和一個地址的紙條從拱形窗口丟出,莫峰接在手裡,利落又敏捷。

莫峰看了一眼紙條,「什麼時間?」

弓長張覺得莫峰是他見過的年輕人中最古怪的,別人一般會先問「幹什麼」的,然後才問「什麼時間」,然而莫峰卻從來不問幹什麼,都是自己主動跟他說的,好像只要有錢,做什麼都不重要。而且他明明是一個名校大學生,卻過得像偷渡來的黑工一樣,眼裡除了掙錢,就是省錢。然而省錢就好好省錢嘛!他倒好,結果還在房租貴得吊炸天的BackBay租房子。所以,弓長張以及他店裡認識莫峰的夥計都覺得他怪,慢慢地都叫他「瘋子」。

「晚上,當公鴨。」

這回,弓長張臨時起意,決定要耍耍他。

「晚上?你不是給我安排了碼頭的工了嗎?除非是好啃點的骨頭,不然我不去。」

莫峰倒是完全沒有半分理會「公鴨」這個詞,言語間也沒有半點的惱怒。

弓長張倒綳不住了,「我說你耳朵有毛病?還是你小子沒骨頭呀?我叫你當公鴨,公鴨聽到沒?」

莫峰漫不經心地又看了一眼字條,然後把字條湊到弓長張面前,「二張老闆,你覺得我需要親自打電話問問僱主,他喜歡哪款公鴨嗎?」

這話一出,弓長張就急了,「別,別,別!你破了我財路,不也擋了自己的財神,這可不是什麼硬骨頭,絕對的,一塊油膩膩的蛋糕。」

莫峰來了興趣,硬骨頭啃多對牙齒的確不太好,是該換換口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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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姑娘好鬧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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