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二)

第三十三章(二)

一殿的人沒有一千也有八百,眾目睽睽之下孟卿懷只看了辛梓翎一眼,那震驚從眼中閃過的那一瞬他即刻垂下眼帘,微低著頭快步走上前,站在了陸紫幻身側。

浮明宮的大殿名玉虹,是為有長長玉階直通殿門,殿中內壁也由白玉鋪就,從金頂而下的殿柱上全是純金打造精雕而成栩栩如生的鳳凰。如此富麗堂皇的一間大殿此刻卻擠滿了各種暗懷鬼胎的人.

不是沒有人懷疑赤天翰,可在他這樣的引導之下卻又不得不更加懷疑起了辛梓翎。人心總是轉來轉去,沒有固定,常常是一個風吹便動搖變向了。滿堂的金碧輝煌辛梓翎的眼卻生不起光彩,這一張張指認她的嘴臉都讓她覺得噁心。

看著走到陸紫幻身邊站定的孟卿懷,腦中想起他曾經說過的此生無求只為修仙,可原來有很多事情並不是表面聽來的看來的那樣,孟卿懷回來是為了陸紫幻。她心中嘆息,若是為了陸紫幻他這一腔深情恐怕是要錯付了。

「此人……是陸長老軍中之人?」赤天翰將孟卿懷上下打量了一番:「倒是個忠心之人。」

廉易也是張大了嘴,揉了揉眼睛再去瞧孟卿懷,這不就是在凡界醫治過他的有志修仙青年嗎,聽聞他是回了九天,可是為何此刻卻站出來幫著陸紫幻指認辛籽翎呢?

木鼎樺觀察細緻入微,從辛籽翎剛才那側頭時動作便已看出了有異,此時廉易的這一連串反應更是加深了他的確認:「此乃何人?」

「啊?」廉易回頭:「誰?」

木鼎樺嘴角微翹:「你說呢?」

「哦。」廉易回神過來:「是當初在凡界遇到的一位神醫,同籽翎住得不遠,那時還救治過我。」又補上一句:「是九天去凡界修仙的。」可眼下這位仁兄不去接著修他的仙跑來這裡做什麼證人?他與陸紫幻又是什麼關係?

殿上首傳來擎老夫人如洪鐘的聲音:「我這裡出了這樣的人實在是有辱門楣!同她母親真是一個德行!早知道我當初就應該狠下心來,也不會有今日。」

辛籽翎雙手攥緊,可是她不能意氣之下將自己給折了進去,必須得忍著,等著木鼎樺下那一手殺機。她想了想,在滿殿鄙夷的目光下開口道:「老夫人何出此言,我指天發誓,如若你曾對我有哪怕一分半點的好心我今日當死無全屍體,你自己所做所為蒼天可證。」

擎老夫人當場黑臉,氣得拍著上下起伏的胸膛一時說不出下一句話來。

赤天翰道:「單就這條也可見你是如何處心積慮的一步步謀划,你從小嫉妒自家姐姐哥哥,一步步長得歪曲,想要得到的東西越來越多才到了今日這個地步。」說到這裡他眯著眼道:「那擎家兄妹的死……」

這是又要潑一盆髒水在她身上,此時赤天翰故意將話頭往這上面引可不是要火上加油嗎。可誰又知其實這事倒真是怨不得誰,這事就是她乾的。

擎老夫人原本是不信她有這個本事殺得了她那孫子孫女的,可自從被辛籽翎打敗之後倒顛覆了對她的看法,一聽得這話,兩眼瞳孔猛地一縮。

「你放屁!」廉易正待又跳出來,被隕傑一把拉了回去。那聲音被周圍嘈雜的議論聲蓋了些,倒沒再惹出些什麼亂子來。

「說起來,虛無境的人根本沒有必要來幹這種事情,也只有你,辛籽翎,你熟悉浮明宮,最有可能避開巡邏的守衛。」白長貴大聲喊道:「如此說來,那什麼虛無境餘孽也有可能是假的,就是你找了些跳樑小丑搞了這麼多虛的來擾亂視聽!」

辛籽翎冷冷道:「證據拿來。」

那日雖是她要殺人,最終卻不是她動的手,本打算用承天在白珍菡身上戳幾個洞如今看來也幸好沒有動手,他們到哪裡去找什麼證據。

殿內議論聲一時大了起來,全都是指責辛籽翎的。還跪在地上的陸紫幻也嚶嚶哭著,似乎今日不給她個說法她就不起來了。

赤天翰道:「你是什麼樣的人今日我們全都知到了,證據,這些全都是證據。九天又發生了這麼多事都與你有關,你如何能摘得乾淨。如果你是個普通人倒也不會將事做到今天這樣,可偏偏你又是擎君主的女兒,一步步做下去也不是不可能。」

說來也是,在這個當口來看說她與虛無境有勾結好像確實更能讓人相信。他大概差點就要說,你看,你不是除掉龍族就萬事大成了嗎。可是他卻不知道,他現在說得越多,待被揭穿后就會越能將現在所說的推翻。

「你還有什麼要說的?」赤天翰聲音沉沉的,聽起來此事已要蓋棺定論。

「你這是硬給我塞罪名。」辛籽翎看著赤天翰:「你根本沒有確切的證據來證明。」

赤天翰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極無奈的樣子說道:「這件事我本來不想再提,過去了那麼久,你也已嫁給了木尊主。可是今日卻不得不說了……」他像是下了很大決心,又沉默了半晌才在眾人的等待中開口道:「殿中的罪女辛籽翎,曾與家弟有過一段情,當時已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可她卻盜了我家財物逃離再無蹤跡可尋,再次見到她便是她已嫁給木尊主之後的事了。」

眾人皆驚,這就很明確了,赤騫熙的身份地位當然比不上木鼎樺,必竟他並沒有在南方當家作主,並非龍族真正的君王。都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卻無故離開,這就很能說明問題了。

陸紫幻忘記了哭泣抬頭瞪她,居然還有這樣的事!真是想不到辛籽翎何德何能居然能讓九天這兩位俊傑都對她親睞有加。看到辛籽翎挺著胸膛站在那處,她心裡更是憤恨不已。

「你還說你不是處心積慮……」赤天翰嘆道:「我本不想再提此事,但事關九天,你這樣的人木尊主現在認清了也是好事。」他哀嘆道:「估計這件事木尊主也是不知道的,若是知道他斷然不會接受你這樣的人的。」

這件事若木鼎樺知道了還要這麼做只能說明他也有參與,那這些壞事啊,野心啊什麼的就得分一杯羹給木鼎樺了,就是他找得到理由摘得開也很有可能沾得一身的腥臭。

辛籽翎此時的臉色本就蒼白,聽了這話也不能更加白一些,看起來倒像頗鎮定的樣子。

「真是不要臉!」殿中不知是誰說了一聲,接下來便一發不可收拾地響起一片譴責聲。

「這一般女子可想不到啊,真是不簡單啊。」伴著兩聲「嘖嘖」聲。

「如此惡劣行徑真是世間少有!這樣的人就該誅殺!」

「對!就地誅殺!」

「殺了這個賤人!」

……

殿上的各族已搭成了統一意見,要殺辛籽翎的呼聲四起。陸紫幻斜過眼勾起嘴角一笑,故意偏了偏頭讓辛籽翎看得見。

孟卿懷臉色青了又白,躊躇著開口道:「這位辛姑娘,她……她不是這樣的人。」他的聲音被殿上更高的聲音蓋過了,他頓了頓,大聲道:「大家!辛姑娘她,」一句話還沒有說完就被陸紫幻一把扯住寬大的衣袖。

「你認得她?」陸紫幻臉上還掛著淚,卻是一副柳眉倒堅的模樣:「閉上你的嘴!」

孟卿懷語塞,轉頭去看辛籽翎,只見她對自己感激的一笑,心中不忍,偏過頭去。

另一邊的廉易急得直跳腳,他是沒看出來有什麼別的事可能改變現在這個情況,又忍不住去瞄木鼎樺,可對方一副雲淡風清的表情讓他的心抓起來揪著,像有兩個人在做拉鋸戰。

木鼎樺側目看他:「別看我,來了。」

廉易猛地回頭,殿中依舊各種謾罵聲此起彼伏,他透過人群的縫隙向前看,各人並未有什麼不同,只是赤騫熙突兀地往後猛地一揚差點摔倒在地。

一道空寂的聲音回蕩在大殿之上,貫穿每一個人的耳朵「赤天翰你背信棄義,今日就讓九天的人看看你的真面目是什麼!」

大殿內一時靜極,就連根針落到地上的聲音也幾乎清晰可聞,一眾目光都在赤天翰與大殿中游移,只見著赤天翰一臉震驚地捂著自己莫名破開衣袖的左臂。

「誰!」赤天翰一臉震驚之色轉瞬即逝,強自鎮定地說道:「定是辛籽翎的同謀!可恥之徒還不現身!」

辛籽翎實在驚訝,能在這樣的突發情況下做出如此迅猛反應來嫁禍他人,實在是個人材。可嘆!卻是這樣一個豺。

「說什麼?我同她是什麼同謀?」隨著聲音,一個白色的身影從門外一閃,頃刻,俊朗青年已站在了大殿上首,靠近赤天翰一伸手,出招之快,並未見得他怎樣動作已將赤天翰那隻衣袖直接扯下。

進來的正是面公子,他難得的穿著如此飄逸脫俗,說話也少了那不羈與調笑,聲音與往常不一樣的顯得沉穩又冷漠:「我根本就不認得她。」

赤天翰的衣服被直接扯開這件事讓眾人皆驚,要知道赤天翰的法術也好武力值也好可是九天數一數二的,居然會毫無招架之力的被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無名小輩如此簡單直接地扯下了衣袖,這實在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你左臂上那個應誓之咒還新鮮著吧,一旦違背誓言這咒可是至死不消的。」面公子說完手中赫然出現一隻斷臂,紫黑色的段臂不知被什麼藥物浸泡過未見大面積腐爛,前面的人可見得那斷臂上有一個清晰的繞滿紅色血絲的三角形印記,而最令人不解的是高坐之上的赤騫熙正用手捂著的手臂上也露出了些蛛絲馬跡。

「怎麼回事?」座下青龍君綠庭均和白龍君白正還未起身裴偉已迅速衝上前去,赤天翰身邊的近衛也在此時反應了過來,執劍沖了下去。

面公子速度極快,一瞬已站在殿中央。辛籽翎總算知道他那晚如何那麼快殺掉了擎代洛兩兄妹還能神不知鬼不覺的脫身,他這個速度實在是不一般地快。

面公子在殿中站定:「好好看看你們的君上,赤尊主,這位可是清名在外,威震九天,可是卻同虛無境勾結,不成之下倒戈相向倒是極快。」他舉起手中斷臂對著向他衝來的人喝止道:「此乃魑魁之臂,要不要先印證這個再說其他,可別為了捉我這個無名小輩讓真正的惡徒逃了。」

真是一驚未平又起一驚,只他聽說道:「這可是全九天的公審,不信的大可上來細探一下。」

赤天翰臉色終於不可抑制地發白:「你是什麼人!」

「什麼人?」面公子冷笑道:「來討債的人。」他回過頭瞥了一眼人群中的木鼎樺,嘴角輕蔑地挑了挑。轉頭繼續道:「其餘不必多說,只要印證對比一下便可知真像。」

殿中此時是炸開了禍,各人臉上表情不一,一股恐慌在人群中瀰漫開。慌亂過後各人心中疑竇重生,指責終於針對上了赤天翰,一個公審現場開始混亂起來。

木鼎樺率先走出人群,合著黑龍君裴偉將那斷臂接過細一查探,而後兩人對視一眼,裴偉眼中出現難掩痛色,沉重地回頭去看赤天翰。

面公子冷哼一聲:「當初擎幕天將火鳳一舉攻下,九天過了三萬多年才想起了這事似的召了個集議應付了事。可如今對著個柔弱女子卻倒下得狠手,你們倒是想一想,這些證據半遮半掩是怎麼說都可以,可我這證據卻是實實在在的,你們要怎麼說?今日真正該公審的恐怕應該是這位座上的赤尊主吧!」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鳳來時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鳳來時
上一章下一章

第三十三章(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