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兩種簽約模式

第287章 兩種簽約模式

「媽……」小子楓開口打斷道:「不過我想接。」「呃——」子楓媽媽愣住了,隨後詫異地問道:「你不是不喜歡這個劇本么?」

「可這個劇本……很好玩啊。」小子楓學著原畫上的造型,做出了一個十分雷人的動作。

雙腳與肩同寬,左手掐腰,右手伸出食、小和拇指三指在額頭舉起。

「代表月亮……消滅你!嘻嘻。」小子楓做完,自己反倒是笑倒在母親的懷裡。

子楓媽媽滿頭地黑線。

自家女兒非要出演特攝劇也就罷了,聽這個意思,還非要去演女二號?

子楓媽媽剛想開口,毛易笑著解釋道:「這部戲只是第一部,不論最終如何,會以每年一部的速度進行拍攝的,所以不論是三位天女的哪一位,其實都不錯。」

聽到這句話,子楓媽媽不說話了。

系列片的話,哪怕只是一個小小的配角,也可以擁有不錯的人氣的。

「而且說實話……」毛易為了說服子楓媽媽,特意說道:「小子楓現在年紀太小了,戲路有限,要麼是誰誰的女兒,要麼就是童年,但是……她在孩子的眼中,人氣其實是不高的,等到她成年,到時候的路會很不好走。」

子楓媽媽何嘗不知道這個?

女兒進入演藝圈是意外。

但既然如今孩子喜歡這個,子楓媽媽自然也要考慮一下孩子的未來。

父母之愛子,為之計深遠。

所以將來孩子怎樣,子楓媽媽還沒有一個確定的想法。

「子楓媽媽,不知道小子楓有沒有簽約公司?」

「那倒是沒有。」子楓媽媽搖了搖頭,認真地說道:「孩子現在拍戲只是愛好,還是要學習的。」

「哦,這當然是。」毛易一聽,心中一樂。

好苗子要趁早。

「這樣,我能代表嗶哩嗶哩向小子楓提出兩種簽約方案,你看……」

「哦?」子楓媽媽看著毛易,不置可否。

「第一種,就是常規的劇簽,跟好萊塢的漫威模式一樣,直接簽十年,十年之後,角色下線,合約結束,當然,除去這個系列片之外,小子楓還可以接其他戲,這些都是不過問的,但這邊拍戲的話,小子楓是需要放下其他過來拍攝的,可能會耽誤孩子的一些機緣。」毛易將優點和缺點同樣說了。

別看子楓媽媽只是一個家庭婦女,但前世既然小子楓能夠茁壯長大,背後必然是有能人的。

不說別人,張國強就不可能坐看自家閨女被人欺負。

所以毛易乾脆就將優缺點全都說出來。

見到子楓媽媽陷入沉思,毛易說出了第二種。

「第二種方式則是小子楓簽到嗶哩嗶哩旗下,因為她是童星,所以直接簽二十年,二十年之後,小子楓正好三十歲那個時候也正好是黃金期,是願意續簽也好,換公司也罷,都沒什麼。」

「你怎麼不說簽四十年?」小子楓無語地翻了翻白眼。

「哈哈,我個人是很看好你的,如果你願意來,簽半個世紀也可以。」毛易笑呵呵地說道。

這是實話。

小子楓是典型的青衣。

而且還是走的童星轉青衣的路線。

上一個走這個路線的人,是楊梓。

可惜,楊梓最後還是轉型成了花旦。

不是說花旦不好,只是花旦勢必會遭遇瓶頸,也勢必會走上流量路線,這都是在毀人。

小子楓笑而不語。

子楓媽媽也沒好氣地白了一眼毛易。

半個世紀?

虧他敢說!

「呵呵,其實只是開玩笑,第二種方案很簡單,簽約嗶哩嗶哩,由嗶哩嗶哩為其打造屬於她個人的路線,當然,如果她不喜歡,也可以拒絕,時間是沒有限制,合同的話,每年都會更新一次當年的待遇,任何收益什麼的,十八歲之前,公司六,她四,十八歲之後,公司四,她六,如果她後來提升到了一線,又或者累計票房突破三十億,那麼分成比例為一比九,不知道這個合同,你看怎麼樣?」

聽完毛易的話,子楓媽媽愣住了。

「毛先生……」子楓媽媽不解地問道:「你說的第二個方案沒有時間限制是什麼意思?」

「這個時間是持續到子楓二十歲,如果子楓二十歲之後,想要離開公司,公司也不會阻止,但在同樣的條件下,小子楓優先簽約公司,這樣你認為怎麼樣?」

「簽十年?」子楓媽媽有些猶豫。

「十年其實並不長。」毛易理所當然地說道:「雖然子楓很認真的拍戲,雖然子楓也不缺戲拍,但說實話,她今年才十歲,我敢說除去嗶哩嗶哩之外,誰也不敢保證子楓將來會不會成名,上一個過氣的童星叫做劉星和夏雪。」毛易並不生氣,而是在闡述一個事實。

子楓媽媽陷入了沉默。

其實自家人知道自家事。

為什麼小子楓明明已經獲得了百花獎最佳新人,卻仍舊沒有簽約呢?

因為這個世上最不靠譜的投資,就是簽約童星了。

夏雪和劉星當年夠火吧?

可兩個人一直到現在,還沒有簽約公司。

甚至還有些過氣了。

他們簽約了么?

簽約了。

但他們簽的只是最多三年、五年的合約。

童星想要轉換成優秀的成年演員……

實在是太難了。

哪怕自家閨女現如今知名度不錯,但也就僅僅只是不錯而已。

未來如何,真的還未可知。

再說毛易給出的兩種簽約。

第一種是直接簡單粗暴的簽十年,十年之後,不管如何,她都要離開這個系列。

那麼試問,十年之後,她紅了還好說,如果沒紅呢?

或者過氣了呢?

到時候離開了嗶哩嗶哩,再去其他家?

誰知道下一個公司會不會願意這麼捧她?

要知道這是特攝片,不是普通電視劇。

這種特攝片的受眾,永遠都是孩子。

既然是孩子的話,那將來子楓不就被坑了么?

第二種,直接沒有了簽約時間。

這一看,好像類似於霸王條款,但仔細想一想,這個條件真的很壞么?

不,這個條件可以說是目前為止,最好的合同了。

其實之前,也不是沒有公司前來簽約。

可給出的條件,不是三年,就是五年,要不就乾脆就挪到了八年。

這樣一看,好像是要比嗶哩嗶哩給出的條件好。。

但問題是……

這些公司既沒有給出每年有什麼檔次的劇集,也沒有給出每年最少什麼樣的投入,待遇更是三年之後,每年一提,而每次提升還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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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偏偏是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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