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宛如書聖再世
方振邦的懷疑,在陳景的意料之中。
陳景早就知道,他會懷疑。
並不是因為方振邦天生就疑心病重,而是因為這件事情,本身就顯得很是巧合。
首先,柳景瑜並不喜歡參加拍賣會,這是她第一次前來,卻直接買下了《奉命帖》,其次,柳景瑜並不愛好書法,她沒有買下這幅字的理由。
方振邦有理由懷疑,或許柳景瑜早就知道他是南山居士,這才出手拍下這幅字。
他之所以隱瞞身份,以南山居士這個雅號來參與拍賣,就是不想讓別人知道這幅字的主人是誰。
不然的話,若是知道了這幅字居然是方振邦寫的,在場富豪只怕是要搶個頭,不為別的,就為了巴結他,賣他一個好。
可實際上,方振邦拍賣字帖為的不是錢。
金錢,對於他來說,當然是不缺的。
他要的是藝術上的認同!
他想要拋開自己方家家主的身份,看看自己的得意之作,究竟能不能得到人們的認可?自己的藝術,是否有知音欣賞?
而柳景瑜,無論怎麼看,似乎都不是這個知音。
「方總想多了」陳景接話了,他放開柳景瑜的手,輕輕拍了拍她的腦袋,給了她一個安心的眼神,在這一系列的親昵動作完成之後,他轉過身子,接過了主導權,笑著說道:「南山居士是你的這個消息,恐怕沒幾個人知道吧?消息若是傳到我們的耳朵里,那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方家出了叛徒。」
事實上,知道南山居士真正身份的人,只有三個。
一個是方振邦自己,一個是拍賣行的幕後老闆,還有一個,則是他的兒子方傑。
方振邦不會懷疑自己,也不會懷疑自己的兒子,而拍賣行的幕後老闆,是他多年交情的老友,甚至很少在靜海市出現,自然也不會將他的身份透露給外人。
「哦,照這位小兄弟的意思,這件事情完全是個巧合咯?」方振邦有些好奇,目光灼灼的看著二人。
方才陳景那般親昵,柳景瑜沒有反抗,這說明二人的關係即便不是情侶,那也相差不遠了。
而現在,陳景主動接過話語權,柳景瑜又沒有任何意見,倒像是在二人的這種親密關係中,他佔據著主導地位一樣。
這讓他不禁對陳景生出了好奇之心。
這個平平無奇的小子,是怎麼俘獲柳景瑜的芳心?最不可思議的是,還讓柳景瑜這麼聽話。
「我覺得不是巧合,而是緣分。」陳景換了個說法,主動走上前,拉了一把椅子坐下,顯得很是隨意。
他了解方振邦,知道對方不會因為這個略顯隨意的動作而不滿,反而會因此對他高看一眼。
「緣分?怎麼說?」方振邦身體前傾,饒有興趣的問道。
「老實說,參加拍賣會,是我的意思,而瑜瑜,只是陪我前來而已。」陳景不著痕迹的解釋了柳景瑜為什麼會突然前來的疑問,然後繼續說道:「這麼多的拍賣品中,能讓我感興趣的東西不多,《奉命帖》是唯一一件,難道這不是緣分嗎?」
「你欣賞我的字?」方振邦不動聲色的問道。
「不不不。」陳景伸出手指搖了搖,說道:「我買下這幅字,不是因為欣賞,而是想看看,這幅字究竟能爛到什麼程度!」
「你說什麼?」方振邦臉色瞬間變得難看了。
人就是這樣,如果陳景說欣賞,說喜歡,方振邦不會有任何的愉悅。
因為在他看來這是理所當然的。
他可是堂堂方家的家主,在知道了他的身份之後,自然會迎來肉麻的吹捧。
他早就已經習慣了。
可是他沒有想到,陳景居然反其道而行之,沒有誇他,反而說他寫的字爛!
誇他好,他無動於衷,說他差,瞬間就會把他激怒!
「難道不是嗎?這幅字看似規整,實際上卻只重其形,而無其神,與原本奉命帖相比,堪稱是天壤之別。」陳景彷彿不知道天高地厚,仍然大肆批評。
柳景瑜也不知道使了多少眼色,她完全被這個膽大包天的傢伙嚇住了。
今天的目的,是為了拉攏方振邦,可照這樣下去,別說拉攏了,不結仇就已經可以燒高香了。
「年輕人,你才活了多大,竟然也敢肆意評判我寫的字。」方振邦明顯動怒了,自己得意之作,被他貶的一文不值,他已經有些年沒有受過這等羞辱了!
「評判方總的字,與我多大無關,重要的是,我認為我有資格這麼說。」陳景絲毫沒有低頭的意思,說道:「一來,《奉命帖》已經是我的東西了,我評判我的東西,天經地義,二來,好就是好,壞就是壞,若是方總不服,儘管一試!」
「你的意思是說,你要親手寫一幅字,讓我折服?」方振邦眉頭一挑。
「如果方總想看的話。」陳景淡淡說道。
「好!」方振邦深深的看著他:「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是口出狂言,還是真的有些本事!」
他一揮手,早有人取來文房四寶。
方振邦起身,雙手背在後面,擺出一副認真觀摩的姿態。
柳景瑜也屏住了呼吸,擔憂的站在一旁。
現在的局勢已經很清晰了……
如果陳景寫出來的字不能讓方振邦滿意,那麼必然會得罪這位靜海市第一大佬。
到時候,百分之百會牽連到柳家!
想到這裡,柳景瑜很是後悔,早知道這個混蛋如此大膽,她又怎麼可能聽他的。
這簡直就是豪賭啊,一旦賭輸了,後果誰也承擔不起。
可是陳景,卻絲毫沒有壓力。
他擼起袖子,靜心凝氣一分鐘,然後拿起毛筆,沾染墨汁,一筆落下。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
就在他落筆的瞬間,方振邦便露出凝重之色。
凡是浸淫書法知道多年的書法家,在落筆的剎那,本人的精氣神便會與筆下的字融為一體,這便是常說的神韻。
字如其人,見字如面,人的神韻,能與筆下的字相通。
筆走龍蛇,在雪白的紙張上肆意揮灑。
依然是《奉命帖》,只是寫出來的味道,卻完全不同。
方振邦的字,虛有其表,欠缺神韻。
顏真卿的真跡,早已達成,字跡之中,蘊含著明知必死,但是卻不願抗命,甘願前去一搏的決然。
而陳景的字,則是洋溢著強大的自信,和驚人的鋒芒,就好像我這一去,必然要大獲全勝,踏凌霄,斬閻羅,人擋殺神,佛擋殺佛!
高下立判。
方振邦服了,深深的服了。
他知道,陳景的書法造詣,已經超凡了,他能將自己的精神,融入到書法之中,寫出《奉命帖》,水平不知道比他高到了哪裡去了,甚至就算是比顏真卿本人,只怕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宛如書聖在世。
「難以想象,閣下這般年輕,卻已經有這麼恐怖的書法造詣,我收回之前所說的話,達者為先,以閣下的造詣,當然有著批判我的資格。」方振邦心服口,連稱呼都變了。
他當然不會知道,陳景看著年輕,可實際上是一個活了三千年的老怪物。
古代的大書法家,不過也只是區區幾十年的生命,他們在書法,繪畫上所花的時間,還不及陳景的十分之一。
別說陳景天賦不錯,即便是天賦一般,在大量的時間堆積下,也會成為一代宗師了。
方振邦是一個真正的書法愛好者,正如他所說,達者為先,在陳景展現出恐怖的書法實力后,他不再生氣,反而把陳景看成是貴客。
與其攀談之時,已經把雙方的位置看做對等,言語之中,也多是請教之意。
半個小時后,方振邦已經把陳景當成是忘年交,絲毫不見厭倦,反而有促膝長談的意思。
沒辦法,他在書法上遇到的難題,在陳景看來那都不是事,隨便幾句點撥,就能讓他恍然大悟。
而一旁的柳景瑜,早就已經看傻了,一雙眸子之中,閃爍著明亮的光芒,就像是被磁鐵吸引了一般,死死的黏在了陳景身上。
而這個時候的陳景,卻是忽然間擺了擺手,一副吩咐的態度。
「瑜瑜,我和方總還有些事要談,你先出去等我。」